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一座足以容纳数万人的棒球场内,这会人声鼎沸,群众的情绪全都沸腾到最高点,震耳欲聋的呐喊跟咆哮声几乎将整座球场掀开来。
不明就里的人听了,或许要以为今晚在球场内,正上演一出激烈的大联盟冠军争夺战。若是仔细聆听便会发现,球场内沸沸扬扬鼓噪着的,并不是哪支球队的名称,更不是为某位棒球明星加油助威的嘶吼声。
数以万计的观众,每个人全像着了魔似的,声嘶力竭地嘶吼着,“德飞斯!德飞斯!”
没错,能让数万名群众如此激动,甚至为之疯狂的,除了国际巨星德飞斯·海勒以外,再也找不出第二名人选了。
当今世上,只要抬出德飞斯·海勒这块招牌,茫茫人海里要揪出认不得他的人显然是难如登天。
单这么说或许还是有少数人一头雾水,究竟他是何许人,如何能让整座球场的观众如痴如狂到浑然忘我?
严格说起来,德飞斯的崛起算得上是人类史上的一则传奇。
五年前,没没无名的他在没有任何背景跟人脉的情况下,第一张音乐专辑问世。他低沉富有磁性的独特嗓音,以着狂风扫落叶之姿,迅速风靡整片美国乐坛,专辑的销售成绩更是一举创下历年来美国本土之冠。
同年,德飞斯的第一张音乐专辑几乎囊括葛莱美大大小小的奖项,初试啼声的他一鸣惊人,震撼了举世的乐迷。
随着他第二张、第三张……专辑陆续问世,德飞斯宛如一股超强力旋风,迅速席卷世界的每个角落,所有的乐迷莫不为他疯狂,甚至随着他的音乐摇摆生命。
一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金发,如大海般湛蓝的眼眸,菱角刻画得极为分明的五官,粗犷的性格中带着潇洒与不羁,古铜色的皮肤让他看来格外健硕,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希腊神话中太阳神阿波罗的化身,完美到近乎不真实。
是以,不光是热爱音乐的乐迷推崇他,就是全世界的女人也都为他如痴如醉,渴望获得他的青睐。
如今的德飞斯虽然是家喻户晓的天王巨星,然而,在全世界的男男女女眼中,他同时也是个极富神秘色彩的男人。
德飞斯非常重视个人的隐私,他从不接受访问,也不买任何的人情,除了音乐专辑的制作和演唱会外,他从不出席任何公开的场合,即使是专辑的宣传期间亦如此。
音乐专辑一录制完成,他便功成身退,从不配合任何的宣传,一次也不,尽管如此,他的专辑销售成绩依旧独占鳌头,莫怪世人全将他视为乐坛上一则不朽的传奇。
今晚,是德飞斯一年一度的演唱会,不若其他知名巨星,他的演唱会向来坚持一年举办一场,绝不追加。
为此,德飞斯演唱会的门票向来是洛阳纸贵,非但一票千金不说,有时甚至是有钱也买不到,热门得很。
这会,球场里有幸能一睹巨星风采的歌迷莫不摇头晃脑、使劲摆动身躯,随着舞台上热力四射,耀眼到几乎令人睁不开眼睛的德飞斯起舞。
舞台上的德飞斯是天生的巨星,一举一动都能惹得底下一干乐迷放声尖叫,其间不时有乐迷因兴奋过度、体力不支而昏死过去,其魅力由此可见一斑。
在一片安可声中,短短两个小时的演唱会宣告结束,德飞斯一从舞台上退下来,他的好友兼经纪人杰瑞·费蒙便迫不及待的趋向前来。
“天啊!德飞斯,我简直要为你神魂颠倒了。”杰瑞一脸的崇拜,敞开两条手臂,像是恨不得将德飞斯整个人一把狠狠抱住似的,“你听到没有,外面那成千上万的乐迷简直爱死你了,不,应该说是全世界的人为你疯狂才对。”
夸张的口吻一点也没能瞒过德飞斯,“少拿你那恶心的嘴脸来唬弄我!”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杰瑞有着与自己同样出色的条件,“如果你喜欢,我倒是可以让全世界的人也爱死你。”他嘴角微微勾勒,邪恶且不怀好意的上扬。
“不、不、不。”杰瑞赶忙连声推辞,“你知道的,像我这种三流角色,有幸能窝在你身边默默的守着你,我就很心满意足了。”
自己虽然跟德飞斯一样都逃离家族的枷锁,却没有像他一样的勇气,敢以挑衅的方式向家族宣告——不当商人,爱当歌手。
尤其在亲眼见证过德飞斯和他父亲那场惊天动地的火爆场面后,杰瑞告诫自己,除非是想被千刀万剐,否则最好不要再刺激自己的家人。
还好他们当初出来混“江湖”时,有先见之明末用本姓示人,才不致令他们显赫的家世背景,在全美乐迷前给曝了光。
“三流角色?”德飞斯挑起半边眉毛嗤笑。
如果世界百大财团之一的布洛迪家族只能算得上是三流角色,那当今世上恐怕再也找不出上得了台面的家伙了。
杰瑞不表意见,“怎么样?你的乐迷这会正不断安可安可的呼唤着你,再出去唱一首吧!”
