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准备好了!”
“你……你上次不是说……不行吗?”
“你们俩不是自称古灵精怪吗?难道看不出上次是因为阎王在房里躲着呢!”
的确,判判今日的态度与上次不同,又恢复了宠溺孩子的亲妈姿态。
常慕不解的间道:“他躲你房里干什么?”
苍伶惊呼:“难道你和他终于有了一腿?”
“什么呀!西海龙王嫁女儿,我和阎王去参加婚礼,他添置了一套花俏的新衣服,穿了过来给我看看怎么样,结果牛头和马面闯了进来,他不好意思让人看见,就慌慌张张就躲了进去,接着你们就来了!”
原来是这样,相信判判不会说谎。常慕彻底收干了眼泪,勾住判判的肩膀,没大没小地问:“老实问你一下,你什么时候才能把老大搞定?你早点搞定他我们就不用那么辛苦了是不是?”
“胡说八道什么呀!?没有的事!”判判有些羞恼,甩开他的臂膀,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条小项链。“这条链子叫‘闭月’,它可以掩盖你身上的仙气。你什么时候准备诈死,什么时候就开始戴上它。知道了吗?”
“知道了!谢谢判判!”常慕接过小盒子,欢喜的不得了。
“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吧!”
“永远不要和冥界的人碰面,不要让他们还知道你还在这个世界上。”
“这个是当然。”
“然后,许点每过一世,你就到任何一座阎王庙,在我的塑像前求签,我会在签上告诉你许点下辈子会转世去哪里。”
“好!我记住了!判判的大恩大德,木耳永世难忘!”常慕真心真意的再度跪下,给判判磕了一个响头。
“好了,好了,别谢了。”判判把他扶起来,“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唔……”常慕转头担心地看了看苍伶。苍伶无所谓,笑着是说:“等接到下一个降妖令,你就放心的去吧,后事我会处理。”
“小白,你真可爱。”
之后,大家和和气气吃了一顿团圆饭,就当是给常慕送行。
阎王经过朗月居,听到里头欢声笑语,禁不住爬上墙头偷偷张望,居然被他看到常慕、苍伶和判判三个人面带醉意,把酒言欢,一时间嫉妒得不得了,现在的这对黑白无常加判官组成的小团体常常一起私下活动,就是没有他的份!真是可恶极了!
正当他眼红得厉害,忽然听到有脚步声过来,便匆匆回到地面,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过朗月居的大门……
第九章
七天之后,常慕和苍伶终于接到了可贵的降妖令。
临走前,常慕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串不够长的白骨鞭,对苍伶说:“小白,这是我原本要送我小妈的礼物,这条白骨鞭是由死在我手下的恶鬼左手中指指骨串成的,阴气很重,应该是一件很厉害的兵器。当初我和小妈刚担任黑白无常的时候,因为阎王小心眼,给了我一把镰刀,给了他一把掸子,他常常向我抱怨,说是我害的。所以我想偷偷地做一件很帅的兵器弥补给他,本来打算完成白骨鞭之后送给他当礼物,让他开心开心,但是现在,好像用不到了……我把这件半成品送给你,希望你能完成这条白骨鞭……”
“谢谢前辈。”
“你现在很强,我很放心,记住你说过要向我学习,学会永远的微笑。不要因为我走了就没了精神,很快就会有一个新的小黑和你配成对,判判的眼光从来没有失误过……”
“嗯。”
“还有,以后,除了保护重要的人以外,还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像我小妈那样,让所有爱他的人伤心难过……”
“嗯,我会的。我哥哥常说我最自恋了,呵呵……”
常慕做完最后的交代,便和苍伶出门了。当然,这次他再也没有回来。
几天后,苍伶衣衫破碎,捧着常慕的镰刀和黑无常权杖从鬼门关一路哭到阎王殿,哭得整个冥界都知道了。
“怎么会这样!?”阎王被震惊到了,因为这只妖怪不强悍。
“那妖怪是很弱,可是半路跑出那只妖怪的爷爷,常慕前辈一疏忽,就、就……整个儿被活吞了,当我好不容易杀死那妖怪爷爷,发现前辈被嚼烂了,魂魄也完全消失了……呜呜……”
阎王想起了常慕有诈死之心,于是认真打量苍伶,可是他好像不是撒谎的样子,一点都没有破绽;再看看判判,他就站在一边抹眼泪,也的确是他的作风。
殊不知判判手上摸了辣椒汁,一揉眼睛就是一包泪水。
大家都相信了,只有阎王觉得这件事很诡异,不过就算怀疑也没有证据,私下里去刺探判判的口风,判判居然说心情下好,要独自出去散散心,不想再谈论常慕的事情。
而苍伶,郁郁的休息了几天之后,又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每次提及常慕,总是挺挺胸膛望向远方,一副逝者已逝,往事随风的态度。
派鬼差去潼州调查,结果发现许点的转世还是如往常一样生活在那户人家,监视了几天,也没有发现常慕的踪迹。最后,也不得不放弃了。
等到盯哨的鬼差一走,关家隔壁的一老头子拄着拐杖走进了关家的院子。
“小傻傻,想不想见木耳哥哥啊?”——“傻傻”是周围孩子给他取的绰号。
“想啊!”傻傻一听到木耳哥哥,立刻笑得很灿烂。
于是这老头带着傻傻走进了一个偏僻的巷子,那儿停着一部马车,等傻傻坐进了马车,老头儿精神抖擞地驾着马车离开了潼州。
傻傻很快就在车里睡着了,等他醒来,发现自己在木耳哥哥的怀里,而且还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
“宝贝,你醒啦?肚子饿不饿?”
