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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的探戈 page 1 作者:檀月(沐风)

  序

  【从『小甜甜』谈起】

  檀月常常觉得,自己会跑来写言情小说,也真是怪事一桩。

  记得小时候家族聚会时,表姐妹们谈论的话题,总是热烈的围绕着「小甜甜」、「安东尼」、「陶斯」等等陌生的名字。

  当时的小檀月一脸茫然,完全插不上嘴。

  好不容易抓到个空隙,鼓起勇气开口:「妳们觉不觉得那个铁船长──」(P.S当年小檀月和哥哥一起看「太空突击队」)

  姐妹们回头,看了小檀月一眼,然后又回去谈论听起来更加陌生的「曼菲士」和「依兹密王子」,留下满肚子疑惑、又不敢发问的小檀月。

  如果,不是误打误撞的写起言情小说,超级钝感的檀月,可能到现在还不能解开当年心中的疑惑。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某天,檀月正在写某部作品,因剧情需要,随口问了一句:「那个小甜甜的男主角是安东尼,对不对?」

  「喔!拜托喔!」一旁正在读科学论文的檀公,头也不回的说道:「那家伙才演没几集就翘辫子了。」

  「我知道啊!」檀月一副知之甚详的口吻说道:「安东尼是骑马摔死的嘛!」犹记得当年姐妹们提起这一幕时,伤心欲绝。

  接着再试探的问道:「那男主角是陶斯,对不对?」

  「才不是咧!」檀公毫不犹豫的一口否定。

  檀月偷瞄了老公一眼,接着自信满满说道:「我知道,陶斯是个演员嘛!」还记得姐妹们对他如痴如醉,老嚷着「陶斯好帅!」

  又再试探的问道:「那后来小甜甜是和陶斯在一起的,对吧?」

  檀公听了转过头,以很不屑的眼光睨了身为女性的檀月一眼:「妳到底有没有看过小甜甜啊!」

  檀月心虚的吶言道:「我……我……这个……」

  当天马上跑去去漫画店,挖出很老旧的漫画版「小甜甜」,带回家埋幕苦读,一直读到三更半夜,灯仍未熄。

  房里不时可以听到:「啊!」、「原来如此」等感叹声。

  于是,以二十八岁的高龄,檀月终于明白「小甜甜」到底情归何处了!

  求知永远不嫌晚,不是吗?

  而最近,又终于明白「曼菲士」与「依兹密王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某日,楼下租书店的老板娘挖出了一大箱的旧书,说:「最近不少顾客又回头来看老漫画了,喏,像这套!」

  檀月顺着老板娘的手指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正是「尼罗河女儿」。

  说实话,这部经典钜作的大概剧情檀月是知道的,只不过由于册数太多,从来没耐性去借来看。

  只记得表姐A和表妹B分别是「曼菲士」和「依兹密王子」的拥护者,每次见面都为此吵得面红耳赤。

  然而毫无疑问的,这部漫画的主角是那个埃及的黑发帅哥「曼菲士」,这点常识我还有。

  而当日,又经过一夜的苦读,檀月终于有点头绪了。

  这整个故事,就是一堆男的在抢一个女孩子,而她的名字就叫「尼罗河女儿」,对吧!

  至于那个叫曼菲士的男主角──

  檀月搔搔头。对喔!我好象没写过那种对女主角死缠烂打、摇着她大吼:「我爱妳!我爱妳!所以妳也一定要爱我,要不然我就──」的男主角。

  光想到就觉得头晕(被男主角摇的),哈!(大笑)……好了,不开玩笑了。

  所以,和诸多优秀的作者同侪们一起出套书,檀月一直是感到很心虚的。

  毕竟,以檀月对爱情故事如此粗浅的理解力,加上水准「尚可」的文笔,实在不敢期待自己会有什么大作出现。能让诸者们开开心心的看完这部作品,就很满足了。

  对了,有人可以告诉我,尼罗河女儿最后到底是跟谁在一起吗?

