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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已是不曾闲 page 11 作者:席绢

  这小子不简单,许多不为人知的内情居然也能知晓!孟宇堂双眼更是晶亮;他就知道这男孩不是池中物,不与他纠缠不清怎么行?他欣赏毙了这个少年仔!

  “我们孟家的确与风烨组有交情,但你不可能不知道十年前丁老大结婚后就渐渐淡出江湖了。事实上他早已收山,不再介入打杀之中,虽然组织仍存在,但已是正正当当的生意人,有名气是一回事,他不可能再入江湖了。”

  他以为他在哄三岁小鬼吗?耿雄谦嫌恶地瞪他,再度瞄到挂钟上的时间,忍不住咒了声,转身往外面走:

  “你滚回去吧!我没空陪你瞎扯,也省省你无聊的报恩行为,龙焰盟的成败绝不靠任何财势的支持。”

  “老大,你要出去吗?我吩咐小五开车。”阿杰叫着。

  站在一边的姜飞也感到有些莫名其妙,道:

  “有事吗?我一同去。”

  耿雄谦正要拒绝,不料孟宇堂早已搭住他的肩,在他耳边道:

  “要去接你老婆是吧?而你绝大部分的手下都不知道他们的老大有老婆”

  得意的笑声替代了未出口的威胁,也惹来耿雄谦杀人的眼光。该死的!这家伙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但他要是让这件事成为他人威胁他的把柄,就该死了!

  “放心,我不会威胁你,只是——喔!”

  孟宇堂的腹部再度可怜兮兮地受到不明物体攻击,如果他没料错,正是一只铁拳。

  耿雄谦冷道:

  “明天我会去找你。”

  随着巨大的关门声,耿雄谦已走得不见踪影。

  这小子,脾气还是这么性格,并且火爆!孟宇堂苦笑直起身。真不知道他那小妻子怎么忍受他的?!

  ※  ※  ※

  在耿雄谦的坚持下,叶蔚湘考上了大学,只为了让她有事可做,不要老是想着去工作赚钱;他说他的妻子是不许拋头露面的。

  一旦白天有事可做,他开始要求她结束晚上的学习,计算机、插花、读书会什么的,一一教他给中止了。最后还是她坚持之下,他才留了一门油画课让她每周上两天。

  他不要她出入龙蛇混杂的场所,也不忍心让她天天守在家中发呆。而她为了跟他所放弃的一切,他都希望能尽量地弥补她。这个不擅甜言蜜语的男子,用他独特的柔情待她,她的生命还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等在教学大楼的大门口已好一晌,却不见负责接送她的小刘前来。可能又塞车了吧!她拨开长发到身后,凝视着右手中指上的白金戒指;那是她的婚戒。

  三年前北上,他们一无所有。在公证结婚的前一天,他们在路边的首饰摊以一千元买下了这一只男用的戒指,上头有龙形纹刻,宽度可以调整,他费了好大力气才在不使戒指变形的情况下,弄成小小的尺寸套在她手指上。

  后来他买得起有价值的首饰了,买来两只钻戒要换掉这只白金龙纹戒,但她却独钟这只不起眼、不值钱的婚戒,怎么也不肯拿下,耿雄谦只有任她了。

  他回家不大说外面的事,所以她顶多约略地知道他赚钱的方式是去替人讨债、打架、看场子,阻止一些人踢馆。回想最开始的日子,他身上永远有伤,有一次严重到肋骨断了七根,腿也被刺了好深的一刀,但他没有回家,只让小刘捎口信回来,说他去南部讨债,十天内不会回来。那时她一点也不相信,因为雄谦即使是南下收账讨债,也从不曾超过一天;他根本放心不下她,她一个人会怕黑,尤其独自在台北更怕孤单。他受了重伤才有可能不回来,所以她让小刘以为她相信了他的谎话,然后任自己每晚哭着入睡,担心得彻夜不成眠。

