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慕槐觉得这小女生极有趣,忍不住应了她一句,“为什么我得这么做?”
“因为我要跟你说的事极机密,若是让旁人听到不太好,更何况你一个大老板,不会跟我这种升斗小民计较一顿饭吧?”她是真的饿了。
她从早就开始策划今天的抗议行动,现在都还没吃呢。“我们边吃边聊吧。”这样她才有元气。何慕槐大方顺从她意。“好吧,这就走。”反正也差不多到了中午用餐时间。“我们就近找个地方吃。”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离你们出版社太近,待会儿要是遇到你们公司的员工怎么办?”
“你怕他们趁机向我揩油?”他双眼含笑地看着她,不信她有那么好心为他的荷包着想。果不其然,凌晓群嗤了一声,像是他说了什么笑话似的。
拜托,她跟他非亲非故的,才没那么善良,还会为他的荷包打算。“我是不想让你的员工听到我们谈话的内容。”
“你要讲的事很神秘?”
“是有那么一点。”
“好吧,那你想去哪?”
“随便,你说去哪就去哪,总之别在这附近。”
她怕她家的丑事一传千里,届时她爸真要是同性恋且跟这男人有什么苟且,那她以后还要不要出门见人呐?
第三章
何慕槐最后带凌晓群上山吃野菜。
她只是想跟他谈正事,然后要他请她吃一顿饭,瞧瞧他带她来这什么鬼地方!连吃个饭,都得自己下田去刨菜,弄得满身脏兮兮后,还要把菜叶挑捡洗净。
叫她挑菜、捡菜、洗菜已经很过分了,这大片大片的菜叶上竟然还藏着几只肥肥的菜虫子。
凌晓群一看到菜虫,吓得花容失色,尖叫声连连。
“怎么了、怎么了?”何慕槐关心地跑过来看她的状况。
她将手里的菜叶全丢给他,“有虫。”
有虫!几只虫子也能把她吓成这德行!
刹那间,他有种啼笑皆非的感慨,因为他交往过的女人,甚至是刚认识的,没有一个不想在他面前努力维持她们的淑女形象,只有她,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尖叫的,他从来没见过女人脸上的表情是如此多变。
“你在幸灾乐祸。”她指责他。
“我没有。”
“没有才怪,嘴角都场成上弦月了还说没有。”她不禁开始怀疑他是故意的,不想请她吃饭说一声也就是了,干吗搞这种飞机?
何慕槐将她丢给他的菜叶中那几只又肥又大的菜虫给挑出来,丢回菜田里。
凌晓群皱紧了五官,脸上有着不可思议的嫌恶表情。
何慕槐边挑菜虫边洗菜叶的跟她解释,“这圈子里的菜都不洒农药,当然会有菜虫。”
那么她是宁可吃农药,也不要看见菜虫蠕动那短短肥肥的肉身在菜叶上爬的模样。
不过——
她弯着身凝视蹲在水边挑洗菜叶的他,突然觉得他的侧脸好迷人。
这个男人不笑的时候,脸部的表情像是石头雕的一样,让人极有距离感,但也因为如此,当他放低身段,做一些细琐小事时,就格外的让人觉得贴心。
哇,他不会就是这样拐走老爸的三魂七魄吧!
挑好了菜叶请服务生送进厨房炒,在等上菜的时间,何慕槐还泡了壶茶。
“你怎么了?干吗皱眉?”
“我没喝过热茶。”她是e世代的年轻人。“我只喝珍珠奶茶、梅子绿茶。”
“那让老板送一瓶可乐来,你觉得怎么样?”
“这里有卖可乐吗?”凌晓群一双眼亮了起来,这是她头一回觉得这里像台湾,而不是世外桃源。
“嗯。”他嘴角噙笑点头回道。
“那这里有卖鱼、卖肉吗?”
