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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熟家家酒 page 4 作者:寄秋

  “等一下,于问晴同学请留下。”

  哼!谁理你。“老师还有事?”

  嘴巴说着,我依然目中无人的拉着衣仲文的手往外走,一道紧跟的足音就在身后。

  “单独的,我和你。”阿塞克的口气是全然的命令,狂妄而霸道。

  我像无知的小白兔吗?“老师,金色的眼睛说:‘爱我,否则我就摧毁你所爱的一切。’毁灭是很可怕的事,我不够勇敢。”

  “你……”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居然能一眼看穿他的企图?

  “狮子或许是威猛强悍,惯于狩猎,但是请挑对猎物,有毒的花花草草还是少碰得好。”

  管他金眸是否一直追逐着我们的背影,我设定好的人生,绝不容许他人破坏,必要时,我是魔鬼。

  而魔是不懂留情的。

  他最好别做愚蠢的尝试,否则我会挖出他的金眸当装饰品,肚子塞满石头要他沉入海底去,永不见天日。

  我是具有魔性的天使,来自天堂与地狱的交界点,名为黑暗地带,在暗魔的统御下我是绝对的坏,不过我伪装得无懈可击。

  天使,有时是致命的陷阱。

  第三章

  “衣仲文,我们去流浪好不好?”

  三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在对牛弹琴,我们坐捷运到淡水边吃小吃边赏海景。

  都怪那首“流浪到淡水”让我此刻涌起想去浪迹天涯的豪,他会听不懂也不奇怪,要他猜测我稀奇古怪的脑中废物着实难,他不像我一肚子坏水老在打不良主意,正直的学不会拐弯角。若是同样和我鬼灵精怪的左慧文肯定会骂我神经病,最好浪到天国省得我糟蹋一个大好青年。

  我一直不清楚衣仲文到底喜欢我哪一点,为何如此死心塌的恋着我,再美的女孩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他都无动于衷,仿佛入定的老僧波澜不起。

  可我只要一靠近,他马上面红耳赤地慌了手脚,为了讨我欢反而频频出错,一头汗地不知所措。在我面前他是可爱的,不设防的将自己表现给我看,我可以是了解他最深的人,但他并不明白我是双面人,盲目地只当我是爱玩的女孩。

  老妈说我是前世烧好香拉到他的,老爸不避讳地直夸我尽他真传,爪子一扑就不放手逮到个好人才,而我却觉得自己有小人,不够真诚。在大家眼中是他付出得多,我只是在享受而已,像个少心少肺任性娃儿长不大。

  不过他们都错了,其实我对衣仲文是很好很好的,我让他牵我的手漫步夕阳下,给他我的初吻,还允许他拥抱我,以我不和人肌肤相触的怪癖而言,他真该要欣喜若狂。

  要说利用不如说是他甘于任重道远,企业管理也是一门功课,反正将来他也得养家活口,这个权高薪高楼梯高的工作就让给他,与其受人使唤吃暗亏,能使唤人不是更好。

  所以说我对他好得超乎朋友的界线,凡事为他设想周到,别说我为自己的恶行脱罪,他也是乐在其中。

  瞧他笑得多呆,吃着我咬了一口的阿婆铁蛋,分食我的淡水鱼丸,一脸傻乎乎地捧着我吃不完的鱿鱼羹大快朵颐。

  基于行善心态,对于这种濒临绝种的稀世物种当要善加保护,此等伟大任务舍我其谁,我有天空一般大的胸襟容纳他的傻智

  “晴,想去关渡大桥赏鸟吗?”无视自己一头汗,衣仲文关注地用干净的手帕为我拭汗。

  关渡?我比较喜欢烤小鸟。“不要,我吃得太撑走不动。”

  “我可以抱你走一段,你太瘦了。”她很挑嘴,不爱吃的东西绝不沾口。

  “五十公斤还算瘦,你对母猪有特别癖好呀!”这人真不会说话。

  “抱起来很轻呀!我会觉得没好好照顾你。”以她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身高而言,五十公斤真的轻了一点。

  我朝天翻翻白眼,用力抱住他精瘦的腰杆。“人家要当赵飞燕嘛!一身轻如燕,一飞冲天。”

  咻!白光一道入云霄,底下的人类全是一捧泥。

  “不行,我会心疼。”唯有此刻他才会略显大男人的霸气。

  “小仲仲,我今天有没有说过你很帅,帅得沉鱼落雁。”我撒娇地蹭着他的胸口,看他俊朝一点一点的染上红烟。

  还发着烫呢!他一向受不了我的柔情攻击。

  “咳,女人才用沉鱼落雁来形容,我……我很普通。”拥有她,他就像拥有全世界的幸福。

  他知道她和左慧文老在背后笑他呆,可是他从小就好喜欢和她亲近,看着她一嘟嘴、一挤眼的顽皮娇态,心口就暖呼呼地直泛笑意。

  她有少女的娇俏和天真,有时故意流露女人的风情妩媚,她很懂得如何让自己发光,飞扬的眼神载满对世界的热爱。

  很真,很灵性,很净美,她不会让自己流于庸俗,偶尔的淘气是为博君一笑,不曾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她只是讨厌静止不动。

  虽然她老说自己很懒,但他很清楚她有着活跃的灵魂,即使睡眠时也不见得就安分。

  她想飞他就让她飞,她想要多刺的玫瑰他也会扎了满手血的摘给她,只要她开心他就会很满足,她是他生命中最灿烂的一道彩虹,霸占整个天空和他的心。

  喜欢不足以说尽他对她的感情,他是贪心的,愿以日月星辰换取她的朝夕相伴。

  “才不呢!你哪里普通,有好多女生暗恋你,看得我好想饮一缸醋。”一缸可能不够,要一湖醋。

  我善妒嘛!

