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有理,我要是新娘子,这会儿铁定呕死了。好好的一个春宵,居然比不过几只蟋蟀。”
“唉,真不知道少爷这小孩子脾气什么时候才会改?按理说老爷子去世也有一些日子了,少爷怎么就是不肯长大?”
“就是这样,老爷子才会交代总管,等他去世以后,快点去把新娘子娶回来呀!”
“仔细想想,老爷也真辛苦,养了这么个儿子。”
“是呀!不过老实说,少爷会变成今日的模样,老爷也脱不了干系,谁要他那么宠少爷。”
“说的也是。”
两个女仆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起前后任主人的不是。在新房内的冬舞这会儿再也听不下去,脑子里只记住女仆方才的对话。
为她掀轿帘的人居然不是新郎本人?和她一道拜堂的人也不是新郎官,只是一个随便拉来的冒牌货?
更甚者,她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居然抵不过几只蟋蟀,她的夫婿此刻还留在天晓得哪一个蟋蟀会馆内斗蟋蟀,而且死也不肯回来?
可恶!她东方冬舞就这么不值钱,让一个有钱公子哥儿这般戏弄着玩,她若不亲手把他揪回来,她东方冬舞四个字就倒着写,绝不食言!
于是乎,她气得二话不说忙扯下头盖巾,当场就打开新房的门,差点没有把两个多嘴的女仆吓昏。
“你们家公子在哪里?”一打开房门,她就揪着一位女仆的袖子问。
女仆吓得眼珠子快爆出来,万万没想到她们的对话会被冬舞听见。
“呢……少夫人……这……”女仆不晓得该怎么回应,顿时成了哑巴。
“我再问你们一次,你们公子现人在哪里?!”冬舞人小声量倒不小,也没耐心和女仆慢慢磨,吼得女仆只好松口。
“在……在城东的转角处。”女仆猛吞口水,把蟋蟀会馆的全名托出。“少……少爷这会儿正和人在那儿斗蟋蟀,咱们的总管已经去过好几回了……就是……就是没法把他请回来。”
没法请回来?她就去“请”给他们看!她倒要看看那些蟋蟀有什么迷人之处,居然抵得过她这软玉温香。
“通知总管备轿,我现在就去追你们家少爷,看他有什么话说!”冬舞恶狠狠地宣布。
看情形,她们家少爷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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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唐朝的首都,天底下最大、最富有与最壮丽的都市。
整座长安城呈正四方建构,皇城就位于这个四方形的正上方,前方是太庙、大常寺、鸿肿寺、大社,后面是以大极宫为主的宫殿,方形东北边凸出的部分,搭建着历来最著名的皇宫——大明宫,那也是皇帝住的地方。
除了皇城之外,长安城还有个特色,就是寺庙特多。长安城的庙宇多到几乎每过一条街,就得人内参拜一番,就连东市和西市这两个热闹的市集旁,也各自建了好几座庙以及佛寺,算是为这两处商贾往来之地,多增添了一些人世的气息。
可惜的是,无论这些佛寺的暮鼓晨钟再怎么响亮,始终无法和东市转角口儿的一栋矮平房内传出的喧呼声相比。别看这栋小小的平房外表虽不起眼,里头却聚满了人潮,严然就是清晨市场上人声鼎沸的翻版,让人无法联想现下是晚上……
聚蛩楼——
“呀喝,跑得好啊!咱的‘十里猛’跑得可真快呀,看样子我是赢定了!”
“啐,你这三八羔子说什么鬼话,我的‘千条风’才真是跑得快呢!瞧瞧那几只长脚,要我说,咱家的蟋蟀铁定跑过你那只病恹恹的蛩蛩。”
“你倒会吹牛,咱们就来比比看谁的蛩蛩才是最后赢家。”
“比就比,我就不信会输给你!”
“一言为定!”