“饿、饿。”十五岁的许点,言行举止还是像一个六岁的小孩,很好骗,也很好哄。
常慕打开一个包裹,里面全是香喷喷的糕点,看得许点都不知道先吃哪一块。常慕挑了一块松仁糕送到他嘴边,含情脉脉的喂他吃。
“好吃吗?”
“嗯、嗯!”
常慕看着许点吃得这么欢,摸着他的头发喃喃自语:“小妈,从今往后,木耳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许点不知道谁是小妈,只是看到木耳哥哥有点不开心的样子,咽下一口糕点之后,扒在他身上甜甜的说:“木耳哥哥,傻傻好喜欢你。”
常慕笑了,也许小妈只有在呆呆傻傻的时候才会主动说“我喜欢你”……“从今以后,你不要叫我木耳哥哥,直接叫我木耳,你呢,也不叫傻傻,叫点点,知道了吗?”
许点摇摇头,没听懂。常慕无奈的笑了起来,“算了,算了,以后我慢慢教你。我们有的是时间。呵呵……”
马车里还有好多箱珍宝,都是常慕做鬼差的期间在富人家搜刮来的,到下一个城镇找家当铺当掉几件,换点盘缠,从今往后,就要开始过两人的世俗生活了……
第十章
“洛之遥,霁雪,火云。”
记得常慕曾经在听到苍伶的时候说过“火云山”这个地方,判判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缘分,这种缘分不是天庭可以安排的,那是真正的“天”所赐予的。观音所说的“火云”,有可能就是常慕说的火云山。所以挑了个有空的日子,一大早骑着小三到了这座山脚下。
火云山的风景好的令人意外,没来到访过此地的人还真会被他的名字骗到。这儿一片片的青松绿竹,一处处的清泉幽涧,一声声的虫鸣鸟语,云雾绕足,清露心,丝毫没有“火”的感觉。
判判跳下狗背,决定自己随处走走。这一阵子心里很难受,想念固执别扭的许点,想念捣蛋无耻的常慕。虽然知道世事变幻无常,劝自己学着释怀,可就是做不到。
沿着一条山泉慢慢往上走,横在水中的一块会发光的鹅卵石吸引了判判的注意,因为这块石头特别大,特别的惹眼。于是他卷起袖子把它捞了起来,奇怪的是,它并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沉。
“奇怪的石头!嘿嘿,捡回去放进我的池子里。”判判搜罗破玩意儿的恶癖又犯了,想把石头收进他的乾坤袖,就在这时,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块石头上浮现了一排密密麻麻、书写工整的小字,判判顿时兴奋起来,凑近了轻声念起来。
“我是居在火云山的无名,有两位好友身遭不测,魂飞魄散,我于心不甘,研究古老的灵魂重生法,只要一魂一魄尚存,就能重新还其完整的灵魂。我希望此种法术能够让好友重生,但因时间有限,无法完成,便将这未完成的法术写在这块续缘石当中,它会帮我找到有缘人完成这种法术。你若愿意继承我的遗志,并发誓助我好友重生,滴一滴血在这块石头上。你若不愿,请把石头放回原处。毁石者自毁。”
灵魂重生法?判判第一个念头就是——可以让许点的灵魂重生吗?