德飞斯酷酷的回了句,“没那个必要。”
像是早料到他会这么说,“唉!”杰瑞叹口气,佯装一脸同情,“看来你的乐迷今年又要失望喽!”连着五年的演唱会,德飞斯从来不曾唱过一首安可曲,没有人知道原因,只除了当事者本身。
德飞斯和杰瑞因为家世相近的缘故,从小便玩在一起,几乎是穿同一条开裆裤长大,彼此都热爱音乐,杰瑞喜欢词曲创作,德飞斯则对演唱情有独钟,两人志趣相投因而搭档投身演艺事业。
既然两人毅然决然背弃家族的期望,为的是自己的兴趣,图的既不是名也不是利,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勉强自己去娱乐他人。
唱不唱全凭德飞斯个人高兴,他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听众,再次上台高歌一曲。
“帮我安排一下,我想出国一阵子。”
每年,在结束一年发行一张的专辑以及惟一一场演唱会后,德飞斯总会离开美国,将自己放逐到世界某个陌生的角落,享受无拘无束的自在。
“又出国?那我怎么办?”杰瑞紧张了。
尽管两人现在是世界乐坛上数一数二的黄金拍档,但在各自的家族眼中——同样位居世界百大财团的康纳莱家族和布洛迪家族——两人的行径无疑是离经叛道,令整个家族蒙羞。
但是比起德飞斯的“抛头露面”,杰瑞勉强算是替自己的家族保留些许颜面,虽然世人从来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家世背景。
或许是担心逼得太紧儿子会像德飞斯一样,索性也抛头露面卖起艺来,杰瑞的父亲只得勉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儿子放荡且不长进的荒唐行径。
正因为明白父亲的顾忌,杰瑞因而乐得在不与父亲撕破脸的情况下,跟德飞斯搭档在外头逍遥。
问题是,每年德飞斯一出国休息,杰瑞的父亲便会利用这段空档抛开所有的顾忌,硬将杰瑞逮回去克尽自己对家族的职责。
是以对杰瑞而言,德飞斯出国休息是他所最不乐见的。
德飞斯漫不经心的睇了杰瑞一眼,漠不关心的神情表明了,他压根无意也不想管好友的死活。“你不可以这样对我!”杰瑞被德飞斯那抹“管你去死”的眼神惹得急跳脚。
“喔?”德飞斯懒洋洋的质疑。
“该死的!别让我开口求你。”杰瑞说。
后悔当年没能早一步先与父亲摊牌,以至于在见识过德飞斯和他父亲那场惊天动地的“谈判”后,所有的勇气全在一瞬间给吞噬了,如今才不得不受制于好友的淫威。
德飞斯作势掏掏耳朵,“我洗耳恭听。”好整以暇的表情,摆明吃定他。
怄得杰瑞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为了不跟我父亲撕破脸,你绝对不会有机会这么嚣张。”
德飞斯不在意的耸耸肩,“我想我得提醒你,这机会刚巧是你主动提供。”
言下之意没有人拿枪逼他,两人你情我愿,怨不得人。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你会有报应的。”杰瑞忿忿然地诅咒。
德飞斯压根不理他如斗败之犬般的吠呜,只是淡然的交代,“台湾,安排好后通知我。”
还想再宣泄的杰瑞一愣,随即怪叫,“台湾?你没搞错吧?”怀疑好友到那种名不见经传的小岛做啥。
“你说呢?”尽管母亲是台湾人,德飞斯却从来没到过那个小岛,这次他要专程去看看。
“我不以为你能在那海中孤岛找着什么。”杰瑞发表他的看法,即使他知道德飞斯的母亲来自于那里。
“那倒未必。”德飞斯意有所指的睨了杰瑞一眼,“至少能为耳根换来一份清净。”
晶枫饭店,全台湾首屈一指的大饭店,隶属于世界知名财团康纳莱家族旗下。
虽然经营饭店只是康纳莱家族企业底下的一小部分事业,但是举凡它所经营的饭店,全都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大饭店,出入皆为富豪绅士。
按理说这样显赫的大饭店是不可能在台湾设立据点的,如果不是因为康纳莱总裁夫人的缘故。
当年康纳莱财团现任总裁,尼尔·康纳莱因缘际会在台湾这块小岛结识心爱的女人并娶她为妻,其后为了方便爱妻偶尔回台省亲,故而特地在台湾建造晶枫饭店。
为此,艾虔今天才得以有此机会,在这间号称台湾第一的大饭店任职。
一年前,她以优异的成绩从K大餐饮管理学系毕业后,迫不及待来到晶枫饭店应征,之后更是有幸被录取为储备干部。
如果事情继续顺利进展下去的话,不久的将来,她将跃升为饭店的管理阶级。
然而现今社会竞争激烈,想要出人头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成为世界知名大饭店的管理阶级,为此她必须加倍努力学习。
