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应。
丁皓提着孟冠人的衣领到门口、拉开门,咬着牙问:
“你以为你在做什么!”
“事实上我还考虑要搬过来住。”孟冠人不怕危险地虎须。
“少作梦!里头那个商品归我保护;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许你动她脑筋!”
“做个朋友嘛。”
“想都别想!”丁皓将他丢出去,甩上门。没来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烦燥了起来,直直走入房中将自己丢在大床上,脑中却挥不去厨房那一个倩影。唉……他不能碰。
第三章
上帝造人有时候是很恶作剧的。
朱浣浣是一例。白水晶也是一例。
这也足以说明她们为什么会成为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了。
以现代国民生活水准之高、营养过剩的年代而言,身高不足一六0就略嫌营养不良了——这对一个一心想当女强人的女人而言更是很大的打击。白水晶当了律师半年,工作一直很卖力、很辛苦。
一五八的身高、小女孩那种停顿在“发育中”的身材,本已是她站在法庭滔滔雄辩的致命伤;有多次上法庭,还被挡在外面被当成偷妈妈衣服扮大人的高中小女生,更难堪的是还有人曾问她读国中没有?她真是不懂,她已经很努力地改装自己,使自己看起来更成熟了,为什么别人永远不相信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只有在替受害人赢得胜诉之后,心中才有一些安慰。
天知道她有多讨厌束着老处女发髻,穿着没法子大步走的窄裙套装。摸着厚厚的粉,外加三寸高的高跟鞋;然而为了维护冷静敏锐的专业形象,上法庭时她一定要这么打扮。一旦所有行头卸下来,给化妆品点出的几分姿色也洗去之后,她就只有一张清水脸蛋与国中女生的身材了;除了那双精锐大眼难以抹煞平常的她看起来真的非常天真无邪,即使穿一件恤上街、打着赤脚,人家也会觉得她好可爱。
怎么会长不大呢?好不好看不重要,朱浣浣不就是太好看了才会被当成花瓶供着?但白水晶真的很不满意自己的身高于娃娃长相,可是又能如何?二十四岁了还能有什么指望?
刚上完法庭,想不到一转眼已中午了,难怪肚子饿得发疼,找个地方将早餐与中餐一并解决掉才是正事。眼角余光扫描到巷子中一家牛肉店,远远的就闻到香味,绿灯后她就打定主意调车回巷子中大快朵颐一番。打从毕业后就再没吃过路边摊的东西了;不是累得没吃,就是陪客户去吃商业午餐、偶尔几个不长眼的家伙约她上馆子。入了着一行才知道每一个同仁皆自视太高,眼睛长高了二英寸,在头顶上;未婚的男同事、长相端正的更是成天被一大票女人追着跑,高尚职业嘛!有时候拨出时间约女人吃饭还摆出施恩的嘴脸——看多了,也就失望了。她不要这种男人当朋友。白领阶级的单身男女自有一套游戏规则,并且又划分了阶级于地位;这种感情太工心计,玩起来也没意思,因此她目前保持感情生活的空白——也许活了三十岁她会找人相亲、嫁了——免得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唉!再多的游戏方程式还不是求偶期的花招,荷尔蒙作祟所致。
停好车,从镜中看了一下自己;在出法庭立即到化妆室换了一身T恤牛仔裤,不然太盛装来吃东西会引人注目。在法庭以外的地方,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招人侧目。
巷子中五张桌子全坐了人。她向老板叫了面却不知道该坐哪里了——全都是大男人,几乎全满了——只好走到角落里一张只坐着一个男子的那一桌去。
白水晶深深明白,盯着陌生人瞧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可是她却忍不住打量眼前这个衣服显然不怎么合身的高大男人;他长得挺不错的,但给人感觉很冷酷,椅脚边放着一只很旧的小行李,不知要去旅行,还是已归来?他的年纪看起来不会很大,却流露出满身沧桑,是那种江湖味很重的男人就是那股特别的气质不自觉吸引白水晶的眼光。由于衬衫太紧,他上身有三颗扣子没扣上,隐约看到他里头左肩有一截小火焰的刺青。她从没见过江湖人,接的官司都属于离婚方面的case,刑事案件还轮不到她接;他——是黑社会份子吧?
他的头发太长,前面刘海盖住双眼,而且他又一直低头吃面,所以看不出神色如何。哇!第三大碗了。他后脑的头发盖过了衣领了,握着筷子的手修长又有力,并且十分粗,有些厚茧,看来像做苦力的人;半卷的袖子露出肌肉结实的手臂,有一条白色的不规则伤痕从袖口中延伸到手腕。她实在很想叫他抬起头来让她看个仔细,可是她不能;唉!她向来不是好奇心重的人,对陌生人的骚扰也深恶痛绝,此时又怎好做这种连自己也不齿的事呢?可是这个人引起了她有生以来最大的兴趣。老板端来几盘小菜与汤面后,她决定先填饱自己的胃;反正他那种吃法一定会比她先吃完,他总会站起来吧!那时她再抬头看,就可以一清二楚了。
第一口还来及吹凉下肚,有一只长着毛的大手搁到桌子上,再来一只穿着托鞋的大脚踏上她身边的长椅上。
“呦——这不是石强吗?你大哥在‘洗兰斋’给你办接风洗尘宴盛大地欢迎你出狱,做什么躲在这地方吃猪食呢?风云堂有你回来可真是服气哪!”
