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悠悠哉哉在办公室看报纸,为什么不自己开车回家一趟?」任凭何丝丝再温柔,被他这样几近恶整的对待,她也不能全无怨言。
「为什么?因为我喜欢看你为我奔波,喜欢你替我打领带。」这是甜言蜜语还是小人习以为常的无耻,不必费心讨论,他是标准恶贯满盈。
何丝丝竟觉得茫然,是不是自己的爱太廉价,让他觉得可以随便浪费资源、不知珍惜点用?
「你是爱我的吗?」何丝丝低语,一面为她的大爷打领带。她很爱他,爱到深处、高处,不必怀疑。但这一秒,她却想将领带狠狠一抽,勒个他半死!
他知道……他一个命令牵引她一个应允,就害得一只无辜的大神猪壮烈牺牲将近半个月的薪水了吗?
而他还一副理所当然,她就该为他奉献到死、殃及无辜也在所不惜的样子。
偏偏,自己就是欢喜甘愿,「为虎作伥」!
她将天下女人的脸都丢尽了!有机会,她一定写封「告天下妇女同胞书」寄去报社投稿,好好忏悔她让女权沦丧的罪过。
「又问无聊问题了。打条领带还要说声爱,无聊透顶。」元敬淮伸展著脖子、仰高下巴,不忘斥责一下成天把爱挂嘴边的女友一番。殊不知,那双纤纤玉手有那么一秒钟想作坏,勒死他这只比拜拜大猪公更该终结的沙猪。
「咳……咳……」何丝丝突然咳嗽连连,这两天她吃了许多成药,好不容易才抑制住感冒前兆,如今经她在风里来来去去,前兆变成病症,非看医生不可了。
本来勒死他也只是想想,何丝丝没想到自己趴在他胸口一阵狂咳,手忘了放掉领带,就那么一扯再扯,果真勒得元敬淮一时呼吸困难!
「丝丝,放……放手!」他困难的叫著。
何丝丝又猛咳了一顿之后,好不容易恢复正常,这才发现她真的快将没良心的男友给勒死!
「敬淮,你没事吧?」她立即将领带松开,吓到脸色比元敬淮这个停止呼吸几秒的人还惨白。
「你……」他怎样也想不到,丝丝除了好欺负、好差遣这两种之外,还有想勒死人的这一种!
「我不是故意的。」何丝丝哀怨的说。
他当然知道她不是故意的,故意的话还得了!
「你又咳?药吃了那么多还咳成这样?你啊!老吃些成药,不怕病没好却吃出人命来吗?」他就光会念,也不会带缺乏关怀的女友去看病。
这元敬淮究竟是对爱女人的方式不太熟,还是何丝丝活该被他折腾?他要的,她都配合;她要的,他都不知道。
「那你带我去看医生好不好?敬淮,带我去啦。」何丝丝惹人怜的央求著他。
想起两人初相见就是在一家耳鼻喉科诊所里,他们患著相同程度的感冒,一前一后的挂号,一前一后的被唱名,同时进入诊疗室……
当时,她坐在医生面前的椅子,依照指示,张嘴看喉咙、袒胸听心音,他的眼光雷达似的一直盯著她,像随行而来的家人,就怕她有什么闪失似的,只差没替她跟医生说明病情。
其间,看诊的医生可能也身体微恙,不禁咳了又咳,元敬淮紧皱著眉,脸色不太好看。
直到带口罩的医生,由初始的轻咳中断诊治,到最后的弯腰狂咳,元敬淮就忍无可忍了!
他一手拖著何丝丝就往诊所外疾走而去。
「你……怎么了?」一个陌生男人发什么神经,她看她的病,干他什么事?
「医生咳成那样,你看见了吧?」元敬淮满脸嫌恶。
「医生也是人,感冒也正常……」
「他自己都医不好了,怎么医别人?!」元敬淮坏脾气的叫著。
他一喊完,何丝丝也觉得所言甚是,便没再回嘴。
气氛就这么僵了一下,然后当两人四目相望时,他发现了她眼中晶亮的星光,她发现了他眼里霸气的温柔,彼此的心就强而有力、绝不肯放过的拉住了对方。
爱是这么开始的。那时,甜蜜涂满了他们的身心灵。
「还要我带?又不是小孩子,看医生还要大人带。」
「爱我啦!好不好?带我去,我们去以前那家诊所看。」何丝丝一向不强人所难,此刻的坚持是因为期待心高亢。
「那医生搞不好早咳死了!」元敬淮难得与她有默契,还知道她说的是哪一家诊所,可见相爱的开始,都是令人印象深刻的,而他还算有心。
「嗯?好不好?」何丝丝重新替他打好领带。
「好吧。下班等我。」可能元敬淮也想起了多年前的甜蜜,未再抱怨和推托就爽快答应了。「我也很想去看看那医生到底咳死了没有。」
嘴坏的男人不一定坏,何丝丝不会怪他的口不择言。反之,得到他的宠爱,她已经心花朵朵开,病不用看就好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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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丝丝下班时间是五点,元敬淮的下班时间是随缘。
那么此时六点半,她还一人站在公司楼下,吹著愈来愈萧瑟寒冷的风,看著下班人群来来往往,这代表什么?
