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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page 18 作者:亦舒

  “叶伯伯,你不是要退休要去加国?”我问,“这里的事,何必还这么劳心?”

  “我今天可没退休,之俊,无论新发基给你什么条件,回来同我商量。”

  “你不退休了?”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

  才五十多岁,正当盛年,退个鬼休。即使去到外国,怕他还是得打出更大的局面来。

  他说:“你陪我走,我就退休。”

  我也摊开来说:“我怎么同你走?世球与陶陶已结伴北游,他俩有什么发展,我同你就是亲家,叶伯伯,世球未来的丈母娘怎么又可能是他的继母?他们的孩子叫你祖父,叫我外婆,这个局面又怎么收拾?”

  叶成秋不响。

  “现在连叫我母亲陪你走都不可能了。”

  他说:“任性的人往往最占便宜的,这次世球占了上风。”

  “叶伯伯,请让我们维持目前的关系,直到永远。”

  “世球与陶陶是不会结婚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做事那么神化。”

  “你此刻是为陶陶牺牲?”

  “不,但既然陶陶与世球已经到这种地步,我们就得适可而止。”

  “乘机而止。”叶成秋说。

  可以那样说,是陶陶替我解了围。

  我安乐地看着叶成秋,胸有成竹,咪咪嘴笑。

  他诧异地说:“之俊,你不同了。”

  “我不同?”

  “是,你变得深思熟虑,懂得利用机会。”

  “呵,成精了。”我称赞自己。

  叶成秋一边点头一边说:“好,好,我可以放心。”

  我笑出来。

  我了无牵挂,真正开始享受生活。

  星期一,我如约去到钟斯黄乌顿。

  高先生是个英俊小生,对我如公主般看待,拉椅子,递香烟,无微不至,但看得出做起生意来,也必然如叶世球精明入骨。

  我并没有准备对白,我打算实是求事,我说:“是新发基公司是不是?”

  高先生一呆,“消息传得好快。”

  我说:“是我目前的老板同我说的。”

  高先生急说:“他不肯放人?”

  “我与叶先生没有合同。”

  高点点头,“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们听说杨小姐与华之杰有特殊关系。”

  我微笑。

  是,他儿子追求我女儿。

  “所以当我们的委托人指明要杨小姐帮忙,我们认为这件事不容易办到。”

  “你们的条件好吗?”我问道。

  “愿与杨小姐谈一谈。”高先生说。

  “请说。”

  他忍不住,“杨小姐名不虚传。”

  “名?”我愕然,“我有什么名?”

  “都说杨小姐做事爽朗,说一是一,说二是二。”

  “这算优点?这是华之杰一贯作风。”

  他很佩服,“久闻华之杰猛将如云。”

  我竟与高君谈得超过一小时。

  没来之前我已决心跳槽。我要证明自己,做不来至多重作冯妇,再去替客人找金色瓷盆。

  他们的条件很好,公司十分礼待于我,最难应付的不外是新的人事关系,我的信条是凡事不与人争,尽其本分做好工作。

  使我惊异的是工程不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而是在美国三藩市。

  这不由我不想起经济日报上的一段文字,作者说,中国人已买下多伦多,现在要买温哥华,已买下三藩市,此刻想收购洛杉矶,更看中纽约市皇后区,要大展鸿图。叶成秋自然也早已有这个打算。

  世球回国发展,他父亲要把叶氏企业移往西方扬名,留在本市的人才,也许会成为最重要的环节。

  我渐渐看通这一层关系。

  这张合同我是签订了。

  离开钟斯黄乌顿尚未到午饭时分,我觉得天气特别爽,阳光特别好,我今日特别年轻,心情开朗。

  我一个电话,把母亲叫出来吃中饭。

  她很疙瘩地叫我到嘉蒂斯订台子。

  一坐下来便同我说:“看到没有,左边是霍家两个媳妇,右边是郭家姐妹。”

  “是不是这样就不用叫菜了?”我笑问。

  她瞅我一眼,“你最近心情大好。”

  “是的。”

  “你叶伯伯很生气。”

  我迅速分析她这句话。气——气什么?两个可能性:一、为我拒绝他。二、为我往新发基。一已过时,他不可能气那么久,故此为二的成数比较高。

  从这句话我有新发现,母亲与他又开始说话了。

  我笑问:“他约会你?”

  母亲支吾,“我们吃过一顿饭,还不是谈你。”

  “我怎么了?”

