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庄翻了翻检查报告,摇摇头,“不,她是真的失忆了。”
“该死!”他想都没想,低咒立即冲口而出。
“这种病例很少见,她是药物引起的失化症。”Dr·庄继续说:“不过这种失忆顶多只能维持三个月,换句话说,三个月后她自然会恢复记忆。”
钟潜挑挑眉,“那么,下药的人不是想让她永远失忆喽?”还好那个人有良心,否则他岂不是要被她给赖一辈子?
“或许。”Dr·住笑了笑,“不过也可能是下药的人拿捏不准药物的分量,以致她只会失忆三个月。”
“这种什么见鬼的失忆,不会让她失去生活的本能?事关地往后三个月生活的幸福,不问清楚不行。
“当然!”Dr·庄回答得很肯定,“她仍旧会依循她从前生活的旧习惯,只不过想不起来有关她自己的回忆罢了。”
“不会有攻击行为?”
Dr·庄似笑非笑地道:“潜,你想太多了。”
因褚全真的关系,认识钟潜都几年了,他从没看过钟潜和哪个女人一道出现过,这回倒很新鲜。
“有没有药可以让她立即恢复记忆?”钟潜沉吟道。既然找得出病因,就一定有办法可医,至少他是这么认为。
“有。”Dr·庄在程劲雨的病历上写下一串专业术语,“只要找到全真,程小姐就能立即恢复记忆。”
钟潜一听,遂挑挑眉,“算了,还是别打扰他了,听说那家伙正沉醉在爱河中,我带来的这个失亿人不知感恩图报,没必要为了她让全真不爽,你也知道那家伙的个性,爱情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其实他说得还不够正确,应该说是陆茉优对褚全真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才对,但这也没什么差了啦!熟知褚全真的人都晓得,在“昼夜”的清海里,爱情两字就等于茉优两字,两者画上等号,难舍难分哟。
Dr·庄了解地一笑,陆茉代在他们医学院里可是人尽皆知的人物,他惬意地用笔尖点点病历表问:“那么你打算…··”
“收留她喽。”钟潜大方地说:“反正我钟潜不差她那张嘴,况且只有短短三个月,出不了什么大乱子的。”奇怪,怎么说这话时,他心里猛跳,一阵一阵不好的预感隐隐传来,好像真会出什么乱子似的。
“既然如此,潜,对她多包容点,失忆的人是很脆弱,也很没有安全感的。”Dr·庄由衷地说。
他看得出来钟潜与这个女孩似乎有点水火不容,但站在医生的立场,他还是必须奉劝钟潜。
“脆弱?”他重哼一声,“看不出来。”他反倒觉得她在他家里如鱼得水,简直当自己是主人。
“一个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基本上就像踩在云端似的,不知道何时会摔下来,你看不出来她脆弱,或许是她原本个性使然,有很多失忆的人都在半夜哭泣,因为他们不知该何去何从。”
“是这样吗?”他很怀疑。
好吧,就当作积点德,对她好一点也无妨,不过话说回来,他对她还不够好吗?这“好”的定义实在很模糊呀。
在医院待了一早上,一回家钟潜就忙不迭地喊热,管家毕恭毕敬地送上一杯主人最喜欢的矿泉水,缓缓报告道:“钟先生,丁先生来了。”
钟潜眉挑一挑,“丁先生?”世上他认识姓丁的人只有一个,莫非……
“潜!”浑厚嗓音传来,一名身穿罂粟红毛料西装的高大男子从沙发里站了起来,他朗朗的笑容豪迈不羁,眼光有种灼灼逼人的威力,浓密的毛发,微微有些落腮胡的感觉,光是看他的体型,就可以判断他的肌肉很结实。
“妈的,维岩!真的是你。”钟潜乱吼乱叫。
“是我。”丁维岩笑了笑,他知道钟潜习惯用粗话来表达他的开心与不开心。“别来无恙?”
跟在钟潜身后进门的程劲雨打住脚步,她看着这名令钟潜欣喜的陌生男子,一边欣赏他的穿着——剪裁合身的罂粟红西装,里头一件骆驼黄翻领薄毛衣,不打折的长裤熨得笔挺,搭配一双深咖啡色小牛皮鞋,既有绅士的优雅,又不失落拓滞洒之气,伟岸英挺。这个人比钟潜会穿衣服多了。
“死不了。”钟潜拥着他伙伴坐下,“倒是你怎么舍得飞来这里?”
