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徐爱潘只得硬著头皮,说:“其实我不是挺受欢迎的。也没什么名气。我的笔名是陈夏天,你大概没听过。”
“陈夏天?就是你?!”不料,胡英英却脱声叫起来,像被鸭子咬了。歪脖子看著她,啧啧摇头说:“我知道这个陈夏天。没想到会是你,会是我认识的人。啧啧,阿潘,那种东西你竟然也写得出来!你还真是没节操。”
虽然没期望狗嘴里可以吐出象牙来,但胡英英这么直接的奚落,徐爱潘多少觉得窘迫。不过,已经成为事实的,再不安,这个事实也不会消失掉。
“谢谢你的赞美。你看了?”她厚著脸皮,居然笑了。
胡英英又啧啧摇头,把那个声音发得“价价”响,说:“你是不是哪里不对了?还是忽然转性?那么大胆的东西光看就教人觉得燥热。你怎么写得下手?”
有人看,自然就有人写。不是她,也会是别人,生活要继续啊。所以怎么写得下手?这种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著实没有意义。
胡英英凑过去,眯著眼,嘴角弯起来,用手肘碰碰徐爱潘,声音发黏,充满暧昧。
“欸,阿潘,你哪来写那种东西的灵感?你自己的经验,还是……”把尾音含住,气氛弄得更暧昧。
徐爱潘瞪她一眼。胡英英收起不正经的嘻笑表情,坐正身体,说:“我想也不 是。你不是那种豪放型的。不过,你真的没有男朋友?都不小了──”
“我才二十六。”徐爱潘打断她的话。
“二十七了。”胡英英纠正。“别忘了,我们同年同月生日。你月初,我月 尾,上个月我才刚吃了蛋糕。照传统的算法应该是二十八了。想装小也可爱不起来 了。”
所以,什么青梅竹马就是这点讨厌。彼此的底细全都一清二楚,即使想藏什么秘密也都被出卖光。
“好吧,二十七就二十七!”承认得近乎自暴自弃。
胡英英撩一下头发,支著下巴,然后脸庞半倾是三十度角,随即又换手支住下巴,倾脸的角度也变换,姿势煞多。
“很快就三十喽,”咖啡冷了,难入喉,她还是装模作样啜了一口。“然后皱纹鱼尾纹就跟著来。趁现在外表还过得去,赶紧找个合适的入,替自己的将来好好打算。”
“我看还找个户头呢!”
“对,没错。”不理徐爱潘的讽刺,胡英英正经八百。
“英英大小姐,你自己婚姻都保不住,都离了,还要替我瞎操心?!”这一点,徐爱潘是绝对粗俗讥刺。“再说,都什么时代了,一个丈夫跟婚姻早不是生活的充要条件。”
“管它是太空时代也一样,那些最基本的东西都不会改变。改天我们约个时间,我帮你介绍个好对象。”
“不了。你还是留给自己。”
“我自己我当然留了备份。阿潘,人,尤其是我们女人,要聪明一点。恋爱什么的,跟生活一样,是要站起来行动,不是用嘴巴谈的。不能像以前在火车上偷偷看沈冬青那样,看一百年也不会有结果。”
忽然提到沈冬青这名字,徐爱潘动了一下。说胡英英神经粗,偏偏这种时候她特别敏感。
“你怎么了?一提到沈冬青就怪怪的。”
“没有。”徐爱潘否认。
“别骗我。有什么我会不知道的!”胡英英端详她,近乎审视。“阿潘,你该不会还在痴心妄想吧?”徐爱潘从以前就比较纯情──纯情的人都比较蠢。难得她不会到现在还紧抱著沈冬青那幢海市蜃楼的残骸不放。
这不是正常人的对话了。徐爱潘别开脸,起身想离开,胡英英按住她,说:
“你别想逃。阿潘,别告诉我,你没结婚、没交男朋友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别跟我说你跟沈冬青牵扯不清──我知道他已经结婚了。”
正确的说,是离婚了。而且两次。
老实说,她多渴望能和他那般“牵扯不清”,但没有。她的恋爱方式是懦弱的,甚至不堪。即使是距离外的凝望,多年前还有一个具体的,血肉存在的凝望的对象。而今,这么些年,她都只是在跟脑海里的意象谈恋爱。她甚至不确定他的记忆里是否有她这个人存在;是否,曾经存在。
怎么会离谱到这样的程度?她在害怕什么。她不是容易害羞的人──瞧,她去KK,跟在KK里头厮混的人应对得那么好。而且,沈冬青就在那里,恒星一样的固定在那里,她只要踏出一步就摸著了,但一年又一年,她就是踏不出那一步。
是否心理深层的,有什么她解释不出的原因?
“徐爱潘──”胡英英干脆对著她的耳朵吼。“你真的傻不溜丢跟那个沈冬青牵扯不清?我不是跟你说过,他根本不喜欢──”
“别吼了。”徐爱潘忍不住捣住耳朵,捣断令她觉得更不堪的话。“我没有。”移开目光,不看胡英英。
“没有?那你干么一听到沈冬青的名字就作贼一样心虚?你──”胡英英狐疑的眼光贼似的盯著她。忽然挨了一记似的“哎哟”起来,软垮下去。呻吟似说:“你不会还在写那本全是死结的‘结绳记事’吧?”
