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女儿,你懂不懂得惜福啊?」愈想愈呕,忍不住又一脚踹了出去,不过,这只证明了一点,人在倒楣,不只喝凉水塞牙缝、女儿吐她槽、车子看她不爽,就连轮胎都和她作对!一不小心使力过猛,着了脚,整个人站立不稳的往后栽。
「哇哇哇!」连着三声老母鸡似的刺耳尖叫,只要是正常人都很难当作没听到。近在咫尺的言孟春迫不得已,只得伸手扶她一把,阻止她再继续制造扰乱芳邻的恐怖噪音。
「喝!」看清身后的大男人,她拍了拍胸脯。「要死了,你干么不出声?杵在这儿当门神啊?」门神?不是她自己太专注于发扬泼妇骂街的艺术,才没发现他吗?
除了自家兄弟,他一向不擅与外人相处,也不知该从何反驳起,确定她已站稳,愣愣地收回手,转身离开。
他心中只专注于思考,今早已经耽搁过久的时间,再不走就要迟到了。
完全没去想,就这样一声不吭地走人,在别人眼中是多失礼的行为。
「一声招呼也不打,冷漠无礼的家伙!」身后,传来女子的低哝声,耳力极佳的他,并没遗漏。
他知道有许多人在背后说他冷漠孤僻、难以相处,其实他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别人融洽共处罢了,他无法理解,为什么两个没有关系的人,可以天南地北聊到连家里用什么牌子的马桶都可以拿出来讨论,这样不会很奇怪吗?
偏头思考了一会儿,还是一如往常的抛诸脑后,不去想这扰人的问题。
即将走远之际,身后隐约传来引擎发动声,以及女子得意的示威哼笑
咦?还真是欠教训。
第二章
言孟春一面翻看学生转学资料,一面拿起课本,准备赶赴第二堂的国文课。
「叹,言老师——」
「嗯?」他停下脚步,以询问的眼光看向邻座的女老师。
「听说你们班刚转来一个天才资优生?」
「嗯。」今天报到,但是早自习时他并没有看到人,第一堂也没有,迟到迟得很嚣张。
「你见过她了吗?」他摇头,这回连应声都懒了。
「我听说这天才儿童相当古灵精怪,你要小心应付喽!」
言孟春漫不经心地点了下头,瞄了眼手上的表,上课钟响已经过五分钟了。
女老师也不介意,笑笑地摆摆手。「那你快去教室吧,我这堂没课,下课见了。」
言孟春没回应,俐落迅速地离开。
女老师摇头一笑。
她知道他并不是真的那么孤僻、难以接近,同事多年,也让她多少了解言孟春这个人。
人家问什么,他就答什么,目的只在于给了答案就够,永远正经八百,根本不懂什么叫「聊天」!.
不清楚的人,会觉得他目中无人,自讨没趣后,也就懒得再亲近他,当然就不会发现,他只是沉默寡言了些,其实为人比谁都和善。
唉,像他这种老实人,遇上那古灵精怪的天才女孩,真不晓得会被搞得多狼狈哦!
快步走进一年六班的教室中,原本嘈杂的班级,一见到他,全都安静了下来。
这一班是全年级最难搞的一班,状况百出,形形色色的学生全集中在这儿了。没有人知道,言孟春这没有脾气、众所公认的好好先生,到底是如何摆平他们的?全校师生甚至没人见他用过重的音量说过话呢!
环伺教室一圈,他沉稳地下达:「上课!各位同学,翻开国文课本第五十一页……」
「等一下、等一下……」一道清嫩的嗓音及时插入,然后,一名长相清甜可爱的女孩达冲带撞地跑了进来。
「对不起,老师,我迟到了!」气都还没喘过来,就连忙弯腰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大礼,任谁都生不起气来,更别提性情温和的言孟春。
他低头看了下转学资料。
年仅十岁,天赋异秉的跳级资优生。
很好,这下他们班有个黑社会老大的儿子;有立法委员的女儿;有卖菜阿婆的孙子;有过气舞女的私生子;连电子花车中五子哭墓的孝女白琴都有;这下再加个聪明到可以跳级读大学、研究所都不成问题的未来女博士,真是社会百态全齐了。
「叶洛希?」他对照着上头的照片问。
「对,老师好。」女孩露出甜甜的笑容,两颊隐约浮现的小酒窝,让她看起来更加天真无邪。
根据他一手带大三个弟弟的经验告诉他,通常表现得愈是人畜无害,就愈会是祸害人问的混世恶魔。
言孟春不买账地看向她身后。「家长呢?」
「老妈无颜以对苍生黎民,我叫她回家去面壁思过了。」
言孟春微愕。「请问她犯了什么愧对苍生黎民的罪行?」
她的声音有点耳熟,一时想不起曾在哪里听过。
「患有广大空间迷失症候群不是她的错,有颗很二百五的脑袋我也不怪她,但是!但——是——」她拖长了尾音,强调语气道。「很没有自知之明的在我到新学校上课的第一天,来个高雄一日游,会不会让人很无力?」
说了这么长一串,结果重点只是一句:迷路!