“这位小姐是——”丁维岩友善地看着程劲雨,冷落人向来不是他的习惯。
丁维岩,十方烈焰的“磁场”。二十八岁的他排行第二,长久以来一直居住在德国的柏林,他所有拥有的厂房之大,是全球工业之首。
“她不重要”钟潜撇撇唇,连介绍的意愿都没有,“还是谈谈你吧,你的股票去年又是独占鳖头……”他心想,开玩笑,仆佣已经被程劲雨收买了人心,不能连他十万烈焰的兄弟也让她给抢去。
“丁维岩。”虽然钟潜要他别理她,他仍站起来客气地对程劲雨伸出手。
“程劲雨。”她有丝迷惆地看着丁维岩,这种亦父亦兄的感觉好熟悉,似乎在她生命中也有一个这样的人。但,是谁呢?她一点都想不起来。
“喂,维岩,你保证不把看见这女人的事给传播出去。”钟潜未雨绸缎地警告着,他可不想被来自四面八方的拷问给疲劳轰炸。
丁维岩坐下,拿出一只雪茄来,“我又不是雅浦。”
十方烈焰中最喜欢和大伙交流消息的就是“虹霓”——方雅浦,不管有什么资料到他手上,准会弄得人尽皆知,而且“虹霓”一定第一个禀告给他们远在埃及的义父知晓。
雪茄——程劲雨鳖起眉心。
“有什么不对吗?劲雨。”了维岩敏锐地察觉到她异样的神情。
她摇摇头,说不上来有什么不对。
钟潜挑挑眉,“你别理她,她失忆了,现在是一问三不知,你跟她聊天也是白搭。”
丁维岩点点头,没再多追究理由,径自点上雪茄,与钟潜攀谈起来。
短短问谈间,程劲雨对丁维岩的好感又加重了一分。一个成熟的人不会随便挖人疮疤,也不会随便交浅言深,丁维岩显然就是这种懂得拿捏分寸、进退得宜的人。
“什么?你要住饭店?”钟潜道。这个“磁场”太不够意思了,难得来凤凰城一趟,他居然说要住饭店。
丁维岩不慌不忙地说:“别误会,我不是不想住这里,住饭店是因为洽公方便,公事结束之后,我就搬来你这里,到时你想赶我都赶不走。”
“这还差不多。”’钟潜嗯哼道。
程劲雨发现钟潜火爆虽火爆,但对事业却一点都不马虎,他每天早上准时七点出门,在办公室一待十几个小时,不到天黑不进门。因此白天在钟宅的时间几乎都是她自己一个人,两人不见面就不会有摩擦,这样反倒好。
“小姐,你的布丁蛋糕。”厨子端出刚烤好的点心极品。他也不退下,就站在椅背后等着听程劲雨的评价。
大厨已经视为程劲雨打理三餐为无上的乐趣了,就像在自我挑战一样,每一餐他都想烹调得比前一餐更好。这种乐趣在他们的主人钟潜身上是完全找不到的,因为他们主人对吃根本不挑食,所以他们当厨子的自然也就没有任何成就感可言。
“甜度很适中,这道点心做得很好。”程劲雨称许点头。
用完甜点,又是一个下午的百无聊赖。从钟潜口中,她得知自己只会失亿三个月,时间不算长,她想她可以用耐心度过这段日子。她究竟是谁?这尚是个谜。
在大大的钟宅里闲逛着,每一个仆人都安静地在做自己的事。据说这是钟潜规定的,他不喜欢热闹,对热闹过敏,因此这么大的豪邸才会一直以来都死气沉沉。
钟潜真是个怪人,但这怪人却收留了她。虽然他的态度不算好,但对于他,她有由衷的感激,现代的人都怕惹麻烦,而他还愿意让她住进他家来,这证明他的心肠还是很好的,只不过嘴巴刻薄了点罢了。
她推开一间偌大房间的门,钟宅的房间都没有上锁,不知道是不想去预防内贼、外贼,还是钟潜根本不在乎宅子里的东西被偷。总之,她可以在每一处自由进出,没有人会阻止。
这显然是间书房,大概属于钟潜私人的吧,厚实的原木书架上有许多大本的航空书籍,更有许多涉及航空法的相关法令规定,全都整理得一目了然。程劲雨笑了笑,看不出来这么粗鲁的男人也有如此细心的一面,不过倒看得出来他相当用功呵,成就果非一蹴即成的。
她刻览着各式各样的书籍。接着,她在那张豪华无比的桃花心木书桌上发现一个相框,她随手拿起相框来。
相框的照片里一共有四个人,一名英挺浓眉的年轻男人,一个秀气斯文的年轻女人,还有两个咧着嘴笑的小男孩,两个男孩的眉眼都非常神似,一样的浓眉,也一样的神似身旁的年轻男人。相片的左下角有明显燃烧过的痕迹,照片本身也不太清楚,年代似乎已经很久远了,里头的人穿着也都很古老保守。背景是一大片葱绿山林,他们的表情却都笑得好开心。
程劲雨心想,钟潜也有一样的浓眉,这些人是……
蓦地,推门声惊动了她。她抬眼,接触到钟潜冒火的眼光。
“你干么?当这里是观光区呀。”他气急败坏地走近她,没好气地夺回她手中的相框。这女人有没有礼貌?居然擅闯他的禁地。
”那是你的家人?”他紧张的神情让她看出端倪。
“要你管!”他为什么要告诉她,她只不过是个失亿人,三个月后他们就毫不相干,她无法介人他的生命,也无法了解他曾有的伤痛。
是的,伤痛。这张照片是他最珍贵的宝贝。二十年前,在大火燃烧的那一夜,什么都灰烧殆尽,父母与双胞胎弟弟均亡,他死命地抢救出这张照片,那年,他只有六岁。他瘦小的身影跪在山林里,哭哑了声音也无法唤回他挚爱的家人,这是他仅有的纪念。
程劲雨看着他,“对不起,我无意侵犯你的隐私。”这张照片似乎对钟潜很重要。
“你已经侵犯了。”他不快的瞪着她。
“嗯咳!”咳嗽声传来,一脸笑意的楚克乍然出现在书房门口,“潜,又在气什么?我大老远就听到你在跳脚的声音了。”
精致的玻璃花房里,藤椅中,钟潜板着脸孔在喝茶,他还在生气,并没有因为楚克的来到而给程劲雨面子原谅她。
楚克,十万烈焰的“真火”。他是南美洲的军火大王,生性喜欢游戏人间。现定居南美,但在美国境内各大城市均有他的豪华居所。
“潜,她不是有心的。”楚克知道来龙去脉后,为钟潜的小题大作感到啼笑皆非。
看来“日焰”此生离婚姻是遥遥无期的了,这样的一个美人儿住在他家里,他都可以无动于衷,甚至动不动就对人家大发脾气。试问,世上还有什么女人可以令他动心的了?