“有,你没看到招牌吗?这里卖的是山珍海味,而所谓的山珍就是山里跑的,海味就是水里游的。不过你别以为能吃到什么上等料理,充其量不过是些野菜跟山鸡,至于海味嘛,就是从下头溪里钓到的鱼和虾。”
何慕槐指着前头的招牌解释。
凌晓群点头,“其实我对吃并没那么挑嘴,只是以为山上只能吃野菜,所以对这里有肉觉得惊讶。”
她的口吻里有股松了口气的轻松自在,可见得她刚刚是真的提心吊胆地害怕这一顿不好过。
“你不爱吃菜?”
“不是不爱吃,只是想到刚刚那堆菜叶里有几尾肥大的菜虫就不太想动筷子。”她才不挑食呢。在家处处好,但出门在外可就朝朝难了。她大一就搬到外头住,饮食上常是随便买随便吃,要是挑嘴,她哪能长得这么像个健康宝宝?
菜来了,何慕槐夹菜时,凌晓群一双筷子就往肉里去,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开来。
“为什么要找我们出版社的麻烦?”他看着她。“我不以为你真是冲着平阳的小说来的。”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不像会做这种无聊事的人。如果平阳的小说真不对你的胃口,你顶多不看也就是了,何必要呼朋引伴的来出版社抗议。”
她等着他往下说,知道他必定有了推论。
“所以我觉得你另有所图。”
“你答对了,真聪明,我的确是另有所图;我要你跟平阳解约,别让他再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来荼毒小女生的感情。”她看了他一眼。
他的脸上摆着不以为然的表情。
她又继续道:“你不觉得一个快五十岁的大男人写这种风花雪月的故事很奇怪吗?而且你觉得他写出来的故事,能给时下青年朋友正确的爱情观念吗?”凌晓群极尽所能的诋毁自己的父亲。
她希望何慕槐能因此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跟她老爸正式的分手,不要再来打扰她母亲以为的幸福美满。
“我想依你的条件,可以找到更好的人。”她的意思是,他可以找到更好的情人,不要死守着她老爸。
但听在何慕槐耳里完全不是这回事。
当然,现在写言情小说的,随便在街上一抓,就有一大把,他们出版社的确是少了一个平阳也不会怎么样,但是惨就惨在他妈就爱看平阳的小说。
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他还没给他母亲添孙子的事已经够让他觉得内疚了,现在更不能剥夺母亲惟一的生活娱乐。
“要我跟平阳解约,我办不到。”
“你办不到?!”凌晓群怪叫起来。
一开始不怎么相信他真是爱着她父亲,这会儿亲耳听他这么说,她不由得重新评估父亲在他心自中的地位。
“我能问为什么吗?”
“这是我的家务事。”
“你知道平阳已娶妻生子了吗?”她追着他猛发问。
何慕槐一愣,不明白她问这个做什么?
“你不觉得你这样做,对他的家庭是一种伤害吗?”她将更大的罪名扣在他头上。
他更疑惑了,他帮平阳出书也能变成妨害家庭?
“我以为我给他走的是一条赚钱的活路。”
“平阳不在你们出版社,他照样能出书。”
难道平阳想跳槽?!何慕槐很快的想到另一个层面去了。
这阵子市场很乱,各家出版社的作者纷纷出走,弄得出版社的负责人像惊弓之鸟似的。
但,平阳——
“不会的,他不会离开我们出版社的。”那天他才跟他谈过,平阳喜欢他们出版社的环境,所以跳槽的可能性很低。
“你给的价码很高吗?”他那笃定的模样令凌晓群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算是合理。”他这是保守的说法,其实他给平阳的价码算是天价了。况且——“我不以为平阳会为了钱离开公司。”
“你以为、你以为,什么事都是你以为,奇了,你又不是平阳,怎么知道他不会为了钱跳槽?”她嫌恶地瞄了瞄他。
何慕槐有些诧异。他长这么大,还没人用这种眼神看过他。
“我得罪过你吗?”
“没有。”凌晓群喝了一口青菜汤,才咽下去,又突然想到那些肥大的菜虫,顿时又呛又咳的直想把那口汤吐出来。
她出状况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特别生动。他看着她,心情格外的轻松自在,忍不住伸出手——
“你干吗?”
