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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为小女人 page 19 作者:谢上薰

  我点点头。

  「我从头说,说我为什麽喜欢你,你愿意听吗?」

  他的声音几近恳求,我猛点头。

  「有一次我生病了,你带了自制的蜜枣糕来看我,虽然是被星座骗来,你不但没有生气,还能自我解嘲,也许就在那时候,我动了心,你是真正温柔又开朗的女性,不是装出来的。」他又强调:「真正的温柔。我下定决心要跟你相处看看,所以下楼拦住你,半逼迫地要你来上班,将你安插在我办公室里,要你打扫家里,我的目的只是想使你慢慢改变对我的看法,让你看清我的真面目。我想过了,我跟樊明珠之间缺乏的就是了解。」

  「对不起,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喃喃道。

  「不要紧,我也不对,我的态度不够明确,可是我又怕把你吓跑,直到最近,你可以轻松的同我说笑,我想你已经心无芥蒂了才敢开口。」

  「不是你舅妈生日?」」

  「我舅妈生日在下个月,这个礼物没有白买。」

  我点点头。

  「爱丽丝,你愿意和我交往看看吗?」他诚挚的问。

  「我……现在脑子里好乱……」我语无伦次。

  「愿意考虑吗?」   .

  看见他澄清的眼神,谁也拒绝不了。

  「好。」这是我的回答。

  「爱丽丝,如果你考虑的结果,答案是肯定的,也好,否定的,也好,我以後不会再烦你了,也不会勉强你替我做事。毕竟,这种事是无法一厢情愿,早点说明白少受伤害:」

  我又想起邱杰夫和熊好,微微领首。

  路华随即论及别事,我安静的聆听,同时也好好看一看他。第一次,这麽仔细的看他,端正的五官,坚定的眼神,三十岁,正是男人慢慢迈向成熟的阶段,我跟得上他吗?也许是独生子,母亲又早逝的关系,他显得沈稳又可靠,不像时下被宠坏的年轻人,周身找不出几根硬骨头。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看上我。当然,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渐渐有了好感,但这完全是两码事。他应该与凡凡或唐路兰这类型的女性匹配才对。——我一直是这麽认为的。

  怎麽「爱情」完全不是我想像的那样?

  大哥与王掌珍?凡凡与程春野?爱情,真令人捉摸不定。

  (或是我大没经验,想像的与现实偏差太远?)

  路华是能干的,路华是精明的,路华是有主见的,路华是可靠的。路华是坏脾气的,路华是厌恶家事的(但不乱丢东西),路华是有点霸道的。

  他明显的优点和缺点,我全清楚——或是他刻意让我看明白——我不排斥他,却也说不上特别喜欢(应该说没有想到要喜欢吧)。啊,我的脑子乱烘烘,不能再想了。

  怀著一颗志怎不安的心回家,立刻将自己锁在房里。我真害怕明天,我要给路华什麽样的答案?

  今天换了是陆星座,我可以置之一笑,立刻拒绝。但路华就不行了,他不是会开这种玩笑的人,他是认真的。

  我害怕受伤害.也不愿伤害人。

  我是一个胆小鬼,换了凡凡,她可以很快做下决定吧!

  在床上一翻个身,我触及一个最切身的问题!我拒绝路华之後,他说过不会勉强我替他做事了,那就是说从今以後不必再去徵信社上班,也不再见他的面了,果真如此,我会乐意吗?

  路华,路华,你为什麽不一开始就表现得明白点,我不至於迟钝到一无所觉啊!

  我拚命回想过去四个月来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好像有,又好像没有,当时既不曾特别留意,现在叫我怎麽想得起来?(难道我对於爱情真的特别迟钝吗?)也许以後我会慢慢回忆起来吧!   、

  明天要上班,明天就给他答案吧!(来得及!!或许!!我慢慢想吗?怎麽办?我愈想愈乱,愈乱愈不知从何想起,四个月彷佛太短,四年,长得我不知该从那回忆起,路华的转变又是从何时开始?

  陡然闪,找灵光一闪,我怎麽忘了「旁观者清」这句话呢:

  我去敲二哥房门,他说「进来」,我推门进去。他正在收拾衣物。

  「哦,爱丽丝。」他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哥,要不要我帮份?」

  「不必了,一点小事我自己会做。」

  「哥,你真的要住在公司宿舍?」

  「没办法,通勤太累了。」

  信良哥退役回来的第二个月,便去应徵食协公司物化验部门,地点在南没县的埔里,颇有名气的。

  我坐在他床上,看他把需要的衣物放人大旅行装,拉好拉链,搁在墙边,然後好整以暇的看著我,说道:

  「这麽舍不得哥哥啊?」

  「不是啦,」我扯著他的被子。「哥,我想问你一件事。」

  「好啊,我给你问。」他很快活的说。

  「如果……有一位女孩子跟你说她喜欢你,你怎麽处理?」

  「这算什麽问题?」信良哥大笑。「我会高兴死了,然後跟她交往看看,反正目前我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可是你对她并没有那种感觉呢?」

  「不试一试怎麽知道?」

  「哦。」我还是没有得到启示。

  二哥拉把椅子靠近我,审视的打量我。

  「你今天怎麽问我这个?」

  「没有啊!」我随便说的。

  「才怪。是不是那个男生冒昧的跟你说他喜欢你?」

  我望著他,震惊。   .

