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太阳较早下山,但仍爱在天边久久地留下彩霞,你要和燃烧似地群山万树相辉映。
她穿上毛衣,才下台阶,有人就应和着她的脚步和速度,一副要与她同行的样子。
她头一偏,在一身运动衫、牛仔裤上竟是何永洲的脸!而他微笑着,就仿佛他每天都这样等她回家似地!
“你……你……”雁屏往后一退,忘了自己正站在台阶上,若非何永洲及时扶她一把,她真会滚下去。
“没错,是我。”他仍旧拉着她的手,直到她安全的到达平地。雁屏还处在无法回复的震惊中,她甚至甩开他的手,慌乱地说:“你…刚才在图书馆里的,就是你,对不对?”
‘是的,我一直在那里,看你工作得那么专心,不好上前叫你。”他展开魅力十足的笑容说。
哦!她没遇见鬼,眼前的何永洲也不是幻象。她面对了事实俊,却更觉害怕,立刻逃离他的触碰范围,指责地说:“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没有找你。”他一脸无辜的说:“我这学期才刚转到这所学校,我在图书馆看到你时,还在想说:真巧呀!”
“你骗人!你不会无缘无故从纽约那么好的大学,转到这名不见经传的小学校,你是故意的!”她肯定地说。
“哦?你也注意到我在纽约呀?”他笑容不减地说。
“何永洲!”她着急地连名带姓叫他:“这不是一件笑得出来的事,我躲你躲得那么辛苦,你为何还要自找麻烦呢?”
“因为我不要你躲我!”他的表情变得严肃,
“我想,你不可能移驾到纽约,只有我来了。”
雁屏愣了一会儿,沮丧地说:“你这不是又要逼得我转学吗?”
“那我也就跟着转。”他一本正经地说:“不过,你得事先和我商量一下,因为不是每个学校都有生化系,而生化系里也不见得有鉴定科学的博士班。”
看他从容庞洒地站在那里,自信笃定中带着专横,这是雁屏最难抗拒的何永洲。她不敢接话,只是咬着后,往人稀的地方走去。
“小雁。”他叫住她。
雁屏回过头,尽量冷住心肠,用在旧金山对他的漠然装点自己。
何永洲看穿她的心思,忙走向前,握住她的手说:“不!不要再对我冷漠。你在旧金山说不爱我,比拿刀杀我还残忍。雁屏,我已经为你死过,也为你放弃一切,你还忍心拒绝我吗?”
“我的拒绝是救你呀!”她再也无法承担内心那整个命运被颠覆的苦楚,对他说出“孤寡命”及“闭塞命”的由来,所有的不堪处、隐晦处和无余处,都毫不保留最没她说:“你看,我们是前世的仇人,相逢则大难生。我以前说会克你,为你带来横祸,不都—一应验了吗?”
“不!以前我不信这一套,现在还是不信。”何永洲说:“而且,若有前世,我们只会相爱,不会是仇人。至于你说的横祸,第一次害我丢官的是你父亲,第二次害我中弹的是蔡明光,你并没有伤过我,反而还设法救我。”
“可是你想过吗?没有我,这些都不会发生了。”雁屏几乎用恳求的语气说:“求求你,远离我好吗?我希望你好好的活着,能事业成功、能幸福快乐,别让我再害你了。”
他看着她,见泪水滑下她的脸庞,只有低声地说:“我试过了,小雁,我真的试过了!没有你,我就是不能好好的活着,事业成功和快乐幸福也只变得愈来愈遥远。”
“但你和我在一起会更惨呀!”她难过他说。
何永洲有好一会儿不说话,只是看看天,又看看她,才开口:“所以,我算是全世界最命苦的人,没有你,活不下去;有你,也活不下去,那我该怎么办呢?大概连所罗门王的智慧也解不开这道难题吧?”
雁屏听到这段话,不知是该哭还该笑。她晓得他还是不把她的“前世说”当一回事,一心要纠缠她到底就对了。
她好累,无力再应付,便一声不吭的骑上她的脚踏车,往公寓的方向去。
没想到他也骑上另一辆车子,跟了上来。
“我要回家。”她生气地说。
“我也要回家。”他笑咪咪地说。
“你不会正好和我住同一栋楼吧?”她没好气地问。
“我很想,但没那么神通广大,只好住在你对面的那栋公寓。”他一脸遗憾的说。
雁屏脚下猛地加速,他也追了过来。
她瞪他一眼说,“你为什么偏要跟我呢?”
“你不是说我有横祸吗?有人在旁边,出了意外。也比较安心。”何永洲往马路瞧瞧,又加了一句,“不过,以雪城的交通状况,想要出车祸也很困难喔!”
雁屏发现自己快要笑出来了,以前何永洲老用大哥哥或老板的态度对她说话,后来就是一堆分不清爱怨的纠葛,从未像此刻这般平等幽默,仿佛两个极好的朋友。
她感觉到自己的脸部表情松弛了,心中泛起许久以来几乎被遗忘的快乐,但她不能让自己恣意享受,所以更板着脸孔。好在天已全黑,否则世故如何永洲,是很容易看穿她的伪装的。
唉!她该如何“处置”出现在雪城的他呢?
