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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下) page 3 作者:籽兔

  须臾之后,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嘴唇,感觉还在做梦。就在一个晚上,他失了两次神,一次是差点破扎死吓的,一次是突然被亲吻惊的……

  他看着苍伶可爱的睡颜,不知不觉伸出手抚上他的脸,心里开始幻想他长到十八岁时的模样。幻想之下只感觉自己的脸越来越烫,拿镜子一照,才发现睑红得像下蛋的老母鸡。

  “糟了……我怎么好像……”对一个孩子动了心!?

  这种话苍晟说不出口。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横加指责:“苍晟啊苍晟,你怎么可以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起歹念?你虽然不是人,可是你是良禽啊!”

  其实,苍伶到底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没有人会知道。苍晟把他认定是十三岁,一年之差,也可以稍稍减轻心头的负罪感,这是他惯用自欺欺人的手段。

  漫漫长夜,苍晟有点沮丧,他不敢质疑心里的感觉,他不想知道答案,但是在伶又叫了几声“阿洛”之后,又突然担忧起来。这个阿洛到底是谁?为什么伶伶总是在叫唤“阿洛”?而且还带着别离的伤感……

  如果有一天他想起过去的事情,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回到那个阿洛的身边?那可不行!

  苍晟万分舍不得,自私心作祟,双手按住苍伶的太阳穴,尝试窥探他的记忆。

  苍伶的记忆很凌乱,只有一些零星的片段,依稀看到有一座雪山,有一片绿林,有一个斯文的书生在蓝天白云下微笑。也许这个人就是阿洛吧,果然很有卖相,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是属于那种狐狸精喜欢勾引的对象。

  苍晟有点嫉妒,不过只烧了一小会儿就熄灭了,因为他看到那个书生……死了。

  记忆里只有这些,快乐的,悲痛的,全都是这个书生的片段。

  苍晟松开手,万份同情地望着苍伶。谁说少年就不懂得爱?可怜的小伶伶一定是受刺激太严重得了失心疯……

  如果是这样,留着这种残破痛苦的回忆也没有用,还不如彻底忘了它,做一个快快乐乐的孩子。虽然修改他人的记忆有点过分,但是,苍晟不忍心丢弃他,不想再让他茫然的飘荡,如果可以的话,让他成为苍家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相信阿洛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忍心看到伶活在悲伤的回忆里。

  于是,他按住苍伶的天灵盖开始默念咒语。苍晟自认学艺不精,他不懂得怎样彻底抹去一个人的记忆,他只知道一段虚构的、但是完整甜美的记忆可以掩盖住原本残留脑海中阴暗的记忆碎片,这样可以使他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苍晟接下去所需要做的,就是给苍伶一个甜美的梦。

  苍伶在一个梦中就度过了欢乐无忧的童年……

  童年时光,有着爹娘的宠爱,有着哥哥保护,无忧无虑的生活在雪山脚下的村庄里。爹娘都是老实的农民,哥哥懂一点法术,靠这个贴补家用,那个梦一直延续到三年前那次不幸的山崩,之后便是一段空白。然后就在昨日,两人在雪地里意外的重逢了……

  匆匆一梦如漫漫十几年,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苍伶揉着眼睛醒了,一看到苍晟亲切地坐在床边,立刻甜甜的笑了。“哥,你已经起来啦?”

  看来效果非常好,这孩子看上去一切正常,丝毫没有察觉到脑子里的记忆有什么问题。

  苍晟整晚的疲惫在看到伶伶的笑颜之后一扫而空,心里惊叹:好漂亮……原来小伶伶笑起来是这么的甜美可爱,昨晚的辛苦真是没白费!

  一看到美人颜,就想到昨晚的吻;一想到昨晚的吻,就期待朝夕相处的未来,虽然现在不应该企图可以和他什么什么的……但是小孩子也会长大,自己又不会老,还是有那个什么什么的可能的嘛!呵呵呵呵……

  “哥?你在笑什么?”

  “啊?”被苍伶这么一叫,苍晟这才发现自己犯了花痴走了神,不好意思地回答,“没、没笑什么。”

  苍伶掀开被子坐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上去伶俐极了。“哥,铭儿呢?”

  “在我房里睡着呢,我过来看看你睡得怎么样。”

  “我睡得很好啊!”苍伶抓起衣服准备穿上,才发现昨天墓穴里捡来的衣服成了碎布,抬头问哥哥,“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我昨晚想帮你改尺寸,结果……呵呵……就这样子了。你先躺一会儿,哥给你去打一盆热呼呼的洗脸水来!”苍晟心情甚佳,可爱的小伶伶一醒来就连叫了四声“哥”,听得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飘啊飘的,就飘下了楼。

  这家客栈的小二是条懒虫,这么晚了还没起来,苍晟只好自己生了炉火烧壶开水,等水开的那个空闲里,他不停的对自己说:先要做好一个哥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等他端着脸盆飘上来,却发现一件让他吃惊不小的事情——苍伶已经把衣服改好了!穿在身上左右照着镜子。

  天!他不会这么能干吧!?

