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这是一场恶梦,一场醒不过来的恶梦!
她拚命地挣扎、拚命地尖叫——
不,不——这太可怕了!
她不明白,那个她满口喊着叔叔、向来亲切慈祥的长者,为什么会在一夕之间变了嘴脸,用着垂涎的扭曲面孔,侵蚀她的纯洁……
这一定是梦,她不相信!
突然——
“不许欺负我姐姐,你走开、走开——”一名女孩突然闯入,不顾一切地抓着手中的书包,奋力捶打着压在姐姐身上的中年男子。
“采——采馨——”透过迷的泪眼,童采宁看见了那道拚命捍卫她的娇弱身形,那是与她相依为命、最疼最爱的妹妹。
“滚开!”男子不耐烦地挥开她,只想一逞兽欲。
女孩不放弃,由地面爬起,再度扑上前去。“坏人、坏人!你是坏人,欺负我姐姐,我再也不要喊你叔叔了……”
中年男子不悦地蹙起眉,淫邪的眸子浮起异光,童采宁心中一惊,脱口喊道:“采馨,你别管我,快走——”
但是,来不及了!
男子转身扑向童采馨,猥琐地涎笑。“这么迫不及待是吗?好!老子就先尝尝你的味道。”
童采馨连声尖叫,粗暴的行为惊骇了她。
“不——”顾不得自身的狼狈,童采宁冲上前去。“别伤害我妹妹,求求你……”
男子对她的苦苦哀求完全不予理会,使力一扯,采馨身上的校服顿时成了一堆破布。
他毫不留情地蹂躏发育中的年轻身躯,回绕耳畔的声声泣求却像助兴似的,让他更加兴奋难抑。
“你、你这个禽兽!她才十五岁呀——”眼见妹妹受辱,童采宁满心悲痛,她完全豁了出去,以命相搏地扑向他。
中年男子被惹毛了,索性烦躁地一把扯住她的长发,狠狠往角落甩。
童采宁敌不过那股蛮力,整个人撞向桌角,接着就失去了意识。
“昏了?”男子撇撇唇,那多无趣啊?
盯着压在身下,无措、惊惶的童采馨,他再度浮起淫秽的笑容。“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那就由你代替她吧!”
说完,他粗暴地撕裂她身上仅余的衣物,欺上前去。
“不要——”童采馨尖叫失声,小小年纪的她,好慌、好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叔叔野蛮的动作,弄得她身体好疼,可是她却挣脱不开,只能重复地泣喊,一遍又一遍。
“放开我,救命啊,姐姐,救我,救我——”
“对,就是这样,再大声一点,用力地喊吧!”他疯狂地大笑,就好像那是催情的浪叫,一声声取悦了他。
直到——
撕裂肌肤的剧痛袭来,让她整个人像是四分五裂一般,坠入永生难忘的炼狱之中。
“啊——”挤光肺腔的最后一点空气,她失声狂叫。
之后,她泄了气,失了魂,像个破布娃娃,再也没反应,感受不到他粗暴的兽行,也感觉不到肆虐的痛楚。
“救……我……”气息微弱的呢喃,是她最后的乞求——一道破碎而绝望的乞求。
第一章
走出冷气超猛的机场,毒辣的烈阳直逼而来,一前一后的极大温差,使得肌肤一时调适不过来。
童采宁搓了搓臂膀,抚平方才浸淫在强力冷气中所冒出的鸡皮疙瘩。
她微眯起眼,伸手挡去扑面的阳光。
像她这种长年坐办公桌的人,面对太阳的热情招待,一身细皮嫩肉还真有些吃不消呢!
“妈妈——”一声细细的叫唤传来。
她低下头去,回应轻扯着她衣角的男孩。“小旭,热不热?”
亏自己的儿子,名字还是取自于朝阳旭日之意,她却连这一点阳光就叫个不停,比儿子还没出息。
童朝旭皱皱眉。“有一点。”
“妈妈帮你把外套脱掉好不好?”她蹲下身去,伸出了手。
“谢谢妈妈,但是小旭长大了,会照顾自己。”明明才七岁稚龄,说出来的话,却是那么的懂事乖巧。
童采宁欣慰地看着儿子将外套脱下,递到她手中。
“妈妈拿这个就好,包包给我。”他先衡量自己的能力,然后接过母亲拎在手中的背包,减轻她的负担。
“谢谢小旭。”
童朝旭没说话,只将小脸凑向她。
她了然的微笑,照惯例在儿子嫩呼呼的颊上亲了一记。
“邵叔叔会来接我们吗?”童朝旭仰首问。
“是啊!”
童朝旭偏着头,乌溜溜的黑眼珠转呀转的,瞅着母亲直瞧。
“童先生。”她叫得很柔、很客气。
“是!”
“我能不能请教你一个问题?”
“欢迎,Miss童。”他回应得好绅士。
“请解释一下你那一脸要笑不笑的表情是什么意思,好吗?”
