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一尾衰男依旧努力的在争取佳人的注意力。
“你乱视吗?现在哪有星星?”
“哦!不,你的热情像太阳。”再接再厉!衰男很懂得见风转舵。
“所以食物被晒坏都是我的错喽?”
又踢到铁板!袁男极力忍住捧痛脚呼一呼的欲望,仍不死心的献殷勤:“呃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的美丽像一把最耀眼的圣火,无与伦比。”
“我个人认为,”朱水恋很忍耐的微笑着。“赞美是一门艺术,没有文学涵养的人千万别乱用形容词。
我知道我很美丽,不必你形容什么火把、星星、太阳来比喻。接下来你千万不要说我是人间四月天,要我许你一个未来。拜托。”
“呀……呃……嗯……”一连串结巴出来的虚词,证明了衰男的无言以对。可见接下来他正打算那么说。
朱水惩翻了下白眼,转身走开。一身的火气让她只想找个清凉的地方消暑,不理会那尾衰男已成了被火纹身的小孩,奄奄一息的哀悼着猪艳失败、爱慕成灰……
不行了,她需要食物需要冰凉的水!虽然瘦皮猴是全球女性一致追求的目标,但既然她没兴趣当排骨酥,大哈特吃还是最美妙的赏心悦事。何况她中午没吃,现在已经三点了,住在台湾还有人因饥饿而死,岂不笑排人家大牙?
心火因饥饿而蔓延,她浑身散发挡我者死的气势,笃定心志不再让任何一只蚊子苍蝇飞近她身边,就等她长得像一只可口诱人的捕蚊拍,也只是一只没电池的捕蚊拍,一点招峰引蝶的电力也没有。识相的最好滚远点。
呛人的香风袭来,路过的麻雀、猫狗全不支倒地,就连朱水恋这种没伤风感冒的健康宝宝也为之被毒出一个大喷嚏。
“哈啾!”老天!是谁?是谁喷了杀虫剂’?
“你很狂嘛!不要脸的勾引别人的男朋友!”几名阔太太、小姐打扮的女人堵住她退场的路线,打鼻腔哼出的声音表明了找麻烦的决心。
多么熟悉的场景!
朱水恋仔细想了下。自从她上大学以来到现在,已经五、六年没被人堵过路了。而最令人怀念的莫过于八阵前的夏天了,她遇见了英雄救美的初恋情人……哦,多么教人心碎的过去啊…。如今时移境迁,再也不会跳出一个浊世佳公子来救美了,真是悲伤。
当年娇弱的她有韩璇,如今强悍的她没有韩璇,哪一种景象比较凄凉?
“有何贵干呢?各位女士。”她以手煽风,努力不让自已被毒晕过去。
“你是‘殷华’的朱水恋对不对?那个与季曼曼同一货色的狐狸精。怎么?你们的韩璇搞同性恋去了,你们这两个骚蹄子弃妇就打算出来危害世人了?真是下作!”领头的瘦竹竿中年妇人尖着嗓音叫嚣着,生怕方圆百里的人听不清楚似的。
看来是吃过曼曼的亏的一群怨妇,打算从她身上讨回一点口舌便宜。当她朱水恋是死人不成?
“你言重了,竹竿太太。我再怎么不识货,也不会去勾引竹竿先生,那太没品味了。我非常肯定你这辈子无须多成令夫的贞操问题,我没你这般好兴致与竹竿共眠。”她嫌恶的挥挥鼻子周遭的空气。“对了,谁没钱买香水,竟喷杀虫剂鱼目混珠?是谁?你吗?”
“我才没有!我身上喷的可是香奈儿今夏最新款的香水。”一名太太跳开撇清。
“你……你别想转移往意力!你刚刚明明在跟我男朋友说话!“另一名尖嘴猴腮的小姐指控着。
“你得原谅他的不得已。”
“什么意思?”
“他需要多看一些正常女人来相信他此刻身处的地方不是勹夂冂猴园,而是人类的聚会。”清一色的排骨女,看多了一式一样的模板,还真是可怕。
“你这个胖女人!”排骨女失去风度想动手了,而目标正是朱水恋令人憎恨的丰胸——“真不好意思,”朱水恋轻巧移了个身,让那女子踉跄狼狈的扑了个空。“这件新衣服我还想多穿两次。”八年来在韩璇的魔鬼训练之下,如今她身手虽不能叫数—数二,好歹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毕竟世风日下,英雄早已绝种,身为美人,还是自立自强一点比较保险。
突然,某个白影吸引住了她的注意力,让她闪神忘了眼前还有一票泼妇要应付,竟一迳儿的望向那捉摸不定的影像,忘了回避没向她的水果酒,待她发现时已挽回不了劣势——“小心。”一个温文轻柔的声音随一阵风拂来。
她感觉被一道白光漫天漫地的覆去世界所有,细嫩的面庞感觉到被丝缎拂过,仍然感到目眩的她下意识抓住一把丝缎,才觉得安心些许——她抓住了白影。
“你还好吗?”白影又开口了,声音轻柔得像醇酒,任谁所了都要醉。
朱水恋缓缓睁开眼,没发现自己正屏住呼吸。她只是惊叹的看着眼前的美景一头银发在阳光下闪耀着,而银发的主人有主张绝世的俊美面孔,像未缨尘世的沾染,似前出生最纯净的婴儿般,散播着纯白无垢的气息白净、优雅的容颜,加上充满智慧的双眸,结合成难以形容的美丽脱俗,像天人……像谪仙……像…天使(原谅她书到时方恨少的无奈)!
