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她心情好像不错,狄文杰也肆无忌惮地跟她聊了起来:“老实说,你跟我以前所交往的那些女朋友还真是不同。”
“哦?什么地方不同?”这个话题伍妮秋好似十分感兴趣,既然他主动提起,她不妨来个打蛇随棍上,顺便套套他的话,往后若是有机会,也许还能把今日所得的第一手消息告知那些花边新闻的记者呢!
“什么地方不同……这该怎么说呢?”狄文杰仔细思量一番,才开口说道: “譬如说,以往我所交往的女朋友,一说到要出门,她们换衣服、化妆所花费的时间至少也得一个钟头;另外,那些女人若跟我出门,不管吃饭、看电影,所选的场地不是高级的酒吧,就是昂贵的餐厅。”
再说到她们的吃相,老实说,你的吃相可比她们粗鲁多了,而且她们个个食量都非常小,不像你,才一顿早餐就吃掉十个煎饼、一个馒头、两个三明治……”
一想起她那惊人的食量,他心里突然萌生一个令他非常好奇的问题,“对了!有个问题我始终搞不懂,瞧你个子娇小,身材的比例也恰到好处,你吃下去的那些东西究竟都跑到哪儿去了?”
“哈哈哈!”一阵得意的大笑后,伍妮秋甚是粗鲁地拍着他的背,“这就是本小姐的优点,不管怎么吃也吃不胖。如何?这样的优点你羡慕吗?”
这可不是任何人都能拥有的,至少她的同事黄玉玲就羡慕得要命。
狄文杰耸耸肩,没有回话。
他心里还有些话,不说出来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你我认识也有一段不短的时间,以我们总是斗气,心里难免有疙瘩,不如就趁着今天机会难得,我们彼此化敌为友,如何?”
“我从来就没有把你当成敌人看待啊!”这句话她说得理所当然。一点儿也不像说慌,“只不过我每次遇上你,不是跌,就是摔跤,要不生病外加流鼻血,什么倒楣的状况都有,因此我才恨不得与你保持距离,就盼望霉运离我远一点。” 这些都是事实,狄文杰根本无法反驳。
“那请问在你心中,到底把我当成什么?客人?朋友?还是……”
“瘟神。”答案就这么简单,所以她才避他唯恐不及。
“什么?你竟把我比喻成瘟神?”这个答案令他哭笑不得。“那现在呢?”
“现在?”这个问题可难回答了,她这次感冒若非他特来照料,她的身子也不可能好得这么快;再说,他今天还非常大方地清她大吃一顿,就冲着这点,她怎么也得替他留点颜面。
“好吧!从今天起,你狄文杰就算是我伍妮秋的朋友。”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做人也不错,她决定大方点,将他当成朋友,不过得先声明,是那种“只可远观,不可近交”的朋友。
“太好了!那就这么决定,从今以后,我狄文杰是你伍妮秋的朋友,相对的,你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此握手言和,不再计较以往那些是是非非。” 他都已经如此大方,她也不好太过小家子气,于是她也伸出素手搭上他的大掌, “今后我们就是朋友,你有事情需要我帮忙可以尽管直言,当然我也不会客气,这样行吗?”
“一言为定!”
* * *
每年的中秋节,助瀚公司都会找个大的场地,举办一场劳资文谊宴会,今年当然也不例外。
在总经理狄文杰的策划及建议之下,全公司上百名员工一致赞同场地就选择隶属于中汉集团的桥汉饭店,布置场地的花坊则采用名声如雷贯耳的芷云花坊。
这一日,好不容易处理完大部分的公事,狄文杰特别抽出时间驱车前往桥汉饭店,想亲自了解饭店的布置工作进行到哪一个阶段。
当他颀长高挺的身形出现在桥汉饭店的宴会厅时,放眼望去,会场内每个人都忙得不能再忙,谁也没空理他。
有人忙着剪裁布置宴会的彩纸,有人忙着搬运花卉盆栽,有人踩着梯子挂上一串串的彩带……
突然,他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就站在那摇摇晃晃的铝梯之上。
铝梯的高度几可达大厅的天花板,那娇小的身子小心翼翼地踩着梯子,缓缓往上爬,手中还拿着一串琉璃灯,不用想也知道,那女人定是想把手中的琉璃灯往天花板上挂。
从那熟悉的背影,狄文杰第一眼便认出她究竟是谁,看她做出这样危险的动作,他不由得屏住气息、冷汗涔涔,就担心她会一个不小心,踩不住脚而往下坠。
照这高度来看,一摔下来可不只轻伤,还可以跌个头破血流、半身不遂,最糟糕的后果就是——她可能就这么一命归西。
一想到此,狄文杰忍不住想开口大喝,命令那不知死活的女人立即滚下那座摇摇晃晃、看起来极度不安全的铝梯。
但他努力忍着,就怕自己的大吼会把她给吓得当场跌下来,他咬住牙,拼命叫自己冷静,就算真想好好训她一顿,也得等她下来之后再说。
等待的时间,他的一颗心不由得揪紧,呼吸几乎停止,双眼的神线更是无法从她身上拔开。 终于,好不容易,像等了几世纪一般长的时间,他终于见她安全在踩在地面。
她安全了!上天保佑,总算没发生任何意外。
伍妮秋一落地,狄文杰所有的情绪当场爆发,长脚一跨,两三步便出现在她的眼前,还霸道地箝制住她的手臂,“你不要命了是吗?连这么危险的工作你也敢做?”他真的快被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给吓死了。
若非他掩饰得当,现场所有人早看出他心里的恐慌与惊骇,但他还是克制不了身体的颤抖。
“危险?不会啊!这种工作我又不是第一次做,怎么会危险?”面对他那股莫名的怒火,伍妮秋还非常不死心地把自己曾干过的丰功伟业说给他听,让他知晓她的厉害。
“这么危险的工作你竟然不只作这一次?”受不了了!他再也受不了心底的冲击,他得找个人发泄才行,“周芷妤呢?你老板娘现在人在何处?”