  苍伶穿的端端正正的跑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哥,这个衣服的颜色好花俏,而且,这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不喜欢,可不可以给我买一套新的?”

  “行、行。”

  苍晟一搁下脸盆,苍伶就扑进他的怀里乱蹭,“谢谢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

  既然是弟弟扑进哥哥怀里撒娇,那做哥哥的意思意思也是理所当然的,苍晟乘机摸了摸他的头,亲了亲他的脸颊。这感觉,简直比作神仙还要幸福啊!

  这种幸福的日子,从这一天的早上开始。

  苍晟看着他整理房间,看着他给铭儿梳洗,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馒头,看着他牵着铭儿的手走在大街上,看着他在布庄里挑衣服,看着他和老板讨价还价,又看到他对文房四宝流露出极大的兴趣。反正,视线里有苍伶,心里头就有幸福。

  幸福洋溢了一整天之后,从苍伶的举手投足中总结出一个讯息:他非常的精明能干,不太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或许,他已经十四岁了。如果是十五岁那就更好了!

  刚判定苍伶是个聪明的孩子,就让苍晟看到了他傻乎乎的一面。

  回客栈的路上,他突然拉住哥哥的衣服赖着不肯走了。他指着一个卖烤番薯的小摊说:“哥……我想吃番薯……”

  苍铭也跟着凑热闹:“阿爹,我也要吃番薯!”

  想吃就买咯!苍晟毫不吝啬地买了两个最大的,可是他发现接下去的情况有点不对劲,苍伶一捧到那个大番薯就开始傻呵呵的笑,白天那种伶俐机智的感觉可以说消失得无影无踪。

  苍昆虽然有点疑惑,但是只要小伶伶依旧叫他哥哥就行了!

  傍晚,仙乐镇又飘起了雪花,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过一个好年。苍晟靠在窗边,摸着系在腰间的玉璜,出神的望着镇上的万家灯火。

  又是一年的年底了,今年看来又是带着孩子在客栈里度过……

  真希望有一个小小的家,不一定要多精致,但一定要舒适,院子里一半种花,一半种菜,最好屋前还有个池塘,岸上养一群白鹅,水里养些鱼儿虾米,想吃的时候就捞一点上来。每天早上送铭儿和小伶去私塾念书,然后自己找点活干,研究古墓古玉,或者躺在阳光下美美的睡一觉,到傍晚等孩子们回来之后就弄几个小菜,一家子开开心心的聚在饭桌前共进晚餐。

  这就是苍晟心中最理想的生活,如果有了这样的生活,就算找到了寄尧也不知道该许什么愿望了。哦,对了,或许可以让苍伶……算了,算了,这事儿以后再说。苍晟再一次提醒自己。

  这个年,这一家子果然就是在长春客栈度过的。年夜饭很丰盛,一家三口加上一个鳏夫的掌柜和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店小二,一共五个人。苍家的三只吃得快快乐乐,只是难为了剩下的那两位,明明是心惊胆颤食不知味,却还要强颜陪笑。

  大年初一,苍晟带着两个孩子终于告别了仙乐镇。掌柜和小二精神抖擞,一早就起来送瘟神,挥手看着这一家三口院去的声音,两人谢天谢地,跪在财神像前烧香,诚心祈祷今后别再遇上这样的客倌。

  烧完了转身回去收拾他们住过的房间,才发现苍晟留了一个大大的字条,写着:后会有期。

  不会真的后会有期吧……

  第二章

  苍晟一边流浪,一边寻找合适的安家场所,在陆地上没有方向感的他常常多走很多冤枉路。每次苍伶问哥哥为何要绕圈子,他就会说:“良禽都择木而栖,何况是人?去一个地方安家要了解他方圆百里的情况,免得再遇到山崩洪水之类的天灾。”

  说得似乎有点道理。于是一家三口走啊走的,兜啊兜,终于在两年后到了一个叫潼州的地方。

  潼州城在外没有什么盛名,但只要是看到它的人,就会惊叹这是个不输给任何名城的繁华之地。每逢月半十五,远近的乡邻们就会聚过来赶集,那时候的大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数不尽的马车、驴车出城进城,一直到晚上还会有不休的夜市;再看看它四周的环境,整座城背山临江,颇有灵性。山中青竹滴翠,鸟鸣幽幽,江中烟波缥缈,小舟轻泛;城里头花红柳绿,宅院错落有致,街头巷尾,但闻嬉笑欢语。潼州有如梦中尘嚣,是苍晟心中“凡尘俗世”的标准。