“当然,我很乐意为女士服务——”他微一颔首,牛头不对马嘴地道。
冷不防地,一根纤指往他头上戳去。“说重点,少在一个帮你换尿布换到大的女人面前耍绅士。”
“妈妈。”他喊了声,用朽木不可雕也的口气道:“一名有气质的淑女,是不会随便戮男孩子的头的,还有,我记得我郑重声明过了,让你看到我换尿布的一面,我也好无奈,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抹杀我良好的绅士风范。”
童采宁翻了个白眼。
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和她谈风度?
“童、朝、旭!你到底说不说重点!”
“好啦,好啦!”跳开一步,确定不在女魔头的摧残范围内,才抿了抿嘴回答。
“我是在想,邵叔叔对你很好哦!”
童采宁秀眉一挑。“他对你也不赖呀!”
“托妈妈的福。”
“什么意思?”
“妈妈终于有人要了。”
童采宁有些讶异,没想到儿子的心思这么敏锐,连成人世界的感情纷扰,他都有所觉……等等!
“终——于?!”兴师问罪的口吻慢慢挤出声音,她对这两个字相当、相当的不满!
“那——换成‘总算’好了……”
“总算?!”她扬高了音量。“童先生,你很瞧不起你妈哦!”
“本来就是嘛!你自己看看,这几年以来,除了毅力坚定的邵叔叔,你还有其他追求者吗?”
“那是因为——因为——”好呕哦!乏人问津实在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没想到连儿子都看她笑话。
“我知道,是你自己故意把人家吓跑的。”
“咦?”她眨眨眼,被发现啦?
“你怕我受委屈,怕他们不够疼我,都是因为你太重视我了,他们才会嫌弃你……”声音愈来愈低,闷闷地绕在嘴里,有些模糊。
直到这一刻,童采宁才真正有了深切的体认,领悟到她是真的生了个智商一八○的天才儿童。
小旭对事情的敏感度,简直强得不可思议!
“别这么说,小旭。妈妈从来就不后悔生了你,我才不管别人怎么想,这么聪明又漂亮的小帅哥,可不是人人都生得出来的。”童采宁搂抱着他,满心都是与有荣焉的骄傲。
只身来到异乡的这些年,要不是有小旭为伴,填补了心灵的惆怅与悲伤,否则,她真的不晓得该怎么熬过来。
“最重要的原因是,你心里还在想念爸爸……”
声音很轻、很低,揉入她怀内,但她还是听了个一清二楚。
她轻轻一震,闭上了眼,默不作声地搂紧了她的小宝贝。
“妈妈——”童朝旭又喊了声。
“嗯?”
“如果你有喜欢的人,不要顾虑我,好吗?”
童采宁稍稍松手。“你是指邵叔叔?”
“他可以给你幸福。”
童采宁揉了揉他的头。“儿子,你想太多了,邵叔叔是个好上司,很照顾底下的员工,就这样而已,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
“邵叔叔才不是这样想的。”他喃喃咕哝,妈妈什么都好,就是爱当鸵鸟这点,实在很差劲。
“你说什么?”童采宁眯起眼。
“没没什么。”童朝旭掩饰地摇着小手,跳开一步,转头见着了熟悉的身影,连忙喊道:“邵叔叔,我们在这里!”
男子闻声瞥去,脚跟一转,朝他们走来。
“母子感情很好哦,聊到忘了我的存在,我已经晃了一圈,准备寻找失踪人口了呢!”
童采宁站起身,拢了拢长发,端庄地回应。“总经理说笑了。”
邵伟凡不明显地蹙了下眉。“我不是说过,上班时间以外,直接喊我的名字就好了吗?”
“嘻,妈妈害羞。”小鬼头敲着边鼓,扯着他那“害羞妈妈”的衣角猛暗示。
“是吗?”邵伟凡显然不信。
他那聪慧不凡、优雅沉着的企划经理也会害羞?!说给他任何一个客户听,都没人会信的。
“是啊,我、害、羞!”童采宁咬着牙,瞪向她那多事的儿子,无声地以眼神警告着他:再敢捣乱,你就死定了!
童朝旭吐吐舌,安分地缩回母亲身后,不敢再乱来。
邵伟凡自认参不透这对母子在打什么哑谜,遂耸耸肩,一笑置之。“走吧!我先带你们到住处去看看。”
他从没见过这么融洽的母子,感情简直好得不可思议,好到让一票追求者吃味的地步。
一开始,他也曾有过异想天开的念头,想取代小旭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后来,渐渐的,他才领悟到,儿子对她的重要性是无人能及的。
有的时候,他免不了会想,她对小旭重视若此,忍着单亲妈妈的苦楚和辛酸,就是坚持要生下小旭,抚育他成人,是不是心中多多少少,仍对昔日恋人余情未了,残存的依恋感作祟呢?
