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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page 3 作者:亦舒

  “之俊越发圆滑了。”

  “老了,碰得壁多,自然乖巧,”我趋近去,“看看这里的皱纹。”我指向眼角。

  “芬,芬,”叶成秋叫我母亲,“听听谁在同我们比老。”我们不停地笑。

  “咦,这是什么?”他指向我襟前。

  “是母亲送给陶陶的古董笔,我别在这里。”

  他怪叫起来,“是不是我送的那支?”

  母亲说:“当然不是,真小气,八百多年前送过什么还刻骨铭心。”

  “之俊像足你当年。”

  我分辩,“其实不是,陶陶像她才真。”

  母亲说:“外人见有一分像就觉像。”

  “我还算外人?”

  我低头一想,实在不算外人,我第一个皮球是他买的,第一个洋娃娃也是他买的。

  他问我:“还在读书啊?”

  我点点头。

  母亲咕哝,“有啥好读?六七年还没毕业,不过是什么公司秘书课程。”

  我心虚地赔笑。

  母亲说:“当年供你留英留法你偏偏要谈恋爱,此刻下了班还到处赶课堂,自作孽。”

  叶成秋忙来解围,“喂,再唠叨就是老太婆了,之俊有志气有恒心是最难得的,别忘记我当年也是沪江大学的夜校生。”

  我知道他们都没有毕业,都在一九五○年前后到香港来。

  母亲咕哝:“那时我们多吃苦……”

  叶成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吃苦,你吃什么苦?躲在租界里,你知道日本鬼是什么样子?”

  母亲白他一眼,“你这个成见总无法磨减,不上演过一江春水向东流就不成为中国人似的。”

  他们很明显地在优雅地打情骂俏。

  我站起来告辞。

  叶成秋搭讪地说:“我送之俊。”

  “你再多坐一会儿。”我说。

  母亲即时说:“不必留他,一起走吧。”

  我们只得走了。

  叶伯伯在电梯里对我说:“你比你母亲成熟。”

  他爱她。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

  我深深叹口气,母亲真是不幸中之大幸...,叶成秋一直在她身边。

  “叶伯母的病怎么样?”我问。

  他黯然,“尽人事而已。”

  “也拖了很久。”

  “这种癌是可以拖的。”他说,“但是拖着等什么呢?”

  “等新的医药呀。”

  “哼,三年了。一直看着她掉头发发肿呕吐。之俊,生命中充满荆棘,我们的烦恼为什么这么多?”

  我说:“不然,怎么会有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个说法呢?”

  “你们年轻人到底好些。”

  “叶伯伯,我也不算年轻了。”

  “你一直是个特别的孩子,之俊,你的固执和毅力都不似得自你父母。”

  我苦笑,“你意思是,我好比一条盲牛。”

  他说:“之俊,如果你是我的女儿,我会快活过现在。”

  叶成秋的儿子是本市著名的花花公子。

  “我也并不成材,你听到我母亲怎么批评我。”

  他笑。

  我最喜欢看到叶成秋笑,充满魅力、成熟、漂亮的笑,一切都可以在笑中解决,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的肩膀可以担起生活中无限疾苦,多少次我们母女在困境中团团转,他出现来救苦救难。

  我仰慕这个人,公开地,毫不忌讳地说过一千次,如果要我组织家庭,配偶必需像叶成秋。这个男人是一个奇迹,任何考验难不倒他,长袖善舞,热诚周到,面面俱圆,几乎男人所有的优点他一应皆全,再加上丰富的常识,天文地理他无所不晓,又懂得生活情趣,这是太重要的一环,他早已成为我与陶陶的偶像。

  当然叶成秋的儿子可以成为花花公子,只要学得他父亲十分之一本事已经足够。

  “我送你。”他说。

  司机开着他黑色的丹姆拉在等候。

  真看不出他当年在上海只是一个读夜校的苦学生。

  母亲说他有好多兄弟姐妹,他父亲是个小职员,住在银行职员宿舍,与母亲是中学同学,是这样爱上的。母亲为了他,连家中的汽车与三轮车都不坐了,甘心乘电车,他是文艺小说中标准的穷小子,即使毕业找到工作,待遇菲薄,又得照顾弟妹,没有什么出息,做他妻子前路黑暗,外婆努力拆散了他们。

  我要是外婆,我也这么做,我也不允许陶陶跟这么一个贫穷的年轻人去吃苦,谁会晓得时局会大变?