  菊花签,促成红狮与银豹之恋。

  第一章

  辛莎娜小档案

  星座:狮子座

  血型:0型

  性格:狂妄自大、好强好胜

  专长:打架

  最爱看的电影:英雄本色l,英雄本色2,英雄本色3。

  最崇拜的人:魔鬼阿诺、小马哥(不是二市长的那一个)

  志愿:成为帮派少女、大姐大。

  所谓的大姐大,就是身手不凡,勇猛无敌,豪爽硬气,绝不轻易喊痛的不良少女---

  “嘶---痛、痛、痛---痛死了!”

  消毒药水的味道充斥在空气中,私人诊所内,一名容貌秀艳的少女,正张牙舞爪的咆哮着。

  “怕痛,就不要一天到晚跟人打架。”一名身形高大的老人正弯是检视少女身上的伤口,脖子上挂的听诊器显示了他的职业。

  她身上的制服掀开,露出腹部的瘀伤,那一大块青紫令人不敢相信是在这名如花似玉的少女身上。

  而她本人却是一点也不以为意,仍是下驯的昂着下巴,学生裙下的修长玉腿很海派的跷起。

  “今天打了几场?”老人伸手轻按了下,问道。

  “三场。”少女一脸稀松平常的说道:“早上和北区的老大交手,中午和西区的大哥过了几招,傍晚在路边抓到个小混混,可惜他太弱了,不算数。”她不经意的舒展四肢,松松筋骨,脸上有抹年少狂妄的自负。

  近看之下,她的容貌,有一股令人无法抗拒的美丽---

  凤眼水亮,红唇戏话,于美丽中带着三分英气、三分骄傲,和三分的野性。而匀称的四肢,妍媚的身骨,使她在言语举止间有股坏学生的吊儿郎当,却又充斥着同龄少女罕见的气派。

  “即使你是天生的会打架,也不是这么蛮干法。”确定没有内伤后,老人回身剪下一块纱布。

  少女下巴微拾,神情不驯的说道:“蛮干又怎样?我就是喜欢痛快的打一场,整天窝在房间念书写功课,人生乏味哪!”

  “乏味,但是踏实安稳。”老人伸手打开了药用酒精瓶,继续道:“你这好勇斗狠,爱找刺激的性子再不改,总确一天会满身窟窿,全身血淋淋的让人抬进来。”

  “那也好,”她挑了挑眉,一脸的无所谓。“正好试试你的医术。”

  “贫嘴,真是不知死活的野姑娘。”老人口中念着,手中沾着酒精的棉花用力往她伤口处一擦。

  “嘶---”少女痛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忍不住开骂:“死老头,轻一点行不行!”酒精消毒的烧的感可不好受。

  老人听了脸一沉,斥道:“闭嘴,连你爸爸也不敢这么叫我。”

  “那当然,他是你儿子,我又不是你儿子。”少女仍是不驯的道。

  “你当然不是我儿子,你是我的孙女。”老人说着,沾着药水的棉花棒往她伤处抹去。

  “别这么用力擦药,暴力医生!”她埋怨的叫道。

  “你这种孙女就要这么对付。”老人嘴里数落着,一边敷上纱布。“你看小蕾多乖,只来让我看过青春痘,哪象你,三天两头让我为你治跌打损伤。”

  受伤的少女,正是北区不良少女中以酷爱打架闻名,有‘母狮’之称的辛莎娜,老人则是她的祖父。

  辛老医生的性情孤僻,虽然儿子是商场上数一数二的企业巨头,媳妇性情温良又孝顺,但他却不愿同享富贵,也不肯让家人照顾,坚持一个人搬出来,在陋巷开了一间小小的诊所自娱。

  “老头子,纱布这样胡乱绑,你是不是密医啊!”莎娜怀疑的望着老人些微颤抖的手以及有些笨拙的手法。

  “什么密医,我当年可是帝国大学医学院第一名毕业的。”老人骄傲的说道,那神态和眼前的少女倒有几分相似。

  “怪医秦博士也是东京帝大毕业的,他不就是密医?”

