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双手早已定住她身子,一手搂接住她的腰,一手扶着她的后脑,强迫她看向他的脸。
望入他眼中,看到的不是玩世不恭,不是淘气作弄,而是——一片深情,夹着炽热澎湃的深情,深深的看着她。
他很轻很柔的吐出:“不!我没有吻到席凉秋,但,现在,我要一个真正的吻!我要吻到席凉秋——”最后的尾音消失了,也同时催眠了她——“不——”她薄弱的拒绝被他的唇热吞噬。
从来没有人吻过她,除了说七年来有纪允恒的破坏外,她从不曾有这个心情去为谁献出自己的吻——她在他的拥抱中变得酥软无力——不可否认,她自己也是好奇的,他的唇很软、很灼热,几乎要燃烧她冰冷的唇——很坚持的紧紧吮住她的唇——而后,舌头悄悄的入侵她的嘴中——这感觉是很奇特的,她身体不自觉地燥热起来,内心深处有一股莫名的情潮正蠢蠢欲动,似乎被唤醒了,而跃跃欲出——混沌的大脑让身子感到轻飘飘——他强硬的舌头表示出明显的占有,恣意在她唇舌中吸吮纠缠,让她不懂得反抗,只知道自己完全的屈服——哦,天!他只是在恶作剧吧?像以前一样,老爱捉弄得她心跳不宁时,才露出捉弄的笑容来笑上几天——让她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让她去钻!一定是这样的,现在,这个登徒子又轻易抢去她的初吻,吻得她失神失魂!
不!她不要这样!
她用力推开他,他来不及抓住她,她就跌到了茶几下。
“凉秋!”他叫,伸手要抓住她。
席凉秋飞快退到门边,背抵住门板,纪允恒双眼冒火,而脸上一片激情的红潮。她相信自己也好不到那里去,全身热辣辣的,脸上几乎可以烧沸一锅开水了。
这种情况走出去,她的一世英名全毁了,跳到黄河——不,就是跳太平洋也洗不清了。明天的诺言会满天飞,所以,她不能现在出去,现在的她无法见人。
“为什么要抗拒?”纪允恒走近她。
“色鬼!你怎么能吻我!”她想叫!
“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迟早会是我的!为什么你还不明白?”他的神情是认真的,也是吓人的。
“住口!我与你才不相干!不许再说了。”
他站在她面前半公尺处,见到她的慌乱,眼中黯了一下。迅速起而代之的嘲弄来得太快,像是装上面具似的。席凉秋心中闪过复杂。他笑道:“我吻了你,想一想,只要我慢慢的来,一步一步的鲸吞蚕食,也许明年,你就会自动跳上我的床,而后年咱们就有宝宝了。”他很可恶的眨了下眼,丢来一个骚包至极的飞吻。“唔!拭目以待了。”
她只能怒目瞪他,抱回自己的文件。
“没事了吗?纪经理。”
“有!记住,以后只有两人时,叫我允恒就可以了;或者叫‘恒’也可以。不叫就革职查办哦!”说得油嘴滑舌的。
席凉秋翻了下白眼,拉开门走出去。
一回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坐定,心情才算完全平复。老天爷!纪允恒吻了她,而她竟然还由得他去?绝对绝对不能再有下一次了。她甩着头,非常想努力专心于工作中,但一颗心总是忐忑不安——天,瞧瞧那家伙做了什么好事!他打翻她的心了!
不能再迥避了,她知道。就算她想,纪允恒也不肯。七年多了,她始终摸不清他。纠缠了那么久,似真似假,有时她都迷糊了。在她心中,他一直是个小男孩,两岁的差距对她而言像是一条长江那么远。年龄可以阻止自己对他的好感,可是却挡不住纪允恒不按牌理出牌的心。
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是个十八岁的高三生。初见的那一瞬间,她以为她看到了天使。那时,他站在落地窗前,夕阳在他周身映出奇特的光晕,他阳光一般的笑容此太阳更出色。而他的面孔又是那么少见的美丽——以男孩而言,美丽是男女都可以共用的。她被他的面孔迷住了,深刻的震撼,到今天依然不曾忘记。
她从没见过那一个单亲家庭像他们母子那么快乐的。她更不敢相信雍容华贵的纪娥媚在家中会与儿子趴在地毡上抢玩电动玩具,常常玩到废寝忘食,肚子饿了,自个儿去冰箱找东西吃。席凉秋才知道纪娥嵋的好身材不靠刻意保养,她根本是饿瘦的,她甚至连蛋炒饭也炒不好,炒起来的饭粒可以当子弹打。
因此,后来席凉秋不仅是家庭老师,更是理所当然的煮饭婆。
他们母子的生活很快乐,可是也很不正常。在纪家,没有长幼辈份之分,没有三餐的观念,母子俩还会为冰箱中最后一块土司争吵不休,抢着吃。并不是他们穷,而是他们住在公寓大厦的十四楼,方圆三十公尺内都是纯住家,要去大采购还得开车;他们只是懒得去而已。
这种没规矩的生活太疯狂了,她幻想过她的丈夫应该是个温柔、稳重的男人。
过着平凡理性的日子。这样再三思量,她与纪允恒都是不合适的一对,应是两条平行线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她时时提醒自己这一点。那么,他再多的恶作剧,也就不足以让她心惊胆跳了。可是!想得那么绝决,心中却为什么会万分不舍?对于纪允恒,她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
由于工作室的CASE已经交了出去,目前无事一身轻。纪娥媚穿着一件大T恤,长发束成一束垂在左肩,不施脂粉使她看来像个小女孩,谁会相信光鲜亮丽的女设计师纪娥媚回家后会是这一副德行?