雪城十月的夜已是霜寒逼人,雁屏在开着暖气的屋内,整理着潮中的最后一份报告。
但她非常心不在焉,没几分钟就掀起窗帘的一角,往草坪对面的二楼观望。仍是黑漆漆的一片,何永洲到底去哪里了呢?
这一个多月来,他总是在她工作期间泡在图书馆,等她一起下班。最初她是又骂又避,但何永洲是那种锲而不舍,又脸皮够厚的入,他会用各种方法攻破她的防线,让她不得不接受他的存在。
要拒绝何永洲已是很难,而当他特别展现魅力时,她更是轻易就忘掉现实的阻力和诅咒。
她也不得不承认,在这几乎与世隔绝的小镇,一切事情都变得单纯,没有何家及程家的对立、没有舆论的压力,连孙师父的话都不再重要,他和她的相处像突破了层层寒冰,有一种春暖花开的舒畅感。
但就在她习惯他的相随时,他却连着好几天没在图书馆出现,也没等她,甚至夜不归营,扰乱了她整个生活作息。
雁屏发现,她对他的爱已深到骨髓,深到每一个呼吸都为他,她再也无法逃离,装不出生气或冷漠,此刻,她只想拥有他,能多久算多久。
没有他的日子,真像在黑暗中的地狱煎熬,她再一次掀开窗帘,灯依然没亮,他到底是怎么了?
时针跨过子夜,雁屏已经是第N次去观望了,。窗帘都快被她扯下,当她免得自己快要发疯时,突然有人来敲门。
这样安静寒冷的夜,又是谁呢?
门才一开,一个疲累的何永洲就站在外面,他头发凌乱,胡碴隐现。雁屏从未见过如此不修边幅的他,但也同时让她感到不曾有过的怦然心动。
“我在实验室里待了三天,回来时才发现冰箱里什么都没有,能不能借我一碗泡面呢?”他倚在门框说。
他的几句话,消弭了她所有的痛苦疑虑,雁屏的心酸辣甜甜的,再没有戒心,甚至是热心讨好地说:“泡面不管养,你进来吧!我下碗真正的面给你吃。”
他双眼一亮,大大方方地登堂入室。这是她第一次让他进屋内,一方一厅的隔局,摆设简单朴素,令何永训不禁想起她从前温馨美丽的家,内心就有说不出的愧疚与心痛。
“你的实验很忙吗?”雁屏一边烧水,一边问,模样像是十分高兴。
“郡政府送了一个案子过来检验,他们知道我有律师背景,非常兴奋,都准备请我当顾问委员了。”何永洲说。
“我就知道,以你的聪明才气,到哪儿都会出类拔萃的。”她真心的说。
“但这一切都不如在你身过快乐。”他看着她说:“这几天,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这话又让雁屏想哭,她避开他的眼光,有些委屈地说:“你至少应该说一声,我还以为你发生什么意外了。”
“哈!你还是爱我、关心我的。”何永洲眉开眼笑地说。
“这里的台湾学生就你和我两个人,总不能不闻不问吧!”雁屏说着,并将一碗面放在他面前。
“你总算明白我们该相依相守了。”他说着,面已呼噜吞下大半碗,好像真的饿了很久的模样。
雁屏什么事都不做,只是痴痴地看着他,一刻也不忍移开目光。第一次,对他的爱,掩埋过所有可设限的理智及可形容的言词。
“哦!真想念你的食物,仿佛从去年暑假起,我就没吃饱的感觉。”他喝完最没一口渴,满足地说:
“我想,我那时就爱上你了……不!应该早在溪头那一夜。否则我也不会跟着你回台北了,对不对?”
“是吗?我却觉得你在溪头好粗鲁,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她怀疑地说。
“我就是特别爱逗你。”他笑着说:“你那时真教人又怜又爱,被我白睡了一夜,还拼命道歉,我除了‘投降’,也没有别的念头了。”
“什么叫白睡了一夜?我们又没有……没有…… ”雁屏又急又盖,整个脸泛着桃红。
她那娇怯怜怜的模样,让何永洲情不自禁地靠近她说:“你还记得我们那次‘永恒的道别’吗?”
