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岁的范晓兰没有艳丽出色的容貌,也没有白里透红的雪嫩肌肤,更没有窈窕诱人的身材,但无论男人女人、老老少少,只要见着她,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多看她一眼。
莫非她是登报上的通缉犯?或是她长得斜眼歪嘴?或是她长得很像超级影歌星……
不,都不是。
而是她给人感觉很亲切。
她有一张和蔼可亲的椭圆形脸蛋,天庭饱满、下颚福圆、耳垂厚润,怎么看都觉得她属于长命富贵之人;再细瞧她秀致的五官,尤其是藏在浓密睫毛下的眼珠子,慧黠中闪烁着温煦光芒,就好像有任何烦恼都可以对她倾诉似的;还有,她的微笑,简直温暖得如同圣母玛丽亚,但咧嘴一笑,却又灿烂得如同天真稚儿。
总之,她给人的感觉就是——比自家人还亲。所以,忍不住多看她一眼也是无可厚非的,找机会对她告解……不,找机会与她聊聊也是人之常情。
就像今天,晓兰坐在路边等公车,须臾,前方走来一位大十岁左右的老妇人,见及晓兰身旁仍有个空位便坐了下来。几分钟后,老妇人问:“小姐等几号车阿?”
“九号”
老妇人双眼瞪亮!“我也是耶。”
“这么巧!”晓兰笑了笑,又道:“这九号班次很少,途经又路线又常塞车,很难等。”
“就是说呗,记得有一次,我等了将近八十分钟--”
两人愈聊愈投机,不知过了多久,公车终于抵达,她们上车后又继续东聊西扯,直到晓兰决抵达目的地时,老妇人突然握住她的小手——
“我很喜欢你喔,嫁给我儿子吧。”
嘎?!
嫁给她儿子?
呆愣了好几秒后,晓兰伸出手指头掏掏耳朵,又蹙起眉头瞪视窗外,接着目光再次转回老妇人身上。
“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你……”老妇人夸张的直指晓兰的鼻子,“对,就是你!嫁给我儿子。”
这个老妇人的大脑有问题吗?
她尚未深入的认识晓兰,晓兰也只知道她姓顾而已,这样子就要人家嫁给她儿子?什么跟什么嘛!至少也得让晓兰看一下她儿子的照片、了解一下她儿子的状况,对吧?
再说,她儿子会凭老妈的一句话就与陌生女子结婚吗?
会吗?
她儿子该不会是个白痴吧?
老妇人无视晓兰怪异的表情,继续说服着:“我儿子很善良、很听话,嫁给他保证不会亏待你;我儿子有房子、有固定收入,嫁给他保证生活无虞;我儿子不抽烟、不喝酒,嫁给他保证会幸福;我儿子……”
优良品种还要老妈来推销吗?
“停!”晓兰一喊,老妇人顿时噤声。
“咳、咳,我说顾妈妈……”晓兰憋紧俏脸,“还是另找他人当你的儿媳妇吧。”
“可是我只中意你呀!哎,闭嘴,先听我说。”老妇人又开始说服:“我儿子脾气好、人品佳,嫁给他保证不后侮;我儿子很孝顺、很顾家,嫁给他保证……”
哇哩咧,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啊?但瞧老妇人愈说愈激昂,晓兰不得不抬高音调喊暂停。“伯母!不然这样好了,我免费帮你介绍儿媳妇。”晓兰挥挥手,不让她说话,又道:“有空的时候来我工作室一趟,我那边有很多‘条件优秀’的小姐让你挑选。”
很多小姐?任意挑选?莫非她是个老鸨?还是……酒店公关啊?眼见她漾起暧昧笑容,老妇人的神情亦瞬间变化了七、八种。
“呃……你……你……”老妇人艰难地出声:“你做什么的?”
晓兰倏地咧嘴笑笑。
“婚姻仲介。”
不会吧?
这么年轻就从事媒人行业?