说话的男人矮矮壮壮的,满口槟榔,身后还跟了四个手下,一双邪贼的眼还瞄了下白水晶。
“敢情是有了新姘头;真是的,王妮如那骚货不要,偏看中这个洗衣板。”
“老大,吃幼齿的补眼睛!”身后一个人叫着,接着引起大笑。
男子终于抬起头,冷冷地看向那一伙来意不善的人。
“滚!”声音低低的、冷冷的,不含一丝温度,眼光却伤人于无行。
那个老大下意识退了一步,他身后的手下又有人叫了:“妈的!石强,你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方!在我们‘李派’的地盘也敢猖狂!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来打招呼是给你面子,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你们要打架吗?”白水晶故作天真地问着,用非常有礼貌的声音。
“臭婊子!轮不到你开口!”为首的男子凶了她一句。
白水晶慢条斯理的从皮包中拿出电话,按了附近管区的警察局电话。“喂!警察局吗?我这边是红福巷,大王牛肉面这边有人在打架滋事,快派人来呀。”她收线。
“臭女人!”为首的人一巴掌打向她,水晶没有躲,就等着这几个只会用蛮力的痞子过来。
但,还没近她的身,为首的人却早已被一拳打得飞撞到身后四个手下身上,倒成一堆。
“老大!”其中一人将手伸入口袋。
“不可以。”为首的人按住手下的手。
而那个叫石强的人早已挡在白水晶面前,用低沉的声音道:“陈昆明,聪明的话就快走!这地方亮家伙的下场你自己清楚。”
五人站起来,在为首的人点头示意下,飞快地走了;临走时,为首的陈昆明撂下狠话:
“我们‘李派’不会放过你的!”
警笛声远远传来。白水晶丢下五百元,抓着男人的手不由分说拉着就跑——她可不想上社会版丢人,也不想被带到警察局盘问个没完——拉着他跑是觉得两人同一阵线;他是个好人,刚才那些人有枪,而这男人发现后立即挡在她身前;一个人的好坏不是外表或一张嘴可以看得出来的,肢体所表现出来的最准确,这个男人若不是认为自己死活无所谓就是不愿殃及无辜。
感动,只是一刹那间的事,平静二十四年的心湖竟然起了波澜;如果一个男人可以用生命去保护一个素昧平生的人,那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这种好男人当然要好好把握:她决定了!
“你到底要到去哪里?”在巷子间钻来钻去近二十分钟后,那男人终于忍不住问了。
“吃饭!我可还没吃哩。”她指着巷子一家自助餐。
“小妹妹,你自己去吃,我没空陪你。吃完快回家,乖乖地。”石强口气有些柔和,与冷酷气质不搭,口气听起来也怪怪的,但关心之意非常明显。还没见过小女生像她这么有勇气的。入狱五年了,他杀手特训出来的敏锐直觉早知道小女孩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他,那时就觉得她十分有胆。他现在这种样子像土匪又像流浪汉,她非但没立刻逃开与他划清界限,甚至还笑嘻嘻地打电话在众人面前报警。太大胆的人总是早死,等小女孩长大了就会明白这一点;如果她这种性子能活到二十岁的话。
“你要去哪里?回家吗?”她双手连忙抓住他的手臂;哪能白白地放他走。
石强眼光黯了一下说道:“我没有家。我只是要去找一个人,他会给我工作。”
“在哪里?我要知道;我们是生死之交呢!你要告诉我地点,我才好去找你。”白水晶干脆就顺应外表装得很小很小——至少他不会对一个小女生设防。
他拉开她的手,轻声道:
“沾上我这种人会倒大楣;别找我。”
“喂!”她很想追去,可是又停住了;追上去要做什么呢?他叫石强,今天出狱;他大哥似乎是黑道老大,可是他却要去找工作。这些对她是陌生的,能在此刻帮助他什么?等他站稳了再说吧!有缘,及会再见的。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自己是个律师;而他却是混黑道甫出狱的人。她有信于他,他搞不好会退避三舍;男人的自尊与自卑是一体二面的,女人是伤不得的,要是遇上那种不会转圜的大男人就更完蛋了。白水晶咬了咬唇;会再见的!那时可要想个好办法,她不玩欺瞒的游戏,而且她要嫁给他。改天找浣浣去吧!她搬去与一个据说是“正人君子”的男人同住,近两个星期不见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发生;如果有恋爱事件,她正好可以观摩一下。
