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他的资料,不然……”她大口地咬着冰棒呼出一口冰气。
“沈敬之,麻烦瞄准他的左腿,应声而断的成语学过吧?”笑意在他眼底,沈敬之大概知道她在玩什么把戏,表情冷然的一点头,狠厉无比地一瞟王定国的膝盖。
“我的姑奶奶好心点,我惹不起杜加非,他有日本山口组当靠山,又是个狠角色……”天呀!他是招谁惹谁。
“沈敬之……”他狠她就不狠吗?沈敬之手刚抬起,王定国马上一喊。
“等等;兄弟,你是警察吧!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别作垂死挣扎,他不是警察,而且非常擅长折磨人,持美国护照出入方便,不怕留案底。”
呵呵!再来一根,待会得去和老板要情人果口味的。
“常若薇,你都自己请调去少年队了,就别再插手重案组的悬案,免得惹祸上身。”
王定国语重心长的告诫。
“沈敬之,还不动手,我的冰都吃完了。”
黄河虽远,要见不难。
请看八千里路云和月,大陆寻奇,看到晕船都成。
“不……我说……我说就是,真是败给你。杜加非最近有批货要由基隆码头上岸……”人在拳头下,不得不低头。
想当年他也是意气风发的高级督察兼警官学校的跆拳道教练与铁面教官,谁知来个新生造成他日后的黯淡,三十五岁不到就赶紧申请退休。
现在四十出头白丝大半头,全拜她所赐。
唉!好汉不提当年勇,提了伤心,她是所有人的恶梦。
王定国迫于无奈地说出最新得知的一桩买卖……
第五章
“薇薇,别把你的聪明才智用在我身上,我从来不会隐藏你想知道的事。”
喔哦!被发觉了。
小舌一吐的常若薇坐在人行道的红砖上,两脚伸直不怕曝光地靠着身后的行道树,歪斜的警枪系在腰侧摇摇欲坠,可她毫不在意地任由它要掉不掉。
干了六、七年警官她没向歹徒开过一枪,不是她枪法超烂不敢丢人现眼,而是奇准无比,因为她只瞄准两个部位——眉心和心脏,所以局长大人请求她不要开枪,警察和杀手不能并存。
因此凡事能用拳头就少浪费子弹,公帑有限要节流,能省则省,反正她爱揍人就别客气,只要不打死人带得回局里录口供就好。
多慷慨是吧!一把手枪带在身上好些年没扣过扳机,不晓得还能不能用,时时勤擦拭是为了维持它的美观,好告诉大家她是优良的警官,不用怀疑她是来混吃等死的。
风好热,离八月十五日不到二十天,刚才应该在餐厅里吹冷气,干嘛呆呆的跑出来晒太阳,那是鱼干的责任。
一吃饱就想睡觉,怎么不下场雨,摄氏三十四度真不适合出门,哪天带张凉席到植物园睡个痛快,省电又有好花好树作伴,她会非常的幸福。
如果沈敬之不在旁边喳喳呼呼就更好了,知之为不知之,不知为不知,事情说得太明就失去刺激性,何苦扯破脸大家都难做人。
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我不点破你,你不来找碴,相安无事共饮污染水,祈祷国泰民安、六畜兴旺,人人都有被揍的义务。
不能小看他呀!清扬的眼有了深沉,稍微一动就轻易地制伏王定国,他若如她所臆测的身份,那么她该算是赚到了还是要开始头疼,正邪该不该两立呢?管他的,先占足便宜再说,等同学会过去再来秋后算总账,谁欠谁的不难讨。
“薇薇,你晓得我在说什么,用不着装睡逃避问题。”
外衣一解,他轻轻地披在她大腿上遮住春光。
还是不懂得照顾自己,完美的腿型全叫人瞧光了。
她眼掀开一条缝瞧见蹲在一侧的男子,顺势将头枕在他腿上。
“用脑过度暂时失聪,你有说话吗?”
“穿着一身警服倒在大马路上不好看,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休息?”她耍赖的本领一流,他别想由她口中套出一句话。
人恶不需要理由,自然天生是她的口头禅,领有恶执照为所欲为是她的专利,你奈我何。
“远吗?”懒得动。
“阳明山,不远。”
一小时的车程。
她吹了声口哨。
“沈敬之你真的发了,住豪华别墅享福哟!”
