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搂住妻子的腰,笑不可抑。
“史威,这是怎么回事?希安!你怎么发火了?”希平仍是一头雾水。这个英俊强壮的男人怎么会说史威在勾引希安?
四周已围了好几个人在看热闹。
而周约瑟在听到少妇叫自己丈夫史威后,下巴差点掉了下来。史威?史威?希安的姊夫?那么这个少妇就是希安的姊姊杨希平了?老天!他到底闹了什么笑话?
突然间感到无比丢脸,一口气无处发泄,周约瑟不顾形象对希安大吼:“你怎么不说他是你姊夫?”好像千错万错都是她的错。
“你有问吗?你有让我说话的机会吗?不要自己心虚就怪罪于我!我不要你追我了,周约瑟,你走吧!”希安想要理智地说bye-bye,可是口气却是无论如何也顺和不下来。
这一说,只见又围上士来个闲杂人士等着看好戏。周约瑟无台阶可下,急怒得囗不择言:“追你?我要是再追你,我就是天字第一号大白痴!”他转身迅速走出医院。
自从遇见杨希安,他的形象、命运就一路长黑下去。被人众星拱月多好!巴巴地跑来受气折寿,他要是再回头就是犯贱了!
杨希平叉腰瞪史威,骂道:“还笑!你是不是破坏了什么好事?”
说得史威收住笑。大情圣看起来气得不轻,应该不会太严重吧!他除了没开口外,也不算犯了棒打鸳鸯的滔天大罪呀!
“希安?”史威看向一脸冷漠的希安。
“我去找护士长。”她说着。
这是什么转法?话题绕到那里去了?
“干什么?”希平拉住她手。
“离职。我要去旅行!”她拿开希平的手往护理长的办公室走去。
留下夫妻二人相互对看。希平忧心忡忡。
“怎么办?看来事情严重了。”
可是史威却笑了,松了一口气,牵妻子的手往外走。
“不!不能这么想,这是好现象。该是希安要用心去思考的时候了。她肯去想,就会开窍。我们必须很欣慰地说:小女孩长大了。”
如果是这样就好了。希安从来日子就过得漫不经心,将很多事情简单化、冷淡化,几乎没有什么事曾经让她在意过。无欲无求,不特别快乐,也不强说愁。女孩是要经过情感的洗练才会蜕变成女人。希平衷心希望希安能真正懂事成熟,并且得到终生所爱,可是……“那男的会回头吗?”
“会的!百分之百。”史威深深肯走。
漫步在溪头的孟宗竹林间,独自一人,使得杨希安的身影看来有些落寞。
已经来四天了。不是正值旅游旺季,所以显着清冷,度假小屋也没几户住人。
空负大好风光……。在周约瑟拂袖而去后,她对事物开始有了感触,天地间的一切不再是那么理所当然了。他生气了,可是他没理由生气。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样,但是他却老爱凭空想像,等一切真相大白后又怪别人捉弄。人类本来就是千奇百怪,但就没见过这么自作聪明又自以为是的白痴。哎……他到底有什么好?为什么几天来一直想着他,在意他的怒气?
是喜欢吗?像妈妈说的那样?对一个不相干的人牵肠挂肚是很伤神的,但心中、脑中却不受理智控制依然牵念着他。他的怒气让她既忧心又委屈。一个只会胡思乱想的家伙,脑袋偏偏又不够灵光,霸道又会耍赖,他那里好?
哎……好与不好已经不是问题了。这般的牵念已肯定了自己的确喜欢上周约瑟了。但是他气走了呀!所有的心思全化为意兴阑珊的消极,情绪低落透了。她不爱这感觉,但它却偏要横梗心头,扰乱她心……。
毛毛雨无声地由天际降落,沾衣半湿。秋天山头已有寒意。她拾阶而下,往度假小屋走回去。
周约瑟决定第四天是他所能忍受的极限。
其实打他转身出医院后,他就开始后悔了。这件事更深地去想。反覆去想,用力去想,怎么也想不出希安有那里对不起他的地方,怎么想也没有一点是自己有理的地方。反正。这件事,他糗大了,并且还着实地当了一次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当他开始悔不当初后,痛定思痛地搜寻记忆中每一个相处的片段。当他每每表现出自以为大情人的风范,或刻意营造的浪漫气氛时,都会在希安眼中看到不以为然的神情。然后他才发觉自己竟也受她感染,觉得自己那么做十分无聊可笑。自然而然地活着多好?何必矫揉造作?难怪希安老骂他是白痴。事实上,打从与她在一起,他的表现的确像个超级大白痴!