首先,她必须先从基层学起,深入了解各部门实际的运作,待将来作决策时才能订定出正确的管理方针。
刚结束餐厅部门为期三个月的实习,这个月开始,艾虔转调到客服部门,从最基础的房务整理开始做起。
身为饭店的储备干部,艾虔并不以此自傲,或认为高人一等,开朗乐观的个性让她不管在哪个部门都拥有极佳的人缘。
才到客服部一个星期,艾虔已迅速跟里头的每个人打成一片。
做事负责的态度以及勤奋学习的热诚,为她博得上司与同事们的好感,惟一美中不足的是,艾虔人如其名,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爱钱,对金钱的狂热程度已远远超过常人所能理解的范畴。
只要一谈到钱、看到钱、摸到钱,她的眼睛便会在瞬间为之一亮,闪闪发光。
对于她无可救药的死要钱,众人原先以为艾虔是因为家境清寒的缘故,但事实上,艾虔的父亲是知名唱片制作人,母亲是服装设计师,姐姐则是畅销书作家。
整体而言,艾家的家境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好歹也称得上小康。
在这样一个衣食无缺,甚至算得上应有尽有的环境下成长,会培养出像艾虔这种嗜钱如命的个性,别说是别人了,就连她的父母姐姐也都百思不得其解。
在找不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最后,众人只得将其归咎为天性使然。
乐观开朗的艾虔虽然有那么点算不上致命的小缺陷,却无损她自身的人格,只因她从来不以任何肮脏龌龊的手段诈取金钱。
正因为艾虔极度热爱金钱,因而演变成她对金钱以外的人事物从来不怎么热衷,像这会趁着休息的空档,客服部的几个女人争相在竞阅手边的报纸,艾虔却只是兴趣缺缺的窝在一旁。
“噢,我也好想去参加德飞斯的演唱会喔!”其中一名女孩懊恼的失望道,旁人全都争相附和。一群人围着报章杂志叽叽喳喳了老半天,无意间瞥见艾虔坐在角落掏出随身携带的记账本,正旁若无人地清算起自己的进账,均感到十分不可思议。
“艾虔,你居然还在记账?!”有人惊呼。
“有什么不对吗?”艾虔疑惑,不明白众人为什么全拿怪异的眼神瞧她。
另一名女人像是受不了她的迟钝,“我们在讨论的是德飞斯耶,难道你一点都不感兴趣?”
“我为什么要感兴趣?”又没钱可拿,艾虔在心里头嘀咕。
艾虔此话一出,众人看着她的眼神不再只是单纯的怪异足以形容,甚至更像是看到什么外星球的怪物似的。
“不会吧?我、我快要晕倒了,谁快点过来扶我一把。”有人作势就要晕了过去。
心爱的偶像被忽视到这种地步,一群女人全都忍无可忍的围上艾虔,强迫性的将手中的报章杂志推到她面前,劈哩啪啦七嘴八舌争相阐述起德飞斯种种的丰功伟业。
看着眼前那张几乎占去报纸大半篇幅的照片,艾虔不得不承认,上头的阿都啊是好看的,只不过……那又与她何干?
几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啦哩啦喳说上一堆,听在艾虔耳里只是无关痛痒的喔了声,抓过笔来又要开始记账。
“天啊!”有女人在尖叫,“我简直不敢相信,艾虔,你居然冷感到这种地步?”
能对德飞斯视若无睹的,除了冷感这个用词外,显然再也找不出其他适当的形容词了。
“你们太夸张了吧?”艾虔不以为然,至少她对金钱就一点也冷不起来。
“夸张!”高八度的女声响起,“一个年仅三十,帅得过火又有钱得要命的男人,你居然说我们夸张?”语气里满是强烈的控诉,仿佛艾虔犯了多么不可饶恕的罪刑。
就在众人暗忖她又要说出什么气死人的话时,“哇!”只见艾虔整个人精神为上一振,眼睛瞬间变得闪闪发亮。
见艾虔终于起了兴致,众人的骚动才稍稍弭平,“现在你应该知道他的魅力了吧?”欣喜心中的白马王子能被认同。
压根没把她们的话给听进耳里,艾虔不由自主地陷入自己的想象,“有钱得要命……那会是什么感觉……”想着想着,仿佛有成千上万的钞票正从天空洒落,“应该多到足以把我淹没吧?”她陶醉似的忘情呢喃。
顷刻间,乒乒乓乓掉落一地的是碎得不能再碎的眼镜碎片。
钱鬼!
毫无疑问的,艾虔上辈子,甚至是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肯定是钱鬼来投胎的,众人心里一致认定。
难得的假日,艾虔原本另有一份兼差,却为了得到机场接机,不得已只好忍痛割舍那份眼看就要入袋的进账。
昨天下班回家,接到出国留学的挚友来电,说是今天要搭机返国,坚持要艾虔到机场接机。
因为了解艾虔死要钱的个性,所以在临挂断电话前还不忘语带恐吓,威胁艾虔要是为了赚外快没能到场接机,便要天涯海角追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