早早听闻这场骚动的周芷妤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背后,听他开口说要找她,她当即出声:“狄先生,你找我有事?”
狄文杰一个旋身,转头面对她,“周小姐,我不管你是怎么管理你底下的员工,可我相信任何人都不该叫个弱女子来做这样危险的工作。”
他这话说得振振有辞,神情更是可怕得吓人。
看出事有蹊跷的周芷妤非但不生气,反而笑得颇为开心,“是,狄先生说得是,这件事以后我会注意的。”
“等、等、等一下!”这男人罔顾她的人权已够让伍妮秋火冒三丈,再看自己的老板娘竟也同意他那番极度荒唐的歪理,她再也无法保持沉默,说什么也得替自己争一口气。
“芷妤姐,你虽听他的,这种事我又不是第一次做,我的能耐相信你应该非常清楚,你概括本毋需理会这疯男的疯言疯语。”
“泥鳅……”想好好劝一劝伍妮秋的周芷妤才一开口,就被身旁的男人给抢了话。
“你说我是疯男,还说我的话是疯言疯语?”这口气狄文杰实在吞不下去,陡然伸出双手,就想抓住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好好地教训她一顿。
机伶无比的伍妮秋一看他有了行动,当场拔腿就跑。
“可恶!你竟然还敢跑?”她越是躲他,狄文杰的心情就不爽,也不管身旁众多人的注目,他长腿一跨就急着抓那胆敢跑给他追的恶女。
眼看一男一女就这么绕着场地直跑,一个逃一个追,周芷妤一颗头开始痛了起来。
“住手!你们两个都给我住手!”
可惜不管她喊的声音有多大,怒气有多高张,那两人依旧玩得不亦乐乎。
突然一声尖叫声响起:“糟了!快扶在它,要不然我们这几日来的心血可全都白费了。”
现在又是什么情况?周芷妤一头雾水地望着一团乱的现场。
原来是怒气冲冲的狄文杰不知道绊倒了什么东西,会场内的布置仿佛起了连涣反应,一个接一个毁了。 “完了!全都完了!”看着前凄惨无比的画面,周芷妤是欲哭无泪。
而那两个闯祸者则互相瞪着对方,急着把所有责任往对方身上推。
“都是你,如果你不追我的话,现在这些事根本不会发生。”
“什么?你还敢怪我?若非你先跑给我追,这些事又怎么会发生?”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吵得不可开交。
再也受不了的周芷妤终于不顾自己向为来优雅大方的形象开口嘶吼:“你们全都给我住口!从现在起,就由你们两人负责收拾一切。”
她这一吼,所有布置场地的工作人员立即往四方散去,就怕会扫到刮风尾,到时吃亏的可是自己。
整个大厅顿时只剩狄文杰与伍妮秋两人,他们反倒不再相互诿过,只是互望一眼、轻轻一叹。
“认命吧!谁教我们毁了别人辛苦的结晶,看来这场混乱有得忙了。”
“是啊!快动手吧,熬夜赶一赶,看看今天是否能把进度赶上,要不然等明天大伙儿一来,我们俩又要倒楣了。”
于是,两人开始认命地收拾被他们破坏的残局。
第六章
难得的轮休日,伍妮秋特地骑着她心爱的老爷车,在住处的附近绕上几圈,一来她想更加熟悉环境,二来还可以找些新鲜事好打发这个假期。
当然,她也可以买张车票,直接坐上火车,回屏东老家找她阿母撒撒娇,顺便吃她阿母专为她烹煮的爱心美食。
可她仔细计算一番,回家一趟会花掉她不少的积蓄,算来算去实在不划算,因此她不得不换个主意,以最为节省的方式度过这难得的假期。
时值秋高气爽的好天气,自由自在地迎风而行,享受这难得的空闲与秋意.让她的心情大好。
倘若桃花、李花、杏花是代表春的气息,那代表秋季的气息就该是丹枫的飘香、芦花的飞白以及枫叶的绽红了。
不必去到郊外,单单逛这满是人群车潮的热闹街道,也随处可感受到秋天的气氛。
这种感觉让人变得有点多愁善感,更引人产生那似怅的秋思,也难怪古有人说: “秋风、秋雨、愁煞人。”想来这时还真是贴切极了。
正当伍妮秋陷入秋的愁思时,突然一道女人的尖叫声响起:“有抢匪、有抢匪,有人抢走我的皮包,救命啊!”