他没有再多犹豫,咬破食指挤出一滴血滴在石头上。很快,原本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消失了,继而又浮现了另一些内容。
“我的两位好友灵魂存放在火云山密洞之中,可在夜间根据月下香的指引找到此山洞,残破的灵魂放在一个白发少年体内,请在完成法术之前代我好好看管。”
接下去,就是灵魂重生法术的记载,判判找了块软软的草地,盘腿坐下,聚精会神的看下去,每当他看完一段,字迹就自动消失,显示下一段内容,周而复始。
等到续缘石的内容展现完毕,它又恢复成一块普通的石头。
此时大半天已经过去。判判捏了捏脖子,松了松肩膀,把石头塞进袖子。看看时辰,不过傍晚,还未到月下香花开时刻,决定走上山顶看看着四周的风景。
山顶上有一间残旧的小屋,判判猜想,这可能是无名先生原先居住过的房子,走进去之后,里面整排整排的书一下子吸引了判判的注意,随意翻开几本,都是很奇怪的法术和很奇怪的记载,几乎是闻所未闻,本本都是经典的好书!判判热血沸腾,今天非但捡到了灵魂重生法的前半部,还遇到这么多的好书!虽然脏了点,但是没关系,他把这些“前人”留下的宝书全数收进了乾坤袖,从此宣布归为已有。
今日收获不小,心情好似一下子开朗了许多,走出屋子看晚霞,才知道为何这座山叫做“火云”,因为这里最美的风景不是苍秀的山,不是灵动的水,而是每天傍晚山顶的那一抹晚霞。艳丽的夕阳映成火红的云霞,勾勒出金色的云边,透过云隙,柔柔的洒在观云者的脸上。虽说这是落日的晚霞,但只要是多看它一会儿,那热情如火的颜色就会渲染透你的心底,让你燃起无尽的希望与勇气。
夕阳退下之后,天空换成深蓝色,月亮渐渐的爬了上来。月下香绽放花苞,吐露芬芳,在夜风中向判判招手。
判判沿着花朵排着的花径很顺利的找到了洞口,可是山洞里并没有前辈所说的白发少年,只有两堆破碎的水晶石片。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来晚了?
细心的判判不会放过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他在其中一堆里找到了两根五寸长短的红色头发,又在另一堆里找到了一根很长的白色的头发,判判估算着它的长度,突然灵感一闪而过,脑海中出现一个人:苍伶。
火云山,两位友人破碎的魂魄,白发少年……判判收好这几根头发,踌躇满志的走出洞去。
他想他已经大致明白了所有的事情。苍伶的魂魄是两个人的灵魂合在一起形成的,他不是洛之遥的后人,而是他“本人”的一部分。但是两个人的灵魂怎么会合起来,这是个不解的疑惑。而且苍伶记忆完整,丝毫没有过去的回忆……
判判一边走一边思考,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苍伶的那个“好哥哥”身上,如果可以找到他,问题就可以得到解答。
不过连苍伶都不知道他哥哥在哪儿,寻到他的机会很渺茫。先不管这么多,回去再说。
判判心里已经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坐上狗狗很快就奔回了冥界。
他发誓从今往后要刻苦钻研,一定要让许点回来,让大家得到幸福!
五年之后。
苍伶还是独自一人,判判挑剔的眼光让黑无常之位足足空缺了五年。他最常挂在嘴边的四个字就是“宁缺勿褴”。
有时候阎王都免不了责备几句,说是苍伶一个人出去不符合规定,也不安全,可是责备多了,判判就来气了,干脆穿上黑无常的衣服跟在苍伶后面滥竿充数。所有的人都护着判判,阎王真是无可奈何由他胡闹。
终于有一年,苍伶和判判路过滦河,目睹了一位青年为了一方百姓勇战恶蛟龙,两人顿时四目放光,达成默契,躲在岩石后看好戏,评估他的实力。
“力量很大嘛!”
“身手很敏捷。”
“身材不错。”
“好像人也长得不错啊!”
“……”
两个时辰之后,这有为青年力克蛟龙,斩下蛟龙首级,只可惜他自己也身负重伤,倒在江边残喘,百姓们扛来担架,请来大夫,期望能救活这位勇士。
判判和苍伶还躲在后面不伸援手也就算了,还恶毒的祈祷他早点气绝身亡。
终于……
“好了好了,死了!死了!”
“快!快出去!”
苍伶和判判你推我攘,最后判判被推进人堆,把这位勇士的魂用力拽了出来。
“你是谁?”年轻人站稳脚跟糊里糊涂的问道。
判判乐呵呵的打量着这位仁兄,“冥界黑白无常啊,没见识过吧?想不想多了解一点?很有趣的。”
“不想。”
“哎,真不识货!反正先跟我回去再说吧!”
“我干嘛跟你走!?”年轻人甩掉这个奇怪的人,转过头想看看人堆里情况到底怎样了。苍伶上前把他揪回来,“看什么看啊?你都死了,快点跟我到阎王老子跟前报到!”
“嗯?”年轻人一对上苍伶浅灰色的眸子,两眼放出万丈光芒,这光远比判判和苍伶看到他放出的光芒厉害多了。他直勾勾的盯着苍伶,从上到下,从下列上,盯得好像连苍伶的内裤都要被他看穿了。
这种看人法,是不是太没有礼貌?苍伶有意眨了三下眼睛,他还是直勾勾的盯看。苍伶嘴角很不爽的抽动了一下,依旧保持面容的微笑,“壮士贵姓?”
“白禄。”
还算有点反应。“贵庚啊?”
“二十。”
“来,跟我走吧。”
“噢。”
一等苍伶转身起步,这位姓白的年轻人立刻像小鸭子一样跟上他的步伐。
判判本能的感觉这人有点脱线,有点奇怪,可是一下子又说不上来问题出在哪里,还是等回去了再说。他小跑追上苍伶,右手勾着他的肩,左手竖起大拇指赞道:“小白,勾魂果然还是你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