  在去年,他打垮了一个小帮派,跟着他的弟兄由一开始只有小刘,陆续来了许多人,一同接收了个赌场,成立了龙焰盟——第一分有固定收入的产业。

  然而耿雄谦的志向不止于此。他要壮大,不安于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尤其涉足黑道,即使有心过太平日也会有人不断来挑衅。

  只有比任何人都强,才不会有人敢来消灭——这是他的信念;而且他宁死也不当弱者,更不屈居人之下,看人脸色过活——这样的性格,注定他过不得太平日。

  当一个强者,要奋斗多少年才能实现?

  然而,她总是被排除在外的。三年来,他的弟兄由一人增为十五人,可是却只有忠心的小刘知道她的存在,因为雄谦承担不起她露面的后果,尤其他的敌人多得不胜枚举,随着他愈成气候、地盘愈大,想要他消失的人也就会更多了;这是权力消长必经的过程。

  叶蔚湘楺着眉头,有些疲累。难道真如雄谦所言,白天与晚上都上课对她身体而言根本吃不消?她一向不是这么虚弱的,这……当然不能让雄谦知道。

  “蔚湘!”

  一辆银灰的轿车停在她身前,耿雄谦在车中叫她,并开了一边的车门。

  “雄谦?”她讶然且欣喜地上车,才关好车门,便被他搂近吻了下。

  “怎不加件衣服?脸都是凉的。”

  “我不冷,现在才秋天呢!”

  虽是这么说,他仍替她扣好薄外套上的扣子,也将车内的冷气调小。

  “你今天怎么有空来?”

  “小刘出差去了。”他口气平淡,关心的话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

  她低笑,看着手表上指着八点半,问道:

  “吃饭了吗?”

  “你还没吃?”他眉毛拧成凶恶状,对她的问话很能“举一反三”。

  唉,她是担心他老是三餐不正常呀!

  “我六点时吃了些面,现在又有点饿了。我们去夜巿吃铁板烧好不好?”难得他来接她;三年来他们夫妇不曾有过几次出游的时光,唯一相处的地方是家中,能一同看看走走,是多么不容易。而且,他一定还没吃,只要说她饿了,他一定会依她。

  “天冷了,别去夜巿吃,找间餐馆吃吧,省得东西不干净让你又胃痛。”他独裁地否决掉她的提议,并且说着:“三餐最好吃一些扎实的东西,别随便吃几口面作数。”

  待小刘从南部回来,他得吩咐小刘务必注意这一点。

  “好的。可是我想逛夜市。”她柔声央求。

  他看了她一眼,最后点头:

  “吃饱再去。”他们夫妻确实很少有一同出门的机会,难得她如此要求,他的心如何硬得起来?

  将车子停在夜巿入口旁,牵着她手走入附近的餐厅中,由窗口位置正好可以看到马路对面灯火通明的热闹景象。

  她偎在他怀中,由着他点来两客烩饭,珍惜着他们少许且珍贵的共处时光。

  “我们好久没有逛夜巿了。”

  “没什么好看的。”他忍住抽烟的念头,不想让她吸到烟呛的空气,凑下面孔,轻轻摩挲她长及腰的秀发;三年来她不曾剪过,因为他万般喜爱,所以不让她剪。

  “是的,没什么好看,我只是想与你在一起。”她低柔地轻喃,抬头对他微笑,美丽得不可方物。

  既是足以倾人国城的美丽容貌,就不会被忽略,餐厅内的人不时投来注目的眼光,即使她被安置在卡座的内侧、丈夫的怀中,而她的丈夫看来又如此凶恶,但不怕死的仍大有人在。

  她没发现,因为一心一意于丈夫身上,但耿雄谦早发现了,脸色一直好不起来,以宽肩挡去外人注视的同时,更恨不得将那些色狼揍得一辈子看不见。

  烩饭送来了,她替他加了胡椒与两茶匙辣沙茶;他向来喜爱辛辣的食物。弄好了,她轻道:

  “可以吃了。”

  将他的饭端放他眼前,看着自己也有好大一盘,她舀了一口吃着。饭很可口,但她决计是吃不完。她向来羡慕他两、三大口吃得盘底朝天的本事,也怕他用自己的胃容量来衡量她摄取的食物量。

  还没吃第二口,他已解决他盘子中一半的食物,果真是晚餐没吃的模样。

  “帮我吃一些好吗?”

