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迷路了。
放眼所及全都是树林,怎么绕来绕去就是走不出这座山头,所以,她百分之百确定自己迷路了。
都是外公的错,明知道她是标准的路痴,也没计算好降落的确实地点,结果害她掉进这个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连半个人影也没瞄到,难不成要她今晚在这里露营不成。
不行,天晓得附近有没有毒蛇猛兽,她可不要成了它们的晚餐。
这下真的糗大了,太阳一寸寸的没入山的那一头,不消多久,整座山头就会成漆黑一片。
她可不要死在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唐朝,外公,我该怎么办?
救命呀!谁来救我离开这个鬼地方?!
早知道会这么凄惨,当初就不该答应的那么快,呜:她今年才十九岁,连恋爱都还没谈过,眼看就要客死异乡,教她如何甘心?
外公,救命呀——
第一章
公元二O O O 年
这事发生在某一个黑色星期五。
江紫璃提了两盒便当走进一间隐密的地下室,它是靠近竹子湖的一座老宅子,宅子的外表看来十分破旧,因此谁也料想不到它的地下室正在进行一桩超科技的研究。
“外公、奕华姊,我帮你们买便当来了。”通往地下室的铁门有点生锈,必须用脚踹开,可是一进门,里头却是别有洞天。
庞大而复杂的大型电脑塞满四面的墙,不时的闪着红灯和黄灯,这并不稀奇,江紫璃早就见怪不怪,现在最让她惊讶的是隔着玻璃帏墙内的那座庞然大物。
“哇噻!我还以为外公在研究什么厉害的武器,原来是在设计新款的路边电话亭——哎呀!干嘛K我?”她抚着后脑勺,瞪着白头发、白胡子,活像肯德基爷爷的老人。
他穿着白色的外套,戴着金边眼镜,像极一个老学究。
“童言无忌,什么电话亭,这可是我最新的发明:时光机,能带人到过去的历史中旅游的机器,不要小看它,它可以帮我们更了解过去的一切,眼见为实,我们不必再光凭猜测或想象,小乖孙,你说外公的发明伟不伟大?到时,再也没有人敢叫我‘糊涂博士’了。”唉,谁教他刚好又姓胡!
为了雪耻,让其它科学家对他刮目相看,他可是拚足了老命,花费了三十多年的功夫才完成这台时光机,届时要那些曾经瞧不起他的人低头认错。
噗!一声喷笑打断了胡博士的自呜得意,声音的主人竟是他最宠爱的外孙女,当场让他气绿了老脸。
“你——不相信外公?!”他跳叫起来。
“哈——外公,对不起——不是我不相信您,而是这太荒诞了,时光机只有在电影上会出现,就算现在已经是公元两千年了,人类还是不可能有这种科技,外公,我知道您很不服气,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万一失败了,不是更让其它人看笑话吗?”
对于外公的委屈她很清楚,可是江紫璃可不希望见到唯一的亲人弄到脑子不正常,毕竟被人取笑事小,要是真的变成精神错乱那可就糟了。
胡博士气得吹胡子瞪眼睛,道:“你怎么可以不信任外公?不然你问奕华,她是我的助手,自然对这种事是最清楚不过了,奕华,你来告诉她。”
他指着早在桌旁闷头吃饭的林奕华,今年三十岁的她担任博士的助手已有七年了,长相还算清秀,平常话不多,但作起研究来可是很认真。
她含着满嘴的饭菜点点头,表示胡博士的话全是真的。
这下江紫璃有些半信半疑了,这不是作梦吧,小说和电影中的情节,在现实中竟也能遇到,太不可思议了!