  我抬起头说:“我自己开车得啦。”

  “要不要去吃杯咖啡?”他问,“时间还早。”

  我笑,“真可惜本市没有一间凯诗令。”

  “你想去凯诗令”

  “我哪里有资格上凯诗令,那是令尊追女仔的地方。”

  “现在你大了,不比以前那么豁达,怕闲话是不是?”

  我答:“免得人家说杨家三代的女人都同叶某有来往。”

  他讶异地说:“有谁那么多嘴?”

  我忍不住笑,“我父亲。”

  他不悦,“杨之章一张嘴像老太婆。”

  “你们三个人真可爱,”我说,“争风喝醋三十载。”

  “之俊,再过几年,你会发觉,三十年并不是那么艰难过,一晃眼岁月悠悠过去,好几度午夜梦回,我蓦然自床上跃起,同自己说:什么,我五十三岁了?怎么会?我什么也没做,已经半百?生命是一个骗局。”他笑。

  说话中的辛酸并不是笑容可以遮盖。

  叶成秋唯一的诉苦对象可能是我。

  我打开车门。

  “生意好吗?”叶成秋问。

  “没关系,有苦经的时候,我会来找你。”我笑。

  “你要记得来。”

  每次不待我们开口,他已经照顾有加。真正帮人的人,是这样的,至亲友好有什么需要,暗中留神,不待人家厚着面皮开口,立即自动做到。不是太难的事,一个人有多少至亲好友,应该是数得出的。

  还有次一等的,便是待人开口,他才动手帮忙,借口是: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多心嫌弃?

  最下等的人,倒不是有能力不肯帮人的人,而是一直老认为人家非得帮他的人。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叶成秋都是上等人。

  回到家已经很晚。

  陶陶熟睡,穿着铁皮似的牛仔裤。真服了她,明明去跳舞,忽地换了衣服,也许这是她的睡衣。

  第二天一早她上学去了。

  我出奇地疲倦,在床沿坐了很久才洗脸。

  每天用毛巾擦脸的时候就有无限厌倦,这张老脸啊,去日苦多。

  也许没有陶陶就不觉得那么老,看着陶陶在过去十七年多每年长高九厘米,真令我老。

  有那么大一个女儿真是躲都没法躲的,我还敢穿海军装不成?

  陶陶不在的时候,我特别空虚。

  回到公司,女孩子同我说,关太太找我多次,十万分火急,关太太很生气,说:为什么杨小姐身边不带备一只传呼机。

  找一口饭吃不容易。什么叫十万分火急,我又不止她一个户头,不一定能够即刻拨时间给她。

  不过近年来我也想开了,无论多么小的生意,也很巴结地来做,表示极之在乎。

  我复电给她,她却在睡中午觉。我答应“在上肇辉台时再顺带到你处弯一弯”。

  到她那里她倒面色和蔼,她只不过是寂寞,要人关心她。碰巧我也寂寞,不是损失。

  好消息,关太太的浴室要装修。这使我有痛快的感觉,可以把人家的家弄成防空洞一样也只有这个机会:瓷砖整幅扯下来,瓷盆敲脱,浴缸往往要拆掉一面墙壁抬出去扔掉,换去生锈的水喉管,使之焕然一新。

  也有烦恼,怕主人家要新铺金色瓷砖,及在天花板镶镜子。

  关太太说:“我要金色水龙头,以及意大利手工彩描洗脸盆。”

  “花俏的洗手盆最不好。”

  “为什么?”