  “你先吃完一半再谈。”

  她又吃了几口,便吃不下了。今天的身体状况一直怪怪的,常感到饿,却又在食物入口没几次就觉肚子很撑胀。会不会胃又开始要造反了?

  她放下汤匙,不敢看丈夫的脸;他不会放过她这种吃法的。果然——

  “吃不下?”他问得很不满。

  “待会去夜市再买一些点心回家好了。”她将盘子推到他面前。

  “你会不会生病了?”他探手盖向她额头,没有发现异状,心中才稍稍放心。

  “雄谦——”她口气怯怯的。

  他瞪了她一眼,吞下所有要迫她吃饭的话,埋首吃完她盘子中的饭。回头得去问一下小刘,他老婆平日在外面是怎么用餐的,如果她根本没有定时定量地吃,而小刘却“忘了”向他报告的话,那他最好把脖子洗干净等他砍!

  他一向是不说甜言蜜语的人啊!她浅笑地看他,眼中满是温柔。他表达关心的方式是以比平常凶恶的口气质询她,如果不是已经太了解他,怕不又被他吓哭了数回。这人啊,永远不会改变这种拙劣的关心手段,但只要她了解他就好,诉诸于肢体语言的疼惜关爱,已足以补足了言语上的粗率。

  “走了。”他丢下餐巾,扶她起身,然后仍忍不住说出警告:“最好别让我发现你每一餐都这么吃。”

  “我没有。”她小声地响应。

  结完账,走出外头,温热的夜风袭来,不同于屋内的冷气,吹得人慵懒不已。

  她勾着他手臂,仰头看着他刚毅的面孔——这两、三年来,他又长高了许多,而身材也因常打斗而益加壮硕高大。

  他们看起来是那样年轻,以至于没有人相信他们已是结了婚的人。怎么看都不像哩,只像是一对小恋人。

  绿灯亮了,他搂着她过马路,路人之中不乏父母带小娃娃出来逛夜市,她看得有些入迷。孩子呵,上天恩赐人类最珍贵的宝贝,但她……恐怕没法子去当一个母亲吧!

  有了妻子已令他苦恼担心不已,他又哪会容许自己的致命伤又多了一项?结婚时他就说过了,他不要孩子,至少二十年内他都不打算有孩子,最好是一辈子也不会有子息,反正他是社会败类,生孩子做什么?当然,她只能听他的。有关黑社会的电影常演的桥段总是那几套,她哪有不明白自己的处境代表什么,还需要雄谦来讲解吗?反正还年轻,她可以等,总有一天会有孩子的。

  耿雄谦轻点了下她鼻子:

  “在想什么?看这种东西看得这么入迷?”他嫌恶地瞄了眼摆满洋娃娃的地摊,以及高价贩售的办家家酒玩具。

  她摇头,指着冰淇淋摊道:

  “我们吃冰淇淋。”

  叶蔚湘不由分说拉他往人潮中挤去,很快地成为沙丁鱼群中挣扎波动的两尾这是他们的约会呢!

  耿雄谦没有异议,在护着妻子不让人潮推挤到的同时,不忘注意四周,似乎看到了几个对头。那些人有看到他吗?回头得好好查一下。有蔚湘在,他决计不能掉以轻心。

  一辆原本将通过路口的保时捷跑车蓦地停住,跳下一名俊美高大的男子四下张望。

  驾驶座的窗口探出一张白净的脸,面孔上满是不明所以:

  “陆湛,你在干嘛?突然叫我停车,这样我会被交通警察开罚单的!”