“外公,您做过实验了吗?”她托着下巴注视着那部外观很像电话亭的机器,外头是用一种超精细的玻璃纤维围着,里面是一间窄小的密室,内附一台电脑,上头有许多按钮。
胡博士露出奸诈的笑容,“还没有,小乖孙,你有没有兴趣当第一个坐时光机的人?”这种事当然得要找名志愿者才行。
“外公,我可是您仅剩的亲人了,您忍心要我当实验品?”她怪叫一番,真是没良心呀,万一出了岔子,她的小命不就玩完了。
“外公有十成的把握才敢让你坐,小乖孙,你好好想一想,要是真的成功了,你可以亲眼看见古人的生活情景,什么武则天、秦始皇、岳飞、乾隆、慈禧——还怕见不到吗?如果能拍个几张相片回来,那可是无价之宝,你想想,卖了那些相片所赚的钱够我们祖孙俩过好几辈子,你也不用再辛苦的打工了。”
唉!真是被他说到重点,江紫璃听了心都痒了,两眼霎时冒出$的符号。
谁教她父母死得早,只有一个不事生产的外公,在没有零用钱可花的情况下,只好全靠自己攒钱,又要赚取学费,下了课还得去KTV打工,遇到寒暑假则去餐厅当小妹,每个月就靠那些微薄的薪水度日。
想起命苦的自己,青春年华全耗在赚钱打工上头,连去玩的时间都没有,唉!贫贱祖孙百事哀,一文钱逼死英雌汉哪。
江紫璃搔搔脑袋瓜子,外公的话说得她怪心动的。
“外公,您确定它真的没问题?万一我回不来,将来可没人侍奉您,您也没有曾外孙可以抱了。”
眼看说服成功了,胡博士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
“当然没问题,这可是我花了三十多年才研究成功的时光机,要对外公有信心一点,别像外面那些人一样,以为外公真的老糊涂了,等实验成功,我倒要看看他们目瞪口呆的蠢样。”
江紫璃心忖:既然外公这么有信心,不相信他似乎有点不够意思,就冲着祖孙一场,好歹也得帮他一帮。
胡博士料准外孙女到最后准会答应,也就放心的吃起便当了。
江紫璃沉吟了许久才又开口,问道:“外公,就算时光机能将我送到要去的地方,可是我一个现代人怎么在古代生活?我对古代的事除了在历史课上念过之外,其它的事一窍不通,而且古时候的社会男尊女卑,就算想找份工作恐怕也很困难,我可不想饿死在古代。”
根据她从一些小说、戏剧中得到的知识,女孩子要在古代生存原本就不容易,而她过惯了现代便利的生活,怕是一时无法适应古代绑手绑脚的日子,到时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将嘴里的饭菜吞下肚,胡博士才将心中的想法道出。
“小乖孙,这点外公已经想过了,最近的金价下跌,你可以带些金子到那边去换成当地的钱币,应该够你用个几天,这样你就不必担心没银子可用了。”
“嗯,这也是个好方法:外公,您早就计划好了,对不对?”她用怀疑的眼神睨着老人。
胡博士干笑几声,“小乖孙,我们祖孙俩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外公做这种大事时当然不能少了你。”这理由够光明正大了。
“哼嗯,念在有MONEY可赚,我就饶过您这一回,下次再敢设计我,到时休怪我不念咱们祖孙之情。”她一脸阴笑的警告着。
“是,是,是,下次不敢了,下次不敢了。”他笑呵呵的赔礼表示忏悔。
江紫璃撇着红唇,拿这个玩心甚重的外公没辙,外公做事向来不懂得顾前思后,不过自己也半斤八两。
“好吧!我答应——先别高兴的太早,照片拍好以后,收入全归我所有,您可不能跟我争。”她可是看在有钱赚才去,当然一切所得都是她的,毕竟是她冒着生命危险去当实验品。
“没问题,小乖孙,外公要的是国家科学研究所的肯定,将来好扬名国际,证明自己的能力,其它的都无所谓。”到时他成了名,取得了专利权,嘻嘻!还怕财源不滚滚而来。
“您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实验?”她得先去跟老板领钱,什么都可以忘,这个可不能,现在学校正好放暑假,她就当作出国观光。
胡博士翻下那本记载着密密麻麻数字的本子,道:“还有最后的阶段要测试,就选下星期五好了,小乖孙,我们就要有好日子过了,所有的人都会对我们另眼相看,不必再去看人家的白眼了。”
他仍是在意其它同僚的冷嘲热讽,打定主意这次绝对要一雪前耻。
江紫璃明白他的心病,拥着老人的肩,道:“外公,我们一定会成功的,所有人到时都会尊称您一声‘胡博士’,这事有我帮您绝对万无一失,对了,外公,我们的第一次旅程要选哪个朝代比较好?最好不要有太多的战争!我可是个弱女子,不想死在战场上。”
这就难办了!试问历史上有哪个朝代没有发生过战争?