正因如此,才会令大部分的追求者望之却步,有个七岁大的儿子反倒不是问题了。
多次测探,就是无法由那应对得宜、不温不火的态度中挖出什么结论,她一向都那么沉稳端庄,笑容温温浅浅,无波无澜,对任何人都是!
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他难免心灰,但是感情放得深了,不是说收就收得回。于是,他开始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再去想和谁一较高下,而是以更耐心、更体贴、更包容的温柔守候,期许能打动佳人芳心。
试着接纳小旭后,他发现,这其实不难办到,小旭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疼爱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对。
要到什么时候,她才能打开心房,正视他的存在?
遥遥无期的等待,让他失去了自信,愈来愈多的不肯定,使他开始自我质疑了起来,会不会到最后,她心系的,仍是那名她始终绝口不提的初恋情人?
她的心,太难捉摸……
???
不曾出过远门,本以为,小旭得花好些时候才能调整两地时差,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生龙活虎的到处晃,害她这个当妈的,只能感伤地发现,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轻人”精力充沛。
“妈妈,你不是说要去Shopping吗?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脸,我去做早餐,不能赖床哦!”
一连串话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门扉的另一端,童采宁只能揉着惺忪睡眼,认命地谨遵儿子“教诲”,起床梳洗去了。
搞不清楚状况的人,说不定还会分不清谁是妈妈、谁是儿子呢!
她这小宝贝呀,从小就很独立,总说他要快快长大,然后就可以照顾妈妈。
整理好仪容出来后,他已经做好简单的早餐在等她了,虽然火腿有点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么美观,但吃进嘴里又看不到;小黄瓜切得厚度不一,不过技术不是问题,进厨房的小君子还是值得嘉许的。
吃完儿子的爱心早餐,母子俩相偕逛街去了。
从坐上计程车开始,童朝旭就趴在车窗边,看着窗外往后飞掠的景物,好奇地问道:“妈妈,这就是你从小长大的地方吗?”
“是啊!”童采事顺手将儿子搂在胸前,凝望着久违了的台北街头。
以为自己够坚强,可以镇定地面对昔日旧物,但是自从踏上这片太过熟悉的土地之后,心绪就一直处于迷惘状态,太浓的酸楚冲击心扉,她才惊觉,这七年来,她从来没有一刻放下过这里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乡圆,水是故乡甜啊,这里,有着她太深、太浓的依恋——
吸了口气,将潮水般涌来的过往回忆再度压回心灵深处,眨去眼底薄雾,低头问:“我们有好长的时间,都要住这里喽,喜不喜欢呢?”
童朝旭皱了皱鼻。“妈妈喜欢就好。”
他并没有什么的感觉,但是他知道,妈妈一直都想回来,却没勇气。
后来,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台湾市场,需要一个人负责,而且要留在台湾好久。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这让妈妈有了回来的借口,然后就自告奋勇,担下来了。
妈妈说,既可升官为总经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为什么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这样。因为爸爸在这里,这才是事实。
如果不是怕妈妈难过,他真的好想问:妈妈明明还很喜欢爸爸,为什么要和他分开呢?
结果,她只能自己偷偷伤心,而他也不知道父亲到底长什么样子。
???
西门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议,母子俩一不小心,竟被万头钻动的人群给冲散了!
当童采宁发觉时,简直急得快疯掉,马上循着原路往回找。
这儿可不比英国,若在他打小生长的英国,聪明的儿子还有能力应对,她倒比较不担心,可现在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现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时的童朝旭,在发现自己成了“失踪儿童”后,倒是不若母亲的慌乱,反而还有兴致沿路走马看花一番,惬意得不得了。
显然的,童采宁是太小看她儿子了!
只能说,这种事发生太多次,他已经习惯了,反正他身上有钱,家里的地址也记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车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只要一急,脑袋就会成浆糊的妈妈,铁定不会想到这一点,唉,妈妈是朽木,怎么教都教不会——
晃呀晃的,行经一间雅致的精品店,他停住脚步,想了想,一路逛了进去。
这里头摆了好多好多的布娃娃哦!各式各样都有,他忽然想起妈妈的生日快到了!
别看他妈妈一副很成熟女强人的模样,其实她有个很好笑的小习惯,就是长这么大了,睡觉还要抱布娃娃,不然就会睡不着;因为觉得太丢脸,所以除了他,根本没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这件事,不晓得是会笑到昏倒,还是惊讶到昏倒?然后再来后悔做尽浪漫的行为,却远不如送一个布娃娃来得贴心。
妈妈房里,有好几个布娃娃,一直都像宝贝一样珍惜着,每晚搂着睡觉,她说是爸爸送的,这次回台湾,她行李没带多少,但就是坚持将布娃娃带在身边。
有时候他觉得妈妈好奇怪,嘴里说要忘记爸爸,却一直做着死搂住过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