  “枉费你天生聪明,却是不学无术,满口胡说八道。”老人将纱布尾端固定,为孙女拉上衣服。

  莎娜从小就好动,爬树钻洞的到处玩耍,每每弄了一身的擦伤跌伤,总是跑来找他这个阿公擦药水;长大后不学好,效仿电影里面的‘英雄好汉’混街头,不知令大人们担了多少心。

  然而辛家人性情温和又疼爱孩子,不也舍不得骂,即使心中担忧,也不敢稍露颜色,怕增加孩子的内疚和心理负担,如此温善体贴的父母,更加造就了她的无法无天。现在唯一敢骂她的,也只剩他这孤僻刚直的老祖父。然而,孙女劣性已养成,似乎再怎么说也无法挽回了。

  “好了,以后别再一天到晚往这儿跑,把老头子搞烦了可是会拒收病人的。”老人说完便转过身去写病历。

  “才没得让你清闲哩!”她一边扣上钮扣,边说道:“明天我就要转到新学校了。”

  “转学?”老人听了她的话,眉头诧异地抬起。“好好的干嘛转学?”

  辛家虽然财力庞大,社会地位不凡,但男女主人仍保有谦逊温和的性情,一切顺其自然.不但不在意女儿读的是名校还是是放牛学校,更加不会为了自己的面子,刻意督促功课。至于小施以‘帝王学’精英教育云云的,那更是天方夜谭了。这也算是莎娜具有学校授课以外的‘特殊才艺’---打架的原因之一吧!

  这种放牛吃草的教养方式,与其说是事业忙碌,疏于管教,还不如说是辛家人天生缺乏与人斤斤计效的心思。所以莎娜和蕾儿从小就在学区。公立学校就读,而非千方百计的选出国,或挤进私立名校,这也是为何辛老医生在听到‘转学’时,觉得有些诧异的原因。

  只见莎娜嘻嘻一笑,说道:“生活过的太无聊了啊,我和蕾蕾约定好,今年要的生日礼物就是‘转学’。你也知道,爹地向来没有什么意见,只笑眯眯的说,换换环境,很好啊!倒是妈咪好兴奋,马上跑去新学校拿表格,还说要亲手做新制服给我们。”

  “你要转去哪一间学校?”

  “鬼谷学园。”

  老人听了一楞。“这是什么学校?怎么取这种怪名。”

  只见莎娜得意的说道:“鬼谷学园在道上很有名气哪!出过很多有名的大人物。”

  “应该说是大流氓吧!”老人不以为然的皱眉,手中笔飞舞的写着“医生体”

  “转去那种流氓学校,能学到技艺东西,会教物理学、生化学、和CPR(人工急救术)吗?”

  “会教徒手搏击、擒拿术、和帮派管理学。”

  老人听了眉头聚拢,沉声说道;“你今年已经十七岁,年纪也不小了,别的孩子这时都在循规蹈矩的念书,即使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但至少是一步步的在累积知识,而你---”

  他斜睨着眼前一脸不驯的孙女。“你虽然天生聪明却无心念书,干脆及早找个好男人嫁算了。”

  “我就是为了找好男人才转学的啊。”她从椅上跳了下来,淘气又艳媚的朝老人眨了眨眼,说:“鬼谷的男学生都是体格一流、剽悍霸气的老大级人物,男人中的男人,比起寻常的国中生威风多了。

  “一流的男人不是靠外表.靠力气,而是靠这个。老人用手比了一下头。“你年纪小,只重皮相之美,还不懂得欣赏男人的价值。

  “我当然懂得欣赏男人喽!她撒娇的在老人颊上亲了一记。“像阿公你头脑好,年轻的时候又是体坛健将,不就是一流的男人吗!

