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他,个头吹了风就长,过渡时期,声音一度变得粗粗嘎嘎。
他的骨骼在抽长,内在、外在都变得阳刚.连自己都可以感觉到,丰沛的男性贺尔蒙在血液里呼啸,“冲动”不已,彻彻底底是个“毛毛躁躁的少年郎”。
反观祥馨,她更沉静,容貌益发娇柔,皮肤水嫩嫩,腰肢纤盈盈,身段朝着葫芦瓜儿的曼妙曲线前进,百分之百是个俏生生的美人儿。
她那么柔美,令他倍觉自己手粗脚也粗,好像轻轻碰她一下,就会把她碰坏,但他又按捺不住想看一看她、碰一碰她的念头。
有一次,他们去看电影首映,入场时间还没到,先去逛附近的百货城,正想找间好餐厅,打打牙祭,再去看星际科幻片开开眼界。
两个人并肩走着,实在是超尴尬,因为他……一直很想牵祥馨的手。
小时候玩游戏,带她这边闯、那边荡,摸几直遍小手部不算数。现在他想牵她的手,大有向她宣告“让我们在一起吧!”的意味。
好了,现在动机有了,口号也有了,该如何行动?
十六岁的他心口狂坪,故作不在意地拨拨头发,右手垂下去,大幅度地摆荡一下。
“啪!”
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腕,凉凉的、嫩嫩的……哎呀,就是没握到!
他暗自着恼,因而没看到祥馨偏到一边的俏脸,正漾着窃窃笑意。
呵,心头小鹿乱撞,徐千峰……居然想牵她的手耶。
虽然她念的是贵族女校,但有些同学早已有了跟异性朋友手拉拉手,到高级俱乐部去联谊的经验,耳濡目染之下,她当然知道,男生开始“不安分”的第一步,就是大手牵小手!
她注意过,徐千峰的手掌很大,骨节分明,手指十分修长。如果他们牵手,他的手掌会不会把她的小手全部包住?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不自觉地磨挲自己的掌心,猜想他的手握她的手,他的肌肤碰她的肌肤,会不会跟自己的手指碰自己的手掌一样,压根儿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心里胡思乱想着.她开始期待牵手的感觉,却又怕他不想再尝试。
事实上,她多虑了,徐千峰急得要命!
他再度发动攻势,又摸摸头发,一脸酷到没话说的表情,眼神认真到不寻常的地步,瞪着前方,反倒是没长眼睛的大掌漫无目的地乱捞。
该助他一“手”之力吗?祥馨很犹豫。
为了配合他的“捞捞乐”,她只好很僵硬地让左手保持不动,在心里喃喃念着:徐千峰,你这个大笨蛋,你有一米八,我才一米六,你好歹衡量一下我们之间的身高差距,要牵手才牵得到嘛──“格老子的,你们在磨蹭什么?还不快点给淹牵手!”突然间,他们身后,传来很像老士官长的吼叫声。
叫……叫他们牵手?“谁”知道他们心里偷偷想牵手?
两个人停下脚步,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想看一下对方是何方神圣──“看什么看,不服气啊?”好凶!
两个人火速地回视前方,用眼角偷偷瞄对方一眼,啊,面红红。
“还在看?!”
不敢了不敢了!心虚的两人只好目视前方,动也不敢乱动一下。
“牵手啊,快点走啊,还拖拖拉拉地做什么?等掩踹屁股啊?”踹屁股?
徐千峰在心里大叫万万使不得。他是铁打的身子,踹个十来下也没关系,但祥馨可是水掐的女儿家,粉臀儿哪是他以外的人能动的?
一想到此,他的耳根辣红了。
没事想什么臀不臀的,昨晚的春梦又上心头,弄得自己乱紧张一把的。
“要踹啰!”最后通牒飙出来。
他马上抓起祥馨的手。这一次,一捞就中!
哟荷,牵手了牵手了,他们终于牵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嫩、好软……
哇,他的手好大、好烫……
哇,好紧张好紧张,冷汗热汗轮流冒,胸口磅磅磅炸响!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长”还是不满意地吼。
除千峰满脑轰乱,热血沸腾,不该“激动”的地方也有了反应,只差没踢起正步,以示谢意。
祥馨的手绵绵软软,好好摸,因为牵着手,两人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他闻得到她的发香,甚至居高临下看下去,还可以看到衣领微露的春光。
“爷爷,我们要吃麦当劳啦!”