  “隐形眼镜掉了怎么办?”

  “我可以预早配定十副。”

  这倒是真的,我怎么没有想到。

  “天花板与一面空墙全铺镜子。”

  关太太的身材一定很好,平日穿着宽袍大袖的流行款式,也不大看得出来。

  我不与她争论,与客人吵有啥好处?在初初开业的时候我已经领略过这种滋味。

  “把镜子斜斜地镶在墙壁上,看上去人会修长此”

  哗,怎么叫泥水匠做一幅斜墙?我暗暗叫苦。

  “书房呢?书房怎么办?”我问。

  “让它去吧。”

  “可是电线还没有拉好。”

  “不要去理它!”关太太懊恼地说,“我当作屋里没这间房间。”

  “让我帮你完工如何?等你有了明确的主意,再拆掉重装吧?”

  “真的,杨小姐,真的可以?”

  “当然,交在我手中。”

  “好的,哦,对了,这是你第三期的费用。”

  我道谢。

  她歉意地问:“做住宅装修,很烦吧?”良心忽然发现。

  不比做人更烦。“我自己比较喜欢设计写字楼,但为你关太太服务是不一样的。”

  她很满意。

  关太太是个美丽的女人,年纪比我小几岁,一身好皮肤,白皙得似外国人,是以从来不肯晒太阳或坐船出海。一年四季皮肤如雪,故此特别喜欢穿黑色衣裳。

  当下有人按铃,女佣去开门,进来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关太太替我介绍说是“我先生”。

  我称呼一声“关先生”,他却一呆。

  没事我先告辞。

  我从没见过关先生,不知怎么,觉得面热。

  下午我就叫大队去动工,带样板去给关太太挑。

  他们同我通电话,说有关先生在,关太太比平时和睦得多。

  这倒好。

  傍晚我去看工程,关太太外出,佣人招呼我。

  这间屋子由我一手包办,间格方面,我比主人家熟。

  好好的一层公寓,假使装成全白,不知多舒适,偏偏要浅红搭枣红,水晶灯假地台,缎子窗帘上处处捆条边,连露台上遮太阳的帆布篷都不放过,弄得非鹿非马,什么法国宫廷式。

  又去摩罗街搜刮假古董,瓶瓶罐罐堆满一屋,但凡蓝白二色的充明瓷,门彩便算乾隆御鉴之宝,瞎七搭八,不过用来配沙发垫子及墙纸花纹,真要命。

  不知怎么,本市的屋子收拾得再好,也永远不像有人住的地方,是以我自己的地方乱得惊人,卖花的老娘干脆插竹叶,受够了。

  我看着洗脸盆摇头叹气,装白色好多呢,配一列玻璃砖,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买得到有四只脚的老式白浴缸。几时等我自己发了财可以如愿以偿。

  我身后有个声音传来:“看得出你最喜欢的颜色是白。”

  我转头,“关先生。”他还没走。

  “我不姓关。”他笑。

  我扬扬眉毛。

  “她要自称关太太,逼得我做关先生。”

  我不大明白,只得客气地笑。

  “她出来见人时用关太太这艺名。”“关”先生解释。

  什么?艺名?即使做戏,也断然不会姓关名太太。

  我茫然。

  “关”先生笑了。

  “我叫罗伦斯。”

  我只得说:“你好。”

  “你姓杨,叫之俊?”

  “是的。”我点点头,不想与他攀谈下去。

  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年轻,好打扮,左颊有一深深酒涡,带来三分脂粉气,但不讨厌,身上配件齐全而考究,是有家底而出来玩的那种人。

  “你是室内装修师?”

