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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笑侠侣 page 1 作者:凌淑芬

  序

  终于脱稿了。

  终于完成了我的第N部作品,以及在禾马的第二部小说。这段“血泪交织”、“可歌可泣”的过程,必须提出来和众位看倌分享一下。

  首先,题材方面,这是凌某人的第一部古代小说。说真的,写古代小说一直是我并不怎么乐意的事情。至于其中详情,唉,这可提到了本人此生永恒的痛。话说小女子我国中时期功课顶呱呱(真的啦!)、体育棒呆呆(本人还当过手球校队),堪称文武双全的女英豪,人类光辉的荣耀、国家第一届女总统的候选人(稍微言过其实了一些,大家别计较),可是,唯独历史、地理两科让小女子杠龟。

  我实在不晓得,为何女孩子最擅长拿分的这两科,由我念起来就会变成“鸭子看闪电”。在凌淑芬的考卷上,最夸张的情况曾经出现过──东南沿海的省分叫“甘肃”、唐朝的灭国皇帝叫“纣王”、云南的省会叫“云林”,说来可怜,我连北京现在在哪一省都弄不清楚……喂,别笑了啦!本人忍痛把隐私公布,您笑个啥劲儿?人家天生是路痴,连在自个儿家附近闲晃都会迷路,教我去记那种八千里外的地图,我记不住是天经地义的,OK?

  所以,每回接到读友们来信,建议我为何不写古代小说,信中还夹杂著威胁利诱、哄拐带骗,末了还会撂下一句:“哎呀,不要吊我们胃口啦!赶快写啦!”我只好淌著满头冷汗,再瞄瞄书架上令我挫败的史地书籍,转头当作没看见。

  或许又会有人说了,史地不好的人也能写古代小说嘛!话是没错,可是我向来笃信一个原则:动笔写任何作品之前,一定要对该作品的背景有所了解,有几分本事写几分稿子,我不希望在“凌淑芬作品”中出现任何与事实谬误,或前后文不符的状况,因为每一个作者都该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也对读者负责。

  那么,为何这次终于下海了?

  还不是被那句老话──“从哪里跌倒,就该往哪里爬起来”害的,既然凌某人自求长进,只好想法子克服难关,排除万难,解救大陆同……呃,又扯远了。反正在这一本小说中,亲爱的读友会发觉我对史地背景稍微轻描淡写了一些,事出有因嘛!又是第一次,麻烦大家多多包涵。

  在最近这段创作期间,也发生了不少事情,大抵是人事之间的纠纷。说真格的,凌淑芬是个不特别好亲近的人,很容易混熟,但不容易与人交心,然而一但交心之后,就会死心塌地。也因此,以往的我一直笃信“情谊至上”,但最近在朋友之间发生的一些误解,造成我开始质疑这种对情分的执著有无必要性。

  听起来有点凄凉吧?尽管安慰我好了,我很需要的。

  对于既往的读友们建议成立私人邮政信箱一事,由于本人稍微懒了一点,懒得天天上邮局摸索,所以还是老话一句,任何信件不妨邮寄至出版社。只是,我很担心读友们会对凌某人的“神龙见首不见尾”感到迷惑,不晓得投到哪里才好。

  在此给旧雨新知们一个建议,禾马出版社离小女子的家里近得不能再近,取信容易,所以不妨斟酌寄到这里。

  在新书上写序,实在有点不习惯,既不好意思把旧有读者的问题拿出来回答,又不太晓得新兴读友芳踪何在,只好瞎掰几句,就此停笔,莫怪莫怪。

  八十四年萧冷时

  第一章

  真的越来越无聊了。

  封致虚纳闷地询问自己,他怎么会让自己处于如此无趣、偏偏又进退不得的境地呢?“封致虚,大爷今天教你不得好死!”眼前,十条绿林好汉矗立在饿虎岗的山脚下,炯炯有神地瞪住他,一副“本人乃饿虎岗大王”的英姿。有没有搞错?也不秤秤自己有几两重,居然随便蹦出来向他叫阵。这帮人也不搞清楚,他封致虚打架必须挑日子的。今儿个凑巧得很──适合躺在泉水边乘凉一天,所以他打架的兴致出奇的低落,动起手来不免觉得少了一点气氛。昨天他满心想扁人的时候,怎么这些好汉们一个个躲得不见人影?他厌烦地看了山大王董天权一眼。“你们昨天上哪儿去了?”