  陆湛看着汹涌推挤的人潮,过多的人令他确认更为困难,他只能徒劳地看过每一张女子的面孔,却找不到他以为会见到的那一个……真的是他眼花了吗?眼光衰退到只要每一个纤细的长发少女都当成是他心中深深烙印的人儿?不!他不会看错的,刚才远远看到的,明明是蔚湘,他一向精准的眼力不会有错误!

  “陆湛,怎么了?”

  “我——看到熟人。”

  “嘿!少来,你到牛津念书前一直住在中部,你唬我呀!”陆康明嘘他。

  在台北见到熟人?开玩笑,这小子十八岁以前住台中,十八岁以后在英国,这星期回国省亲,才住台北三天,没半个相熟的朋友,他这个堂哥哪有不清楚的?

  陆湛没有多做解释,然而心中已有计划。

  “喂,阿湛,你爸妈还等你去用饭哩,我们迟到半小时了。”

  “好,我们先去饭店。”他再看了一眼,终于坐上车。无妨,他有半个月的时间找到她,也一定会找到。

  蔚湘……他心中永远割舍不下的疼痛。

  那小子对她好吗?他们有在一起吗?

  任谁也没料到她会有那样惊人的举动,留下一封信,天涯海角地追随那小子去了。是什么力量令她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家人也在所不惜?

  整个叶家因她出走而乱成一团,几乎不成样,报警、寻找、登报,却音讯杳杳;而他——区区且不相干的陆湛,也为了找她而陷入疯狂。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也找不到耿雄谦的下落,他多怕蔚湘没找到他,遇到了什么不测,又何其希望她根本找不到他,最后会乖乖回家。

  她出走一个月后,寄来一封报平安的信,告知她已结婚——信件的下场是让叶教授撕成碎片烧个精光,从此宣布叶家没这种败坏门风的不孝女,不允许有人再去找她的下落,她的名字从那以后成了忌讳。

  知道她平安、知道她嫁人了,他这个可悲的配角便失去了舞台,前去英国读书,准备遗忘一切。然而,他的心终究放不下呀!

  她过得好不好?幸不幸福?可否后悔过自己冲动的作法?

  蔚湘呀……因她而起的伤痛能有不再疼的一天吗?他紧紧闭上眼,二十岁的面孔有着太早到来的沧桑,洗褪了意气风发的光采,让他沉潜了下来。

  陆康明疑惑地问:

  “不舒服吗?”

  他挤出无力的笑,只能摇头。

  ※  ※  ※

  不舒服的感觉又来了。

  叶蔚湘努力安抚自己的胃,让翻搅的感觉慢慢平缓。她向来定时吃饭,怎么又掀起了胃病的症状呢?尤其早上初起床时更是难受。有空得去检查看看。

  将皮蛋瘦肉粥端上桌,盛了两碗放凉,她走入卧房叫丈夫。这几天接她上学的事由他接手,难为了他要这么早起床。

  晨光下,他赤裸的上身一览无遗,趴睡的姿势使他看来像个小孩子。然而过多伤痕又令她每每见到都难受不已,但这是容不得她唠叨的。

  她坐在床沿,双手轻放在他肩头,柔声叫着:

  “起床了,雄谦。”

  他蓬乱的发几乎遮住双眼,半醒之间便已伸手拉住她,让她毫无抗拒机会地倒在他身上。

  “几点了?”他睁开一只眼,不大适应刺眼的阳光,翻转身体,改而压她在身下,深吻了会。

  “七点。”

  他呻吟了声:

  “几点有课?”

  “九点上第一堂。你还要睡一下吗?”

  她拍着他肩,从他腋下滑下床,捧来为他挑好的衣服一一服侍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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