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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抢亲 page 1 作者:宋思樵

  第一章

  加拿大多伦多市。

  这是一栋壮观气派、高耸云天的豪华办公大厦。

  更是加国享誉国际,以天然食品称霸全球,带领风骚的跨国企业集团——福克斯的总部。

  而它的负责人维克多福克斯,今天早上却坐镇在总裁办公室里,心事重重的抽著雪茄,任袅袅上升的烟雾遮住了他那布满风霜、果敢坚毅,而不失儒雅的男性脸庞。

  虽然他的金发早已被无情的岁月染成了一头银丝,清亮翠绿如耀眼的翡翠般夺人心魂的一对眸子,也布满了沧桑的纹路,但,智慧的光芒和成熟世故的文明外衣,仍然让他散发著无比的男性魅力。虽然,他是个年过半百,迈向人生末路的老男人,但,他却像美国的老影星史思康纳莱一样,愈老愈有味道,浑身上下充满了眩惑迷人的风采。

  他捺熄了雪茄,发觉胸口闷痛的老毛病又犯了,正准备拉开抽屉拿止痛药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却响起了。

  他一边拿出药罐一边抓起听筒。

  (我是维克多。)他保持一贯沉静威严的口吻,并迅速拿了一颗白色的药丸,喝了一口热茶吞咽下去。

  (福克斯先生,我是罗姗,罗先生说他有极为重要的事要当面向你报告,他现在正坐在会客室,你要立刻见他吗?)他的机要女秘书罗姗席格温婉甜美的嗓音在彼端响起。

  罗福?他怎么会突然跑到多伦多来?难道是——维克多的心紧缩了一下,一股尖锐的刺痛感狠狠地戳过他的五脏六腑,他勉强压制著,故作镇定地沉声吩咐罗姗:

  [你请他即刻到我办公室来,另外倒两杯咖啡来,还有,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扰我们,包括电话。]

  挂完电话,他揉著隐隐作痛的胸口,又再度吞了一颗止痛药,当敲门声响起时,他放下茶杯,[请进。]他的声音是沙哑而粗嘎的,当他发现止痛药的药效似乎控制不住愈来愈剧烈的痛楚时,他只好以过人的意志力来对抗那股持续不断的绞痛。

  罗福一进来就感觉到他的异样了,他没时间和罗姗寒暄客套。事实上,他也未曾留意到她的离去,他望著维克多那张泛白疲惫的脸孔,忧心仲仲的问道:

  (维克多,你怎麽了?脸色怎麽这麽难看?)

  维克多深抽了一日气,强自挤出一丝笑容,(罗福,我没事,只是——昨晚没睡好,被露丝和班尼那对母子气得肝火上升,辗转了一夜都无法安眠。)

  令人惊异的是——罗福这个道道地地的中国人,是用纯正的英语和维克多交谈,而维克多却是用标准的京片子和他对答的。

  [他们又跟你闹什麽了?一家人吵了快三十年还不过瘾吗?]罗福也改用国语和他交谈了,他知道这是维克多在感情上的执著,一份永远也不会变色的执著和深情。

  维克多嘴角浮现了一丝悲凉而略含嘲谑的微笑,[要他们母子两个人永远不用再来烦我,除非——我赶快蒙上帝宠召,倒进棺材埋入尘土吧!要不然——他们永远会拿欧文做为话题,不断的攻击我,至死方休!]

  罗福感慨万千的逸出一丝悲叹,[唉!你们之间的恩怨纠葛实在是教人不知从河讲起?也难怪——欧文他从英国留学归来之後,宁愿和我这个糟老头待在温哥华,每天无所事事的玩乐器、种花赏鸟,像嬉皮式的流浪汉不修边幅,甘愿过著那种一成不变、闲散原始而与世无争的生活。)

  维克多的眼中闪过一丝痛楚,[那是因为——他恨我,他宁可一辈子在外面流浪飘泊,也不愿意回来看我,甚至——连一通电话也不愿意拨给我这个思念儿子、望眼欲穿的老父……)他的声音激动中交织著深刻的悲哀和无奈。