「老师!」讲台下的'孝女白琴'举起手,很有求知欲的发问。「什么是广大空间迷失症候群?」
「问得好。」叶洛希及时表现同学爱,热心地加以解说。「这是很专业的医学名词,针对有方向感困扰的患者,它又简而言之的被通称为——」
「路痴。」言孟春及时丢来一句,堵了她的话。
经过这短短十分钟的相处,他一点也不怀疑,叶洛希是有那个本事,把简单的一句话说成洋洋洒洒的万言书。
「叶同学刚转学来这里,往后将会是本班的一份子,她的年纪比大家小,希望各位同学能多多照顾她。」其实他是希望叶洛希能手下留情,别把他的学生污染得太不像话。
大概是有太丰富的转学经验了,不需他交代,她就已经自动自发的做起自我介绍来。「大家好,我叫叶洛希,大家可以把它解释为叶子落得很稀少的意思,当初我老妈就是看了窗外落叶,就非常可耻地为了节省脑浆,取了这个名字。当然,你们可能又会发出疑问,我老妈是不是用错字了?唉,关于这一点,她的国学素养实在令我羞于启齿,虽然她后来辩称是为我着想,笔划太多不好写,才会砍首去边的成就了「叶洛希」这个名字。但是原则上,我并不相信她,所以这件事到现在仍是一桩悬案……」
言孟春不着痕迹地揉了揉额角。
他先前的预感没有错,果然又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难缠小鬼。
目光移向学生基本资料的专长一栏,很奇怪她填的怎么不是「短话长说」?能够把三言两语唬烂成长篇大论,可不是任何人都做得到的,这小孩很有这方面的天赋。
深怕再让她滔滔不绝地瞎掰下去,国文课就要变成同乐会了,他及时插播:
「叶洛希,你还有三分钟。」
「总而言之,我叫叶洛希,叶洛希就是我!老妈都叫我洛洛,大家也可以这样叫我。我今年十岁,天资过人,才高八斗,天妒红颜……唉呀,反正大家都管我叫天才儿童,以后还请大家多多指教。」下台一鞠躬,转头甜笑。「老师,我坐哪里?」
五八、五九、六十—!言孟春盯着腕表上的秒针,有点回不过神来。
还真是三分钟,一秒不差。
他怔愣地指了指讲台正前方第一排的座位。
「啊?」衰!居然是热带雨林区,想打个小瞌睡都没门儿。「老师,可不可以不要?」
言孟春坚决摇头。「你的个子是全班最娇小的,只能坐前面。」
「噢。」叶洛希抿抿唇,在全班同学同情的目光下落座。
「好,现在请同学翻开第五十一页,我们请学艺股长帮大家念一段课文……」
讲台下的叶洛希撑着下巴,灵眸百无聊赖的转呀转,耳里听着徐志摩在唬烂康桥如何呜呼哀哉的美,右手心不在焉的在纸上涂鸦……
唉,这一板一眼的导师似乎不怎么好玩,看来,这段日子,她会过得很无趣。
降旗典礼之后,全校师生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个上辅导课的班级。
言孟春带的并非升学班,不需上辅导课程,但是他仍坐在位置上,没有离开。桌上摊着学生入学资料,而他深思的目光,就停在某张字迹娟秀的纸张上。
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僚栗兮若在远行,登山临水兮送将归……
宋玉的九辩。
字体轻率随兴,十足漫不经心,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整张纸,由九辩一路写到屈原的国殇,再到汉赋,大学生都未必背得全的长门赋,她默了个十成十。
这就是叶洛希那堂国文课的成果。
他知道,那堂课他根本没教到她什么,在下了课后,他不着痕迹的捡起这张飘落地面的纸张,心里有了个底。
入学测验的成果证明,她连跳级读大学都不成问题,他不明白她为何还要上这些令她昏昏欲睡的国中课程。
脑中突然想起她说的话——我今年十岁,天资过人,才高八斗……
再看看上头记载的智商一九五……
他很难不惊异。
难怪她会说老妈二百五,对母亲的国学素养感到叹息,以她的程度来讲,有几个人的国学素养能不让她叹息的啊?