“继续手牵手走好,掩才带你们去吃。”这时,一大一小两个调皮蛋从后面跑出来,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后头跟着一位“一看就知道当年曾经干过士官长”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们眨一眨眼。这把年纪,早就历经太多恋爱波折,肯定知道他们现阶段的“瓶颈”,顺势推一把。
祥馨红了雪颊,徐千峰打蛇随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了。
说也奇怪,经过这次“打岔”之后,相处时的隔阂与尴尬就统统都消失了。
他们,不必言诏,不必宣誓,没有波澜,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这其中,有些事颇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顺眼,视他为“偷走女儿”的“贼溜”,但自从他挺身挡下一枪,孟叔叔也只能摸摸鼻子,在心底默认了祥馨终归属于他的事实。
饶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牵祥馨的手,还是让孟叔叔气得直发抖,手上的报纸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后来侧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气得根本睡不着觉。
谁理他啊?
接下来,祥馨十八岁生日那年,他心满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后来,他二十五岁那年,因为与工作上的最佳拍档起了冲突,最后不欢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满心郁闷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足足待了十二个小时才踏出门。
一踏出房门,他就毫不客气地坐在饭厅里,猛吃孟妈妈亲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瘫饿坏似的──当然,祥馨也是一副娇慵人儿的模样,看来毫不胜力。
那天的报纸,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皱巴巴。
管他!
有一就有二,以后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过起了同居生活。
终于,到了订婚这一天,结婚的日子也选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两个人怎么对起眼来了?”好命妇人掩嘴笑。“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对着看呢!祥馨,该过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视线,跟着好命妇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视线,锁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终不肯松离。
长辈们把茶喝完,将红包置于茶杯中,放回茶盘,说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话,她也在好命妇人的指点之下,对徐家亲长的称谓一一改口。
“该交换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妇人撬扶着,坐上了面向大厅门口的高椅。
“脚踩在矮凳上,坐得正才会得人疼喔。”媒人站过来,权威地说道。“准新娘喜气冲天,今天可比天还要大,脚千万不能踩到地上。”徐千峰一步步地踏过来,站在祥馨的右边,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
他的右手拿着以红线相系的金、铜戒指,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舍钻戒而就金、铜戒指,是徐千峰的坚持,取的是“夫妇同心”的吉祥意。
“手指挂乎正,新娘才会得人疼。夫妻牵手共打拚,创造前途好名声。”好命妇人吟着,突然瞪大眼睛地说道:“哎啊,祥馨,你要将中指屈起,千万别让他戴到底,以免日后被他吃定埃”徐千峰一听,一下子将戒指压到底端,摆明以后要把她吃得死死的。
“哎呀,这样以后就要被吃定了啦。”连媒人也过来惋惜一番。
只有祥馨不以为意,依然是浅浅、慢慢地笑。
她知道,徐千峰不会让她吃亏,即使是吃他的亏。
他才舍不得!
她从海晶的手中接过戒指,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才套到第二个指节,就放过他了。
吃定一个人,对她来讲没什么意思──尤其是这个人早就被她吃定了!
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眼中尽是“你不够在乎我”的埋怨。
他握住她的手,硬是将戒指往下推去,直触到他的中指底端。
“我要把你吃得死死的,也要你把我吃得死死的,永远不分开。”他誓言道。
祥馨浅浅的笑,笑他孩子气,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耸耸肩,不以为意。
至此,订婚之于他们最重要的意义,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其他习俗如回礼、筵席、压桌礼等,都有亲友团代办。
他已经订下祥馨的下半辈子了,如果中间不出差错,半年后他们即将完婚,到时他们就完全地属于彼此。
不过……才半年时间,能出什么差错?
他们的爱情基础深厚,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他们更契合的伴侣。
自他们交往以来,两人从来没有吵过架,也没闹过意见不合,每一次他的意见就刚好是祥馨的意见,他的想法就刚好是祥馨的想法,他们是如此地一拍即合,又怎么可能会出差错?
根本就不可能嘛!
婚礼开始倒数计时,他们只要着手准备结婚,半年时间,一晃眼就过!
他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套上订婚戒指的感觉,又满足,又得意。
虽然他们现在只是“未婚夫妻”,但是,他已经自认为是“新婚夫妻”,小登科的喜悦,已经早一步饱饱地涨满了他的心。
哈了这么久,他终于拥有祥馨!
