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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军之恋 page 2 作者:檀月(沐风)

  男子点点头,便转身直向大门走去。

  她让黑脸大汉抱下马之时,仍然不住的东张西望,眼底心中充满了惊叹和疑问。

  她是名街头弃儿,以破庙为家,一生中看过最大的宅子就是镇上富商王大财的宅第;可是王大财的房子和眼前这栋比起来,简直就是破柴房。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她一脸迷惘的往前走,沾了泥的破鞋底踏过了白石龙纹地板,留下两行小小的乌黑脚印。

  到了大门前,她仰头望着梁上悬的匾额,蓝底金字,弯弯曲曲的文字,她一个儿也不识,不知上头写着的是什么人的府第。

  “小心门槛。”那文士好心提醒,她踉跄了下,有惊无险的跨过了几乎是她半身高的门槛。

  “这是什么大仙的庙,老子从未见过这么高的门槛。”她心里头暗骂着。

  入了大门,房内的景象更令她不敢相信——

  雕梁画栋,触目尽是金碧辉煌,水阁长廊,入眼皆是雍雅高贵。

  她不禁张大了嘴,喃喃说道:“老子这下真是住进九天水晶宫了。”

  只见紫袍男子背负着双手走在最前头,紫袍衣角飘扬,脚步起落间自有一股闲雅威严,文士和武人则将她夹在中间,左右随行着。

  如此,三个大众和一个小女孩,在曲折的长廊上行走,每到走廊转角处就有人立在那儿垂手鞠躬,令年纪幼小的她浑身不自在。

  在受了七十三个大人的鞠躬礼后,她被带到了一个叫做“红纹鸽”的地方。(她当然不识得“弘文阁”三字,只是听那些大人如此说的)。

  “先把她身上的泥尘洗干净吧。”紫袍男子一声令下,几名婢女立刻拥上前来。

  “你们要干……干嘛?放、放开啦!”她大吼大叫地挣扎着,男子却是唇边带笑的倚门观看这一场混乱。

  婢女们七手八脚地把她托到澡堂,二话不说的扒开她身上的衣服,一勺冷水当头淋下,她抱着赤裸的身子又叫又跳。

  婢女们口中“好脏、好脏”的念着,手上使劲搓得她几乎皮开肉绽,待将她全身洗净后,套上粉紫色的衣裙,拿起象牙齿的梳子,手捺着她的顶门猛拽,把那一头纠结的黑发驯服。等她被折腾得头昏眼花,让人牵到书书房,外表焕然一新,脑子却是昏昏沉沉。

  “啧啧!”那文士见她梳洗干净、换上新装,忍不住称赞道:“爷,您瞧瞧,果然是人要衣装,小乞儿一洗干净就变成可爱的小姑娘。”

  紫袍男子闻言走近她身前,修长的手探向她的下颚,俊雅的脸庞凑近她,呼吸几乎要吐在她脸上。

  她跳开一步,两眼亮晶晶的瞪着他,一脸警戒之色,说:“你到底是什么爷来着?”她还不习惯和陌生人如此亲近,尤其对方是名成年男子。

  “你不是早就知道了?”男子反身入座,那只优雅的手端起茶碗,呷了一口茶,说道:

  “我是大王花椰菜。”

  被他这只软钉子一挡,她嘟嚷着:“花椰菜也有分王家种的、李家种的吧?”

  男子微微一笑,说:“我姓风。”

  她一番白眼,说:“姓风的又如何?好了不起么?”

  男子听了微笑不语,放下手中茶碗,说道:“你问完了,该换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总不成姓老名子吧?”

  她头一撇,说:“老子不爽告诉你。”

  他听了笑道:“那么,老子姑娘,在下请问,别人怎么称呼你的呢?”