骗人……
第一章
晓兰虽有长命富贵的好面相,然而,她的童年是在困苦中度过。
小小年纪,她就知道那个爱花天酒地的老爸在外头养了小老婆,也知道那个不负责任的老爸将家里的积蓄掏空了,更知道妈妈为了照顾年迈的祖父母及维持家计而搞坏了身体,可是,她并不埋怨上天没给她一位好老爸,反而更懂得体贴妈妈的辛劳。
在她就该国小期间,学费是由妈妈支助,但零用线及书杂费却是由她自己利用寒暑假打零工所得。凡举得出来的合法工作——送报、收废纸、捡铁罐、帮店家洗碗……她都做过,而且做得很快乐,因为眼前有疼爱她的好妈妈,还有慈祥的祖父母。
这样刻苦中洋溢幸福的生活持续了好几年,直到她国小毕业前夕,那个没良心的老爸突然出现;原以为老爸是回来忏悔的,没料到他竟然将家里唯一的财产--房子,卖掉,并将钜款存入小老婆帐户。这下,妈妈真的被活活气死了。
接下来,祖孙三人搬进二重疏洪道旁的违章铁皮屋,一间不到十坪的破旧小铁屋,里头有恶心的老鼠、蟑螂,还有——恐怖的毛毛虫。更悲惨的是,他们只能靠着微薄的救助金、捡破烂换得的本钱以及晓兰的工读金有一餐没一餐地度日。
还好,困顿的生活环境并未击倒晓兰,反而造就了她坚强独立的性格,并养成了她勤劳节俭、不任意浪费的好习惯。
三年后,晓兰进人高中夜间部就读,白天则到贸易公司打工。当她领到第一份两万元薪资,正准备租间小房子给祖父母居住时,祖父却在睡眠中与世长辞,而祖母则因过度思念祖父,也跟着离开世间。之后,晓兰便开始过着“没有监护人”的日子,那年她才十五岁。
到了高二,有一天,班上的陈同学上门求助。原来是陈同学很喜欢隔壁班的某位帅哥,但又不知如何开口,所以拜托晓兰帮忙撮合。
颇富同情心的晓兰当然乐意伸出援手,更何况她和陈同学的友谊还算不错。
可是,帅哥会愿意和毫不起眼的小妹交往吗?这……呕……有点难度耶……唉!反正只是代为传达情意嘛,想那么多作啥?于是晓兰利用下课空档找那位帅哥游说。
第一回,帅哥的反应很讶异;第二回,帅哥说过几天再看看;第三回,帅哥说会考虑,第四回……
咦?咦?咦?想不到帅哥竟然点头了耶!
接着,满怀喜悦的陈同学从晓兰的经济状况中判断,请晓兰吃大餐倒不如给她实质回鐀,因此就送个五百元大红包略表感谢;至于晓兰的反应——当然是大方的收下。
晓兰的个性就是这样,只要是别人送的东西,无论吃的、用的、穿的……她皆大方的收下,绝对不会跟对方“假派势”。但话说回来,这可是她首次从“介绍人”中尝到甜头呢。
隔没多久,贸易公司的陈主任邀请晓兰共进午餐(在办公室一起吃便当。)
两人聊些日常琐事后,陈主任将话题转回重点:“你很懂得维系人际关系哦……好像每位同仁都跟你很熟哦……你知不知道林小姐的喜好?我有件事想麻烦你,呢,如果你能说服她和我约会,我就送你一张一千元图书礼券。”
其实陈主任不必送礼券,晓兰也会帮忙的,更何况她只负责“结缘”,至于感情的发展得靠他自己哩。不过,即然他已经说要送她东西了,那么就该送点实用的,对吧?
“礼券可不可以换现金?”
“当然可以。”
当天下班后,晓兰再次扮演“介绍人”角色,她只不过对林小姐说说陈主任的优点,再清林小姐陪陈主任去看场电影,结果,她的存款就增加了一千元。
这、这……只好把它当成——老天爷送给她的红包好了。
又隔没多久,公司某位男同事请她帮忙:“……唉!女朋友想分手……唉!我真的好难过……唉!你可不可以帮我劝劝她啊……”
搞屁啊!晓兰根本不认识他女友,怎么劝?
可是他却趁着晓兰来不及拒绝时,又道:“你的亲和力够,而且很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只要你出马,肯定可以解决问题的。”
末了,他还使出——
晓兰最怕的“哀兵策略”!这下子,她只好硬着头皮上阵峻。
听他女友抱怨两小时后,晓兰只劝了句:“别生气,他不是故意的,就原谅他嘛。”说完,晓兰以为她会先哼个几声再写他个几句,没料到,答案竟害得晓兰差点摔下椅子。
“好吧,冲着你的面子,勉强原谅他好了。”
哇塞!凭她的面子耶!晓兰不禁好奇地摸摸自己的额头与下巴,嗯……这个椭圆形脸蛋的确够大,难怪对方愿意接受意见。
从此之后——怪事发生了!
晓兰并没有三寸不烂之舌,也没有高段的说服技巧,可同事们却很喜欢找晓兰当绍介人或当和事佬,结果,很不可思议的,她都能顺利的达成任务。
有够神奇的!
但若问晓兰的“神力”从何而来?
说真的,她自己也不知道。于是,就有朋友开玩笑说,她是月下老人转世……唉,说的也是,那张和蔼可亲、充满福气的脸蛋,确实很像供在庙里的月老。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怪事——不、不!对她而言算是好事——同事们总喜欢给她实质回馈(红包);也因为如此,她的存款薄里多了好几笔现金,再加上平日打工所存下来的钱,所以她有足够的资金读大学了。
踏入K大,晓兰半工半读之余,仍接受同学的委托充当介绍人。她纯粹以“帮忙心态’为当事人传达情意罢了,想不到在短短一年内,透过她而开始交往的情侣竟高达四十六对!