“阳明山也有平房和瓦屋,你想像力太丰富了。”
是住别墅,但不见得是享福。
身为龙门弟子,他承认在某些方面是十分便利,像是有挥霍不尽的金钱和无上权力,手底下掌管数十万子弟兵,一句话足以决定小帮小派的生存与否。
但相对的,他也要付出不少努力和血汗,在枪林弹雨中讨生活,以血淋身活在黑与白的边缘中,他的世界是虚幻的城堡,只有一道道的伤口才是真实的。
一进龙门就很难再出龙门,责任心绑住了他,当年若没有龙门医术高深的群医们倾力相救,他的母亲早死于那场意外,岂会健康的存活至今并已觅得第二春,嫁了个意大利帅哥为妻。
他可以说是最自由,也是最不自由的人,龙门拥有各项最先进的交能工具,小到电动滑板车,大到豪华游轮和私人客机,应有尽有,四通八达,随时想走都可成行,出入各国甚至不用护照。
身体是自由的,可心却像停留在原点,像是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商店,时时警戒着新形成的势力,适时地予以制衡避免其坐大,威胁到海外华人的生命财产。
能让他放松的唯有她,一个不把他当“玄武”看待的真性情女人,率性而洒脱,爱用暴力。
“开名车,穿名牌,认识名人,一顿饭消费五万六仟元,小费还不算,你要是住平房破屋,我脑袋给你。”
当她没见过世面呀!“你有看到账单上的数字?”眼力不错。
沈敬之心里想要的是包含她脑袋在内的常若薇。
她没有男女之别的勾住他脖子一笑。
“我是警察,别忘了。”
观察环境是警察的本能。
“薇薇,请你体谅我是个正常男人。”
心跳加快,下半身不争气地起了反应。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向来,他的自制力过人常惹来伙伴取笑,一致认为他还是原封不动的处男,虽然事实亦是如此,但不表示他不会有原始的冲动。
“谁说你不正常……喔!正常、正常……”视线往下一瞄,常若薇故意往他身上蹭呀蹭的。
他想哭了,为何他所能接受的女人都有颗恶劣的心。
“薇薇,你真想让我出糗呀!”
“偶尔一次开开眼界嘛!你以前都没感觉耶!我们还睡了一晚也没失身。”
是她手下留情没拿他试验人生初体验的课程。
沈敬之差点呛了气。
“大姐头,你怎么知道我无动于衷,我是怕挨你拳头。”
要命,他会被她害死,死因是欲求不满。
那一晚她上阳明山揍了一位科技大学的负心汉,她的心情好就找了处幽僻的草坪看星星,天气冷就命他“以身相许”,借她一靠好取暖。
睡癖极差的她一整晚在他身上滚来滚去,好几回一脚跨在他胯下搓搓顶顶的,害他一晚不敢乱动,只希望天快亮。
并非如他所言的怕挨揍,而是看她睡得香甜舍不得吵醒她,何况两人当年才十五岁,性的发生不宜太早,所以他隐忍了下来,憋得快成不举的太监。
若是换成今时,在四下无人的幽静环境,也许他会小人的趁其不备,以最温柔的对待占有她。
她二十八岁了,不再是青涩纯真的少女,是个适合男人珍惜、娇宠的妩媚女子,即使她不爱打扮。
一个人的美是发自内心,随意扎起的长发和微绉的上衣是惰性,都是他当时年少宠坏了她,没人打理就无法自理,随随便便能见人就算了事,从不刻意梳整或烫平衣裳,她没有他真是不行。
“好熟悉的称呼哦!你真的对我有感觉呀!我是指那一晚的‘花前月下’。”
杜鹃花前,半片月。
被她逗得欲火中烧的沈敬之只好请她自己印证,豹子胆一吃地抬起她的身子往他身体火热处一坐。
“这就是我当时的感觉,还满意吧?”
“你……你变坏了,你是不是肖想我很久?”她知道在人来人往的马路边他不敢轻举妄动,没半点羞怯地拉扯他脸皮。
“是,我是为你痴迷。”
自作自受,他下身快难受死了,一点也没察觉脱口而出的真心话。
吓了一跳的常若薇有几分心悸的捧起他的脸。
“你喜欢我?”太不可思议了吧?是他沈敬之耶,难道是被她揍了十几年揍糊涂了不成,哪有受害者迷上施暴者的道理,他脑子不清楚了。
他一怔,随即微微勾起唇角。
“我是喜欢你,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
“为什么我不知情,没有我的允许谁准你偷偷喜欢我。”
不过感觉还挺虚荣的,他真识货。
“我喜欢你,薇薇,可以吗?”他忍住腹下闷烧的不适感,表情正经地请求她允诺。
“可以什么?”常蓉薇,耐脑筋转不过来,眼睛眨呀眨地反问。
可爱的小迷糊鬼。
“可以喜欢你吗?”
“呵呵……”她暗自得意的一笑,一手拍拍他的脸。
“看在你为我做牛做马又吃了你一顿的份上,勉强同意让你喜欢。”
“同意我追求你喏?”沈敬之乘机占上一垒,扶着她腰的手上下抚弄着。
他从不自诩是君子,可以得寸进尺时必不迟疑。
“追求?!”她忽地一愣.“你发什么神经追求我,你在美国没交女朋友吗?”她忿忿然的起身,无视他急忙以手掩饰胯下的明显突起,像是等着生蛋的母鸡在他面前走来走去,认为他在开玩笑。
喜欢有很多种,像朋友啦、父母手足型,还有同事间的喜欢,他见鬼地干嘛说要追求她,嫌在台湾的日子太无聊,找她打发时间呀?好吧!她长相尚可,在恐龙林立的女警界算是美女一位,是有不少不怕死的金牛和精英份子撂下话要把到她,不过没人得逞过。
活了二十八年够精彩了,写一本回忆录肯定吓死人,揍过无数的人,其中不乏当今大奖小奖不断的名人、财大气粗的企业人士,可是她的丰功伟业中独缺爱情一项,爱啖狗血的小市民绝对会嫌味道淡,不够腥膻。
现在想想,她还真没爱过人,除了她老爸、老妈。
沈敬之苦笑的努力克制住那股欲火。
“某人曾勒住我的脖子恐吓我,要是我敢多碰其他女孩一丁点就提头来见,你不陌生吧?”