  她眼睛骨碌碌的转了一下,扳着手指头数着:“菜摊贩子叫我小浑蛋,肉脯店的老板叫我死小孩,庙口的好兄弟叫我小贼王,我叫自己做老子。”

  男子听了哈哈大笑,剑眉一舒展开来,温雅中更显英挺,说:“这些都不算名字,看来,你真是个无父无母的弃儿。这么吧,我给你取个名儿。”

  他低眉沉吟道:“该取什么好呢……”

  偶然间瞥见书房屏风上挂着的袍服,袍上绣了只四爪紫龙,便道:“你就叫紫龙吧。”

  那叫谭生的文士拍扇叫道:“妙哉,妙哉,珑者,美玉也,紫又是您的服色,所谓玉不琢不成器,小姑娘就如一方璞玉,要在您手上琢磨才能成大器。”

  男子听了谭生的话,只是笑笑,也不纠正“龙”和“珑”之别,反正他也只是随口取的,未放在心上。

  至于不识字的她,根本就分辨不出“紫龙”和“紫珑”有何差别,反正听起来都一样,倒是心底老大不爽快,她瞪着眼前这两个大人,没好气的说道:

  “喂喂喂!又不是小猫小狗,随便乱取名字。”这主仆两人一搭一唱,有无把她摆在眼里啊!

  谭生颇为诧异的说道:“爷从未赐名于人,这是你的福分哪。”

  她小手一叉腰,下巴骄傲的抬起,说:“谁稀罕他给老子取名字?就连玉皇大帝也管不着我。”

  “任谁也管不着你么?”只见姓风的男子呷了口茶,悠闲的说道:“你以后要住在我府上吧?”

  “这……”她犹豫着,真是让他一语劈中了要害。这姓风的男子模样斯文,说话却是暗藏锋利,一个不小心就让他砍个措手不及,无法招架。

  须知,人的天性皆是喜好舒适,一旦踏入这华丽温暖的大宅子,想到要再回去破庙里过着风吹雨打的日子,任何人都会犹豫再三。

  男子续道:“还是你想流落街头,天天饿肚子?想想看,每年一入隆冬,街上死尸遍地,个个冻得青紫,等天气暖和起来,冰一融,臭不可闻,你如此瘦小,说不定明年就有份了……”

  “……”他的一番话让她想起去年冻成冰条的庙口兄弟们,小脸有些苍白。

  “也许不到明年,今年冬天就呜呼哀哉了。”男子摇头叹息,仿佛已看到她凄惨的死状。“唉,可惜、可惜,你是个挺机灵的孩子,就这么死了……”

  “我……”她终于开口,欲言又止。

  “你还是不肯留下来么?唉,瞧不出你小小年纪,骨头却这么硬……”他无视于她,自顾自地说着。

  “我想……”她有些窘的搓着手,觉得更难开口了。

  他继续说道:“你这一走出去,就成了孤魂野鬼,咱们也算有一面的缘分,初一、十五,我会吩咐人备好香烛好好祭拜的。”

  “我、我、我要留下来啦!”她终于忍不住跳起来大吼,小脸胀得通红。

  “当真?”男子听了剑眉一挑,露出不信的神色,唇角却微微的上扬。

  “嗯。”她艰难的点头。

  “不后悔?”他故意再问一次。

  “老子从来不做会后悔的事。”她以壮士断腕的悲壮口气回答。

  “不是老子,你现在有了新名字。”他盯着她,沉声说道。一得到她的承诺,他仿佛换了个人似的,风趣尽去,威严顿生,立即以长者的姿态纠正她。

  “哼。”她头一撇,不理会他。

  他剑眉皱拢,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一大一小的身影对立,男子的修长身材更显得她的瘦小。只听见他沉声道:

  “我是这宅子的主人,而你既然选择留下来,就得乖乖听我的话,不是吗,紫珑?”他低唤她的新名字,温文的嗓音中有抹慑人的威严。

  她沉默了一会儿,终于不情不愿的点头,应了声:“喔。”那表示从此承认他给她的名字,并且承认他有权加诸在她身上的管束。

  “聪明的孩子。”他含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

  她抬起脸,望着眼前这名男子——

  他俊逸温雅、玉树临风,俨然是一派贵公子的模样,但言语举止间却又有种令人不及招架的锐利。他究竟是温文的凤凰,还是凶猛的豹子呢?