  老人满是皱纹的面上绽出好气又好笑的神情,显然是拿这个我行我素的孙女一点办法也没有。

  过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问道:“那小蕾呢?难道她也跟你一起转去那间流氓学校?”

  他的另一个孙女辛蕾儿,从小就是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惹人怜爱,长大后娇气益重,才擦破一点皮就哭得泪水泛滥,说起来,也是另一种头痛。

  “哈!怎么可能!”莎娜听了哈哈大笑。“我们辛家的宝贝小公主去读鬼谷学园,那还得了!就像我永远也不会去读她中意的那间优礼……什么碗糕的高中。”

  她潇洒的背起书包走到门口,牵起脚踏车,回头笑说道:“那种假正经学校,就算打死我也不会去念的啦!”

  ***  ***  ***

  当黑色劳斯莱斯准时在五点三十分出现时,我的心剧烈的跳着---他来了!

  修长的身影跨出了车门,水蓝色西装衬出他的高尚优雅。只见他不带声响的推开了门,从容的踱了过来,在我对面的书架前驻足。

  我假装专心读着手中的《百年孤寂》眼光却飘掠过书缘,偷偷的望着他,一颗心怦、怦、怦的跳着,我知道,此时书店里所有的女孩都和我一样,虽然每个人一手上的书不同,但,我们都在偷看他。他不经意的浏览着手中的书,睫羽低垂着,书本几乎掩住了他俊美的容颜,而那双修长的、属于少年的手,正轻轻的翻过书页。卷起的微风,荡着他黑柔的发丝。

  “二少爷,该回去了。”

  简单的一句话,就这么结束了我的梦幻时光,如此尽忠职守的司机,真是可恨啊!

  当我恋恋不舍的收回视线时,他突然抬头和我的目光相对,那是我所见才最漂亮的黑眼瞳.漆黑如深潭.却又闪着星光;仿佛流转着黑光的宝石,美丽.温柔,令人正不住心动,令人移不开目光。

  察觉到我的注视,他不但没有生气,使关面容反而统出微微一笑。

  老天,就只这么一笑,即使让我现在死去,也毫无遗憾。吴王夫差算什么?!他为博西施一笑而令宫女撕裂布帛,而我,为了他这一笑,我愿意……我愿意……抛弃学籍,抛弃至亲手足,投奔到优利昂西高中!

  明天,只要再过十二小时,她就可以从书店中偶遇的陌生女孩,变成为‘他’的学妹了。蕾儿强自抑下心中的兴奋,埋头写她的日记。

  当黑色劳斯莱斯驶走时,我的心也随之离去。轻拉一下书包,我走出了书店,准备等待下N次的惊艳。

  ***  ***  ***

  蕾儿停笔,来回的读了两遍,显然对这段文字相当满意。然后,她提笔继续。

  他是我放学后的秘密情人,他是我所见过最美的十七岁生物---

  写到这里,她顿了一下。

  不对,他并不是‘最’美的。因为,还有莎娜。

  莎娜是她的同胞姐姐,两人虽只相差一岁,外貌、性格却是截然不同。

  她斯文秀雅,颇具文学长才,写得一手好文章,是品学兼优的模范生;莎娜美艳不驯,敏锐果决,加上天生的好身手,是令小混混闻风丧胆的女老大。

  她们姐妹可以说是各有所长,各擅胜场,也各自拥有一群不相交集的仰慕者,但是,她内心知道,自己永远也比不上莎娜。

  因为她缺少那种让人眼睛一亮、便再也移不开的特质---就像他一样。

  此时,蕾儿脑中突然浮现起两个鲜明的意象,落笔便写:

  如果他优美优雅如银豹,那么,莎娜就是艳而热情的红狮。如果有那么一天。这光芒夺目的两人站在一起,会是怎样的情景呢?相信地上所有的花朵都有会枯萎,天上所有星星都有会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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