看来,这年仅十岁的小小女孩,会是他教学生涯中最有力的挑战。
除此之外——他玩味地盯住亲属栏。
父,不详。
不、详?!他反覆思索,那张清恬爱笑的小脸,实在不像出于单亲家庭的孩子。
「言老师,都下课了还不回去啊?」邻座的女老师上完下午第四节的辅导课,见他还在座位上发怔,向他打了声招呼。
他漫应一声,收拾好东西离开办公室。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至少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他不会再见到那个聪明得不可思议的天才儿童,还是先想想晚餐要煮什么。
回家时,他顺路绕到黄昏市场去买了几样菜,虽然弟弟们今晚都不会回家吃晚饭,但留着让他们当消夜也好。
关心了十多年,一下子很难放得下,老忘记他们一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了!总不时担心他们冷着饿着。
熟练地煮好三菜一汤,炉上炖着一锅五香卤鸡腿,才发现酱油用完了,他让锅内食物以文火焖煮,自己到巷口去买瓶酱油。
就在抵达家门口时,隔壁传来几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声,他对这样的噪音并不陌生,那正是今早差点害他震破耳膜的元凶。
「哇、救命啊!失火啦!」一道娇小身影首当其冲夺门而出,逃命似的撞上了他,他本能地立即接住。
「叶洛希?」他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又再见面。
「啊……嗨,老师好。」被撞见这副丢脸的狼狈样,叶洛希只能傻笑以对。
「你住这儿?」
正欲回答,里头二度响起尖叫——「哇!救命啊,杀人啦,放火啦!谁来打一一九……」接着,是一阵凌乱的碰撞声,紧随着锅碗瓢盆乒乒乓乓为牛顿的地心引力做了验证。
魔音绕梁三日不绝。
「呃——对呀,里头那个很丢人现眼的女人就是我老妈。」她羞愧地小小声说道。
「叶、洛、希——」没一会儿,一名气急败坏的女人由里头冲了出来。「你讲不讲江湖道义啊?居然丢下你老妈自个儿逃命去!」
「拜托,老妈,我是要你炒菜,不是要你烧房子耶!不逃难道还等你连我也一起烧掉啊?」叶洛希说得可一点都不愧疚。
「你这个不孝女,早知道当初生颗蛋煎来吃掉都比生你来得好!」叶初晴捂着胸口,痛心疾首地指控。
「少来!就算生了颗蛋,你就这么确定你会煎吗?」当女儿的也够不给面子了,直接戳破她的牛皮,外加泼上一桶凉飕飕的冷水。
「你——」居然这样戳她的痛处!脸上无光的叶初晴抖着手指,几乎气爆脑血管。
她上辈子到底干了多少杀人放火、天理不容的勾当啊?这辈子才会有这么个浑蛋女儿?
呜呜呜……满腹辛酸来不及宣泄,忽然一阵香味扑鼻而来,让她忘却不满。
「什么味道?好香哦!」女儿早一步发出她的心声。
在母子俩灰头土脸地忙了一晚,却只换来火烧厨房的下场后,这道适时而来的菜香,简直足够让她们羡慕到口水流满地。
言孟春好笑地看着母女俩的垂涎样,顺口说:「我正在准备用餐,不介意的话可以一起来。」
咦?叶初晴呆愕地看着他。
这个人不是超没、没人情味,连跟她打声招呼都不屑吗?
搬来这儿一个多礼拜了,最初礼貌性的上门拜访时,遇到的是他温文和善的三弟,没与他正式交谈,可他起码也该知道有这个芳邻的存在吧?
在路上遇到几次,他居然完全视若无睹!又不是脖子打上石膏,点头示意一下会死啊?
最最过分的是,今天早上算是正式对上一面了吧?他居然甩都不甩她就直接走人,都快气死她了!
为此,她都已经决定要把他定位在冷漠无情的人种,列入拒绝往来户中了,可现在看来,这人好像没她想得那么糟耶……
由不得她再深想,因为她那饿死鬼投胎的女儿已经大声欢呼,一马当先地冲进人家家里去了,害她丢脸得想直接撇清关系,不敢承认这个人是她女儿。
迫不得已,她只好也跟了来。
她已经有心理准备去接受直追猪寮水准的乱象,毕竟四个大男人住的地方,能比她的好到哪里去?
可,错错错!根本就错到西伯利亚去了!光是客厅所呈现出的窗明几净,整洁怡人,就够她去买块豆腐一头撞死以谢天下!
没道理,这没道理呀!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家务比她还拿手?
想起自家的福德坑,她顿时郁卒得想哭。
尤其在看到他温馨整洁的厨房,彷佛是活生生用来讽刺她家有如刚经历过第三次世界大战蹂躏的惨况……
那实在只有天堂和地狱可以比拟。
大受刺激下,她毫不怀疑她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把面线吊死自己!
「你不吃吗?」将那锅卤鸡腿端上桌,添饭的同时,他不忘招呼她一声。
「不吃!」她赌气地冲日而出。
没天理啦!这真是对身为女性的她,最深的打击和耻辱。
「噢。」言孟春也当真不去「强人所难」,迳自和洛洛分享起美食来。
叶初晴瞪凸了眼。
这是什么情形?
他还真的把客人晾在一旁看他吃?
这家伙——
最可恶的是她那变节的女儿,养了她十年,居然不敌区区一桌菜。美食当前,就什么骨气节操都没了。她甚至敢赌,这会儿若有人要拿这桌菜来换她老妈,她也会二话不说地大喊:「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