  [他不是恨你,他只是——唉!他心里有很多结,打不开的心结,你——你要谅解他,给他时间来消融你们之间的矛盾和距离。毕竟,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了太多不该有的屈辱和创痛,露丝母子的冷言冷语,还有旁人刻意的排挤歧视,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你背後凌辱他?骂他是杂种,是没有人爱的私生子?他几乎是在眼泪和羞侮中抱著一颗破碎的心长大的。所以,他高中宁愿远赴英国去念书,离开多伦多对他而言,是一种解脱,一种求之不得的缓刑。]罗福语重心长的叹道。=织梦方舟制作=

  维克多的脸抽搐了一下,他那双如湖水般绿意盎然的眸光中已隐隐闪动著丝丝泪光。(我是个无能、失败而悲哀的父亲,我这一生可以说是活得既窝囊可怜又一塌胡涂,年轻时无力反抗自己的父亲,为自己的爱情奋战到底,结婚之後又受制於跋扈骄蛮的妻子,无法妥善的照顾保护自己最锺爱的孩子,也难怪——欧文他会怨怪我,和我疏远,想想看,我这个软弱无能的父亲给过他什麽?除了黯淡无光而充满讥讽伤痛的童年,还有一段不能见光的身世。这是上帝给我的惩罚吗?罚我临老要在心痛悔恨中抱著遗憾终了一生……]他说到这,喉头早已梗塞了,而惯於在人前掩饰真情、武装自我的他,也唯有在罗福这个相知甚深的知己面前,才敢流露出内心的真正感受,那份脆弱而积压甚久的感情和痛楚。

  罗福了解的拍拍他的肩头,(没这麽凄惨可悲,维克多,你别太自责,尽钻牛角尖,我想,欧文他是爱你的。否则,他每年也不会托我买生日礼物给你,给他时间去消化掉所有的痛苦和创伤吧!]

  维克多勉强的苦笑了一下,(只怕——老天爷不会给我时间 让我能美梦成真!)

  罗福的心弦震动了一下,他脸色微变地粗声斥责他:

  [呸呸呸!你还真是符合我们中国人常说的乌鸦嘴,拜托,维克多,你可是声名远播的企业家,你做生意的豪气和毅力都到哪里去了?别这么没精打采,尽说些让人听了会生病吐血的话好不好?]

  维克多只是紧抿著嘴没有作声。

  [你这样意气消沉,教我怎么跟你谈欧文的事呢?]

  维克多心头一凛,[欧文他怎么了?)

  [他跑到台湾去了,他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居然有本事教人帮他弄了一张工作证,然後就抱著他最心爱的萨克斯风,带了几件旧牛仔装、牛仔裤上飞机了。害我措手不及,拦也拦不住!]罗福一脸歉疚的望著满脸震动的维克多,[是我监护不周,才会让他这么任性妄为,说走就走——]

  维克多缓缓摇摇头,[我不怪你,罗福,他是我的儿子,他那倔傲不屈的拗性子,我比谁都了解,他一旦决定的事,即使会摔得满头包,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慷慨赴之的,就像——他的生母雪丽雅一样——善良、纤细、热情而固执。]他的神情是那般的专注酸楚而感伤,好像又回到往事尘烟里重温旧梦一般,有著令人望之动容的痴迷和深情。

  罗福看在眼底,不由得从心底发出一声长叹:

  人生自是有情痴,

  此恨不关风与月。

  唉!千古中外所有赚人热泪的爱情,不管是喜剧或是悲剧,有多少痴情儿女能潇洒的逃过情关的辗转折磨呢?又有多少人能相信纵横国际食品业的商业矩子维克多·福克斯竟是一个为情苦了一辈子的痴心汉呢?