就因为主人的一句话,两只原本只是在旁热身的蟋蟀倏地被端上桌并列,随主人的吃喝声一起整装待发。
锵地一声,敲锣声响起,两只蟋蟀跑得飞快。
“跑啊,千条风!”
“追呀,十里猛!”
两个粗壮的大汉就这么大声嚷嚷起来,为自己养的蟋蟀大声加油。而四周围观的群众也没闲着,纷纷掏出银两下注,赌赌看哪只蟋蟀跑得快。
“掌柜的,您这儿可真热闹,每天都这么多人。”
在嘈杂的人群中,一位长相斯文的公子对着蟋蟀会馆的老板如此说道,由于他身着红衣,又长得眉清目秀,在这龙蛇混杂的斗蛩馆中,自是特别显眼。
“这还不是托您的福吗,温公子。”会馆老板笑得粲然。“要不是有您这样的老主顾撑着,单凭区区在下,哪可能有今日的局面。”
“听您这么说,我可要觉得不好意思了。”姓温的公子被赞美得有些赧然。“不过就跟您买过几只蟋蟀,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斗输,哪谈得上是什么主顾。”恐怕是运气最背的主顾。
“谈得上、谈得上,怎么谈不上!”店家连忙送上更热络的笑容,疾声保证。“温公子您买得那几只蟋蟀,可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因为是温玉公子您,小的才肯忍痛割爱。至于为什么每战必输,那纯粹是运气不好,您就不要太自责了。”
果然是他运气不好。
温玉绽开一个和气的笑容,默默接受店家的解释,总觉得店家的人好好,一直帮他找好的蟋蟀,而且还拼命安慰他。
另一方面,在旁猛点的店家才觉得他人好好。他的好一来是因为容易欺骗,二来是因为他从不怀疑自己被骗,俨然是整个蟋蟀会馆……不,甚至是整个京城的店家最欢迎的客人。生性善良又容易受骗的温玉对什么事物都有兴趣,只要哪个店家进了什么新鲜玩意儿,他一定第一个报名当冤大头,教他们这些生意人想有良心都很难。
所谓无奸不成商,他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当然要趁此机会好好的捞一票了,只不过……
“温公子,今儿个不正是您的大喜之日?我见您家奴仆都来来去去好几回了,您还不回去吗?”店家为人奸虽奸矣,但毕竟还是有点良心,赶忙提醒一身红袍的温玉,家中还有个独守字阎的新娘。
“啊?糟糕,我忘了耶!”经店家这么一提,温玉这才想起新房里还有个冬舞,才想起他从踏出大门后就没回家过,而那已经是正午以前的事了。
“温公子呀,成亲乃是人生最大的一件喜事,您怎么可以糊里糊涂就给忘了呢!”听见温玉的回答,蟋蟀会馆的掌柜忍不住叹气。难怪温老爷临死之前叨叨念念放不下他这唯一的独子,他根本还跟小孩一样。
“您说的是,店家。”温玉不好意思的搔搔头。“但我一听说您特地下江南去帮我找来一只很棒的蟋蟀,兴奋之余只顾着往您这儿冲,其他的事全给抛在脑后。”
说穿了,他就是瞻前不顾后,标准的小孩子脾气。
斗整馆的店家摇摇头,不晓得能再对他说些什么。怪只怪温老爷生前太宠他了,才会造就温玉今日的模样。
“温公子,您请等等,小的立刻去把您那只蟋蟀带来。”叹完了气,摇完了头,店家决定那不关他的事,转而蒙蔽良心骗钱去也。
温玉兴奋地点点头,睁亮眼睛等待店家前去将他预订的蟋蟀拿来。
不多久,只见店家手里提着一个方形的木笼,里头关着一只体型颇大的蟋蟀,朝温玉的方向走过来。
“就是这只。”一走到温玉的面前站定,店家就忙着介绍。“这只蟋蟀,可是小的托人在江南的荒林杂草间找到的珍品。小的向您保证,温公子您若是用这只蟋蟀同人争斗,铁定必赢无疑。”
店家得意洋洋地举高木笼,炫耀他宣称得来不易的蟋蟀。温玉则是忙着弯腰低头,透过木笼子观赏打从江南的珍品。
原来这就是江南特有的品种,果真不是盖的。
温玉绽开一个天真的笑容,频频点头。
他瞠大眼儿看着在笼子中跳来跳去的蟋蟀,发现这只蟋蟀的脚很长,身体很大,看起来雄壮威武,比一般蟋蟀来得巨大许多,总算不枉他从早到晚等待。
“辛苦您了,店家。”想起还得麻烦人家特地下江南去找,温玉就觉得抱歉。“为了帮我找这只蟋蟀,您一定费了不少神,花了不少银两吧!”明眼人都瞧得出这只蟋蟀绝非平凡之物,恐怕得来不易。
“可不是吗?”既然对方主动提及,店家当然把握住机会接话。“您瞧瞧,这只蟋蟀的脚特长,身体又特大,触角又长。和咱们京城这些瘦弱的蟋蟀一比,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呢!”