到了大三,同班同学沈裕霖提出“未婚男女交友网”构想,晓兰听了之后亦产生高度兴趣,接着,便邀请她的最佳死党黄小婷共同筹划。
不久后,“巧缘”网路工作室诞生了。
大家都知道,创业初期不可能有利润,然而这句话对“巧缘”说来却很不适用。瞧,不到半年,加入“巧缘家族”的会员已近三千五百人!光靠入公费就赚翻了,更别提会员结婚当天给她的介绍人红包、网站代售书籍、代售礼品……这方面的额外收入。
简直卯死了!
但为何“巧缘”经营得如此成功呢?
或许是内容丰富的“巧线”网站吸引人吧;或许是参与“巧缘”的未婚男女条件都不错吧;或许是工作室的风水好;或许是老天爷特别眷顾……即使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释,但有一点千万不可忽略——他们三人都很用心在工作上。
***当初,他们经过一番讨论,才决定将工作室设于沈裕霖家中——
第一,学校无法提供场所,所以只能考虑校外;第二,晓兰的宿舍不适合男人进进出出;第三,黄小婷家里的人口过多,已挪不出额外空间了;第匹,沈裕霖住的地方属于四层楼透天厝,而且热心的沈爸爸愿意空出一楼车库。最后结论:从工作室开幕那天起,他们只要一没课就到沈裕霖家集合。
放眼望去,工作室里有三张桌子、二部电脑、一个文件柜、一支电话,摆设干净清爽,看起来极为舒适。
此时,晚间十点,沈裕霖正盯着电脑写回信,小停正坐在桌前写活动企划,晓兰则忙着讲电话。
“什么?她真的这么说呀……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哦?原来如此啊……那么就找机会好好道个歉吧…哎,别想那么多嘛,其实她满喜欢你的,只是不会表达而已。嗯……那好吧……”晓兰拿起原子笔写了几个字,“OK,就这样子喽,拜拜。”
很多未婚的朋友喜欢找晓兰当介绍人;心情郁闷的朋友喜欢找晓兰诉苦;发生感情纠纷的朋友喜欢找晓兰当和事老;至于困闲无事的朋友则喜欢找晓兰聊天!因此,只需听晓兰的讲话内容,就可以猜出对方属于哪类朋友了,然而小婷仍想知道对方是——
“谁呀?”
黄小婷的个子不高,只有一百五,身材略瘦,再加上头发永远绑着两条长辫子,因此,怎么看都觉得她未满廿岁。另外,她不仅与晓兰很谈得来,而且与晓兰超有缘分的!从国小、国中、高中到大学,两人都念同所学校,无怪乎晓兰视她为最佳好友。
“林建国。”见小婷满脸好奇,晓兰便再补充一句:“他又和阿华姐吵架了。”
大部分的会员都透过“巧缘”所举办的聚会找到伴侣,当然林建国与阿华也是。但为什么别对情侣可以相处得甜甜蜜蜜,就只有这对例外?更教人难以理解的是,他们平均一星期吵两次,却没有人愿意提分手,很奇怪吧?
再谈谈吵架的原因,听起来还真叫人——吐血!前几天,林建国为了找停车位而迟到十秒钟,阿华就一整天不和他说话,而这次——
“为什么吵?”小婷非问到明白不可,这就是她的个性。
“阿华姐想吃香草冰淇淋,结果林建国却买了草莓冰棒。”晓兰抿抿嘴角,又遭:“阿华姐气恼之下撂下狠话,半个月内不想再见到他。”
夭寿哦!就为了一支冰棒?
看来林建国得再次“躲在厕所”高唱:“为了爱,可以忍受一切……”吧?
“唉,真是对冤家……”小婷摇摇头,转眼又问:“那你什么时候要去当他们的和事老?”
“星期六晚上。”
晓兰向来守信用,绝不任意变更与别人约定的日子,但这个星期六是……小婷蓦地张嘴又会上,继而飞一眼沈格霖的背影,再以“这样子好吗?”的眼神瞅视晓兰,而后者只是动动嘴角不说话。
星期六晚上,沈裕霖的生日会与林建国的麻烦比较起来,她选择了后者。这并不表示她不看重沈裕霖,而是她认为可以利用白天的时间请沈裕霖吃蛋糕。
晓兰相信沈裕霖不会介意她不出席生日会的。
绝对不会介意的。
她脑袋里猜想着,目光亦瞟向沈裕霖。
凭良心讲,沈裕霖是个颇为帅气的男人,有着健康的棕肤色与个人产生安全感的健壮体格,聪明干练,做事负责任。若与同年龄男人相比,他的条件确实很不错;然而,就算他不断对晓兰释出好感,就算他宣称只喜欢晓兰,就算他对晓兰照顾得无微不至,晓兰依然无法与他进一步交往。也就是说,晓兰无法将他定位为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