  「我猜中了?」他直率的说,「愿不愿意告诉我,也许我可以给你一点意见。」

  好诱人的提议。我开口正要说出来时,猛想起路华曾经很在意的一件事。

  「不行啦,他以前说过我有,恋兄情绪,我否认了,现在他要是知道我自己拿不定主意,反来求助你,一定又要生气了。」

  二哥若有所恩的点了点头,一下、二下、三下,停。

  「你怕他生气?」

  「有一点,他脾气不太好。」   !

  「那表示你在乎他罗,要不然何必担心他脾气不好。」

  我在乎他吗?我要想一想。

  二哥问:「他会乱发脾气吗?」

  「不会。但不是不会发脾气的人。」

  「大你多少?」

  「八、九岁,所以我才吓一跳。」   .

  「相差不到十岁,不算什麽嘛。记不记得小时候玩新郎新娘游戏,你每次都说要嫁给大哥,因为他比较大。大哥大你几岁?八岁吧!」

  我笑了起来。

  「二哥,你还记得啊?」

  「当然,因为我当伴郎当得好烦哦!」

  他这麽一起哄,奇怪地,我渐渐轻松起来。

  「因为我觉得你不像新郎嘛。」我勾起有趣的回忆。「那时候我念小学,头发很长,姨妈常常忙著早餐,都由你替我绑头发,当然没想到要嫁给你啊。」

  「哦,你当我是妈妈的化身。」他哈哈大笑。

  笑声中,我在他脸上亲一下。

  「谢谢二哥,我现在好多了,自己会拿定主意。」

  当我走出门口入他突然说了一句:

  「爱丽丝,条件好的男人其实比估计中的少。」

  「你不用担心我,说不定我会比你早结婚哦,你们三兄弟该加油加油了吧!」我朝他扮个鬼脸,跑下楼去。有个人可商量事情真好。

  安安稳稳睡了个美容觉,第二天是微带寒意的星期三,忙了一上午,中午时问,花点工夫略施脂粉(平常大都只抹些防晒霜,涂点口红),换上浅紫衬衫,深紫色百花宽裙,配咖啡色饰金腰带,自觉娇俏又不失端庄。

  天气渐冷,带了外套御寒,拿了皮包下楼,姨妈在看重播的连续剧,正目不暇给,我匆匆道声「拜拜」便走出家门。

  到达公司时,已逾一点半,路华瞧见我来便站了起来,用一种奇怪的口吻说:

  「我以为你不来了。」

  我想说「‘那你是不是又要打电话跟我吼:爱丽丝,你又在搞哈飞机?‘」但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默默走向自己座位,放好衣物,慢慢的,我走到他面前。

  「金钥匙、」我伸出手掌。

  「什麽?」

  「今天不是礼拜三吗?」

  他笑了,眼睛也在笑,好像天上的星星,闪烁出一种光芒——看见他也有这一面,我更安心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

  「是。」我点一下头,选是不自然的红了脸。

  他把钥匙递到我手上时还乘机将我拉过去,在我额眉之间印上他的记号。或许他是一时冲动,我却吓了一跳,原来他不是个木头人啊,我心湖泛起甜蜜的涟漪。

  「谢谢。」他低低的说。

  「你的动作真快。」我挣脱他,措起钥匙,脸红红的走出去。还好,没有别的人看见。

  事情的进展极为顺利,只要两个人(一男一女)有心维持一段恋情,热情能使两块冰渐渐溶为一条爱的小溪。

  哲学家爱问:爱情这玩意儿我懂,但永恒是什麽?

  有一次周日约会,我便拿出来问他,他说:

  「爱情的永恒是互相容忍、体谅和了解,自古以来的美好婚姻莫不如此。」他替哲学家解答了对爱的困惑。

  「我很担心一件事。你是不是工作狂啊?」

  「你那来的怪念头?」

  「因为我突然想起程春野设计图失窃那晚,你晚上刚赶回台中,立刻就问明我的存在,打电话给我不是吗?」

  他最近很爱玩我的手指,说话时也不放手。

  「小姐,那是为了你啊。星座同我说他认出了你,我想由简小姐身上牵出有关你的事,比较容易引你上门,」他笑了笑。「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好啊,这一次你可跑不掉了吧!」

  我抽回手,他立刻又枪过去。

  「好啊你,知不知道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

  「你胆子这麽小,天生不是做坏事的料。」他还取笑我。我却只有赞同的分。

  「我还是不明白,樊小姐为什麽要用这种方法退婚?」

  他放弃研究我的手指。我们沿著公园划船的湖缘漫步,年开己近,今天是较暖和的日子,紧接著来的便是大哥与王掌珍的婚期。

  一阵沈默,路华终於回答我:   .

