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不用紧张。」
「可是……我是离过婚的女人……」黎安忆绞紧了手指。
「没关系,我也离过婚啊。」戴翊齐松开她绞在一起的手指,将自己的手指与她的交缠。「我相信我父母不会讨厌妳的。」
「真的吗?」她的眼里还是有着担忧。
「没关系,我相信他们看到齐齐连高兴都来不及了。」他指指睡在两人大腿上的儿子,「我母亲一直很想抱孙子。」
「可是……」
「真的,不用担心,有我在。」
黎安忆看了未婚夫一眼,终于暂时放下了心,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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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戴家,才一进门,就听见戴母的声音:
「回来了!回来了!老头子,你快出来看看你孙子!」
「谁是老头子啊!」戴父一脸不情愿地出现在门口。他虽然年近六十,但是身体硬朗,面貌年轻,看起来竟只像是四十多岁。
「本来就是老头子,连孙子都有了还不承认。」戴母回过头数落了他几句,然后又满眼带笑地把黎安忆拉进门。「啊,妳就是安忆吧?咦……」她怎么觉得黎安忆的面貌似乎有些面熟,尤其是她笑起来的时候
她看了儿子一眼,这才突然明白,为什么当年他一眼就选中陈乐乐,原来只不过是因为她长得像黎安忆吗?
「妈……」黎安忆怯生生地喊了一声。
「乖女儿!」戴母笑得连眼睛都快瞧不见了,「乖女儿,叫得好,我要是有妳这样的乖女儿,那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黎安忆的眼眶有些红了。好久了,她好久好久都没有喊过「妈妈」了,也好久都没有一个长辈这样慈爱地和她说话了。
「哇!你一定就是齐齐了,对不对?长得和翊齐小时候好像啊!」戴母见到齐齐,眼睛都亮了起来。
她蹲下来仔细打量着齐齐,愈看愈满意,真的是他们家的优良品种!瞧那有神的眼睛、俊秀的眉毛、挺直的鼻梁和嫩嫩的脸颊,简直就和她儿子小时候一模一样,让人看了爱不释手?直想往怀里抱,
「齐齐,叫人啊。」黎安忆推了推齐齐。
齐齐抬起头望了望戴母,又望了望从头到尾都没说过一句话的戴父,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怯生生地问妈妈:
「妈妈,我要叫谁爷爷?叫谁奶奶?」
「我是奶奶!」
「我是爷爷!」
戴家两老马上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齐齐看了看两人,还是一头雾水。
「对不起,他从小在英国长大,中文不大好,爷爷奶奶也分不大清楚……」黎安忆满脸歉意。
「没关系、没关系,回台湾之后再学就好了,」戴母亲热地拉起齐齐的手,「我是奶奶喔,记住了喔。来,叫一声啊。」
齐齐大大的眼睛眨了眨,然后乖乖喊了一声:「奶奶。」
戴母笑得嘴都合不拢了。「好乖、好乖!」
「嗯哼。」被忽视的某个老头子不大甘心地抗议了一下。
不过戴母显然没注意到,继续拉着黎安忆亲热地问长问短,「齐齐好不好带啊?皮不皮啊?妳这次回云林多留几天吧,我好喜欢齐齐哪……」
「皮啊,他当然皮啊,在家简直就是破坏狂,老爱撕我的书哪。」好不容易找到人可以一吐怨气,黎安忆也就不客气地细数起齐齐的顽皮事迹来。
「撕书啊?那还好啊!妳不知道翊齐小时候更皮。那时候为了贴补家用,我在家开了个小小的洋裁店,那小子竟然一天到晚偷我的大剪刀乱剪衣服,气得我拿量尺天天追着他打……还好他后来当了医生,可以正大光明地拿着刀子乱割,不然我还真担心他长大后会变成不良少年咧……」
「妈,小时候的事情不要乱说啦。」
「我哪有乱说!这都是事实啊。」
「哇!原来你小时候这么顽皮啊,真看不出来。」黎安忆也不忘挖苦他。
「我没有……」戴翊齐努力辩解。
另一旁,戴父冷眼看着三个人说个不停,正觉得没趣,突然有人拉了拉他的裤管,低下头,原来是他的小孙子正抬头望着他呢。
戴父扬起了一边眉毛,不知道这小子在打什么主意?
「爷爷。」
他喊他爷爷耶!
「爷爷。」
原本严肃的面容线条一瞬间舒展开来。听到这一声「爷爷」,这个前半辈子吃过许多苦的男人,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缓缓地开始融化。
「乖孙子。」他慈爱地摸了摸齐齐的头。
「爷爷,爷爷,我肚子饿了。」
「是吗?你想吃什么?」
「Scone,要加鲜奶油和草莓果酱的喔。」
「啊?酥贡?那是什么?酥饼?贡糖吗?」
而且还要加鲜奶油和草莓果酱?
嗯……不管了,先去巷口的面包店问问看好了。
「走吧,我带你去吃酥贡喔。」戴父牵起齐齐小小的手。
「爷爷。」
「嗯?」
「为什么我要叫你爷爷?」
「这个……」
「你喜欢我妈妈吗?」
戴父认真地想了一下,最后点点头。
能把他的小孙子调教得这么可爱,她一定是个很好的女人吧?
「爷爷。」
「嗯?」
祖孙俩的背影慢慢消失在巷口,屋里的人还在兀自讨论着到底齐齐爱撕书的习惯是从哪遗传来的……
【全书完】
后记
首先,恭喜「飞田」起飞,并且很高兴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这本《如愿以偿》是去年暑假回英国参加毕业典礼时写的。趁着难得的机会,我在学校的宿舍里以最后的学生身分住了两个多月,还下忘趁机向要回乡的留学生们买了电视和音响,在宿舍里过起无拘无束、没有考试、不需要担心论文、只需要等着毕业典礼的慵懒生活。现在回想起来,这可能是我人生里最悠闲的日子--每天只要吃吃scone、喝喝红茶、看看电视,或去古色古香的小镇上逛逛街,或是到附近的山上走一走、去草地上滚一滚……这种日子好幸福!而且我们家的北极熊有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呢。(虽然我没怎么照顾到他,也懒得陪他去伦敦玩,顶多只是送他到火车站看着他哀怨的背影坐上清晨的火车自己去伦敦探险……)
也因此,书里取材了当时的一些英国时事,像是MRSA这种感染病毒以及某女演员因为做爱太过激烈,肋骨轻微骨折住院的消息(汗,英国人真热情)。而书里那些景致描写,则都是我念书的那个小镇,以及学校所在的那处美丽山景。
不过大概是在英国待久了,英文没进步多少,中文却迅速退步。这本书刚完稿时被编编说文句下顺给退了回来,之后我重新修了几次才顺利过稿。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的男主角,用了不少心思去揣摩他的个性与想法,不过我知道自己的写作能力还不够好,所以如果读者大人您觉得这个男主角好像没什么个性、没什么特别的话,我都是可以理解的(泣)。
这也是我第一次尝试用交错时光的写法。刚写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的,甚至投稿前都想好了万一编编退稿说这种写法太混乱,我要怎么修改才好;可是后来顺利过了,心里真的很高兴;至少自己曾经尝试过一种写法,并且被认可了,不论如何,对我而言都是一个里程碑呢。
最后,我想说,近年来言情小说界的风风雨雨其实我都看在眼里,对于「飞田」能在这样风雨飘摇中成长茁壮,我真的很佩服,也希望我能继续在「飞田」磨练自己。
下次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