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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绳纪事四簿 page 4 作者:林如是

  这倒是真的。

  徐爱潘扯嘴笑一笑,乖乖跟著游利华走到中间那群正高谈阔论的人群当中,自行拣个边疆的位置坐下。

  “嘿!阿潘。”看过她的人,有些转头友善打个招呼。

  “嘿。”她也回个招呼。

  “你好几天没来了。在忙什么?”旁边的人寒暄地问。

  “是啊。也没什么。”她应酬地答。

  “还在喝这个!换点别的,我帮你叫。”

  “不了,谢谢。”

  “怎么?怕喝醉?放心,我会负责送你──”

  “我刚到,不急著喝酒。”

  就这样,人家问一句,她答一句,而且简单扼要。

  寒暄过后,那些人又回到先前热心的辩论,偶尔想起什么,回头再和她说一两句话,她便又回答一两句话。多半时候她便光只是听,听他们对某本畅销书的批评,某个在媒体曝光甚多的知名作家绯闻的议论,又听他们对某个旅居海外得到美国某文学奖项的作家的不以为然与赞赏的正反面意见的辩论。

  听得,她几乎打呵欠。

  然后,又有一群三四个人进来,坐在他们左侧两三个桌外的地方。有人隔著桌子和对方打招呼,对方也隔著桌子回招呼。

  “徐总,恭喜啊!你们这次推的那两本哲学小说,冲上排行榜的第一名。”

  “对啊!书香那套名牌服饰系列也是叫好又叫座。”

  被恭喜称赞的人隔著桌子笑著说谢谢。

  徐爱潘悄悄站起来,不引人注意地走到洗手间。

  老实说,每次她都觉得很佩服,那些人怎么有那么多的力气说那么多的话?

  其实,也有那样的时候──曾经,青春少年时,她的话也不算少的;每天和胡英英叽叽喳喳。然后,胡英英一家搬走后,遇见沈冬青,喜欢上一个人不敢说把话都锁在心里的哀美轻愁,她的话慢慢就变不多。

  变不多,并不是表示不说话或太沉默。人要生活都是要交际要说话的。

  她跟卖青菜水果的小贩说话,跟卖自助餐的老板说话,跟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的大夜班店员说话。

  还跟游利华拌嘴扯些讨她厌的废话。

  所以,她也不是不喜欢说话,只是觉得说话太花力气,常常说到一半就觉得累,索性便不说那么多了。

  冲了冷水后,她觉得神清气爽许多。镜子中那张脸有点苍白──不,简直是惨白。吸血鬼多时未曾吸血的那种营养不良的没温度的白。

  她没化妆的习惯,觉得麻烦。但背包里总有几支游利华用剩或者颜色不合不要而塞给她的口红。

  以她的性格来KK只是凑热闹。不过,偶尔沾染点人气也好。偶尔,她会不合时宜地联想起神怪志异里那些跨出深山、变幻人形,混迹于人世之中吸取生人生气的狸精狐媚或女妖。觉得自己恍恍就像志怪里写的一女妖。

  这么想时,她不禁就会失笑出来。

  她就带著那样恍惚的笑走出洗手间,心不在焉的,差点撞上迎面走来的男人。

  因为没撞到,徐爱潘也没道歉,若无其事擦身过去。那男人也没说什么,根本也没多看她一眼。

  “小游,”她静悄过去。那堆人还在高谈阔论。话题已经转到日本AV女优和电影。她拍拍游利华的肩膀。“我要回去了。”

  “这么快?!连屁股都还没坐热。”游利华皱眉。

  “我要赶稿。”

  “算了吧!你写那东西又不花什么脑筋,晚上花两钟头就搞定,赶什么稿!”

  “小姐,别这么亵渎我的工作成不成?我吃穿都靠它。你写的那些这件魔术胸罩卖多少钱、那件蕾丝内裤又值多少的东西,也没比我高明多少。”

  很多在文艺圈工作打混的人,不把爱情小说当一回事,认为那种东西沾不了文学的边,这一点,徐爱潘完全没意见,也从来不跟人家争辩。

  游利华虽然没这毛病,但多少有这种下意识。她也算是半个文人。文人大都喜欢用某种形而上的格调品味、或气质深度的东西标签自己。

  “你不说话,我怕你变哑巴;一说话,嘴巴就这么尖利。我看你还是当哑巴好了。”游利华翻个白眼。

  徐爱潘耸个肩。“我先回去了。你也别待──”

  “对不起!”话没说完,身后响起低沉好听的男性声音。她挡到人家的路。

  侧身让过。似乎是方才在洗手间外差点撞到的那个人。

  她不确定。因为她根本没真正留意。

  “李总,”游利华却和对方攀谈起来。“恭喜啊!你们这次推出的名牌服饰系列叫好又叫座,怕不卖个有五六十万本。”

  “谢谢。都是托大家的福。”那男人得体地应酬一句。

  对方走后,游利华解释什么似说:“书香的老板李云许。现在市面上流行又畅销的那套讲名牌书籍,就是他公司出的。”

  徐爱潘点个头,算是有反应。游利华在报社工作,多少认识一些这个圈子的三教九流。

  “那我走了。”她转开身,把游利华丢在吧台。

  游利华顺便要了瓶啤酒,就著瓶口就喝起来。

  “麻烦给我一杯咖啡。”

  旁边座位蹦出个人。她一看,是李云许。没话找话:

  “李总,今天不是来庆祝的吗?光喝咖啡太杀风景了吧?”