  她虽然聪明,却还不到深思的年龄,当满满一桌的菜放在桌上时,她瞪大了眼,什么也不及想了。

  只要明天也有饭可吃,管收养她的是皇帝之尊还是阎王老子。她狼吞虎咽之际,心中如此想着。

  于是,老子……更正——紫珑从此便在风府住了下来。

  第二章

  西陵风宅花园里凉亭的石桌上,蛐蛐儿左蹦了一下、右跳一下,长长的触须嗅着,展开薄如网膜的翅膀,翠绿的小小身体发出了共鸣,引吭高歌。

  时光匆匆,紫珑在风府转眼就待了半年。

  “唉,好无聊。”她叹了口气,伸了伸懒腰,仰躺在凉亭石椅上,脚跷得高高的,小鞋上的花球儿一颠一颠的动着。

  和煦的春风掠来,吹起她身上淡紫色的衣角,吹在她的脸颊上,暖暖痒痒的,凭添几许睡意。

  “想不到,让人收养居然如此无趣。”她自言自语,放下跷着的二郎脚,四肢伸展成大字的平躺在石椅上,背后传来沁凉。

  脸朝上,她双眼呆呆盯着凉亭的屋顶,红红紫紫的花纹,格架成多角形。她眯起左眼,自言道:“看起来挺像枣子饼的。”

  她歪着头,再眯起右眼。“看起来像绿豆糕。”

  唉!都无聊到这等地步了。

  自从她在风府住下之后,衣食无缺,受到相当好的照料;不仅衣衫是上等质料,每餐摆上桌的也都是名菜珍肴,像是要补偿她以往吃不饱似的,就连罕见的大王花椰菜也尝过了。

  “那棵大王花椰菜到底在忙些什么?”她扁了扁小嘴,不甚高兴的说道。

  那名紫袍男子当初威胁利诱、成功的收养了她之后,自此却是一天到晚不见人影,而她和他已有长达半年没再见过面。

  据婢女所说,“爷”总是五更天未亮就出门,直到隔日三更才回返,然后匆匆沐浴,又出门去了。看来,别人是栉风沐雨,他是披星戴月……嘿,她现在会用成语了。

  如果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话,他们现在已经相隔……整整五百八十年了。不好意思,她比较喜欢可以动脑筋的算学。

  话说回来,距他上次出门已有三个月,她想不起来有哪种职业会忙成这样,而且需要常常出远门的。

  “除非他白天当土匪,晚上兼差干飞贼。”她随手拔起一根草,放在嘴里嚼,自言自语的说道:“出远门嘛,一定是去外地抢一大宗大的。”

  “你说谁是飞贼啊?”一张笑嘻嘻的大饼脸出现在她眼前。

  “谭老头,别吓唬我。”她唰地坐起身子来。突然出现的这人便是谭生,即是当初指出她是破军星的文士,他是风府的谋士,现在兼职做她的教师。

  只听见谭生说道:“爷回来了,他要见你,叫我先来知会一下。”

  他终于回来了。

  “要见我就直接过来啊,何必先找人先通报,麻烦!”她从石椅上跳下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当然,她此时的衣服和以往相比是相当干净的。

  她又加了一句:“贵族就是这么麻烦,琐碎规矩一大堆。”

  虽然谭生从不提起,但她光瞧这所府第的排场也早猜出那姓风的男子一定是西陵国的贵族,只不过有多“贵”就不得而知了。

  “这与身分阶级无关。”谭生说道:“爷是男子,且是地位颇高的男子,而你是姑娘家,男女相见,总要需要一些礼节,我早教过你的。”