闹了笑话不说,还惹怒了希安,所以希安光火骂人了,叫他不许再去追她!而他当时怎么说的?撂下狠话赌气?周约瑟突然心情好了一些,至少他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他不是这么说吗?天字第一号大白痴才会去追她!这回他的确当足了一个大白痴。谁叫他以往从来没用过真心呢?所以才不明白付出真心要如何去计量才叫适可而止。
他买了一百朵半开的红玫瑰,开着跑车到医院去——他要郑重道歉,并且诚心求和。谁叫他情不自禁地爱上她了呢!不守牢一点,她会飞掉呀。真是的!当初还对自己誓言旦旦不会娶她呢!可是如果不娶她,又怎么能防止她飞掉呢?要是那天又冒出来一个懂得欣赏她的男人,而恰巧希安也不讨厌他,那他可要怎么办?希安真是越看越美,不施脂粉尤其清丽动人。前些天几个已被他遗忘的女孩,好像是叫方莉娜或高斐彤什么来着,上门找他,脸上化妆得活像一张面具。那个叫方莉娜的,还用涂得血红的唇要吻他,他忙不迭地躲开了,突然嫌恶浓浓的名牌香水味,以及调色盘般的面孔。真是怪哉!认识一个杨希安,竟然可以推翻二十五年来生命中习以为常,并且欣赏的那一类女子观点。他这个本来永远不会拒绝女人的大情人竟然将那几个女孩给轰了出去,并且明白表示厌烦。歉疚之外,至少是舒了口气。
准备好满肚子的道歉求和的字词,对着车子的后视镜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然后迈开大步坚定地往医院走去。
“小姐,我找杨希安。”他露出一抹除了希安以外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失魂的笑容,对着护理休息室里的一位小姐说着。
白衣护士睁大眼看他。
“她呀!她早就离职了呀!”
周约瑟的下巴差点又掉了下来,手上玫瑰散了一地。
希安决定要去找周约瑟。即使他有一座山那么高的缺点,她还是会想他,喜欢他,想与他共处。虽置身景色怡人的溪头,却成天眉头深锁,感觉真的很沮丧。她心中藏不住话,她要回台北和周约瑟说清楚。
清晨起了个大早,收拾好仅有的几件衣服,便往车子班次少得可怜的车站行去。据说公车早晚各一班,错过了早班就只好等到日落西山。偶尔车子甚至会忘了来,等到天亮也绝对看不到一辆车子的影子。
这话一定是夸大了,因为她才站定在站牌旁,就见一辆车子从山下风驰电掣地飙上来;但好像不是公车。她失望地坐在一旁大石上。
飞快的雪白跑车猛地在希安面前“叽”的一声煞住,激起漫天尘烟。
希安被困在灰蒙蒙的泥尘中咳嗽不已,来不及做任何表示,车子的主人已然跳下车用铁钳般的双手抓住她双臂,兴奋地叫:“希安!希安!”是周约瑟。
她看到他一张失去光鲜、憔悴的脸。真是凄惨!向来他最注重外表:头发一定吹得一丝也不凌乱;脸上永远保持光鲜白净;穿衣服虽不曾西装革履,但休闲的装扮从来都是精心搭配,甚至连袖子要卷几折都有他的一套学问。现在全都走样了!
刘海凌乱地分散在额前,脸旁下巴全是隔夜长出的胡渣子,衣服全皱得不成型。他怎么敢这样子出门?
“你怎么来了?度假吗?”她问。心想真是巧遇,二人竟会在同一地方碰面。
正巧她要回台北找他呢。
她真是天才!他这种模样看来有度假的闲情逸致吗?瞧她天真的!
昨天得知她跑掉后,气急败坏地跳上跑车,盲目地在台北市寻找。等他稍为理智一点后,才惊觉自己的傻瓜行径。他可以去杨家找呀,不然杨家人也必定会知道她的去向。为什么他没想到呢?即使得冒着被老奶奶一顿狠打的危险也是值得的。
幸运的是,老奶奶只拿防小偷的眼神瞪他,而一旁的史威则好心告知他希安的去向。溪头?好地方!他昨晚一路开下来总共花了十个小时,并且迷路三次才千辛万苦找到这里,终于——终于看到希安了。
“希安!我来向你道歉。”他直截了当地开口。
“我正要回台北呢;我决定原谅你了。”她笑开了眉眼,指着脚边的行李。至少周约瑟是勇于认错的。
“真的原谅我?”他不太敢相信自己的好运道。她难道不耍小姐脾气?不故意刁难他吗?这一招几乎是所有女人的杀手?,可是希安没有!这让他大大松了口气,天知道他在这件事上头已经自我折磨得够多了!百感交集地搂她入怀,久久吐不出一个字。
“不原谅你,我自己也绝对不好受。”她老实道。
这说法引起周约瑟挫败的心扬起一丝希望,他目光炯炯地盯住希安。
“为什么?怎么说?”
希安目光清朗。
“你是个白痴,但我还是喜欢你。”
狂喜湮没了周约瑟;原来并不是只有他一直在一厢情愿,希安也是喜欢他才与他在一起的!哦!他早该想到的!她不是说过了吗?她心中记得住的男人只有两个,史威之外就是他了,这不就已经说明了一切?他怎么没有仔细回想她说过的话呢?害他绕了好大一圈还无法掌握希安的心!哎!他果然是个太笨牛!