  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众位绿林好汉面面相觑。

  打从上个月起,饿虎、贪狼、擎羊三座小岗的强盗们就听说封致虚打算押一趟镖银经过这条路线,于是大伙儿虎视眈眈,满心等著他路过的时候,给与他最厉害的当头痛击。说起这位封大侠,近两年来已经成为所有绿林同道们合力抵制的对象。

  从前,他的足迹惯常出现在岭南一带。严格说来,他不能归类于典型“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之类的正义人物,因为他的性格太过率性了。心情好的时候,他会出马扮一扮劫富济贫的义贼,到衙门官库里不告而借个千儿八百两银子,随手扔给路边全身化脓的老乞丐;心情阴雨连绵的时候,他会随便点住一个和尚的穴道,买来三斤白乾、两斤羊羔硬塞进对方嘴里,只为了瞧瞧破了戒的僧侣会不会让老天爷掉下一记大雷霹来活活打死。就因为他的个性亦正亦邪,所以黑白两道都有他的朋友,相对的,也都有人与他结仇。朋友也就罢了,大家相安无事便可;至于和他立下仇怨的人,通常论及“报仇”两个字,大家也懂得摸摸鼻子,悻悻然地撂下一句:“这回小小‘让’你两招,下次可没这么便宜了。”然后光明正大从后门溜得远远的。无论如何,封致虚典型的闲云野鹤天性却是江湖里人人知晓的。教他加入某个帮会,遵守那些劳啥子帮规律令,倒不如拿根绳子让他上吊。因此,当封侠士半年前屈居在维武镖局担任总标头,廉价出售自己的绝顶武功替别人押解镖银时,所有武林人士惊异得眼珠子差点瞪出眼眶;也因此,当他以运解镖银为理由,一路铲除了所经之处绿林好汉的窝巢时,众位道上的兄弟们终于明白自己遇上强劲的敌手了。封致虚,绝对是冲著各地方没本钱买卖的好汉们来的。

  从紫薇山的强人山寨、歧阳山的大刀好汉庄、终南山的全权会、长江一带的海沙派,到台州临海的必拜码头,大江南北好几处声名显赫的抢人帮会全给他藉机一剑挑一处,就像吃完饭用牙签剔牙一样,三两下清洁得乾净溜溜。听说海沙派帮主一气之下,乾脆跑上嵩山少林寺剔度“从良”啦!成天吃青菜豆腐也好,省得以后出马向几位过路的商旅“借”点盘缠来花花的时候,不小心再踢到像封致虚这样的铁板,毕生辛辛苦苦立下来的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可是,海沙派帮主看得开,其他帮会可不见得。

  怎么?抢钱犯法吗?

  ……

  好吧!抢钱真的犯法。即使如此,也没必要劳驾到他封致虚出面维持武林秩序吧?再怎么说,大家多多少少也该讲求一点江湖情义,人家众路英雄好汉们的爹爹、爷爷、曾爷爷、曾曾爷爷从事没本钱的买卖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好歹也算个家族企业,封致虚平白无故冒出来斩断人家吃饭的根脉,这算哪门子规矩?什么“总镖头的名声好听”啦、什么“日子过不下去,攒点银两来花花”啦,全是一堆拿来唬三岁小娃儿的废话!他摆明了要断他们三流帮会的生路。所以甘州附近的四个大山寨听说他即将护航一趟镖银,行程取道于这四处山寨的山脚下,大伙儿立刻明白这回轮到他们遭殃了。眼见一个月之内,他分别铲平了贪狼和擎羊山寨,饿虎山寨的寨主老早就打点好上上下下、老老少少,公告:“擒灭封致虚者,赠黄金千两”。黄金吸引人的程度倒在其次,重点是,为了保命、为了财路,也为了大江南北黑道上的兄弟著想,大伙儿的终生幸福就掌握在是否阻止得了封致虚。“兄弟们,大伙儿上!”董天权大手一挥。

  己方二十六条人影团团将维武镖局的镖师们围住。

  “封……封……封总镖头……”老镖师的冷汗一点一滴地顺著太阳穴流淌下来。虽然封致虚很能打是摆在眼前的事实,然而他们其他七个小镖师可只有几手三脚猫的功夫吓吓人而已。“唉!”他的表情已经由厌烦转为厌恶。“好了好了,要打就快点上来吧!其他的人滚远一点。”完全没把二十六条勇士放在眼里。孰可忍,孰不可忍!