儿子已经在抗议不吃点心当晚餐,于是她很用心很用心要炒好一盘蛋炒饭,抚慰儿子多日来饱受甜食摧残的胃。哎!她的厨艺真是二十年如一日的没长进!不过,这一次,她用了小火,肯定不会炒得让饭粒硬成子弹。
门铃声清脆的传到厨房,她匆忙盖上锅盖要去开门,一定是允恒又没带钥匙。
她忘了看时钟,否则一定不会猜是自己儿子。台北市的交通是很难能让五点下班的纪允恒在五点二十分就到家的。
她拉开门,猛地瞪大眼——“你……你……”她知道他回国了,只是不知道他会来找她。
邵飞扬正要说什么,突然叫:“你在煮什么?”他闻到一股焦味,闪过她身旁,往厨房冲去,俐落的关掉瓦斯,掀开锅盖,倒入一盆水让冒烟焦黑的饭散去热度。
纪娥媚着急的跟在他身后走来走去,抱怨道:“是你害的,原本这一次可以煮成功的。”
“走!我带你去吃饭。”他命令着,一双眼深深的看着她光滑如以往的清丽面孔。
纪娥媚天真的希望他不知道她偷生了一个儿子。如果他不知道允恒的存在,自然不能让他耗在这里看到允恒出现,出去吃是最好的决定——但是,允恒回来没得吃怎么办?冰箱内只剩一颗蛋,一把青菜,他会饿死的,她正好非常了解儿子与她一样懒,进了家门后,除非天大地大的事发生,否则他绝不出门。
“可是……可是……我要先炒一盘饭留着当消夜。”她找了个很差劲的借口,不知道如今腰缠万贯的他,是否还保留一身的好厨艺?
邵飞扬挑了一边的眉,看了她一眼,却没有多问,脱下他昂贵的西装外套,卷起衬衫袖子,他拿出冰箱中仅存的东西与电锅中仅存的饭。洗净锅子,不到三分钟,一盘香喷喷的蛋炒饭盛到桌子上去了。以保鲜膜包好,转身却见到纪娥媚垂涎的表情。邵飞扬心中溢满了怜爱;一点都没有变!她依然不会照顾自己,依然没有学会煮菜。他眼中不禁浮出笑意。
“到丽晶?还是凯悦?”他问。
纪娥嵋吞了一下口水,眼光仍移不开那一盘诱人的蛋炒饭上。
“随便。”她好嫉妒允恒能吃到蛋炒饭。
“那你还不去换衣服!”他提醒。
纪娥媚此刻才惊觉自己邋遢成什么样子,匆匆跑人房中换衣服打扮去了。
邵飞扬走出厨房打量这屋子,这屋子基本上就很有纪娥媚的个人风味。他看过她设计过的成品,都相当舒适而自然,才华可见一斑。眼光转向三十六寸电视机前的电视游乐器以及零星散落的卡带,不觉摇了摇头。想像得到她会对这小玩意入迷!以前没这东西,她沉迷卡通、漫画、悲剧小说。三十几岁的大人了,老是为小说中的人物哭得惨兮兮。而他那儿子呢?是否也是这般?儿子是他的底牌,不过他还不想让她太担心,假装不知道,让她放心又担心也不错。他要赢回她,并且要她心甘情愿的投入他怀中,而不以儿子为要胁。邵飞扬不知道允恒知不知道他,不过,在一切未完全掌握时,他不想让所有的事浮上台面。他要用自己的手段追求他已经用半辈子心力去苦恋的女人,要以董事长的身份,去栽培他的儿子。纪允恒,一个实力深不可测的人才,他们终究会打照面的。
打扮后的纪娥媚总是亮丽炫人,散发出成熟的风韵;不过那其实没几分真实性,她的迷糊与天真,加上拙劣的持家方式,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其实成熟不到那里去。但,这样的她,与英挺成熟、极富男人味的邵飞扬倒是很出色的一对,两人走入凯悦,就引来不少注目的眼光。甫回国的邵飞扬还未正式在媒体上曝光,而纪娥嵋极少涉足社交圈,基本上,是不会有人认得他们的。但他们身上炫人的风采,与出色的外表,教人开始猜测他们是那对名流夫妇,而不禁为之频频侧目不已。
“想不到那么久了,你还会记得我,并且居然还找得到我!”填饱肚子后,她开始有力气与他闲话家常,问出她一直疑惑着的问题。
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找出她,在三年前委托征信社陆续收集有关她的资料。她二十五年来的生活,他全部了如指掌。其实是纪允恒给了他线索。没错,在美国时,他没见过纪允恒,可是纪允恒入“飞扬”后,他的弟弟邵平远注意到了,一看资料才知道他的母亲是纪娥媚,并且从未结婚。她骗了他二十五年,她根本没嫁人。于是,邵平远在他指示下开始收集她的资料,并且在两年前派纪允恒到美国。他一直在暗处看着纪允恒,评估着他,在他请调回国时,邵飞扬也决定该是面对一切的时候了。