现在什么都无所谓了,希安喜欢上他了!知道这一点,其他事都不值得太在意了!
“再说一次!再说一次!”他仍不敢确定,需要更多的表示。
“说什么?你是白痴?还是喜欢你?这两个都毫无疑问,你一定生病了,看起来有些神智不清!”希安关心地伸手要探他额头,却被他抓住手。
他已经心里有数知道她永远学不曾浪漫;不过,他也无所谓了!只要她一直依在他怀中,与他相伴,他什么都可以不去在意。他低下头,吻住希安两片红唇……
“嫁给我……”他的唇移到她耳畔。
希安晕沈沈地半依在他怀中,被他的热情环得透不过气——但感觉比以前都好。
“我要嫁给你吗?”她有些自言自语。
“当然要!”他很快地替她做了决定。
想想,嫁人也没有什么不好,反正她现在已没工作,没其他的事好做。与他在一起感觉还不错。好吧,就嫁他吧!希安突然感到心中涌满欣喜与羞怯,这个男人要当她的丈夫呢!
她在他殷切企盼的目光中漾开了笑容,勾住他颈项说:“好!我嫁给你。”
接下来的头晕目眩,全因为周约瑟紧紧抱起她绕圈子,开心大吼大叫造成!
是的!她会嫁他,嫁给这个笨男人……。
第三章
无论怎么说,将沈拓宇由海外调回来,实在是太大材小用了些。
冷静敏捷的头脑,十年专业武术、轮法特训,使得他就任警官以来一直是黑社会人物忌讳不已的破案高手。一向“出借”各国联合侦破大椿贩毒案、走私案与枪械交易,破案历史辉煌。所承办的案件几乎都是轰轰烈烈,刀里来,剑里去,枪林弹雨的。他就任愈多年,名气愈大,上头交代下来的Case危险性就愈高,而他对这种冒险的生活也一向习以为常。事实上,多年下来,他破案结下的梁子不少,即使他突然想脱离这种生活,仇家还不肯放他甘休呢。
一道密令,将他逼了回来,坐镇在警署中当自由人,不在任何人管辖之内,负责支援棘手案件。半个多月来破了不少悬案,日子还算是忙;但对过惯刺激生活的沈拓宇而言,简直无聊得快疯掉了。闷!除了闷,还是闷。他全身筋骨舒展不开,却又无可奈何。再辉煌的成绩,再多的抗议,也动不了母亲的决心。饶他冷酷无情,却也无法对母亲的泪眼无动于衷。
极少人知道,他自幼就是被有计画地训练成一流警探,所以今天才能有可媲美一流杀手的身手。他是父亲一手培育出来的。他的父亲即是警界最高指挥首领人物沈斐。一生嫉恶如仇,铁令如山的沈斐以铲除恶势力为己志,不惜将独生子放在前锋,游走全世界。打从沈拓宇出生就被父亲送走,到各地受训,几乎没让他有童年岁月,甚至没有亲人陪伴,他都挨过来了;可是沈斐的妻子却因长期不安与思念病倒了,严重到了无求生意志,逼得向来情感摆在理智之后的沈斐终于急召儿子回台湾。
从十六岁开始,他正式参与案件,由非正式的少年刑事做起,到受阶,游走各国举足轻重,之间总共花了十二年岁月在办案上;办案成了他生命的全部。
并非他嗜血,所以才不安于现状;只是,成天光破这些偷窃、捉奸、聚赌的小案件,并没有什么用处,对民众也没有多大实质的帮助。与那些毒枭、杀手、军械走私的头子周旋,胜了,至少可消弭全球性的一场迫害,使免于恐慌。那些集团的危险性足以动摇一个国家的兴亡。
巡逻或许无聊,但总比坐在办公桌,看那些故意打扮得千娇百媚的女警争相献殷勤好过太多。
谁叫沈拓宇除了是个英雄人物外,恰巧又长了一张又酷又有型的脸呢!二十八岁,一八○公分的身高不是黄金单身汉,是什么?
“沈警官,总部要我们立刻到东明社区,那边有命案发生。”新上任的警察小李从公用电话亭回车上,发动车子后立刻兴奋地说着,几乎握不住方向盘,颇像急于邀功、力求表现的新官。
“有人死了吗?”沈拓宇点了根菸,对小李投过来的崇拜眼神感到有些好笑。
“呃……呃……好像没人死,听说是儿子砍老子的事。”说命案,太严重了些。
“走吧!还等什么!”他下命令,见小李车子迅速加速,一脸的期待与兴奋,只能直摇头,毛头小子一个!
沙发上,瑟缩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苍白的面孔,木然空洞的眼神,打一进门到现在就一直是这样子,三小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