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蔻年华,长相七分神似的少女面无表情的站在玄关处,听着厅外男人与女人的对话。
“文华,巧如好吗?”女声犹豫道。
“你又想做什么?”男声答。
“我……”
外头沉寂了一会儿。
“你肚子饿不饿,我煮了你最喜欢吃的肉,你……”女声再次开口,声音是讨好的,但——
“想毒死我吗?我早就知道你不安好心了!”
“我没有,我……文华,你为什么每次都要歪曲我的好意呢?”
“好意?你会有什么好意,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
“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
“问你自己!”
外头又沉寂了一会儿,接着便响起哽咽的女声。
“我很抱歉没能替你生个儿子,可那也不是我所愿意的,我怎么会知道生从子时会难产,以至于从此不孕。但是文华,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讲,我嫁给你这十几年来,相夫教子、善尽一个做妻子的责任,就连……就连你在外头养了一个女人,我都没有干涉你,我到底有哪一点做错了?”
“没干涉?那你不让我娶巧如进门算什么,你让我的宝贝儿子流落在外又算什么?”
“你的儿子宝贝,那我们的女儿呢?你可曾有一日善尽过父亲的责任,关心过她们?”
“我赚钱供她们吃、住、读书还不够吗?你知道养她们三个赔钱货浪费我多少钱吗?干!”
“你讲这什么话?从父、从夫、从子她们哪个不孝顺、哪个不成绩优异,年年拿奖学金回来?你是她们的父亲,养她们、供她们吃住难道不应该吗?女儿也是你生的,不要因为她们是女孩,将来长大要嫁人,就将她们当外人,别忘了你儿子甚至根本就不姓饶——”
“啪!”厅外倏地响起了一个响亮的巴掌声。
“是,我儿子是不姓饶,但那是谁害的?是你!”
“砰!”突然一声撞击声从厅外响起,像是整个人被重摔在地上又撞到其他东西的声音。
“你给我听好,今天我们就把话说清楚!”男人咬牙迸声道,“我要娶巧如进门,你要死就去死,这次你做什么也别想再阻止我,听清楚了吗?哼!”
大门刷的一声打开又砰的一声关上,然后屋内便开始沉浸在一声又一声的哀恸痛哭中。
三个站在玄关的女孩始终面无表情,在男人离去之后,她们在原地又站了一会儿,直到听见厅中的哭泣声不再,并传来脚步移动的声音,这才纷纷地转身回房,再小心翼翼地关上房门,假装认真的坐在书桌前看书或写功课。
有时想想还真是可笑,我写爱情小说,却从未谈过恋爱。
今天叶编辑打电话告诉我,我写的小说好像开始有种要陷入瓶颈的情况,是不是我太久没谈恋爱了,所以才会没动力或没题材可写?
真好笑,我甚至于还没谈过恋爱,而她竟然问我是不是太久没谈恋爱了?
也许我当时应该答道:“是呀,二十四年了,的确很久。”
哈哈……
不知道她会有何反应?
虽写爱情小说,但却从不觊觎爱情,我想这跟我自小的家庭环境有着莫大的关系,因为我真的很害怕会步上妈妈的后路或遇上像爸爸那样的男人,即使只是十分之一相像,我亦不愿。
在我的小说中总有许多奇迹,例如原本是花花公子的,会因为爱而变得专一;原本是浪子的,会因为爱而回头;原本是穷光蛋的,会因为爱而富有……等。
但现实呢?
说实在的,不是我不相信奇迹,而是奇迹之所以会称之为奇迹,就是表示它并不常发生,而且即使发生了也不会持久。既然如此,理它干么!
是呀,理它干么!昨天的我似乎还可以这么潇洒,但从接了下午的那通电话之后——
唉唉唉,我到底该怎么做呢?难道真要去谈一场恋爱?
也许……
根本用不着亲自出马,只要认真的观察别人的恋爱即可。
啊哈,我真是聪明!
不过目标可能是个大问题,毕竟太平凡的男人是绝对没有机会登上男主角宝座——
咦,我想到一个完全符合标准的人了,那天在电梯门前撞到的男生又高又帅,最重要的是我还撞见过他怀中搂了个美得冒泡的女生。
帅哥、美女……没错,就是他了!