呵!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朗朗乾坤,竟有人敢在白日当街行抢?
伍妮秋说什么也不可能袖手旁观,她赶紧把车子骑到那妇人的身边问道:“告诉我,抢匪往哪个方向逃逸?”
“前面,就在前面。”妇人神情焦急地说着。
“好,你别急,我现在就骑车去追那个抢匪。”稍稍安抚那妇人的情绪后,伍妮秋随即用最快的速度往前直奔。
她一边看着路况,一边留意那抢匪的行踪,一心两用,根本没注意到有辆黑色轿车正紧跟在她的身后。
就在这时,她突然看见一名男子拿着一个女人专用的皮包,往前猛奔。
不用问,她也猜得出这人铁定就是妇人口中的抢匪,
“哈哈!总算让我逮到你了,现在我倒要看看是你的脚快,还是我心爱的机车跑得快。”话落,她小手用力一转,猛然加速,用不要命的方式亦步亦趋地紧追在抢匪后头。
抢匪一看有人追他,跑得更快,甚至还聪明的钻入小巷之中。
伍妮秋瞧那抢匪钻入小巷,当下也跟着往里头钻。
一个在前头跑得气喘吁吁,另一个则在后头紧迫不舍。
“糟了!”抢匪暗呼一声糟,只因他正面临前进无路,后退无门的死巷。 “该死!”这次他当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哈哈!这下子你可跑不掉了吧?”同样看到这是条死巷的伍妮秋笑得得意非常。
所谓,狗被逼急了也会跳墙。这句话当真没错。
那抢匪一看前头无路,后面又有个女人在猛追着他,他乾脆转过身子,用一双狠戾的眼直瞪着那不知死活的蠢女人。 “来啊!只要你敢来,老子我就打得你鼻青脸肿。”
一听他这威肋,伍妮秋这才想到自己乃是个弱女子,怎么拼得过那身强体壮的抢匪呢?不过要她现在就夹着尾巴逃跑,这种半途而废的荒唐事她可不屑去干,说什么也得与他拼上一拼,才能分出胜页,不是吗?
为了制伏那名抢匪,伍妮秋干脆把心一横,抱着豁出去的决心,闭起双眼,猛然加速,连人带车直直往抢匪的身上撞去。
抢匪一看这女人当真不要命,心里慌得不能再慌,眼看车子就要撞上自己,他赶紧开口大喊:“停!停!我把皮包还给你就是,你可千万别做傻事。”
听他一喊,伍妮秋这才松了口气,她也不想逞英雄,否则真把小命赔在这里,她家乡的阿母第一个就饶不过她,真是幸好幸好!
“你既然已经投降,还不快把皮包给丢过来?”她努力掩饰心里的恐慌;故意用冷冷的声音威肋他:“要他乖乖把皮包丢过来。
“好,我这就丢过去。”
抢匪把皮包往空中一抛,伍妮秋随即抬头,伸出手就想接住那个皮包。
就是现在!抢匪一看她的心思已然转移,当即飞身往她一扑——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有个人从一旁的高墙翻守来,在抢匪还未扑上伍妮秋之前将他制伏。
伍妮秋侥幸逃过这场差点使她丧命的横祸。
* * *
在一家餐厅的角落位置,一名男子睁着一双极为狰狞可怕的眸子,狠狠地冷瞪眼前那垂着螓首、一脸心虚的小女人。
在狄文杰双眼逼视之下,伍妮秋一颗头垂得低低的,几乎贴上自己的胸口。
呜……她好冤喔!方才她可是在做好事耶,怎么这男人一开口就骂她是个没头脑的大笨蛋?
没错,她一个弱女子骑着一辆机车,大街小巷到处钻,为了逮捕那位抢匪先生,这种行为实在太不自量力了,现在回想起来,她还会不自禁地全身犯冷、打个寒颤。
“知道怕了吗?”狄文杰忿然地问道,其实他心里比她更怕。
当他看到这不要命的女人竟追着抢匪不放,还大意到被抢匪引入无人的小巷中,他心跳的频率忍不住加快,七上八下的,就担心这不懂什么叫作危险的蠢女人会做出傻事来。
在那种紧急的时刻,他也真佩服自己,竟还能冷静地做出判断,不去追那抢匪,反而绕过小巷,再爬上高墙,等着瞧伍妮秋会怎么应付那个顽劣的抢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