  「樊明珠大概想做名人的妻子吧,若由她开口退婚,朱家也不会要她,但退婚的因素在我的话,情况又不同了。这是我的猜测。在调查俞震亚的风流史时,我发现樊明珠在跟我订婚期间便和他有所交往。」

  「她真是奇怪。」我不懂,一个风流鬼有何可取的?

  「她有她的梦想,我只能这麽解释,因为我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在退婚的那个月里,我便把她的东西全部销毁,退回来的首饰也变卖掉,总而言之,她在我心中已经消失了。」

  我握紧他的手。

  「她来徵信社的那天,你故意支开我吧?」

  「我怕你尴尬。怎麽样,我很不错吧!」

  我甜蜜一笑,指著脸颊:

  「你真好,让你亲一个。」

  他照办,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九章

  姨妈的心愿达成,她的长子终於将在今日完成人生大事。以後她再也不必跟人解释她的儿子为什麽还不结婚。

  喜宴设在一位姑表亲戚所开的大餐厅,取名「御缮馆」。关於这点,王掌珍表示了一点意见,她认为「全国」较好。但姨丈说「我们这边的亲戚都知道御膳馆的菜精致好吃,你们女方亲人就在全国请好了。」

  另外,住的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姨丈、姨妈当然希望长子守住这个家,可是新嫂子似乎不愿意。不过她没亲口说,只是由大哥表达「维持现状」的意思。

  不管怎样,婚还是结了,姨丈、姨妈还是欢欢喜喜的准备了这一切。信实正好放寒假,回来当伴郎;信良表哥除了作伴郎外,顺便把他新交的女朋友方小姐带回来炫耀一下,听说是同一公司会计部门之花。

  我的男朋友自然在座,西装革履,真有男性魅力。他来得早,看见我穿著他帮忙挑选的淡紫色冬季洋装,说一句:「也只有你穿起紫色衣服特别好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绒盒,打开来,是一条式样简单大方的紫水晶项链,短短的,中间有一颗较大的坠子,呈心形。

  「我母亲留下来的。你戴戴看。」

  是他母亲的遗物,那一定是真品。

  「不要、那麽贵的,万一弄丢了怎么办?」

  「不会的。扣子很牢。」他霸道的为我戴上,在我耳後吹气、「帮你选这袭洋装时,我就想到这条项链。」

  「好吧,就借我漂亮一天。」

  「送你。放在银行保险箱也没用。」

  「不要,保管起来好麻烦。」

  我不是贪心的人,也不敢在没有婚约前接受贵重的礼物。

  「爱丽丝,你真奇怪。」

  「我说真的一我没有理由要这麽贵重的首饰。」

  他没有再坚持,後来凡凡和程春野一身引人侧目的打扮出现,我便忘了这回事,上前招呼,笑问她穿的是什麽啊?她开口便数落我「老土,不多看看杂志」。我那里老土了,实在是他们打扮得太鲜艳,又是什麽毛又是什麽皮。

  我注意到路华和程春野只是点头之交,显然不愿和房客套交情,或者该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的确叫我唯一看出他俩相同之处,只是「男人」这一点。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新嫂子很漂亮,一连换了四套礼服,有宫廷式的、流线型的、晚澧服、旗袍。

  一天下来,新人累了,家属也迸发「狂喜後疲倦症」。大哥、大嫂到订好的饭店休息一晚,明起四天将南下度蜜月。一这又是一个问题,大嫂的心愿是出国度蜜月,可是大哥说要存钱买房子!既然她不愿跟公婆住在一起的话。(路华说信介哥结婚後对妻子的要求会严格一点,大嫂不太可能再像婚前一样不做家事、常常晚归。)

  既然没有住一起,新婚夫妇之间如何沟通,或因此吵嘴,我们难以深究,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吧,总有一天他们会找到两人之间的平衡点。——我曾听姨丈、姨妈私下在讨论大哥会不会有幸福的婚姻。

  不管如何,我总是有了一位大嫂,彼此没有深厚的感情,也能维持普通的礼貌。亲戚之间大都如此,不是吗?

  以後,大哥不会再模我的头,疼宠的唤我「小妹妹」,他要以他的新家庭为重了。——我有了这样的感触。

  从餐厅回家的车程中,我向路华阐述我的心情。

  「还离不开哥哥吗?」

  「不是,只是突然觉得好寂寞。」

  「这是难免的,很快就会过去,哥哥还是哥哥,其实并没有改变什麽。突然多了一位新嫂子,你难以接受吧?」

  「我试过了,我和她之间培养感情很困难。」

  「既不住在一起,你也不用伤脑筋了。」他不愿再讨论别人。「下个礼拜就过年了,我们想想到那玩好。」

  我提起精神。「就找附近的好了,免得塞车太辛苦。我提议一个,去新天地滑草、划船。」

  「听起来挺不错的。」

  「那里有好大一片草地,可以放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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