嗯,我现在惟一的问题就只剩下如何去接近或认识那个人。
我得好好的想一想……
第一章
夜深人静,整栋公寓五十六户人家,不是饶从子要自大,这五十六户百余位住者,大概只有她是清醒的。
三点二十三分,除了她这个夜猫子之外,大概无人会在这个上不上、下不下的时间里清醒着,而她之所以能这么独树一帜,一切都得感谢她的工作写小说。
提起写小说这个工作,大概要从她国二下学期开始说起。
那一年,因为妈妈的自杀,爸爸的情妇得以登堂入室的成为饶家女主人,甚至于到最后“母凭子贵”的主导整个饶家。
不过半年的时间,她们三姐妹失去的不只有妈妈,还有为她们遗风避雨了十几年的家。
至于爸爸,她不以为自己曾经有过。
当时,大姐从父十六岁,二姐从夫十五岁,而她甚至只有十四岁,三个未成年少女就这样在没有任何亲情的关爱与金钱的援助下,相依为命的独力生活着。
因为有房租、学费、生活费的压力,大姐在她们搬出家门独立的那一年,也就是她升高二那年毅然的由明星高中转读职校夜间部,白天工作赚钱养家。而二姐虽在大姐强制的命令下就读她所考取的明星高中,但她总是不忘要到处打工以贴补家用。
惟独剩下就读国三的她,因年龄与联考的限制,除了负责家事外就只能当个米虫,浪费大姐、二姐辛辛苦苦挣来的那一点钱。
老实说,她当时真的很气自己,人也变得有些阴阳怪气。
在学校,她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死党叫小爱,她对她的家变知道得一清二楚,也知道她之所以郁卒,为的便是自己无法替大姐、二姐分担家里的经济压力。
所以为了帮助她,小爱不仅叫她妈妈帮她多做了个便当给她吃,以替她省下午餐钱,甚至于随她四处寻找愿意同情她的处境而收留她工作的店家,只可惜她这张娃娃脸总是替她们坏事。
不仅徒劳无功,更辜负好友费尽心思的帮忙,她的心情就这样愈来愈显得郁闷。在无计可施之下,小爱惟一能做的也有把她全部的小说都搬到她家去,好让她解闷。
看小说可以说是她最爱的兴趣,但因为家变的关系,她已有半年多的时间没有再去触碰它们,而眼前这突如其来的一大片,几乎超过一百本的小说却为她带来了一线生机。
三个月后,她偷偷摸摸的写完她生平的第一本小说,再两个月后,她不仅从国中毕业,也收到了生平第一次的稿酬,其金额优渥得让她放弃了期待已久的暑假打工,开始埋头苦干的爬起格子来。
当然,她这份工作也曾引来大姐与二姐的不赞同,担心会影响到她的功课,不过,在她再三保证,并拿出每次段考的优异成绩证明后,她们俩才慢慢地不再干涉她写小说赚钱以贴补家用的行为。
从国三的第一本小说算起,她竟在不知不觉间写了近十年的小说,虽然数量不多,在学时平均一年最多不超过三本,毕业后也不超过五本,但就时间而言还更是吓人。
十年,也许她现在所碰到的并不是瓶颈的问题,而是该不该收笔的问题,毕竟她都已经写了十年。
不过说句老实话,要收笔她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因为她都已经过惯了这种日夜颠倒、自由自在的日子,要她朝九晚五,安安份份的当个上班族,她真的不确定自己能否做到。
所以就暂时将它当成瓶颈吧,如果她努力过后却依然突破不了的话,到时她想不收笔也不行了。
唉!
随着自己有些无奈的叹息声在屋内响起,门外走廊上也响起让她等了一晚的声音,饶从子霍然一个鲤鱼翻身从床上跃下,笔直的冲向门口,刷一声打开大门便冲了出去。
前几次,她就是因为动作慢,再加上顾虑太多,以至于待她冲出门时,惟一来得及看得到及听得到的只剩下隔壁大门关上与“砰”的声音,委实令人愤怒。
所以这一次,她发誓一定要成功与“他”说上几句话,为了可以与他交上朋友,进而偷偷地观察他交女朋友的情形,以丰富她的小说题材,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然而,饶从子万万没想到在自己迅雷不及掩耳的动作下,所见到的会是这样一个画面——
男人的脸埋在女人丰腴的胸脯里,双手揉搓着她的纤腰,而她的双腿圈在他的腰上,窄裙因而拉高至腰上,遮盖不住春光乍现的臀部,她在他的挑逗下忍不住发出一阵阵低吟。
饶从子被眼前突如其来的一切吓傻了眼,除呆若木鸡的瞪着他们之外,什么都忘了。
受她冲出门的脚步声惊扰,乔缓缓地抬起他那张蹙紧眉头的俊脸,眯着眼睛朝唐突之人猛瞪眼。搞什么鬼!“乔!”
因为他在突然间停止一切的挑逗动作!挂在他身上早已欲火焚身的女人根本无法忍受这种空虚,开始扭动臀部,不断地摩擦他在牛仔裤下鼓胀的部位。
饶从子在一瞬间将眼睛睁得更大了。
“看够了吗?”
这道声音让饶从子的目光第一次由女人在男人腰间起伏不停的煽情动作向上移,然后——
“啊!”她尴尬的轻呼一声,不敢再看向那男人盛气逼人的双眼,“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只是……呃,对不起,请继续,我、我不打扰了,我……对不起!”