  “称呼得好听点,可以这么说。”

  “啊,还有什么其他叫法?”他仿佛立心要同我打交道。

  我勉强地赔笑,侧侧身走回客厅,他跟出来。

  我吩咐工人收工,打算离去了。

  “这间屋子若是全油成白色,你说有多好。”他忽然说。

  我为这句话动容。显然他是出钱的幕后人,关太太是他的情人,他倒是不介意装修不如他意。

  我这次笑得比较自然,仍无所置评。

  “天气这么热,喝杯西瓜汁再走如何?”

  真够诱惑。但我摇摇头,“我们收工了。”

  我明天要忙着替女主人去找18K水龙头,说不定她还要配榭古茜喷嘴浴缸。

  “关”先生说得很对。

  天气这么热,地面晒了一日,热气蒸上来,眼睛都睁不开,眯着眼,形成眼袋特别大,皱纹特别深,却有世纪末风情——是,没有什么能够使我发笑,我就是这么厌世,如何?有点像梅莲娜麦高莉。

  热得使人心神恍惚。

  快放暑假了。

  那时约了小同学在校园树影下等,一起看工余场去……菠萝刨冰,南国电影,真正好。

  我把着驾驶盘,交通灯转了绿色还不知道。

  后面一辆平治叭叭响,若不是冷气轿车不肯开窗,司机一定会大喝一声“女人开车!”

  女人。下辈子如有选择,我还做女人不做?

  做得成叶成秋当然好,做蹩脚男人还不如做回自己,我莫名其妙地对自己笑了起来,倒后镜中看到自己面孔上的T部位油汪汪的,老了,毛孔不争气地扩张,瞒得过人,瞒不过自己。

  就这样慌慌张张地回到家。

  在夏天,不浑身洗刷过是不得安静的,淋浴许是我做人的唯一乐趣。我有许多“唯一”乐趣:与陶陶斗气,与母亲聊天,看电视长篇剧,与叶成秋吃茶,买到合心绪的首饰皮鞋手袋,顾客开支票给我时候……

  我希望我会有大一点的喜乐,后来想到这些也是要用精力来换取的,就比较不那么渴望了。

  因为我是做室内装修的,故此老想起沙岗的一篇小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那个年轻貌美而富有的男孩子在雨中等待他的中年情人自店铺出来,雨淋湿他的外套,两人相视无言,男孩子瞥到街招筒上演奏会的广告,痴痴地问:“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尽在不言中。

  我也渴望能碰到一个这样的有情人。

  尴尬的是,恋爱过后又怎么办?结婚?嫁一个小若干岁数的丈夫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婚后开门七件事跟着而来,神仙眷属也不得不面对现实,变得伧俗起来。最可怕的是养儿育女,孩子一出生,那小小的身躯,响亮的哭声,能把最洒脱的男女打回平凡的原形,这便是恋爱的后果。

  所以书中的女主角苍白而美丽地叫他走,她不能爱他。

  聪明的选择。

  我站在镜子面前,戏剧化地说台辞:“走,你走吧。”双手抱着胸,皱着眉头,作痛苦状。

  我并没有闲着,一边取出面膜敷上。

  油性部分用浅蓝色,干性部分用粉红色,什么地方有雀班与疱疱,则点上咖啡色,一晃眼看,面孔似政府宣传清洁城市招贴中的垃圾虫。

  我很吃惊。

  有情人的女人大抵不可如此放肆,所以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好处。

  别看我女儿都十七岁了,其实我没有与男人共同生活的经验,也不敢大胆投入二人世界。

  累了,我躺在沙发上睡着。

  我“唯一”的享受是这一部两匹半的分体式冷气机,每小时耗电五元港币。

  我半睡半醒地享受着物质的文明,发誓终其一生都不要踏入丝路半步,正在这个当儿,电话铃响起来,我下意识地取过听筒。

  那边说:“我是罗伦斯。”

  是DH罗伦斯还是TE罗伦斯?

  我含糊说:“你打错了。”挂上听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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