转载自炽天使书城 扫校不详
丁皓是个坐不住的人,如果他能安静坐在办公椅上超过一个小时,就代表那时他很想睡觉;最正常的丁皓是跟着员工四处巡视,一回来就很随意瘫在沙发上烟酒不离身,听着朱浣浣报告这些天工作的进度,露出一贯懒懒的表情。
今天丁皓没出公司,真是奇怪。朱浣浣一边输客户资料到电脑中建档,一边偷瞄他;他甚至还叫她闭嘴。有很多次,她在口头报告是,用甜甜软软的嗓音催眠了丁皓,往后丁皓午睡睡不着时,都会叫她背一篇文言文来给他助眠。天生的嗓音她改不了,对他的“善加利用”又好气又好笑。闷一早上了,丁皓一会儿到楼下,一会儿上来,说在等人,而孟冠人也用高度兴趣的眼神在门口张望。这两个人今天真是太奇怪了,他们连午餐也不肯下去吃,到最后委托她去买自助餐。
是什么重要人物呢?朱浣浣提两个饭盒从巷子口走出来,等红绿灯是还在想。昨天丁皓要她一同到六楼搬一些杂物去丢,说是要给客人住,她还顺便大清扫了一番,到今天腰还有些酸疼;谁叫她天生的鸡婆命。见不得屋子杂乱不堪。
正想得入神,一辆宾士车挡住了她的去路。朱浣浣睁大眼看到三个彪形大汗围住她,而站在她面前的,是一身雪白西装、手捧一大束玫瑰的王平志。他拿着花的手搁在车盖上,另一手叉在裤子上,双腿交叉而立,面孔以四十五度角面对她,前额的头发吹得高高的,活像是刚从精品店走出来的样子,从头到脚都一尘不染。
下了二三天的梅雨,此刻天空仍灰灰的,有丝阴郁,他这一身白实在很不搭调。“嗨!浣浣!”王平志以很酷的手势将花送到她面前。
朱浣浣并不怎么想见到这一个人。在公司帮哥哥的忙时,成天受他骚扰;她已经拒绝得很明白了,可是这人并不懂得罢休,天天藉故找她,并且双眼明确地写着“欲望”二字,老是流着口水盯她的胸部看——那是她坚持离开公司、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主因,已经半个月不曾见到这个人,以为可以就此摆脱,想不到他竟然有蹦了出来:好神通广大呀!
“有事吗?”她没接过花——一直觉得玫瑰俗气,并且廉价,更讨厌送花的人。
王平志扬起眉毛,双肩一耸。
“你哥哥人在国外,我当然有义务关心你呀!你怎么到一间流氓公司当会计呢?到自己公司当主管不是更好吗?我真是替你抱屈。一同吃午餐吧!”他眼光轻蔑地瞄了一下她手中提的饭盒,说完就抓住她手腕要进车。
朱浣浣挣扎着,叫道:
“放开我!你要做什么?我已经吃饱了。王平志,我还要会公司上班。”
王平志色迷迷地看她胸部,不满地说道:
“你连流氓都可以陪睡,为什么不能陪我睡?我王平志有钱有势,是个人物;那家伙算什么?我要弄垮他!你还是乖乖地跟我吧!”
“你说什么?!”朱浣浣惊呼。哦!这男人心中除了钱、权、色欲之外,就没什么了吗?竟然开口闭口这么淫秽。这人以前还算客气,说话还很含蓄,现在他竟然说得这么露骨,且毫无羞色。“放开我!王平志,大庭广众之下你想做什么?”
“哼!他们管我做什么?谁敢管?”王平志得意地扫了四周一眼,路人匆匆走避——他身边这三个手下够吓人了。
丁皓,你在哪里?朱浣浣心中暗叫。真是的!用得上的时候偏不在身边,平常派不上用场却总是跟着她四处跑。她心中暗道:可不能与他上车。心念一转猛用鞋尖踢他脚后跟,在他痛得尚未叫出口时,又将手中的饭盒砸在他头上,急忙转身要逃。
“抓住她,快!”王平志气急败坏地大叫。
街上人多,是利也是弊;一方面可以混淆他们的视线于阻挡他们的速度,但同样的也使得朱浣浣闪人闪得很辛苦。一头栽入一具宽阔的胸膛中——丁皓?这人身上有丁皓的气息!她匆忙抬头,见到的却是一张比丁皓好看的脸,不是孟冠人那种贵族化的俊美,而是很阳刚的那一种;很高,与丁皓不相上下;身子很结实,也与丁皓相同。唉!现在可不是大做比较的时候。“对不起!”她匆匆低语,忙要闪过,可是王平志的爪牙早已呈三角形包围住他们,路人也很自动地退到两边闪开。一拐一拐的王平志企图在疼痛中仍做潇洒状,表情十分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