  “没办法,等会还要开车。”李云许端起咖啡杯,朝门口比了比。“你朋友?”

  门外,徐爱潘的身影正要没入夜色,隔著门窗,像被框在一幅泼墨画中。短发正因风扬起来。

  “嗯,我室友。李总有兴趣吗?我帮你介绍。”游利华开个玩笑。她知道李云许有家有老婆了。

  李云许笑一下,敷衍过去。

  他知道游利华在开玩笑,他也没有兴趣。怎么会有兴趣?!看她那白衬衫牛仔裤外加一颗清汤挂面头,他今年三十八,不是十八,早不热中那种纯情的玩意。

  在社会打混那么久,他什么都看过。纯情这东西,最不持久。

  即便是小孩子也不是确然的纯真。那纯真,其实只是一种残酷的本能。还没经过文明礼制洗脑的一种求生存的原始本能。

  他把咖啡一口喝尽。想想,下次也许可以推出“纯真”这个主题,在网上报上  制造一波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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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这样的,她从来不看书评。

  书评家推荐或批评哪本著作,市面上哪本正叫好又叫座热得烫手,畅销排行榜第一名大家张口闭口都在说的──好评劣评一颗星二颗星评等等,她从来不看。

  文学和艺术某方面来说是一样,很难说好不好,只能说喜不喜欢。任何能以立场角度自由心证的辩论,她觉得都没什么意义。

  甚至,连那些对她小说的褒贬扬抑,她也不太在乎。因为不可能读者批评了什么,她就能神奇地写出符合那一刻市场脾味需求的东西。

  文字有它的调性。再多的情节与故事性也平衡不了文字本身所带的意境。背了那么多古诗旧词,她就是中了那“意境”的毒。

  所以,徐爱潘不是太受欢迎的爱情小说家,并不是太多的人跟她中一样的毒。

  而所谓共鸣,其实不太容易,常常,她自己没太多感觉没花太多脑筋力气写出的东西,对了许多读者的味;而那一些她费了很多力气,一再低回沉吟的,却没多少人欣赏。写的人与看的人感情思考之间的落差,起码有两个悬崖,大得让人无力。

  因此,她从来不管读者要什么,市场需求什么。反正她写的东西从来就不符合所谓的市场性。充斥了太多形而上的文字的垃圾。

  也因此,在言情小说市场里,她一直不受欢迎,出版社收她的稿子收得相当勉强。

  “大小姐,”老编在电话那头说:“故事性!读者喜欢看有‘故事性’的东西。”特别强调加重那三个字。“还有,爱情。别忘了,你是在写爱情小说。”

  “喔。”徐爱潘喔一声。

  她没忘。问题是,她自己觉得很爱情的东西,读者却完全没感受到。外面的气温不低,需要一些更热烈的东西,他们才感受得到。

  她坐在桌子前半个下午,也没太挣扎,然后就决定了。

  她逛了半个下午的街,买了情色大师萨曼金一系列“野兰花”作品。然后跑到KK附近一家专卖外国原文小说的书店,在“黑蕾丝”那系列丛书前徘徊不去。

  “黑蕾丝”是货真价实的色情小说,比那些罗曼史、情色爱情小说还要赤裸露骨。但文字用的好。算是色情经典。

  书店里人不多。徐爱潘挑好书,打算去结帐,偏在甬道上和人狭路对峙。

  真是!地方也不小,人又不多,怎么偏偏这样和人碍上了路?!

  “对不起。”对方礼貌比个手势。那个男人她看过,游利华提过叫什么许还是姓许──

  是李云许。他觉得也好像在哪里看过徐爱潘。皱皱的衬衫、牛仔裤,只到下巴长的清汤挂面头……想起来了。在KK。那个洗手间的走道。

  他瞄一眼她手上的书,敞开袋子里的萨曼金,不禁挑了下眉毛。

  “买书?”李云许下意识地多看她一眼。

  “欸。”徐爱潘有些不自在。

  她当然没必要解释她买这些东西要做什么,但很难保证别人会怎么想。尤其她不是买一本两本,而是一堆。

  “呃,我好像挡了你的路。”李云许表情不动,侧开身子。

  “谢谢。”徐爱潘略微侧身走过去。甬道太狭窄,肩膀碰上他的胸膛。

  他们的相遇是这样:他西装笔挺,神情端整;她手上抱了一堆黑蕾丝色情小说,还提了一堆萨曼金的情色录影带。

  所以一开始就有太多不可说。太多的暧昧存在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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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一个月,徐爱潘就写完一本十万字的情色小说。把黑蕾丝加萨曼金搬到中国古代,再加上一层朦胧镜头的纱帐。老编有些讶异,但也没说什么。这反正只是潮流。

  “你真的就这么下海了?!”游利华翻翻她保留的底稿,说得像挂牌卖艺的青楼艳妓掀帘子卖身。

  “是啊。”徐爱潘从正在读的书页里抬头,笑了笑。

  “这样也好。反正都是卖,没差。再说,你上回那本讲情妇的,在网路上被批评惨了,你知不知道,情不情、爱不爱的,又提供错误的示范思考。写言情小说哪能像你这么搞法,谁要看啊?!”

