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仲夏!」狂风呼啸而过,女孩扯着嗓门的吼叫融入夜风之中。
前头的男人充耳不闻,油门催得更紧,如果她有留意,将会心脏无力地发现,时速表上的指针赶投胎都绰绰有余了。
尤其在她家才离他一条街距离的时候,这样的车速更彷佛像是开喷射机去巷口买酱油。
然而,此时方歆的注意力可不在这上头。
「我、不、嫁!言仲夏,你听到了没有?我才不要嫁给你——」疯婆子似的叫嚷,中止于突来的强力煞车中,方歆一头撞上他宽阔的背。
要死了!她的鼻梁早晚会被撞塌。
方歆揉着鼻头闷哼,并不打算让抱怨出口,因为那无疑是自取其辱,早料准了他会回她一句:「少把阁下那张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失败尊容赖在我身上。」然后再附赠一声有模有样的悲悯叹息。
相识十余年,她哪会不清楚这家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卑劣性格。
由机车后座爬下来,就见言仲夏两手在她身上摸呀摸的,摸出那串趴趴熊锁圈,自动自发的开了门进去,态度自在地像走进自己家的厨房。
方歆张口正想说些什么。
「我饿了。」言仲夏抛来一句,堵住了她接下来的话。
说也奇怪,平日打打闹闹,出口没一句好话,听到他喊饿,双脚倒也不由自主地走向单人套房中只能容纳一个人的小厨房。
「我不吃泡面。」丑话说在前头。
「是,大少爷。」方歆翻翻白眼,收起正要拆封的统一肉燥面,打消八块钱就想打发掉他的念头,改为丢下一把面条。
「我还要加一颗蛋。」
真是得寸进尺!
他言二少当她是餐厅小妹吗?还大方点餐呢!
想归想,还是搜刮出小冰箱中算得上营养的仅剩食物,包括两粒贡丸、一只虾、几片花枝、一把芥蓝菜,还有他要的一颗蛋。
大功告成之后,她端着一碗香喷喷的面出来。
「喏!」
唯一的双人沙发让这土匪给占去了,她只好屈膝坐在地板上。看他嚣张地霸着她的地盘大快朵颐。
透过弥漫烟雾,她偏着头枕靠膝上,疑惑地瞥视进食中的他。
他到现在都还没吃晚餐,是为了赶去接她下班,忙得根本没机会沾上一口食物。
他最近好闲,天天都来接送她上下班,她想他应该是太无聊了才会这样做吧别怪她太不给面子,那是在她认识他多年,无数次让他以佛山无影脚招待着送出大门之后,所累积下来的惨痛觉悟。
所以说,以言仲夏的个性,打死她都不相信他会做那种难分难舍,浪漫上演十八相送的戏码。
思及此,忍不住又多看了他两眼。
是因为前阵子在他家闲聊时,言季秋不经意地说:「前几天遇到这里的管区,说最近社区的治安不太好,有几个夜归女子差点被性侵害,歆歆,妳晚上回家自己要小心点。」
他会是为了这个,才不嫌麻烦地天天接送她?
可是她记得,当时他明明就说:「担心她?呵!季秋,你想太多了,担心那个瞎了眼敢惹她的登徒子还差不多!」
那嘲弄的眼神分明就是在说:你当全世界的男人都这么没眼光吗?
没眼光?哼哼!就不晓得土匪般抢去她初夜的人是谁哦!
但是从那天之后,他活像被雷劈到,忽然神经不正常地当起她的免费司机,就算从他那儿到只隔一条街的她家,他也会打着呵欠,用很无聊的口气说:「我只是看今天月色好,出来散散步,刚好和妳同路而已,请不要太自作多情。」
如果她没看错,那天明明乌云密布,连点月光都没有!
吃完最后一口面,言仲夏抬眼,对上她凝视的目光,慵懒地微微勾唇,一副「真抱歉,本人太帅了,害妳看得不舍得移开视线」的神态。
又来了,她最讨厌他要笑不笑的死样子,那一脸碍眼的嘲笑,摆明了就是「请用力扁我」的欠揍嘴脸。
「好吃吗?」她看向只剩些许残汤的碗底,得意洋洋地问。
「难吃得让人想死。」她的厨艺真是十数年如一日,要没点坚忍意志,只怕真的会死给她看。
方歆笑容僵在唇角,就知道他狗嘴吐不出象牙。
哼哼,难吃就已经扫光整碗面了,要真好吃不连碗也给啃了?
连她也搞不清楚自己,干么要动不动就为他洗手作羹汤?她可从没为自己下厨过,最多就是懒到一碗泡面冲个水就算打发了。
要不是她爱死言大哥的手艺,三天两头到他们家白吃白喝,心里乱不好意思,总得回馈一下的话,她才不理他……噢,好吧,好吧,她承认,看着他品尝她亲手煮的食物,会让她很白痴的有种幸福感,行了吧?