  董天权一声令下:“上呀!”

  众兄弟们冲向万恶的敌人,多么渴望一口一口咬下封致虚的肌肉。董天权的银月刀有如砍稻子般,当著封致虚的脑袋劈下来。封致虚脚下踩动七星步,从莫名其妙的方位跨出刀锋的笼罩范围,一名寨里的兄弟躲避不及,登时代替他成为寨主的刀下亡魂。你来我往的兵刃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封致虚的脚底下彷佛抹了油似的,每件刀器都是堪堪以毫厘的差距削过他的身侧,大伙儿围攻他半天,居然连他的衣角也没摸到。董天权突然怒喊一声:“让他尝尝咱们的吃饭家伙!”

  从众们掏出喂了剧毒的暗器,纷纷往他晃动的身形招呼过去。

  “这种不入流的东西也敢拿出来献世?”与这些他以一根手指头就按得死的小角色打架,实在把他委屈得有够彻底。混天功的气流在他体内游走,他的衣袖受到内力的逼舞,宛如两条青龙般飞舞起来,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左方的暗器射向右边的强人,右方的暗器招呼向左方的好汉,也不过一盏茶的时间,二十六条人命尽数送在自己人手上。从头到尾,他没有主动击死过任何一个人。

  七名大小镖师下颚落下来,瞳仁儿瞪大的程度几乎让他误以为自己必须去买个竹篮子回来,沿路替他们捡眼珠子。“看什么?没看过啊!”他自认外型还没俊俏到足以让人目瞪口呆的程度。大家仍然呆呆的,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失去耐性了,运起一口真气。“哇!”大叫一声。

  “哇!”七个人被他吓得更呆。

  大伙愣在原地,仍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聊!”随他们去玩吧!“饿虎岗的强盗已经被我歼灭,这一路下山应该很稳当安全,不至于再出什么大问题。我先找一处山涧洗浴乾净,咱们在山脚下的金泉镇会合。”语毕,也不等他们回过神来,便展开轻功往山林深处疾驰而去。

  杀千刀的,他的外衫被几滴脏血沾污了。为什么他会让自己落到这种极端无聊、偏又脱身不得的情况?封致虚第一千次询问自己。此时此刻,他应该蜷卧在同仁客栈的上房,品尝上好的女儿红,或者与温柔乡苑的红粉知己甜儿耳鬓厮磨,再不然就是闭关练练功,再创几套杀得江湖名士屁滚尿流的剑术,没想到居然跑到穷乡僻壤来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当然,事件的起因导源于那场该死的赌约。

  倘若他没有答应他老哥投注那个该死的赌约,他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的地步。江湖上,没有人知道个性怪异、独来独往的封致虚居然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多年来,兄弟俩一直很有默契地保守这个秘密。那场赌局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输了。

  从小到大,他第一次输给那家伙。

  而他老哥身居公职,名列六扇门里破案率第一把交椅的名捕头,甚至荣获皇帝老儿御赐“天下总捕头”的封号,黎民百姓送那家伙一个“活青天”的美名,然而有鉴于最近时局不定,各地方强盗抢劫的贼犯不断地增加,那家伙成天忙得团团转,于是念头就转到闲云野鹤的小老弟身上来啦!总之,老哥大人设计他打赌,再设计他赌输,赌约规定:输家必须在名义上担任任何一间镖局的镖师三年,实则藉由护镖的过程铲除在山林或地方上作恶的败类。于是,他封大剑客只好扮演起私家捕快。疾奔了一炷香的时间,他驻足在一处清澈的山涧边。