  最重要的是大城市里的人见多识广,见怪不怪,苍晟兄弟俩甩着银闪闪的白发招摇过市,也没几个人觉得奇怪,更不会有人吓得逃走。

  于是,他考虑在此居住下来,不料城中竟没有空宅,寻寻觅觅只在临江的地方找到一处没人住的小宅院,几度打听之下,找到了它的屋主,并谈了个价格买了下来。

  其实江边的房子也很不错,不用挖坑造池塘,隔日买了一群小鹅仔放养在江边就成;现成的院子里栽上点花花草草,蔬菜瓜果。安排好一个简简单单的家,便可以开始过日子了。

  苍伶十五岁了,这两年里,他一天比一天伶俐,一年比一年活泼,苍晟觉得如果按照世俗习惯,应该送他去私塾念点书会比较好,考中状元的可能性很大,结果他没念三天就逃了回来,原因倒不是那一头奇怪的白发,而是夫子教的东西太浅显,苍伶全都会,他也不想考状元求功名,连个秀才都不稀罕,没有必要浪费钱财。

  伶伶不想念书也不能勉强,可一年的学费都已经付给夫子了,为了不浪费,苍晟赶紧把五岁的铭儿送进去念书,小是小了一点儿,可让他早点受到约束也好,省得放在家里越来越皮。

  苍伶就这样留在家里,每天喂喂鹅,种种菜,一日做三餐,还要洗衣打扫,似乎把能干的全干了,闲得苍晟每天只能在江边钓鱼打哈欠。不是他不想做,只是苍伶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比他好,一插手反而给弟弟添麻烦。苍晟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接送铭儿念书,茶余饭后教他耍耍拳脚,练点功夫,当然还要留一只眼睛偷窥伶伶。

  有时候他常常会盯着苍伶的背影想,伶伶在以前会不会是那个书生的仆人?要不为什么他小小年纪会做那么多的事情?还有为什么他有时候看上去眼神犀利精明能干,有时候却像个小傻瓜一样整个下午只是啃着玉米晒太阳?为什么他那么喜欢照镜子,居然可以望着镜子的自己坐上一、两个时辰,这种喜爱程度似乎有点变态啊……

  但是每次,苍晟的思考总是被苍伶的转身微笑打断,接下去,他无法再考虑正经的事情。隋不自禁的想歪歪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日子舒舒服服的过着,孩子们一点点地长大。

  铭儿自从有了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叔叔之后,再也没吵着让爹去找一个娘。这个小叔叔长得好看,待人和善,做的饭菜很好吃,做的衣服很合身,缝的鞋子很结实,总之什么都好,铭儿已经把他当成半个爹了。

  苍晟眼看着苍伶就将长大成人,心里的期待越来越强烈。

  有时候路过他的窗前,就会不知不觉地驻足偷窥。有一天夜里,苍伶洗澡忘了关窗,苍晟脚底像刷了一层浆糊一般,黏在窗外不肯走了,非常想知道这孩子是否已经“长成”。可惜被苍铭那死小孩发现,大喊有色狼,扑上去拳脚相加,打了半天才发现是自己的阿爹,结果害得苍晟没看成伶伶出浴图。

  不甘心的苍晟照著书上弄了一道溺水符,随后带着孩子们去江边游泳消暑,准备把这道符咒用在苍伶身上,等他一溺水就先来个水下的肌肤相亲,再来就是岸上嘴对嘴的送气,乘机吃点豆腐解解馋,不料正耍动手之时,又被苍铭那死小孩突然抱住,脚底一滑,失去平衡,这道符咒施在了自己身上。结果么,自己成了被送气的对象,还被儿子说没用。好在送气的人是伶伶,和他嘴对嘴的来一下,失点面子也无所谓啦!

  苍晟的这种生活,总结起来就是:小心翼翼包庇自己的感情,精心设计吃伶伶豆腐,最后总是功亏一篑儿子之手。但就是这样的生活,也可以让苍晟过得津津有味,每次回忆起来就有甜意上心头。

  又一日午后,苍晟把百宝箱里的银元宝掏出来,一锭一锭地摆在桌上细数。剩下的银子似乎不够半年了,要去哪儿干一票才行。这一带向来没有什么达官贵人的墓穴,好不容易上周死了一个老太守,他的墓看上去还不错……

  苍伶刚好喂完白鹅走进来,看见哥哥愁眉不展地盯着银元宝发呆,便问道:“哥,钱不够花了吗?”

  “嗯。”苍晟沉重的点点头,这就是生活的压力啊,但这是世俗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想过一次真正的二辈子”,就该懂得品尝人生的苦涩。

  苍伶笑笑说:“哥,我们去做工吧。”

  “做什么工?”

  “城里要造座阎王庙,泥匠、木匠、工匠、搬运工,统统都要!一天五文钱。”

  哈!一天五文钱!?这不是苦力吗!?苍晟立刻摸摸伶伶天真的脑袋说道:“免了免了,你还小,不能做体力粗活,家里的开销不用你担心,哥哥会解决。”

  苍伶一听立刻好奇的问:“哥,难道你要去盗墓?”这是哥哥的老本行,只是近两年来都没干过。“但是盗墓万一被抓住可就惨了!”这可是亵渎祖宗的大罪。“月出而做,月落而归,摸黑行事,再说我技术如此高超,谁会抓住我?”

  “那会不会有鬼魂找你报仇?”

  “我盗了这么多墓,啥时候有鬼魂来报仇了?再说了,就算有。我也有能耐一掌把他打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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