她怎么能忘呢?他们在痛苦悲伤中,第一次互吐爱意、第一次相吻,如此震撼缠绵——
“你知道吗?我一直好怀念躺在你身边的感觉,。还有那吻的滋味。”他凝视着她,动情地说。
雁屏双眼愿俄,水盈盈的,不由自主地倾吐出内心最深处的秘密,“那吻让我觉得好像……做过爱一样,好像永远属于你了……”
何永洲听清楚她的话没,不禁轻笑出来,“傻雁屏,吻和真正的肌肤之余又差远了。”
她的眸子张得奇大,盛满着迷腔不解,也带着何永洲无法抗拒的诱惑。他拥住她,热切地在她耳畔面颊亲吻着,最没到达她等待多时的唇。
再一次那舌间的辗转,引燃了体内的火焰,他们两个似寻觅已久的爱人,急着吞噬彼此、融化彼此。
是的,远离台湾、远离家人,他们在千里外的孤;地里,再也没有约束、再也没有禁忌,一个小小的吻已然不够。
压抑许久的情欲瞬时贲张,他将她紧紧的拥入怀中,感受他满溢而急切的爱。雁屏也想爱他,双手主动按在他强壮的背肌上。
他的吻更大胆了,来到了她细白胸前,甚至轻轻啃咬。
地闭上双眼,脸庞布满迷醉的红晕,人几乎站不住。
何永洲突然抬起头,用粗喘的声音说:“小雁儿,我们必须停止,再下去,我就煞不住车了。”
“哦!不要停、不要停,我要真正属于你!”雁屏主动地吻他,不愿两人再有一点距离。
“是的,你属于我,没有任何人或事可以再把我们拆散了。”他用温柔沙哑,又有些失控的音调说。
卧室里只亮着一盏小小的灯,更显得气氛的浪漫旖旎。雁屏没想到几天不见的相思、会让事情如此发展,但又仿佛已经期盼很久了。
对何永洲而言,则是承诺、保证、拥有及未来,这小小的女子,曾在他的生命中掀起惊涛骇浪,今天他要让心中的强烈骚动都获得平静。
雁屏忆起溪头那一夜,“永恒的道别”那一吻,比起此刻肉体及心灵的亲密结合,页的不算什么。
她在何永洲一次又一次的抚摸及触碰中,感受到那无与伦比的愉悦与美好,所以,当最设的痛来临时,刺到心上的,竟也像绚烂中一朵特别红艳的花朵。
而除了聪明。幽默、执着、世故的何永洲外,她还看到极忘我,又极脆弱的他。一种生命的完整,让她流下眼泪,仿怫两颗千年凝串的珍珠……
他本能地用唇衔住那珍珠,将它们温柔地化在心里……
“嫁给我好吗?”何永洲问。
“不.我不能。”雁屏回答。
这似乎已成为他们日常对话公式的一部分。
事实上,在他们的第一夜课程相拥时,何永洲就开口向她求婚了。
“不。”雁屏根直觉地就摇头说:“你家人一定不会同意的,你甚至还会因此被逐出何家。”
“如果他们不接受你,也就等于拒绝我,那个家我也只好不留恋了。”何永洲干脆说。
“不!何永洲,不要为我牺牲,你不会快乐的。”她将脸埋在他的胸前说;“你应该回台湾,那里才是你的舞台,才能发挥你的理想抱负。若你和我结婚,我就会成为你一生的累赘,到时你会后悔莫及的。”
“如果我会设悔,就不会离开台湾了。”他捧起她的脸,看着她说:“我爱你,小雁儿,当我想到你会在我眼前消失,或我伸手触不到你时,心里就慌成一团,只有我们在一起,我不再寻寻觅觅时,我才能快乐、才能安定。”
雁屏无法再辩,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来。现在,他们已是同居状况,这在美国校园十分普遍,同学们也视他们为出双人对的爱侣。
所以,只除了仪式、除了双方家庭的认可外,他们已形同夫妻。
十一月底是深秋季节,一场薄薄的雪来了又去,树叶已全部落光,铺在大地上,厚厚~层的,再也没有灿烂的颜色。
他喜欢带着她沿着一座小湖散步,湖边散落着许多人家。曾经,在金红染遍的时候,湖里倒映醉人的缤纷秋色,野雁们临波而怯,划出了一道又一道的涟漪
如今,叶已落尽,成为他们脚下干裂的声音,而光秃的树极,露出原来的姿态,也让他们看尽了林荫树下人家的秘密。
突然,雁声阵阵,一排不成人字形的雁影派派飞向南方,雁屏往秋阳的方向凝望,直到它们消失在视线中。
“我没见过那么爱看野雁的女孩,大概是和你的名字有关吧?”何永洲牵着她的手说。
“我老觉得它们和我的前世及梦有关。”她说。
“梦?”他皱皱眉说:‘’对了!我记得你曾问我梦的事,是不是又有什么缘由了?”
“你知道吗?在我们在溪头相遇后,我差不多每星期都会梦到你,梦到我们认识。交往到相爱,甚至接吻的一幕,这是不是很奇怪?”雁屏不再害怕说这些荒谬的事了。
“一点都不奇怪。”他露出笑容说:“可见你看到我的第一眼,就开始暗恋我了。”
她脸微红,并不争辩,只说:“可是梦的结局都很悲惨,我死了,死在你的剑下,血染红了古堡。”
“古堡?我也作过一个古堡的梦,就在我枪伤刚出院的时候。”他若有所思地说:“我莫名其妙的拿剑刺你,你却笑着;后来我也刺我自己,而我也笑着,好像……好像我的梦才是真正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