楚克不由得打量着钟潜口中的失忆人看。她是个相当美丽的女孩,轮廓清晰而美好,眉毛黑而修长,黑白分明的眼睛,睫毛向上微翘,光滑洁皙的肌肤。唯一不协调的是她眉眼间的刚毅之色,以及缺少笑意的表情。
“聊她干么?”钟潜要笑不笑地讽刺道,“你要说什么就说,不必顾忌她,反正她都已经失忆了,把她当成透明人即可。”
程劲雨没有反驳钟潜的刻薄,她静静地喝着花茶,聆听他们两人谈话,偶尔抬头望望玻璃窗外的蓝天白云。
“知不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下一个目标是谁?”楚克正色地问。
他们的义父葛罗紊傅立拥有一份权机密的资料,这份资料可以创造出足以控制全球的强悍武器,是美国政府及俄罗斯政府都急欲取得的。另外,美方也相当不满十方烈焰在全球辉煌的成就,他们认为经济命脉操控在东方人手中太危险了,因此除掉十万烈焰也是当务之急。
“大概是永那个小子吧,谁让他跟义父住在一起,不过别担心,永向来机警,不会有事的。”钟潜回答。
代号“日珥”的辜永奇,目前与葛罗素博士及他们的义妹康奏儿定居在埃及首都开罗。
楚克笑了笑,“不对,是你。”
“我?”钟潜挑起眉,“我哪一点值得他们青睐了?”
楚克姿态闲适地点了根烟,笑道:“老美认为你的飞机大嚣张,老是肆无忌惮的在他们白种人的天空飞来窜去,所以决定给你一点教训。”
“笑话,他们自己的飞机不争气,怎能怪到我头上月美国人也真奇怪,自恃人种第一、科技第一。既然如此,又何必惧怕他这个小小的东方人?
楚克扬起嘴角,“潜,你要知道,无能的人总是喜欢迁怒。”
钟潜也笑了,“这点我不否认。”哈,能这样大摇大摇的骂白种人真是太愉快了,人生难得几回骂,得骂且骂。
“还有一件新鲜事。”楚克眯起眼睛,“俄罗斯政府想比美国政府早一步得到义父的资料,近半年来大肆结合亚洲黑帮的力量,要来对付十万烈焰。”
“哦?”钟潜挪榆道,“亚洲有哪个帮派这么自找死路?”
“黑子”——卫无顾在澳门呼风唤雨、位高权重,亚洲一带的黑帮莫不敬他为首,绝没有人敢在天子脚下玩花样。
“香港的‘程帮’。”楚克轻吐出几个字。
蓦地,程劲雨茶杯一斜,差点泼洒出热茶来。“程帮”——为什么她对这两个字特别敏感?
“‘程帮’?”钟潜皱起眉宇,“‘程帮’向来以义理治帮,帮风一直很好,怎么会去和俄国人合作?”
“不得而知。”楚克也在沉吟。
以义理治帮的程帮……程劲雨在脑海里回荡着钟潜的话。此刻,好像有个飘忽的影子掠过她心头,但又完全捉不到头绪,“程帮”对她来说有什么意义吗?她的头愈来愈疼了。
在凤凰城“日焰机场”附设的过境旅馆餐厅中,钟潜设席请客,出席者为丁维岩、楚克,以及自己要求跟来的程劲雨。
程劲雨知道她当他的跟班今钟潜不悦,但昨天在玻璃花房中,乍听楚克提到“程帮”之名时,那种奇异的感觉她无法解释,她想进一步了解他们口中的这个帮派,而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跟着他们。
从不悦到妥协,钟潜也无所谓地让她跟来了啦,他的想法比较阿Q,认为就算她听到他们在讲什么也没关系,反正三个月后她就会恢复记忆,到时自然也会忘了这段记忆。再说,失忆人连她自己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又怎么会有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