真的,青梅竹马就是这点讨厌。什么往事对方都知道,什么事都瞒不过。
徐爱潘闷不吭声。胡英英看她从背袋里取出一瓶富维克矿泉水,旋开瓶盖,就著瓶口喝了一大口水,喉咙咽动。涌到喉咙口的什么,都随那一大口矿泉水吞回肚子里去。
荒谬的人,荒谬的事一大堆。但胡英英觉得,全天下她遇到最荒谬的,就这个徐爱潘。
那不是纯情了。
是病。跟感情不再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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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本情色小说完成不到一个月,徐爱潘就又缴上一本稿,很快就编排印刷出版。老编从来没有收她的稿子收得那么干脆,出书出得那么快速。收到读者的信也多了,都是骂她的。不过,也不会少一块肉。她的房租与饭钱有著落,那就够了。
至于什么圣人之道,纲常道德,她只能很抱歉很谦卑地陪一个不是的微笑,她扛不了。
可是游利华说:“阿潘,你实在危害不浅,戕害国家未来主人翁后面那个伟大的女人的身心。”
她边看边摇头边数落。因为是情色爱情小说,不是性教科书,性爱的细节描绘得生动壮观,又有文字的美感,却不负教育责任,似是而非,像埋了一颗炸弹。
“别把我说得那般伟大。”吃饭时间说这个实在有碍消化。徐爱潘使劲再嚼两下,把嚼得发硬的猪肉吞下去。
有些话不能太老实讲,会受鞭笞。但依她谦卑的看法,她觉得那些教女人梦想白马王子的童话其实才更加荼毒人心。
童话小说的意识型态全是毒,但再怎么毒,也没有她们写的这些情色小说细节的脏。想想,她觉得有点亏。亏就亏在不够冠冕堂皇。
“你这样搞,当心哪,哪天周处除三害,就要来除你这种祸害。”游利华丢下书,爬上饭桌,一屁股坐在桌子边缘。
有人在媒体高调发难,严厉鞭笞情色爱情小说,满城风风雨雨兼加轰轰烈烈,要查禁,要围剿她们的巢。游利华帮她杞人忧天,担心她饭碗就这么不保。
“小姐,我在吃饭耶。卫生一点,把你的大屁股挪开。”筷子正要夹起一撮菠菜,在半空停顿一下,转而侵向旁边的蕃茄炒蛋。
习惯难改,但也不是完全不能改,撑一撑就那么改了。满城再风雨雷电,撑一撑就过去了。
“你当真不担心啊?也不上网看看,网路上那些,十个有十个半都是在骂你们这些‘少女A书’作家。”游利华挪开她的大屁股,老实安放在椅子上。“说不准明天他们真的查禁你们那些‘猥亵刊物’。”
“我还担心文字狱呢!”真要担心,也是出版社该烦恼。天要塌了还轮不到她去顶去扛的。
“瞧你这样,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不动如山’。”
“我只是座小山坡,大雨一下,就崩成一堆土石了。”
吃完蕃茄炒蛋,又把肉丝炒豆干吃了一半,徐爱潘才呼口气,放心去夹菠菜。难得做一顿饭,吃得这么波澜。
游利华瞪住她看两眼,十几二十多秒钟没说话,像是在研究她的吃相。看她扒两口饭夹一口菜,嘴巴里的东西还没有吃完便忙不迭又吞下一口,相当不雅观,不是太有气质的吃法。
“昨天我在KK碰到李云许。”转了个话题。
怎么突然提起李云许?徐爱潘正扒著饭,反射地停住,抬起眼,嘴已鼓鼓,忘了咀嚼。
她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若无其事地垂下眼,继续扒她的饭。
“他打过电话给你对不对?”游利华问。
“对。”
“他约你吗?”
“没有。”
终于吞下嘴里最后一口饭,徐爱潘餍足地拍拍肚子,用空碗倒了一杯开水,咕噜连喝两口,把在食道缓慢移落的饭菜一口气咽下肚子去。
吃饭吃得像仪式,好好吃完一顿,实在也挺费力气挺辛苦的。
“阿潘,”游利华微向前倾,胸部几乎抵住桌缘,表情变得严肃正经,像涂了一层咄。“李云许已经结婚了你知不知道?他太太是一家外商公司的高级主管。”
“听说了。”游利华一本正经警告的模样,徐爱潘不禁觉得好笑。
“都算在同一个圈子,所以这件事许多人都知道。李云许那个人,条件是很好没错,但他在那方面──你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在女人那方面评价不太好。他结婚之前听说感情方面就牵扯不清,结婚以后,他曾和一家女性杂志记者以及一个从法国回来,帮他杂志写美食专栏的女人来往过。现在也和一名小模特儿有著关系。那名模特儿听说替他的杂志拍过泳装专辑。”
“你干么跟我说这个?”李云许结了婚没有,对婚姻忠不忠诚,干她底事?她还没想到,一时不明白游利华做什么告诉她这些八卦。
“告诉你,让你心里有个底。李云许有钱有魅力,他若主动刻意,大概很难令人不心动。不过,你最好聪明一点,他已经有家有室了,没必要跟他牵扯不清。”
都说得这么白了,再不懂,也实在过不去。但游利华善意的提醒警告,徐爱潘只觉得好笑。
她咽口水,咕噜咽了下去。说:“你是怕我抢人家的丈夫,破坏人家的家庭,还是担心我胡里胡涂被甜言蜜语给骗了?”