哦…她的白马王子!
朱水恋非常肯定——她、又、要、恋、爱、了!
人界的女性似乎变得最多。白逢朗含着温文的笑意,看着眼前直勾勾望着他出神的女子他一向习惯别人对他的目光,事实上白狼族的男女一向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但也不必这么……热力十足吧?
这位女士眼中的热力简直可以用来点火了。
服务生送来了食物;这是一间以素食闻名的餐馆,送上来的食物亦是以清淡养生为主。一向注重口味的朱水恋根本食之无味,当然不会介意自己此刻成了草食性动物。连塞了好几口蔬菜,满足了咕咕叫的胃之后,她对眼前这个被她拉出宴会的俊美男子开口问道:“你……你叫什么名字?对了,我叫朱水恋。”
“我叫白逢朗。”他较浅一笑,也吃了口食物。
“好吃吗?”
“不错。”白逢朗一向不重物质口欲。
“你可别告诉我你真的可以不食人间烟火。”
“怎么说?”
“你看,白衣、银发、仙人一般的容貌,若说你是天上来的,我也会相信。但我可不希望。”朱水恋笑了下。“我喜欢你的衣着品味,很棒。”
“谢谢。”他仍是少言。
朱水恋抿了下唇,小心的探道:“你有什么话想问我吗?”
他挑眉,颇是诧异。
“拜托!想也知道。不然你这个绝世美男子干嘛乖乖跟我来这里?不怕被我吃干抹净呀?”
“我问,你会告诉我吗?”“当然不一定。我可不告诉你我的三围是三十四、二十五、三十五;也不告诉你我的芳龄正是春花初绽的二十四。”她嘻笑应着。
这是一串会令所有男子吞口水的数字,而她正期待着纯白美男子的反应。
白逢朗相信自己确实与人界脱节太久了,除了知道她二十四岁之外,其它的数字让他无从理解。从她的表情来猜测,这似乎是很私密的数字,不好细问才是。
于是他只好问他原本想问的:“能不能告诉我,你额上的‘银铃印’怎么来的、’从她身上根本探测不到半丝法力,可见她是很寻常的人类,并且不具危险性。
“嘎?银铃印?那是什么东西?”她额上有什么东西吗……喝!不会是那个吧’?”你说的是这个鬼东西吗?”
鬼东西…?人类是这么称呼它的吗?
“这是银铃印。”
“你很了解这东西?”她很期待地问。
白逢期略有迟疑的点了下头。
“算…是吧。你能不能……”
“先别向它的来处。告诉我,你有没有法子弄掉它?我快被它逼疯了。”
“这印子……并不伤人。”
“它伤了我的面子!”多严重啊!害她见不得人。
还有,刚才他无视她曼妙的三围则伤了她的里子。
“丑吗?”他问。伸手拨开她刘海,仔细看着印子。
这可是白狼族少女最喜爱的妆点,出门在外莫不以叶印点额,算是不可或缺的化妆品,相似于人界仕女所用的胭脂。可见差别多大,在人类的眼光看来,它或许是不美丽的。
朱水恋原本神魂不属的任由美男子伸手抚额,真希望他的手就搁着别移开算了。但一个眼尖,她注意到他雪白的衣袍上竟绣有银白的图腾,那图腾跟她领上的印子还真是雷同。怎么回事呢?
“你怎么也有这印于?”她问。
“这是…家族图腾。”他回答,然后又道:“这是别人转移到你身上的印记。可以告诉我那人是谁吗?”是小王子本人?抑或是其他别有居心的人?
朱水恋暗自戒慎起来。打量着那双温和无害的暖眸,怀疑这样的人会长有邪恶心思。但防人之心却是诊有的。身为“殷族”的护令使者,她不太有机会发挥功用,但也绝不替伙伴制造问题。个人私事自是可以任意而为,但攸关那只笨狼的所有事,她得百般小心为上,即使这个白逢朗百分之八十不可能是坏人。
但未明来意之前,她什么也不会透露。
“朱小姐?”他察觉周遭的气流变得沉凝。
“我不能告诉你。”她摇摇头,努力甩去满脑子蜂拥而上的迷恋泡泡,现在不是发花痴的时候!朱水恋。她一再提醒自己。“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你所为何来?”