胡博士想了又想,五代十国向来兵荒马乱,当然去不得,第一趟总得挑个保险一点的朝代,以后有了经验,胆子也大些,就可以向高难度挑战。
“小乖孙,由你来决定好了,你喜欢去哪一朝?”反正他意在证实时光机有用.是哪个朝代并没有差别。
江紫璃左思右想,拍掌叫道:“我们这学期的历史课刚好上到‘贞观之治’,外公,不如我们就选唐朝好了,说不定还可以去跟李世民拍张合照,准卯死呀!到时连故宫博物院都要出高价购买来当国宝。”她异想天开的道。
当时唐太宗的躬行节俭,求贤纳才,知人善用,从谏如流!使他的声名远播域外,是中国历代帝王中少数几个成功的好皇帝。
胡博士翻阅书籍,找出要去的年代。
“贞观元年不就是公元六百二十七年,好,就选这一年,那我们就这么决定了。终于可以向世人证明我的能力了。”他等这一天已经等到头发都白了。
一直沉默不语的林奕华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古怪的光芒,但祖孙两人都没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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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那部时光机已经造好了,真的吗?”当晚在林奕华的屋子里有这样一段对话。
周凯兴奋异常的一把抱住女友,急切的想获得答案。
“对,下星期五就要做实验,只要实验一成功,就表示机器完全没问题了,但周凯,你不觉得这样做太冒险了吗?”她对男朋友的计划还是感到不妥。
为了安抚她的心,周凯先给她一记长长的深吻,吻去她所有的不安。
“听我的准没错,你跟着那个老头子窝了那么多年,不就是等这一天吗?只要一确定时光机真的没问题,我们就按原计划进行。”看她仍有些犹豫,又说:“我留在这里要是被条子抓到可是死罪,你不想当寡妇吧!我们到古代去,身边又有黄金,又不怕被条子逮到,大可以逍遥的过完我们下半辈子,何乐而不为。”
林奕华勉为其难的点头同意,谁教她爱上一个坏男人,明知他不好,又前科累累,可是她就是克制不住自己的心,为了爱他就算牺牲一切也值得,只求两人能永远在一起。
“好是好,可是你要答应我不能伤害任何人,尤其是博士,他是个老人,这几年来对我很好,我已经够对不起他了,不能再伤害他。”
“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你放心,那老头子对我没有用处,只要他不阻扰我的计划,我是不会伤害他的。”女人就是成不了大事,婆婆妈妈的,有够烦,要不是看在她还有利用价值,他早甩掉她了,不过只要等他到了安全的地方,嘿嘿,他马上一脚踢开她。
她心满意足的搂住深爱的男人,小鸟依人的问道:“周凯,我只剩下你了,你会爱我一辈子吧?”一个女人需要的只是男人的一颗真心。
“那是当然了,不爱你爱谁呀,我爱你。”女人就是信这三个字,多说几遍有利无害。“今晚我不走了——”他翻身将她压在身下,需索着她的唇。
顿时屋内只听见喘息和吟喃声,交织成煽情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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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后——
“昨夭半夜两点半,一名蒙面男子闯进中和XX路的一家银楼行抢,店主遭枪伤送医急救,目前已无大碍,预计损失金块、金饰及玉镯共计约两百万元,由于歹徒持枪,警方已加强各路口的安全警备。”
“这次的抢案与近日来多桩的银楼抢案作案手法类似,警方怀疑是同一人所为,根据现场录影带显示,已锁定多位嫌犯展开侦查——”
江紫璃一手拿着从麦当劳买来的香鸡堡,一手则拿超大杯可乐,吃的不亦乐乎,眼睛则紧盯着电视TVBS的新闻报导。
“奇怪了,那个歹徒为什么专么银楼?抢银行不是比较快,一次就好几百万,不过被逮的机率也大,唉!现代人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还好我虽然爱钱,却还不到不择手段的地步。”
她口中喃喃自语,两三口就把香鸡堡给解决了,今天就要坐时光机去古代待三天,有点紧张,又有点期待。
“啊!我忘了带相机.——”她从沙发上跳起来,赤着脚冲回房间。
忘了带相机,她的MONEY不就飞了,好加在及时想到了。
翻箱倒柜后总算找到那台立可拍,倒出背包里的东西,重新检查一遍有没有遗漏什么,因为到了那边买什么都不方便,还是自己带过去比较妥当。
“万金油、感冒药、牙刷、牙膏、毛巾——还缺什么呢?喔,最重要的是金块,没有它我可得去喝西北风了。”
“小乖孙,小乖孙,你在哪里?”胡博士在房外叫着她。
“外公,我在房间。”她朝外头嚷道。
“小乖孙,你在干什么?”他抱了一堆东西进来。
江紫璃边将散在床上的东西一一收进背包,“我在清点有没有少带什么,这次可不像出国旅游那么简单,有些东西是有钱也没地方可以买的。”
胡博士献宝似的将带来的衣物拿给她看,笑道:“小乖孙,你穿穿看这衣服合不合身?这可是我请人仿照唐朝人穿的服装帮你做的,总不能去那里还穿牛仔裤吧!”
她低头看一看自己的衣着,“这倒是真的,太惊世骇俗了,不吓死那些古人才怪,虽然唐朝人穿的也很开放——外公,您不会拿那些露胸装给我穿吧,”
江紫璃惊恐的瞪大眼,天呀!打死她,她也不敢穿那种衣服。要她穿,门儿都没有,她才不想自暴其短。
“外公知道你身材不好,哪敢让你穿低胸装,不是让人看笑话吗?好了,别瞪了,承认事实又没人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