  唉!罗福这个打了光棍近三十年的老单身汉,思意至此,当真有种不胜唏吁、悲喜交集的感怀,对於感情生活的片空白,旁观者清的他还当真不知该为自己的际遇庆幸抑或是悲怜了。

  #  #  #

  新店翠湖山庄。

  这是楝被青山绿水环绕的高级别墅,亦是名企业家沙震伟的新居。

  平时,这楝美丽气派的花园洋房冷冷清清的,偌大的三层楼房只住了四个人,除了男主人沙震伟和他的长于沙学谦外,就只有管家崔嫂和司机老王两个人了。

  而今天晚上却是个例外。

  往昔沉寂宁静的大厅不仅灯火通明,甚至,还不时传出热络交迭的谈笑声,好像正举办著一场极具特殊而热闹非凡的家庭盛会。

  一辆急驰而来的机车越过了草坪前的小坡道,停靠在拱形雕花的铁门前。

  沙依岚抽出车钥匙,俐落轻盈地跳下机车,望著停放在车库内的宾士、BMW、欧宝和丰田跑车,她就知道所有的人都到齐了,除了她这个最会蘑菇的迟到大王外。

  她努努那张俏皮而红嫩饱满的小嘴,有些无奈的脱下安全帽,露出了一头削得薄薄的,有点微卷,却让她整个人更显得清新俏丽、神采奕奕的赫本头。

  虽然,她平素打扮得十分中性洒脱,自然随兴。但,却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敢轻忽她浑身上下、举手投足间所流露出来的女性魅力。

  她的美是相当灵动自然而充满生命力的。

  红扑扑的双颊,透明粉嫩如婴儿般无瑕柔软的肌肤,再加上细致秀丽的五官,特别是那一双水汪汪、澄澈清莹而慧黠十足的大眼睛,宛如已故女影星奥黛丽赫本的翻版,让她整个人都洋溢著一股青春妩媚而异样生动耀眼的风采。

  尽管,不施脂粉又率真明朗的她,在某些方面真的是比男孩子还男性化,还任性而粗枝大叶,但,丽质天生的她仍是颗光华夺目的明珠,走到哪里仍然可以抓住所有人的注意力。

  她把安全帽扔进机车的车座箱内,刚拉开铁门,她命中的宿敌,没事最喜欢找她抬杠逗嘴的大哥沙学谦已准时出现在台阶前,手上端著一杯香槟酒,俊朗斯文的脸上挂著一抹淡淡地、充满嘲谑趣意的微笑。

  「哟!咱们沙家最得宠的宝贝公主,今天还是那么大牌啊!连爷爷的寿诞,你也要端架子,让全家人引颈翘盼,望眼欲穿地恭候你的圣驾!」

  沙依岚懒得跟他针锋相对,她皱皱鼻子,「你少烦我,爱卖弄唇舌,去找你那一干喜欢搔首弄姿、吱吱喳喳的麻雀公主,本姑娘今儿个心情不爽,没空间理你这个长舌头的花花公子!」

  沙学谦双眼亮熠熠地瞅著她,仍是一副嘻皮笑脸的德行。

  「干嘛?你这丫头这麽久没上山了,大哥我跟你抬个杠,开个玩笑都不行啊!女孩子冢脾气这么火爆刁蛮,真不知道我那个好哥儿们屈牧恒是不是“眼睛脱窗”,才会中意你这个辣味十足的野丫头!」

  沙依岚的脸微微泛红了,她羞恼交集他睁大了她那一双杏眼,「你少乱点鸳鸯谱,屈大哥他待我只是象亲妹妹一样,才不像你,一点做大哥的样子都没有,只会挖苦欺侮我这个弱女子!」

  「弱女子?」沙学谦夸张地扬起一对剑眉,「你要是弱女子,我敢打赌,全天下的男人除了眼睛脱窗、神智不清者,其他有点智商的,或者还仅得珍惜生命的,一定会宁可做太监或者打一辈子光棍,也没人敢招意你这个浑身都是刺芒的“弱女子”!」

  沙依岚转转她那对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笑容可掬地仰首望著沙学谦,一字一句的慢声问道:

  [是吗?那你又怎麽敢招惹我这个人见人畏的女瘟神呢?j

  沙学谦好整以暇的耸耸肩,「那是因为老天爷厚爱我,不忍心让我这么完美无缺、优异绝俗的人中龙凤沦为太监或是光棍,你知道,那会是全世界女性的损失。所以,他只好忍痛让我受点小委屈,投胎做你这只小雌虎的哥哥,顺便提升、彰显我那与众不同、令人景仰的过人涵养。]

  对於他的自吹自擂和大言不惭,沙依岚连忙抱著胃,弯下腰,用尽力气乾咽了好几声,「哦!我八辈子吃过的东西都要吐出来了,上帝,这世界上令人瞠目咋舌的神话还真是不少!」

  沙学谦撇撇唇正准备附议,继续歌诵自己那出类拔萃的诸多精华之际,一个温文清朗又富於修养的男性嗓音适时插了进来,[什麽神话?能让我这个好奇宝宝一块分享你们的乐趣吗?」

  沙依岚转过身躯,看到了屈牧恒笑意吟吟地站在白色的栏杆前,清亮有神的眸光正专注地投注在他们兄妹身上。

  论外型和气质,屈牧恒和沙学谦的确是相当优异出众,称得上是玉树临风,神采翩翩的美男子。

  两个人的神韵都十分相似,只不过.屈牧恒的书卷味比较浓郁,而沙学谦则带点促狭豪迈的味道。

  沙学谦一见到他,立即贼兮兮地眨了一下眼睛,意味深长的调笑道.

  「眼睛脱窗又不知死活的“真形”赶来表演英雄救美了。」

  不明就里的屈牧恒还来不及颖悟沙学谦的言外之意时,沙依岚已经跃上台阶,像个娇柔可人又顽皮这顶的小精灵似地,眨眨她那一双水灵灵而狡狯的眼珠子,半真半假的打趣道.

  「屈大哥,你对神话也感兴趣吗?那你最好去跟我那个睑皮厚得可以拿去制造坦克车的老哥谈谈,不用一分钟,你就会对“神话”这两个字有极为透彻精辟的认识。」

  对於他们兄妹那一流的抬杠本事有切身体会的屈牧恒,在见怪不怪之馀,偶尔也会乐在其中,不甘寂寞的扮演著临阵插花的角色。

  他目光闪烁了下,兴味盎然的笑问道

  「哦?我会有怎麽样精辟透彻的认识?」

  [炬——神话嘛!顾名思义就是神经病讲的废话罗!你跟我那位“神乎其技”的老哥在一起那麽久了,难道还会不知道你的这位老同学是上帝送给全人类最大的神话!」沙依岚笑语如珠地送上她那「指桑骂槐」的诠释。

  屈牧恒还来不及让心底的笑意持续发酵,涌上表面时,沙学谦已经按捺不住地从鼻孔裹冒出一声讥刺的冷哼:「哼!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沙依岚笑靥如花地俯近他,双眼亮晶晶地瞅著地,半带挑衅地反问道「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那你是人,你吐给我看看哪!」

  沙学谦一时为之语塞,半晌,他对面露胜利光彩的沙依岚大摇其头,然後,煞有其事地伸手拍拍屁牧恒的肩头,「好友,请保重,不是我这个同窗故友不够意思,没有替你做到劝诫的道义和责任,只是——你的眼光实在是太——特别诡异了,而为了拯救其他无辜的男性,让他们能够正常健康的活下去,总是要有人牺牲,扮演上帝或是白痴的角色。」他顿了顿,矫揉造作的逸出一声轻叹,「而这种飞蛾扑火、救度众生的角色好像也非你莫属,所以——唉!你好自为之吧!」

  啼笑皆非的屈牧恒淡淡一笑,语带诙谐的说:

  [谢谢你的肯定,我今天才知道,原来我跟上帝和白痴的距离是这么近的。」

  沙依岚的脸立刻飞上两朵红云,她浑身燥热、窘困不已的瞪著他们,尚来不及做任何有效的反应扳回局势时,沙学谦又装模作样地拍了屈牧恒的肩膀一下,似笑非笑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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