天都黑了,别人的鸽子早在太阳下山之前就回鸽舍安歇,只有她这只笨鸽还在寒风中等待元敬淮吹哨。
哨声不起,她一动也不敢动,敢动的只有长发和颈上的丝巾。
「丝丝,我和彭育他们在一起打保龄。」迟来的电话中,元敬淮没将重点说出来,因为聪明的何丝丝会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你答应我的……」
「丝丝乖,来打保龄球之前我没忘记,可是现在他们不放人,我实在抽不开身,你乖乖自己去看医生,回家等我。」
不等了行不行!
在没有死心之前,何丝丝恐怕永远没有勇气将这句话付诸实现。
「我知道了。」她吞下委屈,迎合她男人的心意。
挂断电话,何丝丝不知自己往哪个方向走,只知道是迎风而行,一路上风吹得她糊在脸上的泪像敷了蛋白一样又干又紧绷。
她任性的让风扫落保暖的丝巾、刮过她裸露的脸,咳嗽宛若被惹怒的蜂群,开始发狠的从喉咙倾巢而出。
咳吧、咳吧!她的懦弱就由剧烈的咳嗽和疼痛来惩罚吧!
除了自怨自艾,她不能拿元敬淮怎么样。
人是她要爱的,任他一次又一次不给方向的放鸽子,是她咎由自取,她不甘心也不能怎样。
人是她要爱的!要爱就自己承受!
街上,何丝丝放声一哭,突然像被鸣枪起跑一样,往前方狂奔而去。
「老师,那个女的好奇怪喔!」几个刚补习完的国中生掩不住好奇心的说著,被他们团团围住的是要请学生吃晚饭的补教界名师石明彬。
「嗯。」石明彬的目光的确被何丝丝拔足狂奔而去的背影给紧紧捉住,刚才在她美丽却哀愁的脸上晃过不经意的一眼,此际已深印脑海。
「老师,要不要追上去?」
「臭小子。老师干嘛没事在街上追著人家小姐跑?要吓死她是不是?」石明彬好笑的说著。
不过用另一种形式追的话,他倒是很愿意。可惜人跑远了,没机会。
「走、走,吃饭,吃完饭给我乖乖回家做功课!」石明彬吆喝著。
学生规矩的排成一路纵队往饭馆走去,而石明彬,却望著街上那渐远的一小点发了好一会儿的怔。
第三章
厨房里飘著辛辣的姜茶香味,何丝丝以茶代酒,像拜拜一样在小圆桌上一排就是三个瓷杯,每杯倒个八分满,只要等杯子不烫手,她就立即一饮而尽。
那个医生的生死她无从得知,但她势必要好好救治自己的喉咙一番,伤心既是不可避免,那么保身之道更不能轻忽。
一整晚,藉助姜茶的力量,她的咳嗽症状果然大有改善。
两人居住的地方,若没有婚姻为前提,就不叫做家;有婚姻为前提,但没有爱与关怀存在,也不算是家。
何丝丝拥有什么呢?婚姻,没有;与元敬淮之间的爱与关怀,证据愈来愈薄弱,轮廓愈来愈模糊。
两人相爱的理由、分也分不开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是习惯彼此的存在?还是依赖彼此的存在?
何丝丝走出厨房,举目望去,无处不是元敬淮生活的味道,他却总是空让实质物品代替他存在,而他的人和心,不一定同时回来。
「丝丝。」元敬淮的呼唤若是轻柔的,则是心怀愧疚的象征。
他入门时,何丝丝已经喝完最后一口姜茶,手上的杯子还来不及放进洗碗槽。
她看见重朋友重玩乐甚于自己重感冒女友的男人时,一点笑容也挤不出来——勉强也不可以。
人都是有情绪的,就算她再善良、再委曲求全,也无法说服自己,傻傻在街头等一两个钟头不算什么……
时间的空等或许不算什么,但失落的心如何挽救呢?被爽约的不满又该往哪里释放呢?
「丝丝真的生气啦?那可是个大新闻。」元敬淮一靠近就要抱她,嘻皮笑脸是很可爱,但也令人伤怀。
八年来,他要抱就抱,要亲就亲,何丝丝一次也不曾推拒他,即使现在气怒攻心,她还是柔顺的任他搂在怀里。
也许有一天,当她狠得下心用力推开他时,就是自己离得开他的时候,也势必是结束的时候。
然而,她并不曾以为他们会以「结束」作收,她一直在等他为两人的最终关系下定义……
那个定义难道会跟每次的相约一样吗?她只会空等一场?
她终究会是一只被放飞、最后迷了路,再也听不见哨音、再也寻不到回家路的鸽子,从此与驯鸽人恩断义绝?
不,等待虽是折磨,但可以忍耐,怕的是等到最后一无所有怎么办?