  “不知道。”徐爱潘又笑。她没电脑,也不到网路咖啡店,别人怎么批评她全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嘿,小姐,你未免太亵渎你的读者了吧?”

  哪那么容易就亵渎这、亵渎那的。其实知道市场的需求又怎么样?总不可能神奇的一下子就写出甜酸苦辣所有佐料皆备,爱恨情仇外加冒险报复杀戳元素十足的浓烈精采叫座的东西。

  “难怪没人要看你的东西。未免太失败了。”游利华一迳说她的风凉话。

  徐爱潘懒得回话了,继续看她的书。游利华好奇凑过去,说:“你在看什么?那么专心。”

  她只好又停下来,给她看书的封面。卡尔沙根的《亿万又亿万》。

  “你看这个?”游利华挑挑眉。“上回你看那个佛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再上回是《国家地理杂志》,更上回是《古埃及史》,现在换卡尔沙根了。小姐,你都不研究研究人家是怎么写爱情小说的行吗?你卖的毕竟是通俗文学,不讲形而上,爱恨情仇到底才是最重要的。”

  游利华不愧是在报社副刊混的,头脑清楚得很。

  “我也有研究的。”徐爱潘比比角落那堆黑蕾丝。

  游利华看了,露出诡异的表情,眉毛又是一挑,说:“你打哪搜来这些宝贝的?”随手拿起一卷萨曼金。

  “当然是买的。”

  “那么,这些就是心得喽?”游利华拍拍那叠影印底稿。

  “大概吧。写起来也没有想像中困难。”原本情欲这种东西,狠狠拆穿它遮掩的帘帐,简单得就不过是那么回事。

  “当心被读者挞伐厌弃。”游利华杞人忧天。

  不过,她根本担心不了那么多。读者会的。边读边骂。但已经决定的事、存在的事,骂了又能怎么?他们还只是边骂又边读。

  “对了,”游利华想起什么似,说:“你还记得那个李云许吗?前些天我在KK碰到,他跟我问起你。”说到最后,表情变成了一个疑问。

  徐爱潘呃一声。游利华不放过,写满问号的一团大饼脸凑上去碍眼,她不得已,只好把与李云许不巧“狭路相碍”的事据实禀报。

  “哈哈!”游利华大笑起来。“真有你的!阿潘。难怪他会问起你。你真会替自己制造‘深刻印象’啊!”

  当时不觉得尴尬,被游利华这么一笑,反倒觉得难堪起来。徐爱潘恼羞不禁成小怒,嘴巴一扁,说:

  “真有那么好笑吗?”

  游利华挥摆双手,跳舞似,光脚走出房门,边说:“你倒可以把这一段写进你的小说。保证经典。”

  这话当然听不得。刚再打开书页,游利华的大嗓门从她房间那头传来。

  “对了,阿潘。晚上KK的耶诞派对你去不去?”

  徐爱潘反射地摇头。然后才想起游利华看不到,刚要开口,游利华旋风似已经刮进她门口。

  “别跟我说你不去。你一个人待在家里做什么?孵鸭蛋啊?”

  “天气怪冷的,我不想出门。再说,我没衣服好穿。”

  她有很多好理由不想出门。第一,寒流提早来袭,巴巴跑出去吹北风自讨苦吃。第二,几乎每家商店都无耻兼没创意地因袭旧习加上互相抄袭,挂上一棵耶诞树或播著一曲曲喜气洋洋的音乐,她讨厌那种浓浓的过节气氛。第三,她除了衬衫牛仔裤,没什么参加派对的金光闪闪的衣裳。第四,参加派对的人,不想可知都是长了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没什么可惊奇。第五……

  像这样,她可以举出一百个理由。

  好比一百个理由为什么爱你,为什么不爱你;为什么会放屁,为什么不放屁。以此类推,不胜枚举。

  “不需要特地打扮,就穿你平常穿的就行了。你不去会后悔的。KK老板提供了派对摸彩一项大奖,三个月的免费招待。其他那些偶尔会在KK露个面的出版社杂志社老板大爷,也提供了一些奖品。不摸白不摸!”

  广泛说起来,KK似乎成了某种型态的“文人会社”。不过,去KK的其实多半是在它附近的出版社杂志社或报社的工作人员。作家们大概自有他们三两成群的自我的沙龙。

  “有那么便宜的好事吗?”天下绝没有白吃的午餐。

  “你只要买张一千元的餐券就可以。酒任你喝、小点心任你吃。人家钱也不是自己‘暗杠’起来,都会捐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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