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恋欢不懂,她的世界简单而规条化,虽然与师兄命定是夫妻,也不曾领受爱情的洗礼,那是一桩任务,师父说那是她一生的职志。
“我不需要懂爱情,看师父那么折磨,这东西还是不碰的好。”
她永远记得师父得知右承欢死讯时凄厉的笑声,大骂“死得好”的语句中有强烈的悲痛,继而又悲啸大哭,怨恨右承欢宁愿冒两家的诅咒与左棣仁结合,果真造成早夭的悲剧。
左烈听着商恋欢天真的语气,忍不住轻揉她的发,温柔地笑道:“你总是要嫁人的,一旦碰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爱情就会自然的发生。”
商恋观不讨厌左烈的触摸,揉揉她的头发是师兄常做的举动,从小时候起,这个动作就代表友善。
“我不需要遇到什么白马王子,任务完成后,就要与师兄成婚。”
左烈的手突然停住,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在心底慢慢扩散,商恋欢将是他未来的表嫂?
“那我要叫你声表嫂了?”
“好说。”
“表哥也同意吗?”就这么简单?
“是啊,没听他反悔。”像是这种问题不值得思考似的,商恋欢从没想过。
左烈忍不住又问:“你爱他?!”
商恋欢很自然的点头。“我爱师父和师兄,很习惯爱他们。”
“真要命!”左烈觉得一点都不浪漫,爱情跟习惯怎么可以混为一谈,他绝对相信当爱神的箭将两男女穿心而过时,双方都可感到悸动。左烈是个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所以即使恋爱无数,仍不肯放下一颗求真爱的心。
“还有多远?”商恋欢不想再谈这个无用的话题,她的心里,只关心这么一件师父交代的事。
“应该快到了。”左烈看着眼前的小径。“这里明显有人走动,前方该是驻站了。”
商恋欢将“锐犀”插回左烈的靴中,等一下最好能找到镰刀,免得双手受皮肉之苦,她持匕首的右手已血迹斑斑,搔痒不已。
左烈检视商恋欢的手,皱眉道:“待会儿得先消毒一下,刚刚一路上的草样树木也不知有没有毒。”
商恋欢并不在意,受伤是家常便饭,反而觉得左烈大惊小怪。不过左烈的手真大,细致的触感摸起来很舒服,她反握左烈的手不想放开。
左烈感到商恋观的手掌内有着厚茧,不像大部分女孩子那么细致柔若无骨,这该是双常劳动的手。
“你的手历尽沧桑啊!”左烈心疼地说。
商恋欢笑道:“不算什么!”她历数每个厚茧。“这是扣扳机造成的,这个是因为夹流星镖,镖重所以使力要大,这个又是……”
左烈一一抚过厚茧,恋欢的师父是出了名的残酷,可是她母亲怎么没有阻止呢?女孩子不该这么辛苦的。
“你的母亲呢?”
商恋欢倏地抽出手,背转过头去。“在我三岁那年死了。”
“我很抱歉,这件事我不知道。”原来商恋欢跟他一样,小时候就失去母亲的照顾。
“我不介意。”
左烈突发奇想,难道与两家的诅咒也有关,他开口问道:“令堂为何去世?”
商恋欢回头瞪他,细长的眼中燃烧火焰。“我不想说,你也别多管闲事!”
好不容易融洽了半天的气氛又开始凝结成冰,商恋欢一言不发地向前走去,速度愈来愈快,身影飘动中让左烈有孤独的错觉,他小跑步追去,可怜的恋欢那么小就失去母亲,又碰上严厉的师父,她一定很寂寞。
左烈自己虽然也早年失怙,可是记忆中仍有温馨的画面,父母给了他最多的爱,够他一辈子回味了。但是恋欢,她缺乏爱啊,行事孤僻绝不是天性,是后天造成的,有了这样的结论,左烈疼惜之心大大地泛滥,他决定在这段旅程中好好替弘驹表哥照顾她。
第四章
商恋欢以为驻站只是个遮风挡雨的避难所,想不到竟豪华至此。
商家驻站的大半建筑物遮蔽在茂密树林中,山上运建材不易,用的是铁皮搭盖,里面有着现代化的装备,客厅有座壁炉,甚至有个小小的吧台,要知道此地处于深山,这番设备必定大费周章,回想刚刚走过披荆斩棘的路,不禁为左家雄厚的财力与动员的人力感到咋舌。
“大少爷,你一路上辛苦了。”朗风恭敬地肃立在旁,一个月前收到大管家左伯的指示,便与弟弟朗云准备充足的物资,并加派人手上前面的驻站先作预备工作,务必使左烈能顺利达成任务。
“朗风,这是右家的商恋欢小姐,将同我一齐上山。”左烈替他们介绍。
朗风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讶,她是商家大小姐?不过即使心下怀疑也不说破,他对着左烈继续报告。
“朗云去砍些柴火,今晚就把壁炉点着,这里没有电,至于水要往东边山区的河涧章提,所以委屈你们了。”
商恋欢本就不奢望山里能一切方便,反正也习惯餐风露宿,现在有地方住也是意外。当下即退:“你们也不必招呼了,一切从简。”
朗风微微一笑,商家小姐果然如传言中随和。重入厨房,拿出准备好的食物。
商恋欢看着一堆腌肉直皱眉,径自走进厨房,满意地发现野地的果实与新采的蔬菜。
左烈昨天吃了一天的干粮面包,好不容易有肉可吃,正愉快地大啖一顿,不想居然看见商恋欢拿着不知名的果子,完全无视桌上的菜肴。
“你就吃那个?”