「不说话,在想什么?」今晚的他可是很有诚意要道歉的,比起往常的狂妄和霸气,他的语气收敛了不少。
「我不是鸽子。」
「鸽子?我没说你是鸽子。」
「你老是放我鸽子,一次比一次严重。八年来,我这只鸽子已经精疲力倦,飞不动了。」何丝丝已经认真的以为自己与鸽子是同类,差别只在于,她这只鸽子不会咕咕叫,只会咬著牙默默哭。
「丝丝,我从来没这个意思,我只是太容易忘记与分心,我绝不是故意晃点你。」他承认自己是个「重友轻色」的男人,但他的「轻」并不表示他无情或无心,充其量只是玩心重了点。
「也许我该清醒一点,以后都不要跟你约,这样我就再也不会失望……」
「可是你若这样,换我会失望,我的丝丝是不会让我失望的。」他将她搂紧,温热的唇咬著她的耳朵,开始他久久发挥一次的催眠术。「丝丝有两种,一种是怎样也不会不爱元敬淮的,一种是怎样也不会不疼元敬淮的。」
何丝丝终于哭出了声音,一句甜言蜜语,就让她回到了爱他的原点,明知这是他揉搓她心软的攻势,她还是没骨气的接受。虽然丝丝已经有很多种,但就这两种最令她无法招架。
他一靠近,她只能丢出原谅这条绳索,只愿能再一次缚紧他。
爱使她心力交瘁,也使她迷惘,纵使回得到爱他的原点,原点也已经模糊,但何丝丝还是执迷不悟。
「那么,我可以用今天的伤心来换你下星期六一整天都跟我在一起吗?」
何丝丝就是容易满足又好哄,从不知——男人低声下气求和,不为让女人开心,只为让自己好过而已。
「下星期六你想做什么?」毕竟今天的失约的确比以前都过分了些,元敬淮非常愿意弥补。
「是婉媚结婚,我就知道你不会记得。」何丝丝抬起头来笑著。好友找到好归宿,她实在羡慕,再想到婚礼的浪漫,她眼睛就发光,好像自己是新娘一样。
「我的丝丝真了解我。不过反正是别人结婚,忘记没什么关系。」自己的终身大事都没考虑过了,何况别人的婚礼,元敬淮怎会有心记得?
很容易从他脸上看出来,他毫不热衷。
「如果是你这种放鸽子习以为常的人结婚,也许不是忘记哪天结婚,就是忘记新娘是谁吧?」何丝丝终于有机会挖苦他,希望他不要装听不懂才好啊!
元敬淮的确不太明白她话中有话。
男女关系之于他,无非是搂抱和亲吻的轻浮面,以及住在一起的生活面,八年之恋,或许是他「懒得」变心,而不是专情。
只是何丝丝从不曾这样想,坚信是他情专。
「你在讽刺我健忘?」
不是,我是在暗示你,也许我们该结婚。
何丝丝没将心里话说明白,既然他装疯卖傻,她还多费唇舌干什么?
爱他一天是一天吧!谁教她爱他?
只要她还爱得深,就算有人看不过去,想拉她一把,她还不领情,甘愿往更深处潜去。
「怎么样?你答应吗?我不希望一个人孤伶伶的去参加那么浪漫的婚礼……」
「说得那么可怜,我答应,我答应就是。这样丝丝开心了吗?」
何丝丝甜蜜的点点头,腻进了刚许下承诺的男人怀里,什么伤心、咳嗽的,现在都不在意了。
她呀,就是好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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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丝丝心目中,婚礼代表一生誓约,是浪漫和幸福的综合体,不管是在神圣庄严的教堂还是温馨的饭店,甚至是路边搭棚有哄闹电子花车的婚礼,她都觉得很浪漫。
只要能披上白纱,挽著心爱的男人接受大家的祝福,就是幸福。
何丝丝从不管住在围城里的人怎么说,她一心要往元敬淮打造的围城里去,只是她在城外引颈期待,城门却迟迟不开。
而朱彦嵩的城门开了,温婉媚就要欢欢喜喜提起纱裙走进去了……
何丝丝在新娘休息室与新娘温婉媚说了几句话之后,便一直在会场出入口等待元敬淮出现。
人算不如天算,原本计画好一早从家里相偕出门,这样她也不必担心他会再失约,但没想到前一晚他奉家里之命紧急回家一趟,就不见人影了。
电话中他说在婚礼开始前会到,现在婚礼真的快要开始了,何丝丝左寻右找,还是见不到元敬淮的身影。
失去联络,何丝丝怅然挂上电话,嘴角牵动了一丝冷笑。
科技产品功能再好、再多,也比不过人的一根手指,电源键轻轻一按,立刻人间蒸发。
她非常、非常明白,今天,她的好友温婉媚当新娘,而她还是只能当鸽子。
飞在别人浪漫的婚礼中,她只觉得自己翅膀无力,快要坠落了……
婚礼开始了,她不得不入席,元敬淮不来,她还是期许自己当一位称职的来宾。幸好之前婉拒当婉媚的伴娘,不然此刻失魂落魄的她,不要说能为新娘服务,只怕新娘还须分心照顾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