“我不能。”人类,永远视己身不能了解的事物为异端,以妖孽统称之。因为无知,所以急于消灭异己。
他不说谎,只能拒答。
“那么话题只能到此了。”对方身分未明,她不该多所眷恋、迟迟不肯转身离开的。理应立即回殷圈,找韩璇他们商量才是。但她不想离开他,很不很不想“你…会在台湾住下吗?”猜测不出他的国籍,虽是东方人的轮廓,但银发……哦,不能不提他发稍有一截墨黑色的奇特,加上茶棕色的眸子,是非常出色的组合,但同时也不属于任何一个种族所有。
“我会。”他必须弄清楚这一切。
“嗯…你的头发……是挑染的吗?”
他扬了扬眉,像是意外她会这么问。
“不,天生的。”
“那如果你剪下黑发,还会再长出来吗?”
“会。”与满街彩色头发的年轻人相比,他算朴素吧?
“真炫!“在安全的问题下,他们之间已不再存有紧张感。
白逢朗是安然自在的人,不会因问题求解不成而焦虑;而朱水恋则是对他有深深的迷恋,想多看他一分一秒。在殷族的禁忌之外,她不想草木皆兵。
何况他身上有浓浓的、那种令人安心的舒服气质。她怀疑自己全心甘情愿的溺死在其中……
啊!俊男裤下死,作鬼也风流。
“最后一个问题。”她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这是什么问题!?
他以为他已能习惯这女子的爽直风格,不料又被问得结舌无语。从没人认为他该是女性,即使他长相偏向阴柔。他该不该觉得自已被冒犯了?
“我是男性。”他仍是有礼的回答。
她放心的呀了口气,道歉道:“太好了!我无意冒犯,白逢朗。只是过往的经验告诉我,胸部平坦的人并不代表就一定是男人。我既然不方便验明正身,那么听你亲口证实也是可以的。”
望着那张美丽的笑脸,白逢朗开始好奇着这五百年来人界有过怎样的变迁,竟让女性转变得如此呃……开放、大胆,对男性之事也可问得如此光明正大而不感困窘……
不,事实上感到困窘的反而是他;是他这个在人界一向拥有绝对权力优势的男性。
他算是开了眼界。
第三章
把一个男人,而且还可能是敌人的男人大刺刺的带回家会不会显得太大胆了些?她耸肩自问。
朱水恋打开客厅的大灯,十坪大的空间立即明亮起来。这里当然不是‘殷园’,而是她自大学以来在‘殿华’作牛作马赚到的钱所购下的私人小窝,共五十坪,两个房间,一个工作室,以及小小的厨房与客厅,目前仍有五百万的贷款扛在肩上。唉,台北居,大不易。
虽然是自找麻烦了一点,但拥有私人的公寓实在是很爽的一件事,比钓到白马王子更值得庆祝。所以即使‘殷园’又大又舒适,她们这些有经济能力的人还是各自筑了个小巢,把别墅当成度假中心,住在市区上班也方便。
当然,以‘殷华’的年营业额来说,她们这些大股东哪有叫穷的道理?每年分到个人名下的少说有上亿之谱。是呀,上亿元的捐款感谢状。
祖先有明训:四家族受殷族之泽被,得以开枝散叶,绵延千秋万世、平安顺利,理应为殷人日夜祈福造其阴德……也之所以,‘殷华’所有的盈余百分之七十全数捐给慈善机构,救助世界各地的儿童、饥民;百分之二十赞助文化事业,剩下的全数回馈给员工……真是千金散尽,两手皆空呀。谁会相信朱水恋除了每个月的薪水奖金以外,从不曾拿过公司更多好处呢?
所以为了早日偿清房贷,她三不五时就巴着韩璇要求加薪,并且拗到了更多的津贴与生意谈成时可抽的红利成数。
现在她一个月底薪十万,业务冲得凶狠一些,甚至可以领到一百万左右,但那种情况毕竟不是常有。她是很想抗议啦,但是由于其他人也是相同待遇,她能说什么呢?韩璇还拿出比她们更多的钱去维持‘殷园’的开销哩。她跟曼曼顶多每月汇个五万元作数。穷嘛!
“殷园’的员工有四个,还不包括每月来整理庭园的园艺公司费用。各项费用加起来每月至少要支出三十万以上。要她说,她早卖掉这座大而无当的宅子了事。但那又不行。据说那个地方可以延伸殷族的咒力,保护她们无灾无恙、邪灵不侵。也就是风水与殷族合得不能再合的意思啦。
她所认知到的‘护令使者’工作,就是维持‘殷园’,不让别人入侵破坏。
那么,倘若把一个居心不明的男子带入‘殷园’会发生什么事呢?是男子破坏了好风水,还是好风水阻却了所有恶人的进入?
值得一试,但不是现在。她得与璇她们知会过再说。
“欢迎光临,这里是我心爱的小窝,贵得我肉痛。”她转身去厨房冰箱拿出两罐果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