「喂,言仲夏」
「干么?」他正在灌水。
「你不是说笑的吧?」
「别以为全世界都和妳一样无聊。」没头没脑的问话,很像她的性格,这世上唯一能轻易解读出她的意思的,恐怕也只有天纵英才的言仲夏了。
这家伙就这点最不可爱,三句话里头,一定有一句是损她的。
「你又不是我的谁,我为什么要嫁你?」她不爽地回道,要真嫁他,肯定不出三天,不是他死就是她亡。
「要听实话?」既然她那么没自知之明,就不能怪他不给面子了。「因为天底下除了我之外,妳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够面不改色吃完妳做的食物的人了。」
「是嘛,那你不就好委屈?」她扯开一抹好假的笑。
言仲夏淡哼,摆明了在告诉她:很高兴妳终于觉悟了。
「没有男人会愿意抱着一块木板睡觉的。」他看着天花板,谈天气似的说道,没什么表情的像在陈述一项事实。
木板这就有点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哦!
方歆拉了拉宽松的衬衫东瞧西瞧,然后很悲痛地发现,好象真的有那么一点……没肉。
可是就算是这样,她相信任何女人受到这样的羞辱,都会卯上去和他拚了的,纵然是一块没胸没肉的木板。
禁不得激的方歆跳了起来,利落地跃坐到他身上。「言、仲、夏,你会为你所说的话后悔的!」
「嗯哼!这位说不是我的谁的小姐,妳坐在我身上干么?」他挑眉,还有闲情逸致削她。
方歆白他一眼,以眼神传递:你说废话啊?
二话不说,直接以吻封缄,堵住他刻薄的嘴。
火热缠吻,带着前所未有的热情,执意撩逗焚烧他。看来她是使出浑身解数,和他杠上了。
「我可不是……牛郎,方大小姐别找错对象了。」唇齿纠缠中,他间歇吐出话,不放弃嘲弄个两句。他和言立冬那个精子提供机不同,身体没那么廉价。
「我没说你是。」她挪了挪坐姿,使两人的敏感部位更暧昧贴近,再接再厉,手口并用!
「是哦,妳从没付过钱。」他呻吟闷哼。「方小姐,妳的手又在干么」
就不信他没反应!愈来愈不象话的小手往他腰下移,撩逗他最敏感的男性部位。
她就是要证明,她就算是一块木板,也是有能耐让他欲火焚身的。
在她大胆的挑逗下,言仲夏放弃死撑,大掌沿着她的衣襬挲抚而上,揭去她身上层层恼人的衣物阻隔,恣情需索。
「嗯……」标准的引火自焚,激情火焰迅速延烧,她无意识地娇吟,迎向他撩吮的唇。
光滑的颈项,不若一般女孩的凝雪白皙,活力充沛的她,从无一刻静得下来;然而不可思议的,他就是着了魔的认定她身上这道不含任何人工香料的朝阳气息。
贴身胸衣早被抛得老远,他顺着肩颈舔吻而下,一路吮住了不算丰盈的酥胸。
「啊!」她惊喊,有如一道电流袭身,脑海一阵酥麻空白,无法思考。
从来都只有这双优雅修长的双手,才能够带给她癫狂颤悸的激情,让她忘了所有,失去自我,只想不顾一切地随他狂乱沉沦。
她放纵着他的需索,任他将身上的衣物一件件除去,挺身迎向他火热的身躯,热切寻求着情欲的宣泄。
「衣服。」他低喘,提醒她。
「唉呀,随便啦!」说着又要移靠过去。
言仲夏扣住纤腰,不让她妄动,咬牙坚持。「衣服,脱掉!」
啧,龟毛!
方歆没办法,急忙地剥除他凌乱的衣物,慌乱中不慎扯落了他几颗衣扣,散了一地。
这少根筋的丫头!她难道不知道,穿着衣服与她欢爱是多羞辱人的事?他从来就没将她当成泄欲工具。
直到两人再无阻隔的合而为一,交融彼此的气息与体温,她满足地吁叹,熨贴着他热烫的肌肤。
还是只有他,最教她熟悉眷恋。那样的契合与依恋,是习惯抑或其它,她已无法分辨。
厮磨律动中,欢愉如狂潮般阵阵袭身,她晕眩得无法承受更多,轻喘着将脸埋入他肩头。
言仲夏狂热地挺入温润如水的娇躯深处,在她娇吟失声的同时,深吻住吐息如兰的红唇,辗转探吮出火热激情之外,另一种震荡心扉的缠绵绸缪。
那一刻,她好似恍惚地有些明白,为何她总是离不开他了。
当夜更深的时候。
方歆偏头看向安稳入眠的枕边人。轻浅均匀的呼吸,显示他正处于熟睡状态中。
这家伙连睡着了都是该死的迷人。
打认识他开始,他的谈吐举止就是无可挑剔的完美。所有认识他的人,没有一个不说他温文优雅,气质出众。
相形之下,她就太过大而化之,粗鲁率性得很人神共愤了。
当他还在抽免洗筷时,她已经迅速又有效率地干光一个大便当了;在他交叠着修长的双腿,在树阴下翻阅莎士比亚作品集时,她正在篮球场,很神勇地以一敌十,撂倒一个个身高全都超过一百八的大男孩;而他在和他们美丽的校花风花雪月,郎情妹意浪漫到不行时,她却是逃课混在男人堆里拚得风云变色,打群架打到大伤、小伤配着当饭吃。
学校荣誉榜永远有他言仲夏大名,模范生名衔历久不衰;而功过榜的黑名单她也从不缺席,大过、小过不断,永远在退学边缘挣扎。
也许,就因为看不惯她活似废人般的人生哲学,不知不觉就这样杠上了,然后就孽缘深厚地一路纠缠至今,甚至纠缠到床上去。
思及此,她掀开被子看了眼底下光溜溜的身体,再看看身边连睡姿都优雅得引人遐思的睡美男,瞇着眼极困惑地回想。
他们不是在讨论结不结婚的事吗?怎么谈着、谈着,又谈到床上来了?