  衣仲文紧张的澄清,“我没有勾引任何人也没有对她们笑,我连理都没理过她们。”

  “可是你每天都收到好多情书和礼物,你不会想翻墙吗?”我好像是不称职的女朋友,没给过他半点值得纪念的小东西。

  这点我承认是失败了些,但是我会补过嘛!他生日快到了。

  “为什么要,她们哪有你可爱甜美,你是绝无仅有的人间太阳。何况我一收到情书和礼物全交给你处理了。”

  要不是晴事先交代过他,他连收都不肯收呐!

  一堆麻烦。

  我吐了吐舌拉着他的手直甩。“万一出现个比我更可爱甜美、令你情不自禁的女孩,你难道不心动?”

  “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你,我早就心动了。”他用半埋怨、半恼竟的眼神直瞅着她,责怪她满口的胡说八道。

  心只有一颗,一旦给了她就不会为其他人悸动,再美的女子也不及她在他心头的一半牵挂,他只为她沦陷。

  “衣仲文,你在嘴上抹了蜜是不?我尝一口看看。”很坏心地,我踮起脚尖往他来不及回应的唇上一啄。

  男人喔!绝对是感官动物,我不过轻轻地一碰,他反应极为激烈的双手一搂,反被动为主动的侵略我红艳香唇,一口一口地像是饥饿难民般啃咬着。

  微痛,却有一丝甜蜜。

  他的接吻技巧越来越高明,也益发贪婪,每一回不吸干我肺部的空气不罢休,害我老是快喘不过气想喊sos———求救讯号。

  外表沉稳内敛,内在火热不羁,他是我经心调教的衣仲文,属于于问晴专有,他身上只能有我的味道……

  咦?等等,这根挑染的红发是谁的?

  推开他,我用严厉的雷达眼扫他一眼,表面装做漠不经心地比量他手指的长度,我的举止无聊又幼稚,可是他无二话的纵容。

  “怎么了?你鼻翼张了一下。”低下头,他无法忽视我鼻下微张的红唇,忍不住诱惑地凑近摩挲。

  他果然了解我的小动作。“你,还是处男吗?”

  看得出来,他明显被我的突发语吓得手足无措,滑动的喉结上下起伏、猛咽口水,好像我不该问他这个问题。

  “是不是处男你最清楚,我尊重你的意愿。”心跳加速,他是渴望她的,不管是心灵或是身体。

  “你没碰过别的女人?”这个年纪的男孩最容易冲动。

  衣仲文露出苦笑地揽紧她的腰。“我可不想冒着失去你的风险,对于感情你是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换言之他只要有一丝出轨的迹象,她决计会翻脸不念旧情,不带半点温情的全面封杀,绝不让他有回头的机会。

  投怀送抱的女人不是没有,宽衣解带、主动求欢的更不在少数,早在他初中二年级时就有学姐引诱过他,还有年方二十五岁的音乐老师。

  诱惑和意志的拉锯真的很艰辛,有好几回差点把持不住想豁出去地一宣积欲。

  幸好终究最后都能及时悬崖勒马战胜欲望,一想到她会拂袖而去的情景他就害怕,冷颤一打地收起不该放纵的兽性,他不拿短暂的欢愉赌一生幸福,她有FBI干员的精明能明察秋毫。

  他敢肯定当年她故意不考高中跑去日本的原因,是因为有个女生突然冲上前吻他,而他没立即闪开被亲个正着,所以她要惩罚他,足足十个月不和他说话,还寄了好几张她和不同国家的男孩亲密相片给他。

  那一年他情绪低落到想自杀,郁郁寡欢地不曾对谁展露过笑颜,直到爸妈看不下去大骂于阿姨不会教女儿,四个大人联手将她逼回来此事才告终结。

  一次的教训够他受了,此后他是避女人而远之,除了她和左慧文他不接近名为女人的生物,甚至矫枉过正的不许她们靠近。

  “那这根头发打哪来的?我的头发没这么短。”我拎起一根细细的红发质问。

  他的表情先是错愕,然后是啼笑皆非。“你忘了阿川很迷樱木花道,他是我队上的主力。”

  不是篮球是剑道,剑道队的主攻击手,刚拿下大学杯的亚军奖牌。

  “阿川?”我想了一下,似乎有点印象。

  “有一回你来看比赛,他叫嚣要追你,结果被我一掌击中小腹倒地的那个。”他提醒着。

  是红发小子。“你好暴力哦!那是我第一次看你对人用武耶!”