  “去!”她不耐烦的挥挥手,说:“谁睬你男女什么……不亲的那一套啊!想见便见,还要先遣人层层通报,男子汉大丈夫罗罗嗦嗦的,老子才没耐性等着见他哩。”

  “紫珑,你的老毛病又犯了。”谭生纠正她。“女孩儿家别自称老子,让爷听见了会不高兴的。”

  自从爷命他教导紫珑读书,他的日子过得喜忧参半。喜的是,小紫珑天性聪颖,识字很快,理解力极强,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原本一个字都不识得的小文盲,现在拿起文章就琅琅上口;忧的是,她读书虽快,却丝毫不理会书中那一套礼义廉耻、忠君爱国的道理,经常和他辩。而不可思议的是,学富五车的他,居然还常处于下风。

  果然,她满不在乎的双手一摊,说:“他要生气干我何事?反正我就是我,叫老子还是叫大王都一样。”

  谭生有些着急了起来,白皙的脸胀红,说:“爷将你交给我,叫我教你读书,陶冶性情,半年下来开口还是如此粗俗,我如何对他交代呢?”

  “瞧!”她迅速转过身来,指着谭生的鼻尖,说“你称他做什么?”

  谭生被她突如其来的一问愣住了,愣愣的回答:“爷啊。”

  “天底下有姓爷的人吗?”

  他侧头想了一下,回答:“没有。”

  “有名字叫做爷的人吗?”

  他摇头说:“没有。”

  “这就对了。”她一拍手,笑道:“既然他都可以叫做爷,我为什么不能叫做老子。”

  “这……”谭生搔了搔头,面现难色,明知她强词夺理,一时之间却也想不出反驳的话来。

  就在谭生为难之际,一个清朗的男子声音传来:

  “因为我是名副其实的爷,而你却永远不可能成为老子。”修长的身影出现在庭园一角,后头跟着魁梧大汉。

  “爷。”谭生见到来人,立即恭敬的一揖,垂手退到旁边。

  紫珑则是仰起小脸,望着眼前这名比她高出许多的男人。

  她看见一名神情疲惫的男子。

  他的相貌依旧英俊秀雅,却有风霜之色,显然刚完结一桩大事,匆匆赶回来;束着的长发让风吹得略显凌乱,雕刻般的英挺五官扑了层尘土,灰扑扑的,但看起来并不肮脏;那双狭长凤眸因长途跋涉而有些黯然,却不失精练。他的眼盯着她,审视着,一如半年前初见面时。

  “紫珑,赶快向爷行礼啊。”

  谭生压低了声音,朝她呼唤着,然而,她的注意力却集中在眼前男子的穿着。

  不是初见面时的紫袍大袖、儒生装扮,此时他身上所穿的,是铁衣盔甲,西陵武将的战袍。

  原来,他刚从战场上回来。

  她眯起了眼,看见那战袍上染着斑斑血渍,胸甲上刻着刀剑擦痕,穿在这俊雅青年身上显得有些突兀不协调,但看在她眼里,心底窜起一股莫名的兴奋,马上将前半年平淡的日子抛在脑后。

  “紫珑。”男子轻唤她的名。

  “……”她没有回答,一双眼仍盯着他。

  他身上的战袍散发出疆场风沙味,狂野中带萧瑟,盔甲下深紫色的战袍镶着银边,肃杀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尊贵;她虽不知那是只有王族出身的大将军才能穿的袍色,却心仪那无法形容的独特气质。

  “紫珑,爷在叫你呢。”谭生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她。

  她“喔”了一声,从遐想中恢复,张口欲回礼,却是哽在喉头说不出来。

  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

  他们的关系本来就很奇怪,说是主仆,她当初并没有订下卖身契;喊他一声“风叔叔”,他太年轻;叫一声“风哥哥”又太亲昵;若像府中上下叫他一声“爷”,她又不甘心,于是,半年后的首次见面,便硬生生卡在这尴尬的称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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