她在说出最后一声对不起的同时,霍然拔腿冲回家门,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大门关上再锁上。
她背靠在大门上,呼吸急促的听着自己过于响亮的心跳声。
老天,把她吓死了!
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机会亲眼目睹如此戏剧性而且火辣的一幕,原来不管是男人或是女人,在碰到性的时候,都会短暂的失去理智。
噢,刚刚那双腿圈在男人腰上的女人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注意到她的闯入,还……
一想到她的动作,饶从子再次忍不住脸红起来。
她怎么会呆若木鸡的站在那里看着他们做爱做的事呢?如果不是那男人开口警告她,如果不是他的眼神凌厉得吓人,她恐怕到现在都还傻傻地站在原地盯着他们吧。
噢,她一定是疯了!
饶从子捧着发热的脸将自己投进弹簧床,房内的冷气却冷却不了她那张不断发热的脸。
每每只要一想到那女人的动作,以及在她离开之后,他们俩可能会做的事,她的脸就忍不住开始冒烟。
老天,别再想了!
她现在该想的是,经过刚刚那件事之后,她想再与隔壁那男人建立起朋友的关系,根本就是比登天还难的事,可是她的稿子……
噢,怎么办?难道真要放弃了?
不行,她一定要重新想个办法才行。
花了一天的时间反复思考N次之后,饶从子终于决定既然明的不行,干脆来暗的,她要偷偷地跟踪他,观察他与女朋友约会的一切,嗯,就这么决定了!
然而有句俗话是这么说的——说的比做的容易。
第一次,当她听到他出门的声音时,她迅速地搭乘另一个电梯跟他下楼,然而当他发动车子离开地下停车场时,她那台五十西西的老爷车却跟她使性子,怎么都发不动。
于是乎,第一次的行动宣告失败。
第二次,同样的情形,跟他下楼后发现他再次发动车子准备离开时,她立刻以百米速度冲出大楼拦辆计程车跟踪他,没想到她所碰到的司机竟然是全台湾省绝无仅有的老实人,在听了她要跟踪前面那台车后,非但没照着她的话做,甚至还训了她一顿。
于是十分倒霉的,她的第二次行动再次宣告失败。
第三次,因记取之前两次的教训,她终于狠下心咬着牙向二姐借车——反正二姐经常有护花使者接送,车子放在停车场也没用。她深深地相信,这回她一定能“车”到成功。
然而有道是人算不如天算,她才将车子开出大马路,因太过注意要跟踪他的车,根本没注意到红灯已亮起,所以“砰”的一声她就知道自己完蛋了,这回铁定会被二姐骂得臭头,竟将她的车子撞烂。
于是根本不必说,她这次的行动当然也失败了。
至于第四次、第五次的行动,更是不用说,结果还是失败。
唉,亏她辛辛苦苦的替自己弄来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连续一个星期没睡好,结果跟踪这个方法还是行不通。
看来她不使出最后一招“置之死地而后生”是不行了。
望了一眼漆黑的窗外和墙上的钟,她想,是时候了。
饶从子动手将身后的长发扎成辫,盘夹在头顶上,接着打开阳台上的灯,走到阳台上。
隔壁的房子是暗的,但根据经验可知,屋主在半个小时之内将会回家,所以如果她想要偷溜到他家阳台的话,现在正是时候。
看着阳台与阳台间两公尺的距离,饶从子忽然非常用力的吸了一口大气,她告诉自己不能害怕,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不管如何她一定得做到才行。
再次用力地吸了一大口气,她弯身将之前买来的梯子架上阳台,慢慢地往隔壁的阳台推过去。
手臂因过分吃力而酸痛了起来,梯子的那一头却依然悬在半空中没有着落,饶从子咬紧牙关,无视于双臂传来的抗议,不断将梯子继续往前推,终于,就在她几乎要松手放弃的前一秒,梯子“叩”的一声,另一头终于抵住了对面的阳台。
呼!终于大功告成的将两个阳台间的桥梁搭好,现在她只要爬过去就行了。
爬——过——去?
没错,这就是为什么这一招会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原因。十二楼高!
搬来一张椅子助自己爬上那横架在两个阳台间的梯子,饶从子颤巍巍的闭上眼睛不敢往下看。可是,闭着眼睛她要怎么在这个不到五十公分宽的梯子上往前爬呀?
所以即使她更患有惧高症,为了保命,她也只能勉强自己睁开双眼,手脚并用、小心翼翼地往前爬去。
噢噢噢,她一定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想出这么一个可能会出人命的方法呢?
老天,求求你帮帮忙,别让我掉下去呀!
一分钟有如一世纪,饶从子的双脚终于再度踏上实地,但早已腿软的双脚才一碰地,整个人便软了下来的瘫坐在阳台上。
仅此一次,她发誓,即使这次的偷窥得不到写作的任何帮助,也到此为止了,下回即使是要打死她,她也绝对不会再做出这种赌命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