  好兴奋呐!热血激荡的一刻,可惜不到三秒钟就结束了,害我看得不过瘾。

  “晴,你在怀疑我吗?”他声音放得很柔,柔得叫人听不出火药味。

  但我发觉了,“呃,我……我哪有,我是哲学系的学生嘛!”胡思乱想是我们的小天性。毛要顺着抚,他也有小脾气的。

  他生气的次数少之又少,五根手指头伸出来数还有剩,但是他不会对我发脾气,而是以自虐的方式一个人生闷气,让我心惊胆跳。

  像三年前我错怪他和秦诗诗出游,他表面镇定地解释,还去我家煮了一顿晚餐,一回到家却有若被恶鬼附身似的猛然以拳击墙。

  他卧室里挂着一幅我画的大树乘凉图,画框后有个十公分见方的凹洞,那就是他的杰作。

  他爸妈吓坏了,我爸妈笑翻了,两家的家长都没人骂我,只想着要如何补墙,而我则是想笑不敢笑的憋着,为他擦去指关节的斑斑血渍抹上各色的药水,有红有蓝也有紫,好不漂亮。

  他在我面前是顺从的,但在我背后却是乖张不驯,他和我一样都有一道黑色气流在体内。

  只不过他会顺势发出去,而我是顺手收集。

  “晴,我不喜欢你怀疑我,我不是见异思迁的人。”他的心会受伤。

  喔!他在撒娇。“吃醋有益身心健康嘛!你干嘛小气的不让人家吃一口。”

  先声夺人是制伏他的第一招。

  “我……”

  “先警告你喔!你从头到脚都是我的,要是让我瞧见你身上有一点伤,我会不理你。”我很任性,这点又像了我妈。

  “晴,我……”衣仲文沮丧地搔搔后脑勺,一副拿她没辙的无奈相。

  我将食指往他唇上一放不准他开口。“你会不会很想要?”

  “想要什么?”他的心思全放在那根食指上,考虑要不要含入口中轻吮。

  “性。”我直截了当的点明。

  “嗄?”他闻言竟怔愕的蹬着我,似乎不太高兴。

  他一定在想我又把他归类为感官生物。“我的意思是你想不想要我?”

  “我和你?”他胸口发烫,气血逆流,不由自主地搂紧她。

  我点点头。

  “现在?”他问得急切,表情复杂地像是否要将我推倒,好完成男女相爱的最后步骤。

  非假日的淡水河边没什么人烟,比人高的芒草是情侣们偷欢的最佳场所,风吹草播是自然现象。

  我大笑的拍拍他脸颊,揶揄他的好色。“你很想要对不对?”

  “晴,别捉弄我。”吐了一口气,衣仲文明了我并无此意。

  至少不是现在。

  “好玩嘛!你脸红的样子好可爱,让人百看不厌。”他令我觉得这世上还有希望。

  “你喔!总是调戏我。”他低笑地吻吻我的鼻头,作势要用力一咬。

  我可是聪明的大地精灵,一溜烟地转身洒了他一身干草叶,摘了一根野草在他眼前挥来挥去像是作法,笑不可遏地享受爱情。

  年轻就是本钱,任我们恣意挥霍。

  风吹来似带着一丝羡慕,两人的身影交错着,曳长、曳长,再曳长,逐渐随日落逝去。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儿时的情苗重叠着现今的爱恋,相拥而吻的情景看似天长地久。

  而考验是否会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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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我肚子好饿,我要吃汉堡。”

  谁在哭夭?

  低头一视乃五尺不到的黄毛小童,他不在我的管辖之内,请自行觅食去。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适当的磨练是必经之路,乞食是可耻的行为。

  莎士比亚曾说过,如果长年都是假日,游戏岂不与工作同样令人厌烦;但如果少有,便会使我们渴望它,希罕或偶然的事物才会令人欢悦。

  所以我决定要放郑问潮自生自灭,他不能者是依赖我,他要学着自食其力。

  像我和他一般大时,还得喂饱两张口。

  “女儿呀!你是不是该去煮晚餐了,冬笋要切薄些才爽口。”

  没听见、我没听见,装聋作哑地继续看我的小说,养育子女是为人父母的责任,有手有脚并非伤残人士,我拒做菲佣玛丽亚。

  老爸的日子过得太快活了,四十出头的男人不该游手好闲,离退休的门槛还有一段距离,不勤做运动会提早老化。

  不过不包括床上运动,我家的郑问潮已到了偷看锁码频道的年纪。

  唉早熟是我家的通病,但他的个性像我妈,火爆又不用大脑,小女生缘奇佳。

  “死于问晴你在装什么尸体,你想活活饿死我好做孝女是不是?”

  我闪。

  哈哈!熟能生巧。

  一只拖鞋不够看,累积多年遭偷袭的经验,这一、两年来我闪躲“暗器”的功夫日益高明,半空飞来的不明物十之八九皆与我擦身而过不在我身上留痕迹。

  唔!还是有漏网之鱼。

  “妈,你打算谋杀可爱的我呀?锅子掷人很痛耶!”我脑袋一定开花了,她手段太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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