店家提起笼子向温玉仔细解说,但见温玉拼命点头,秀气的脸上显露出孩子般的神情。
“店家说得一点也没错,这只蟋蟀真的很大,和我上回买的那只比起来,足足有两倍那么大呢!”温玉隔着笼子描形比划,兴奋地发现到,现下这只蟋蟀有如巨无霸一样,威风极了。
“是呀,温公子。”不经意提起上回那笔不成比例的交易,店家满头大汗地陪笑。“若不是因为这回的蟋蟀够大、够猛,小的怎敢让温公子在大喜之日从早等到晚,您说是吗?”
店家贼兮兮地邀功。其实他是不好说,他根本忘了答应帮他找蟋蟀这事儿。要不是温玉一大早就找上门,等在斗蛩馆向他要事先预订的蟋蟀,他也不会急急忙忙地命人去后花园搜了一整天,最后好死不死的让他搜到了这么一只大蟋蟀。
“温公子,我看咱们就把它放出来,端在掌上仔细瞧瞧,您就知道它有多威猛了。”见温玉的眼珠子转得都快掉出来,店家索性建议温玉将蟋蟀自笼子取出,方便他打量个够。
“那就麻烦店家了。”温玉笑得十分和煦。温暖的笑容就和他名字一样,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在旁怂恿的店家亦觉得春风近了,看样子,他又快靠后花园赚进一笔为数可观的利润,上次卖给温玉这傻小子的那只瘦蟋蟀,就是在他的后花园提的。
店家呵呵呵地在心里偷笑,忙碌的双手不忘打开小巧的木笼子,取出看来生猛的蟋蟀,将它放在温玉摊平的掌心上,极尽所能地夸耀。
“温公子,您瞧这蟋蟀的那几对脚儿多长、多有力啊!”店家拼命推销他家后花园捉到的宝,而温玉则赞同地猛点头。
“您要是用它同人家比赛,无论是跑或是斗,包准您都是大赢家,赢钱赢到嘴巴笑到合不拢。”依店家看,温玉的嘴早已经合不拢了。瞧他那双大眼发出的亮光,简直能把手心上的蟋蟀照亮。
店家兴奋地点点头,温玉的手也忍不住兴奋地颤抖。他向这店家少说买过几十回蟋蟀了,却从没看过像手上这么大只的。以前那些蟋蟀不是瘦到不行,就是爬行起来颠簸不堪,再不就一副操劳过度的样子。
“店家,您这蟋蟀不愧是打从江南来的珍品,模样看起来好威猛。”温玉无限感动的将蟋蟀捧在掌心细心呵护。
“温公子不愧是内行人,您真是识货……”店家连忙在一旁为温玉的感动加分,竭尽所能的骗他口袋里,的钱,未料这个时候却——
“逃婚的家伙,给我出来!”