商恋欢看看手中的果实。“这叫刺梨,深林中常见的野果。”
“只吃那个就能果腹?”左烈不可置信,这几天商恋欢吃得清淡而且随便。
“足够了,我可以禁食一个礼拜也没问题,这是训练之一。”
左烈摇头,表示不懂。
“八岁时我就曾入东部一个山区部落考验,独自一人学习野外求生技术,森林中可食不可食的东西已了若指掌。”商恋欢说得轻松,当初的苦比她的语气严重百倍,尤其一次误食芋类差点要了她的命。
“吃那么少怎会有体力?”难怪她那么纤瘦。
“体力不是由许多食物来累积,大部分人吃东西是因为欲望,口腹之欲。正常需要的温饱分量极小。”
左烈突然想到“不食人间烟火”,原来真的可以有这种人,淡泊清心的修道生活果然可以达到超凡脱俗的境地。他像是不甘心,找碴似地询问:“难道你都没什么欲望,壁如想达到什么人生目标,或是穷其一生想完成什么事?!”
商恋欢歪着头沉思,一时间没什么想望,反问左烈:“那你呢?”
左烈的眼神发光。“在探勘地质的过程中,领略沧海桑田的景观变化,我相信这辈子绝对乐在其中。”
商恋欢不知道他的工作性质,但是看样子好象很快乐。
“你的工作呢?”
“杀手,师父派下工作,就去暗杀,不过我的任务对象罪不至死,只给他们狠狠的一次教训。”
“台湾是法治的国家,这是犯罪的行为。”左烈的母亲是个优秀警察,在右家不黑不白的背景中是个最正派的角色,他自幼受其熏陶,养成正义凛然的个性。
“法治的漏洞才严重,许多事情是需要以暴制暴的手段。”
“不平的事有警察,有法律制裁。”左烈义愤填膺。
“哼!警察治不了的就交给我们,然后事发了,就当悬案不了了之,不但大快人心,也弥补法律漏洞。”
“你太偏执了,这是不对的行为。”社会失序就是因这些人错误的想法。
“我只管却父下的命令,对不对不关我事。”商恋欢说得漠然。
“杀人机器。”左烈俊美的容貌变色。
“随你怎么说。”
左烈闷闷地吃着腌肉,这个话题让他失了胃口,而对商恋欢,总有种说不出的想呵护,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因为事实上看来,他苦笑,自己说不定还得靠她保护,怎么会有忍不住想保护她的想法呢?
可是,那种感觉就是忍不住的冒出来,不是力量上的,商恋欢有一种令人想保护她的纤弱气质。
“你总有杀不动的一天吧!到时候怎么寄托余生?”他真的为她担忧。
商恋欢没有细想这样的问题,她的人生在三岁那年就已经注定。
“师父说,嫁给师兄是我一生的职志,任务完成之日,便是与师兄成婚之时,有师兄在,我不必去想余生的问题。”
左烈突然感到烦躁。“师父说这个、那个的,你都照单全收,为什么没有自己的想法?”
商恋欢不答,径自看向窗外的树影扶疏。
“况且师父明明是你的父亲,怎从没听你喊过?”
“他不许。”
“为什么?”
“我不想谈。”
左烈总觉得恋欢的父亲商赫凡对她没什么感情,才八岁的孩子就忍心丢她在野外,虽说是修行,可没看到弘驹表哥那么累过。在舅舅、舅妈未去世之前,两家仍有来往,右家进进出出皆是训练有素的孔武之人,表哥虽然每天固定修习,却也正常念书,反倒不曾见过商恋欢,她一定是在接受一重又一重的训练,没有童年,也没有玩乐。
商赫凡在他眼中是不折不扣的凶神恶煞,每次去找表哥,他总用杀气腾腾的眼光伺候他,听了商恋欢的说法才知道原来他痴恋母亲不成,性格从此阴曹。舅舅去世后他就不曾再见表哥了,每回在右家总被客气而冷漠的挡驾,想来也是同一个理由。想想,与表哥已十年不曾会面,看来,唯有等那个商赫凡退位,表哥接下右门的一切事业,两家才能恢复往来。
情字误人不可谓不深。
“你的父亲不喜欢你吧?”左烈猜测。
商恋欢双眼圆睁,冷声道:“我说,这是我家的家务事,不想谈。”随即又补了一句。“你这个人啰哩叭嗦的,像三姑六婆。”
“我是关心你!”左烈冲口而出。
商恋欢微愣。“我不需要。”
“恋欢!”左烈温柔声叫道。“不要拒绝我的关心,一个人承担所有很辛苦,让我关心你好吗?”