  “华之杰大把工程在外国,做生不如做熟。”

  “我就是要做生。”

  “他气。”

  “他看不开。”

  “你是他栽培的。”

  “我总会报答他。”

  “他说,你是不是不齿于他,要避开他。”

  “绝不。”

  “那一家也不过是酒店,你已做过,难道不腻?”

  “他叫你做说客?”

  “他不是那样的人。”

  “他又对你诉苦了?”我很替母亲宽慰。

  “是呀,”母亲嘲弄地说,“他现在比以前更苦,他向人求婚,居然被拒,苦也苦煞脱,没有苦水,他来找我这个老朋友作啥?”

  我忍不住笑,一切恢复旧观。

  她犹疑一刻,“你父亲如何?”

  “不行了,”我有一丝苍凉,“数日子,在这段时间内,我会尽量陪他。”

  母亲说:“他把一切委诸命运,其实操纵他命运的,是他的性格。”

  “可是他仍是我父亲。”

  气氛有点僵。

  母亲努力改变话题:“陶陶昨日挂电话回来,我同她说,新戏后天开拍,催她回来,你猜她在什么地方?”

  “火焰山。”

  “别开玩笑。她在威海卫,真是,连我们没去过的地方,她都去了。”

  “她很年轻,胆子大,志向远,这个时候不飞,就永远飞不起来了。”我说。

  “以前你也尝试过要把她缚住。”母亲说。

  我尴尬地笑。

  “你有没有想过归宿的问题?”

  “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你还不明白?妈妈,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我慷慨陈词。

  母亲说:“哗,我还没听过比这更激昂的讲词,你打算到哪一家妇女会去发表演说?”

  “这是真的,我只有三十五岁,将来的日子长着呢。”

  “啊,‘只有’三十五岁,以前我老听你说你‘已经’三十五岁。”

  我厚着面皮说:“嗳,我现在的看法变了。”

  “很好很好。”

  我们吃完饭就走了。

  妈妈羡慕郭大小姐嘴上那只粉红色的胭脂。为了讨好她,为了做人苦多乐少,为了纵容自己,我说:“马上替你去买。”

  我们在门口分手,她打道回府,我去百货公司的化妆品部。

  我把唇膏与腮红一只只研究,摆满玻璃柜台。

  “杨小姐。”

  我转过身子。

  哎呀,是关太太,不,孙灵芝小姐。

  我有点心虚,怕她会记仇,这个小地方,谁不知道谁的事。

  但一眼看过去,只见她身光颈靓,容光焕发,穿戴合时,大白天都套着大钻戒,起码三卡拉,耀眼生花,她的皮肤比以前更白皙,眼睛更闪亮。

  看样子她正得意,一个人,际遇好的时候,气量自然扩大,想来不会与我计较,我可以放心。

  我连忙活泼地用手遮一遮眼,打趣地说:“这么大的一个灯泡,照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来。”

  孙小姐被我恭维得一点芥蒂也不存。

  孙小姐打我一下,“好不好?”

  “托福,过得去。你呢?”

  “我结婚了,在夏威夷落籍。”

  “恭喜恭喜。”这是由衷的。

  “我刚才在嘉蒂斯已经看见你,你同朋友在一起。”

  “那是家母。”

  “这么年轻,”她诧异,“这么漂亮。”她展开笑容,“令千金也是个美女。”

  终归纳入正题。

  我笑,“只有我夹在当中,不三不四。”

  “杨小姐,你根本不打扮,来,我帮你挑一只好的颜色。”她取起柜台上的盒子。

  我小心应付。

  “我没想到杨陶是你的女儿,”她闲闲地说,“她同叶世球走?”

  我笑着耍太极,“报上是这么说,孩子大了,我也只得装聋作哑。”

  “世球最喜欢在选美会中挑女朋友。”在这一刹那,她有无限依依,声线都柔和起来,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尚卢高达之名句。

  对,记得她是檀香山皇后。

  “这只颜色好。”她下了结论。

  我一看,是种极浅的桃子红,搽在脸上,可能无迹可寻,但看上去一定十分娇柔。

  孙灵芝说:“我买一盒。”

  我说:“我要三盒。”

  “三盒?”她扬起一道眉。

  “我上有母亲,下有女儿。”我微笑。

  “呵是。”孙小姐恍然大悟。

  售货员替我把粉盒子包好,我接过,与孙灵芝道别。

  我走出店铺,阳光如碎金般揉入我眼中。

  我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

  噫,胭脂是女人的灵魂呢。

  我愉快地伸出手,挡住阳光,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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