正当温玉将蟋蟀捧在手心,被店家拐得一愣一愣的同时,聚蛩楼的门突然被砰地一声打开,跑进一个身着红衣的女子。
手心上尚捧着蟋蟀的温玉,被身后毫无预警的袭击给吓到,僵直的五指一不小心硬是把手里的蟋蟀给掐得一命呜呼。
“啊——我后花园里的蟋蟀!”眼见着赚钱的家伙就这么死翘翘,掌柜捂住双颊尖叫。
“就是你,逃婚的家伙!”
冬舞两三下就兵临城下,逮到同样穿着红衣的温玉。
“我赔你!”掐死蟋蟀的杀虫凶手,忙着将虫子的尸体送到店家的面前,疾声向店家保证,他一定负责到底。
霎时,三个高低起伏不同的声音在同一时间响起,和聚蛩楼里赌客的打趣声和成一气,一时之间,显得好不热闹。
“新娘子来捉新郎了,新郎官这下子惨喽!”
“快瞧瞧这姑娘,长得可真甜。”
“老兄您说得是,就怕她是一棵小辣椒,跟外表完全两个样儿。”
众人乱不正经地取笑一股脑儿地冲进女人禁地的冬舞,尽说些没水准的话。
“统统给我闭嘴!”冬舞也不是好惹的,先是恶狠狠的回给这些男人一个辛辣的眼神,而后转向温玉,劈头就问:“今天你成亲?”
她踞高脚尖,仰望一脸茫然的温玉。这人好高,她居然只及他的肩膀。
“是……是的,今天确实是我的大喜之日。”温玉低下头垂看仅及他肩头的冬舞,被她高人一等的气势吓着。
“好。”可恶的家伙,居然连谎都懒得说。“既然今天是你成亲的日子,那你跑到这里来鬼混干嘛?”
“我……我来等蟋蟀。”温玉猛吞口水,这穿红衣的姑娘好凶。
“你早不等晚不等,偏偏挑在你大喜之日才来等,你说这鬼话想要骗谁?”冬舞的眼光更显凶狠。这罪加一等的浑帐,要说谎也要编个像样的理由,当她是傻瓜?
“我不想骗谁。”温玉一头雾水地解释。“我是真的跟店家约好今天拿蟋蟀……呢,不信你问他。”
在冬舞骇人的凶狠目光下,温玉连忙将一旁呆立的店家推出来送死。
“他说的是真的?”冬舞像只阴沉的母狼发出可怕的低猜,逼得店家只好猛点头。
“是、是,温公子说的都是真的。”好有魄力的姑娘。“我的确答应他今天给他一只蟋蟀……哪,就是他手上这一只。”
店家向温玉猛使眼色,温玉从善如流的伸长手,献出蟋蟀宝贵的生命,还有它可怜的尸体。
冬舞攒紧柳眉,平眼斜看被捏得肚破肠流的蟋蟀,和躲在店家身后的温玉,表情更加不悦。
“就为了这团烂泥,你让我在房里整整等了一个晚上?”亏他还高她整整两个头,却比一个三岁小孩还没用。
“我……对不起。”温玉先是反射性的低头认错,后才猛然回神。“你……我……我让你等了一个晚上?”他瞪大眼看着冬舞身上的红嫁衣,和她脸上愠怒的表情。
身着红色霞帔,脸上挂着难堪的红晕,莫非她就是……
“你该不会是……该不会就是我的……”他猛吞口水,到口的话全在冬舞接下来的怒吼声中化为乌有。
“废话!”这个眼拙的笨蛋。“你以为谁会闲着无聊,三更半夜跑来一个全是男人的地方提人?我当然就是你刚过门的妻子!”她会气到吐血,从进门起扯到现在他居然还弄不清她的身份,俨然就是春织第二——迷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