商恋欢发现左烈的声音实在悦耳好听,原来她的名字可以被唤得如此轻柔,不觉心神一荡。也许除了师兄外,左烈是第二个真心关怀她的人。
她轻轻抓住左烈的手,眼波流转中道尽她的感激,老天对她这个孤女算是不错的。
左烈凝视商恋欢的眼眸,流转的感激之情他已充分接收,没想到她不漠然、不犀利时的眼神竟如此清明而圣洁,他不由自主使劲拉倒商恋欢,在她还不清楚状况下覆上她的唇,柔软的触感令左烈心荡神驰,他不由得愈吻愈深,在挑逗商恋欢轻启贝齿的同时,他也发现了她的青涩。他敢用人格发誓,这绝对是商恋欢的初吻。
商恋欢觉得一阵昏眩,全身使不上力的情况下,她只能双手紧紧环着左烈的颈项,左烈在做什么?为何她的心跳得这么快。
左烈不情愿地结束这个吻,发现商恋欢清亮的眼睛直视他,他可以领受到商恋欢的悸动。
“弘驹表哥没有吻过你,是吧!”
商恋欢摇头,这是个新奇的经验,在她二十二岁的生命里,一个全然陌生的感觉窜出,她发现刚刚左烈亲她时,内心有一股火焰在跳动。
商恋欢用手指轻画左烈的唇。“原来接吻的感觉这么好,就像一股魔力……”
左烈抓住恋观的手,禁不起她单纯的探索,带笑的嘴角又往下压,熟练地在她唇上辗转缠绵,吻恋欢的感觉很特别,第一次感觉接吻是纯然的享受,不为技巧的展示,就是相互享受而已。
“啊!对不起,打扰了。”一个男声插入。
商恋观与左烈同时抬起头。
“大少爷、商小姐,我是朗云,我把柴火放下就走。”朗云促狭地说道,他有一张与朗风相似的面孔。
商恋欢这时意会到自己仍坐在左烈腿上,连忙跳起,即使从小没有人教过她男女之防,她也觉得被别人瞧见坐在男子身上的行为是不好意思的,她的脸火热地烧红,可惜隔着面具没人看见。
朗云笑着告退,客厅中又剩下两人。空气中流动着诡异的气氛。
左烈有点疼惜地看着恋欢被吻肿的红唇,此刻他才发现恋欢的唇如此秀巧,红艳艳的煞是好看。
他拉着恋欢的手,打趣地说道:“我终于又发现一样你不会的东西。”
“什么?”
“接吻啊!”
左烈笑得很得意,吻着恋欢让他有很强烈的成就感,甚至他自己也没发觉,他对恋欢的保护欲已超出自己的想象之外。
“我很喜欢你亲我的感觉。”商恋欢不懂什么是女孩子的矜持,她诚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
左烈感动地搂紧她。“恋恋,你真有意思。”
商恋欢惊奇地抬眼看他。“师兄也叫我恋恋,这个称呼好亲切。”
左烈拥住恋欢的手一僵,他全忘了,忘得一干二净,恋欢是表哥的,他怎可如此放肆,可是,此刻他竟不想放手。
☆ ☆ ☆
傍晚时分,左烈走进商恋欢的房间,想找她一起吃晚餐,打开房门却发现她背对着门口熟睡着。
“真是难得,你也晓得什么叫疲倦。”左烈轻声自语。
当下决定让她多睡一会儿,这几天的行程把两人都折腾够了。
左烈轻手轻脚地走回客厅,朗风、朗云两兄弟把食物端上,顺便生起火,虽然每个驻站都有紧急发电机,足以使四周不致黑暗,但是山区日夜温差大大,此刻已有严冬的态势。
“少爷,再往山里走会愈来愈冷,虽然预估每个晚上都能在一个驻站休息,还是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已准备好帐篷睡袋,要辛苦您背上几天了。”朗风恭敬地说道。
“我看轮不到少爷背,商小姐一定会抢过去代劳的,因为商小姐背起来依然箭步如飞的,少爷可是会气喘如牛。”朝云打趣道。
“朗云,闭嘴,对少爷怎可如此放肆。”朗风厉声道。
左烈苦笑着摇头。“没关系,他说的也是事实,恋欢精力充沛,也没见她累过。”虽然爬山背个一、二十公斤的装备对他稀松平常,但是恋欢赶路的速度大惊人,她常忘了他只是个普通人,需要休息的,所以一趟路下来,他只能上气不接下气,累得跟狗一样,她却步屦轻盈,爬山如履平地。
朗云丝毫不把哥哥的警告听在耳里,他总觉哥哥太严肃,一点玩笑也开不得。
“老哥,你觉得商小姐和我们的身手,谁高一些?”
朗氏兄弟与右家亦有渊源,当初右承欢嫁到左家时,就是他们的父亲──朗涤非护送,在朗涤非在右家祖宗前立誓,此生誓死保卫小姐,担起保镖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