噢,天……
她以枕头蒙住脸,羞愧地呻吟。
方歆,妳是个没出息的东西!
那现在怎么办?真和他结婚?唉,那是她想都没想过的事呢!
和他有亲密关系是一回事,当不当夫妻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两人之间的差异那么大。他太出色亮眼,永远是人群中的焦点,而她太粗率随兴,半点女人味都没有,任谁都不会将他俩联想在一起的。
根本——不搭嘛!
就连他都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在告诉她:妳方歆真的是个令全天下女性蒙羞的失败女人。
他对待任何人都是绝对的温文有礼,风度翩翩,独独待她,全无风度可言,一张嘴恶毒得活似灌了十瓶巴拉松。
她甚至不知道他们这样算不算是一对情侣。
还没结婚就标准的怨偶一对了,这婚还结个屁啊!
她一直都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过下去的,谁晓得他哪根神经搭错线,居然要娶她。
他不是说,她做事莽莽撞撞,脑袋瓜笨得像猪一样吗?
他不是说,她长得可歌可泣,身材平板,煮出来的东西也只比馊水强一点?
他不是说,她不温柔、不婉约,榨干了她都挤不出半点女性特质,成天只会打架闹事……他甚至曾撂下狠话,要再让他知道她扁人,他就先扁她。
所以后来,她没再和谁打过架,却三天两头的和他拳脚相向。
这样的老婆他到底要娶来做什么?气死自己吗?
唉唉唉!她早该知道的,他们这辈子是注定纠缠到死了,打从十四岁那年,熏风徐徐吹拂的午后起。
记得那年,她才国二。也是这样的仲夏时节,她遇上了他,这八字不合的天生冤家,生命中最年少轻狂的青春岁月,是与他一同走过,共谱多少笑泪与共的记忆
言仲夏永远忘不掉,第一眼初见方歆的感觉。
「各位同学,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方歆同学成为本班的一份子。」
讲台上的导师以着一贯娇滴滴的嗓音说着。都快三十岁的女人了,还老爱装可爱,用那种让人作噩梦的声音说话,听多了还真会有点消化不良。
下午第一堂课,窗外骄阳正炽,放眼望去,半数以上的同学还在与周公欲聚还散,挣扎在清醒与昏睡之间,而言仲夏却已仪容端整地端坐着,桌面上放着笔记与摊开的历史课本,页数停留在七十三页,正好是上一节课的课堂进度。
他交叠着修长的双腿,状似专注地聆听着那道被班上同学形容成「垂死杜鹃鸟」的另类魔音,心思却已飘到站在讲台边的女孩身上。
她没有古典美人般水汪汪的大眼睛,有的只是黑白分明的瞳眸,灵灿而有神。
初步估计超过一百六十公分的高身形,硬是比同龄女孩高出一个头,及肩的短发,增添几分潇洒利落的个性美。
坦白说,她并不美,与他见过那些螓首柳眉瓜子脸的典雅佳人相较,她的五官稍嫌深刻分明,不够柔美,但那清新的阳光气质从第一眼看上去,却令人打心底感到舒服。
「大家好,我是方歆!」
这是她的自我介绍,简单而利落,一如她第一眼带给他的感觉。
「好,那么现在让老师来看看哦——」那只「垂死杜鹃鸟」又发声了,几个好不容易挣扎着醒来的同学,悔不当初地恨不能再继续睡死下去。
带着娇得令人头皮发麻的软嗓,杏眼儿瞥向言仲夏的方向,一张脸孔瞬间转换得亲切无比。「这样好了,方歆个子高,妳就坐班长旁边,第二排最后一个位置。言仲夏,你要好好照顾我们的新同学,帮助她适应环境哦!」
「好的,老师。」
同一时间,无数双又羡又妒的眼神朝她射来,并且清一色都是女性。
方歆感到莫名其妙,疑惑地拎着她的书包来到老师所指定的座位。
最后一排就只坐着两个人,除了她之外,就是那个「据说」是班长的家伙。
她好奇地多看了一眼,正好与他偏转过来的目光接个正着。
「你好,我——」好歹以后是邻居了,她打算先做一下国民外交,有备无患。
谁知——
「上课不要讲话。」他居然面无表情地丢来这一句。
方歆呼吸一窒,凉飕飕的一桶冷水,教她出师未捷的热情宣告阵亡。
不讲就不讲,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