“是谁这么恶劣,个性和我好像。”
一样的恶霸、不讲理,哪个欠扁的人敢抢她的台词。
“她姓常,名若薇,少年队的大队长,生性暴力,我最喜欢的女人。”
该有印象了。
她掀眉一睇,笑里藏刀地踢了他一脚。
“沈敬之,你敢调戏我?”
“是你调戏我才对,别忘了谁硬抢走我纯真无邪的初吻。”
突然地起身,沈敬之平视她愕然一讶的惊吓表情。
“呃,那个……你……我……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往事别再提。”
提了,羞人呀!她是不记得这档事他干嘛提醒,往事如烟一场空,一吻换一吻又没吃亏,她可是吻得很辛苦,看了十一、二年的小矮子突然抽高,她还得踮脚尖呢!不知感恩图报、忘恩负义的浑小子,不重要的事何必提起,十几年前的烂吻当是吃了一块海绵蛋糕,到了肠胃一消化都是屎,他搬出来闻什么臭嘛!越想越气,没发泄光的热量和卡洛里全聚到手上,常若薇拳头一握就往前送,管他是猪还是狗,先揍两拳再来谈论年少无知。
挥空。
一拳不中复出一击,警察当街揍人好不热闹,大家都当是电影开拍,武术排练得十分完美像是真的,不免多看了几眼。
附近的交通警察是同事,这种事早司空见惯,哨子一吹驱散群众,生怕有人不小心挨上一拳,哭死都没人同情。
“薇薇,你打不过我的。”
这是实话,早在升初三那年他已知龙门武艺胜过她的无师自通拳。
“沈敬之,你给我站好,乖乖让我揍一拳。”
可恶,不揍他一拳誓不甘休。
拳化如星,急如野火的攻向他,每一拳的力量都货真价实,一次次的朝着连番退让的身影袭去——啪!一声布帛撕裂声出自不服输的女警之手,她嫌窄裙太碍事,只会影响行动。
“你叫我的名字敬之不冠上姓,我就站着挨你一拳。”
没让她打一举恐怕是没完没了。
“放屁,你敢瞧不起我。”
她不信揍不到他。
沈敬之以龙拳接下她蛮横的快拳,借力使力地拉她入怀一吻,她太不爱惜自己了,用力过度容易拉伤肌肉,她怎么学不会。
“沈敬之,你……”他的舌头居然伸到她嘴巴里,太过份了。
“薇,叫我敬之,不然我要吻到你口中轻逸我名字为止。”他学起她的霸道。
“沈敬……唔……”宰了他,她一定要宰了他……好舒服的吻……
“薇,让我追求你好吗?”征询只是基本礼仪,追不追在于他。
“少啰嗦,吻我。”
嫌他话多,常若薇抓起他的头往下压,四瓣相接。
他在心里笑开了,原来她喜欢他拙劣的吻技,他有了一项致沈敬之用心的吻着她,一场产生化学变化的男女战争以吻收场,四周响起欢欣鼓舞的掌声,笑意连天。
一旁怕沈敬之被揍死而来支援的交通警察都掉了下巴,目瞪口呆地望着世纪大惊奇,久久无法回神地僵如路边的大石公。
这……这……这真是他们以暴力闻名全警界的常队长吗?
@@@
真是他x的叉烧包,她得了什么失心疯,居然在大庭广众下亲吻一只青蛙……
呃,好吧!他是一只很有型、很有男子气概的青蛙,接起吻来有根吸力超强的青蛙舌,卷来卷去卷得她春心荡漾,像中了鸦片毒似地反被动为主动,像个疯女般巴上他,不给他说不的机会。
她现在终于知道当年的鸦片战争为何开打,林则徐的禁烟运动值得推崇,大刀阔斧一把火烧了,省得大伙一口接一口有如丧心病狂一般,不吸都难。
是他耶!她青梅竹马揍到大的小男生,他身上累积的拳数足以破金氏世界纪录,可他居然敢主动吻她,还放话要追求她。
到底是他疯了还是她脑子烧坏了,两人之中铁定有一人中暑,都怪台北的天气太闷热。
意犹未尽是她此刻的感觉,吻上瘾地想再找他试验人体最柔软的部位是否如记忆中好吃,为什么他会喜欢上她呢?她还是搞不懂他大脑的构造是哪里出错,还是DNA少了一组?
整天浑浑噩噩的常若薇提不起劲,趴在坐位上像一尾失水的虹鱼,大张的双臂直接贴在凌乱的桌面上,要死不活地盯着向日葵造型的笔筒,猜不适有了花为啥还画上叶子,一点一点像鼻屎似的花心叫人看了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