“都有。”游利华老实招认。她苦口婆心兼加未雨绸缪就是不希望这两种情形发生,这都不是她所乐意见的。
徐爱潘轻声笑出来。杞人忧天就是像游利华这样。不管是“被骗”或“被抢”都轮不到她操心,她却担心得这么起劲。
“你放心,小游。我对李云许没兴趣。”
话才说完,呼应她似的,门铃就响了。
花就来了。
一大簇的红玫瑰,系一条黄金色缎带。
游利华应的门。把大簇的玫瑰和一张烫了金边的卡片一股脑堆塞在徐爱潘面前。
“哪,给你的。”口气有点不好,像在跟谁生气。
玫瑰有刺,一大簇的,游利华动作又粗鲁,不小心徐爱潘的手便给刺到。她瞄了卡片一眼。实在,演电视也没有那么巧,她们才在背后谈他,他的花就到了。
红配金。亏他那么配色,俗气得要命。
浪漫的背后这么俗不可耐。
幸亏她跟他没关系。要不然,这关系也跟成千上万肥皂剧似的“关系”一样地陈腔滥调,一开头、本质上就这么俗不可耐。
然后电话就响了。
“找你的。”游利华把电话丢给她,声音和动作都带点火气。
李云许一定算好了时间,不早不迟刚好打来得恰到好处。戏剧式的巧合性。像小说电影里的偶然,经过算计的。
“收到了吗?”李云许开口就问。
“什么?”徐爱潘佯装不懂。
“花。玫瑰。我请花店准备两点送到。现在已经两点过五分。”
果然。他都算得好好的。
“收到了。一大簇的。”
“你不喜欢?”她的口气一点都不兴奋。他忍不住问上一问。
“还好。”
“那就是不好。”她应该喜欢玫瑰的才对。他应该不会估计错的。“你不喜欢玫瑰?还是不喜欢红色的?”
“我不怎么喜欢花。”徐爱潘对空气欠欠身,说得几分客气抱歉。
女人都爱钻石和鲜花。所以他听得出推辞。笑说:“有一种你一定会喜欢。”
她小说里写来写去全都是玫瑰。圣修伯里B612行星上的那朵玫瑰;传说中存在过的蓝色玫瑰;甚至虚幻的漫画主角彼此心灵联系的紫玫瑰。
骗不过他的。
“我真的不是那么喜欢花的。”她没说谎。只除了一种。
就像天涯处处是芳草,她只看进去了一个沈冬青。
但她不会承认,不会对人说去。
沈冬青曾说过一句抽象的话。说她像玫瑰。蓝色的玫瑰。
那是无解的公案。她记忆中跟沈冬青有关的,都是无解的公案。
“不喜欢就丢掉没关系。”李云许笑得十分轻松。红橙黄绿蓝靛紫,他一层层的来,总有她喜欢的。
好好的鲜怒的大把花簇要她丢掉,她还怕天谴。她把电话丢回给游利华,指指花簇说:“怎么办?”
她指要拿这花怎么办。游利华自行解释说:“现在送花,再来就是请你喝咖啡吃饭了。我不知道他怎么会对你有兴趣,不过,你自己要聪明一点,他已经结婚了,千万别跟他牵扯不清,划不来。”
“是,小姐。”徐爱潘勾勾嘴角,并没有放在心上。不经心不会在意,她觉得游利华杞人忧天,自己找事情替她烦恼。“这个怎么办?”她再次指指花簇。
那么一大把,都数不清有多少朵,金色缎带层层缠绕,叶子又繁密,枝茎与枝茎间的空隙塞得满满,完全不留白,想透口气都觉得困难。
“花是送你的,你自己看著办。”
徐爱潘伸手碰碰花簇。数大就是美。诗人说的。那样一大簇花,要双手去抱,实在是惊心动魄。
“唉!麻烦。”她忍不住摇头。
好像怎么做都不是,不知拿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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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胡英英自己说她开一家店卖咖啡简餐,直到上了门,徐爱潘还是半信半疑,很不容易把在柜台后煮制咖啡的胡英英与她记忆印象中鲜丽野气的少女胡英英连在一块。胡英英的长相没变,气质也没改变多少,一切印象早在她脑海里定了型,这突然冒出的新形象委实教她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