  潺流的天水由石头缝隙渗流出来,在天然低陷的石头凹槽汇聚成野泉,几丛矮棕围绕著池边,形成大自然的屏障,岩石上附生的青苔则将清水映染成青绿色。封致虚满足地叹了一口气,卸下累赘的外衣,扑通跳进水里。

  清涧的低温让他痛痛快快地打了个寒颤。呀!整整三天没能好好洗个澡,现在的舒畅感受可比进入人间仙境。西斜的阳光筛落绿意盎然的嫩枝,形成天然的暖泉,泄洒在他的皮肤上。古铜色的光泽迥异于中原公子的文秀气质,这是他走镖两年多所得到最显著的收获。尽管处身于崇尚温文儒雅的江南,他却从未想过效法其他侠客或读书人,刻意修饰、柔化自己的仪表。因为他的五官天生就是浓眉大眼,比起其他男子多了几分不羁和狷狂的潇洒劲儿。野放难驯的性格虽然碎伤了不少红粉知己的心,却也赢得她们满心的情牵。他不屑结党,所以拒绝加人任何帮会;他厌憎营私,所以缺少银两时,只需要潜进为富不仁的大户人家里拿点小费花花,日子就过得惬意盎然。只除了两年多前那场剥夺他自由的赌约。

  唉!他又想起那场三年之约,三年的不得自由,三年的浪费青春。终于让他捱过两年又七个月了,只要再过五个月他就解脱了,再也没人能束缚住他的自由。真好!他跳身离开泉水,拿起衣服冲洗乾净,掠在低枝矮桠上,下身套回贴身的布裤,倾躺在榕树下,准备悠哉游哉地睡一场好觉。一个吵死人的小鬼头唤醒了他。

  “疯子虚,今天教你死在我手里!啊哒──”

  前一刻钟,世界依然太平,轻风徐徐地吹,泉水缓缓地流,剑客稳稳地睡;下一刻钟,一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噪音从树林深处窜出。敌人!他惊觉地跳起来迎战,眼前一花,一个矮小的影子冲到他的面前停住。“疯子虚,看招!嘿──”白花花的刀光砍向他的面门,他的头一偏,没砍著。“哈呀──”刀影横劈,攻向他的腰胁,他随便倒退一步,避过了。

  “好功夫,再看我绝命三招的最后一式:刀下亡魂!”单刀往上斜挑,直直刺向他的鼠蹊部,他抬起右脚跨过刀势,又落空。“哈、哈、哈……”攻击者筋疲力尽地停手,“哈哈”是他喘气的声音。“好……好功夫,不愧是……是疯子虚,居然……居然避得过我的突击!”搞什么鬼?哪门子的突击呀?从头到尾他连一根手指头也没动到,随便抬抬脚居然就莫名其妙打赢了。封致虚定睛打量这个不速之客。他年龄应该满小的,声音仍透著几分孩童的尖利。不过,他长大后充其量只能算个侏儒,因为他的骨架子乾乾瘦瘦的,身长也不过五尺来高,头顶连一般人的下巴都碰不到,从头到脚脏兮兮的,衣服破烂得只有叫化子愿意留下来做为帮主的宝衣,头发七零八落,污秽的面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肤色,只有两只眼睛晶溜溜地转动,透露著十二分的机伶,稍微让人觉得小鬼头应该还有几分人气。小叫化子搞不清楚情况呀?那几手乌龟级的小功夫连自己身上的跳蚤也砍不死,居然跑到他面前来叫阵。究竟是对方太狂妄自大,抑或他的名声越来越不入流,只能吸引如此这般的小人物上门挑战?“你发疯了?”难得封大侠今儿个心情好,先教导后生小辈一个打赢架的根本道理。“你还没发动攻击之前已经先大吼大叫,除非你的敌手耳朵聋了,否则他们事先有了警觉,你的‘突击’怎么可能‘突’得到、‘击’得到?”“哈、哈、哈……”小鬼头还在喘,显然蹩脚的程度超出他的预料之外。“用……用不著你来教训我,你……你迟早会成为我的手下败将。”呵!人小志不小。他素来钦服有志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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