第三章
人逢喜事精神爽,就连工作起来也特别带劲。
除千峰端坐在个人办公室里,处理被分送到“霹雳小组”的案件。
需要调人跟监的,两件;随时可以出勤的,三件;放长线钓大鱼的,五件……他分门别类排好.打开电脑,连线内部网路,在电子行事历上张贴会议通知。
他所处的这个单位有些特别,“霹雳小组”是“特警队”旗下,一支十二人左右的小军团。
像这样武备先进而齐全曲心军团,特警队一共有五支,由特警队长梁钢总领军,五个组长担任勤务指挥,随时都有三个小组盘据总部,保持在待命状态。
他们经常游走在军警宪三个地带,负责火线的攻防,平常大多接收一般治安人员吃不下来的重案。
所谓“重案”,就代表歹徒恶性重大,犯案情节重大,以及其所拥有的重装武器很强大。
换言之,汪定是一个拿命拚搏的工作。
叩叩叩──
“请进。”徐千峰从卷宗里抬起头来。“梁队长。”一个头发灰白的男子走了进来,年纪约在五十开外,但看起来却只有四十来岁,体格相当健朗,眼神炯亮无比。
“怎么样?”他劈头就问,问得还不清不楚。
倒是徐千峰,非常能够心领神会。
他露齿一笑,把左拳举在面前,伸出五指,转动一下订婚戒指。
“我把她套住了!”他乐得像什么似的,浑然没想到,自己也被套住了。
“干得好,小子!”梁队长的眼神,焕满了愉快的光芒。他坐下来。“要不是我的心孙女昨天表演舞台剧,吵着要我去当观众,我实在应该到场祝贺!”梁队长,梁钢,就是当年处理范基哲挟持人质事件的特警队长。
于公,他现在是徐千峰的顶头上司;于私,因为那次事件,他竟意外地与孟家、徐家结成了莫逆之交。
回首当年,特警队才刚成立,一切都还末上轨道,他反省自己的临场反应不够精准,才让两个孩子分别受到了轻重伤,而狙击手也将孟家的姻亲,就是挟持人质的范基哲,当场给格毙了。
这几乎是最烂的结局!
但事件的背后,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家族秘闻。幸好,徐家与孟家都没有人开口责怪他,即便是范基哲年迈的双亲,也默然接受了这个事实。
倒是在那一天,他发现了一个机智敏捷的警界人才。
徐千峰。
虽然年幼,但他懂得把握最好的时机。位于制高点的队员事后向他报告,当范基哲钳起孟祥馨,险状惊人的时候,徐千峰并没有急唬唬地扑上去唉唉叫。
相反的,他利用范基哲怒红了眼的盲点,一路就着掩蔽物隐匿行踪,直到范基哲对孟祥馨动枪,他才冲上前,为她挡去致命的子弹。
十岁的他,已然够沉着,够矫健,够无私,也够胆识。
这些特质,全都是成为特警菁英必要的条件。
正好,伤后痊愈的徐千峰对成为特警队中的一员,也怀有强烈的兴趣,一路攀爬上来,年纪虽轻,却已成为霹雳小组的组长。
如果他肯继续待下来,日后一定会有更大的成就,只可惜……徐千峰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函。
“梁队长,这是我的辞职申请,请您批准。”他递上前去,对这位一路栽培自已的长上说出这句话,心里不是不歉疚。
“再过三个月,我就要正式从霹雳小组退出了。”梁队长看了看手里的信函,有些惋惜。
“真是可惜了!你天生就是要吃这行饭的人。”大部分的工作,如果想做得好,只要靠“努力”就可以办到;但若想更进一步,达到精妙的境界,少了“天赋”就绝对不行。
除千峰之于特警工作,便是如此。
他有矫健的身手,机警的反应,百发百中的射击力,徒手搏击也从不落败。当他面对恶徒,有着大杀四方的气魄,黑白两道的恶煞统统闻风丧胆。
本来,这些技能只要经过一再练习,要复制出几个“徐千峰”也不是问题。
问题在于,正版的徐千峰有天赐的礼物危险直觉。
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情况不对,他颈后的寒毛便会竖起。有多少次出勤务,都是靠着他强烈的危险直觉,立刻做出最正确的判断,整个团队才得以全身而退。
这样的人才,不继续留在这里效命,委实可惜!
言及正事,徐千峰敛起了笑脸,神情变得认真。
“的确,我有天赋,也得到了一展长才的机会。”对于自己的能力,他很有信心。他双手交握于前,双眉舒坦,不卑不亢地说道。“但是,我必须回去,尽我对家族的责任。”他们都知道,徐家名下有大笔的土地,其中一部分被划作重划区,建设计画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另一部分的农地已经变更为建地,同样等着被开发,还有几支山头也因为政令开放,得以发展,想要合资合作的企划书,早已堆积如山。
徐父虽然能主事,但也有了年纪,不适合超量工作徐家长子承袭父业,但年纪轻轻就有痛风的毛病,不痛则已,痛起来简直要人命,根本无法全心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