他知道二十五年前她不惜放弃学业、不顾家人反对的生下了孩子,甚至被父母赶出家门。那个时代,未婚生子是件奇耻大辱,道德的压力、亲友的不耻,这么孤苦的环境她是如何熬过来的?但她挺过来了,没有被生活压垮,没有怨天尤人,她乐观的天性仍在,三分幸运加上七分才气,她有了今天的成就。孩子是谁的从来不是问题。出生日期假不了,他对她的了解假不了。
第三章
纪娥媚从来没有想到动手煮一顿简单的午餐会是那么困难的事!她向来对所谓的千金小姐不屑之至,想不到自己也是娇贵得可以!她不知道该拿这种情况怎么办?瓦斯已快用完,上头火苗由大火转为小火,在那边苟延残喘的燃烧着。她确定平底锅中已炒了十分钟的蛋炒饭还需要二十分钟的火候,米粒还是白色的,以前在外面吃好像全炒成酱油色才算完成。至于为什么它会散发出焦味,就令她万分纳闷了。另一边煮着玉米浓汤,蛋花一直跟着沸腾的水溢出锅外,她只好一直加水下去,现在已经倒了满满一锅了,可是汤却没有变浓。这样能吃吗?她饿扁了,而外面又太冷,她可不打算出去吹冷风,就为了一顿午饭——送瓦斯的怎么还没有来?
火快熄了。
电铃声宛如天籁的响起,从乌烟瘴气的厨房中奔出来,她连忙去开门,被灌入的冷风吹得直哆嗦。
“送瓦斯。”有些低沉又有些尖锐的声音在门外说着。
她看清是一个穿着高中制服的小男生,大概是变声期吧,声音才会怪怪的。天哪,他不冷吗?学生夹克实在单薄得可以,夹克内就只见一件卡其制服,戴着帽子看不清长相,衣服给瓦斯桶弄脏了。不过这男孩十分高大,一七五以上的身高,看来很强壮,才搬得动这瓦斯桶,要爬四楼呢!
“你没有叫瓦斯吗?”男孩不耐烦的问着,看着杆在门口一脸莫名的纪娥媚。
“有!有!”她忙让开。心中还在想他会不会冷的问题,是K中的制服,名校耶!但他们K中的冬天制服有待加强,御寒的程度实在令人怀疑。
“厨房失火了?”男孩大吼,放下瓦斯奔入厨房。
“呀!”她猛然想起她还在煮东西,怎么会有那么多黑烟呢?刚才怎么没有发现?她急急跟了进去。
“你在胡搅什么鬼东西!食物很多浪费不完吗?”男孩出口就是一阵大骂!
“我在煮饭,要吃的,看看你做的好事!”她大叫,指着炉上那盘精心照顾的蛋炒饭被水浸浮上来,一颗一颗焦黑得吓人!完了!这下子她还是得认命的出去吃。
“那有人炒饭不加油的?而且还不拿铲子翻动一下?你以为只要打一颗蛋,放一碗米就可以等吃了是不是?”男孩不敢置信的问她。天!这笨女人用米粒做蛋炒饭!
她的确是那么想。可是在他宛如看白痴的眼光下,她可不打算承认错误。“我——只是忘了!”老天!帽子下的他剑眉星目,长得可真是好看。
男孩显然当她是大笨蛋,不打算理她了。他将瓦斯扛进来,替她装好。这个时代没几个人用得起瓦斯,也没几个人有幸去糟蹋一颗宝贵的鸡蛋。男孩认为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千金小姐是生来浪费粮食的,他敢打赌她根本不知道饿肚子的滋味——一个很怪异、很不文雅的叫声从纪娥媚肚子中响出来。
男孩诧异的看向身后那个捧着肚子怒瞪他的女孩——一个相当漂亮的女孩。
他太清楚这种声音了——看来只有依赖那一锅混浊的蛋汤解饥了;她还是抵死不出门,早餐加中餐仅靠那锅不知能不能喝的汤——今天真是个悲惨的星期天!她开始怀念学校餐厅每天供应那一些食不知味的食物。人类最基本的欲望也只是充饥而已。她发誓,以后用餐时绝对不会再边吃边批评了。
“你要吃这东西?”男孩不敢置信的问她。那锅汤——不!那锅热水中的蛋花已经浮出流掉了,只剩一团蛋黄沉在锅底——即使鸡蛋是他这一类人一个月来难得吃一次的东西,属于山珍海味,可是他仍确定,打死他他也不吃这锅东西,即使里面有蛋黄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