他的手还没碰到她一根头发,她就骇得像是他拿把刀要杀了她一样。顿时,他的手尴尬的停在半空中。
她用着凌厉的目光看着那只手,直到何慕槐硬生生的收回它。
“我只是想拿张面纸给你。”他挥挥手中的面纸示意。
凌晓群这才看到他手中还拿着东西。
“是哟。”她颅了他一眼,努努嘴要他把面纸放在桌上。
他照做,她才伸手去拿,他当下看傻了眼。
有没有搞错啊?她拿他当瘟疫看也不是这样!“小姐,我手上没什么脏东西吧。”
“我知道。”
“那你干吗这么防我?”他给她面纸,她不直接拿,还拿得这么迂回、曲折离奇。“你当我得了瘟疫吗?”
“虽不中亦不远矣。”她老实地说。
而她的老实招来何慕槐一记白限。他也有这么没人缘的时候吗?
突然间,他真想冲进洗手间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变了模样,要不然以前女人看到他总是前仆后继的向他示好,而现在他却让人弃如敝屐,赚恶得像是地上被踩着的泥。
“你别皱眉,这不是你的错。老实告诉你吧,我碰到男人会过敏。”她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发现味道还不错。
她的眼睛亮了起来,忍不住再夹一口,入口的鱼,肉质细而且有嚼劲,看来这里的厨子手艺不错。
动起筷子的她毫不留情,专挑好鱼、好肉下手,吃得津津有味。
而何慕槐没了吃饭的兴致。
他好奇的追问:“过敏?怎么样的症状?”
一就是碰到男人会发热红肿、起痱子。”告诉他实情好了,免得他以为自己的身价大跌没人爱,最后真巴着她父亲不放手,那就惨了。
何慕槐皱起了眉,而凌晓群也看到了。
“你不信?”
他不语,但是脸上的表情有着狐疑。
成全他了,她豁出去的说:“把手给我。”
“干吗?”他问归问,但还是伸出了手。
她伸出食指戳他的掌心,心里数着,一秒钟、两秒钟……
“咦!怎么会这样?”
十秒钟过后,她收回手,没看到自己有过敏的迹象。莫非一根手指触碰的刺激量不大,所以产生不了作用?
这一次来狠的。她将整个手掌全用上,小手就这么贴着他的大掌,感觉有点奇怪。他的手好大哦——
她抬起头,看到他在笑。
“你干吗笑?”更可恶的是,他笑起来的样子真不错看。她收回手,看看自己的手掌。
咦,怎么还是没反应?她愣在原地,看着自己的手发呆。莫非她的恐男症好了
凌晓群兴奋的跳起来,但她想到自己并没做什么,病怎么会突然好了?不信邪,她转到何慕槐的身侧坐下,靠得他好近好近,还是一点事都没发生。
“我好了,我的病好了。”她开心的又笑又叫。“从今天起我就能交男朋友、谈恋爱,能跟男生手牵手的看电影、逛街、吃饭……”她叨叨絮絮的说着,脸上泛着兴奋的红光。
她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还牵着何慕槐的手在那晃呀晃地。
瞧她一派天真的表情,他的心也跟着悸动。
“你还没交过男朋友?”
“当然,因为我可是有恐男症的。”她陡地放开他的手,坐回原位继续吃东西。
他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心,突然有种失落的感觉。他的手喜欢让她华着。
“你确定你有恐男症?”
“确定,不过你是无缘见到了,因为我的病已经好了。”虽然好得莫名其妙,但是她还是很开心。凌晓群笑得嘴咧得开开的。“我可以再叫一盘鱼吗?”
“请便。”何慕槐也感染了她那分率直。
她马上招来服务生。男服务生把菜单拿给她,手不经意轻轻碰到她的指尖——
她先是心惊了一下,才想到自己的病已好了。“不要紧,没事、没事的。”她放心的直甩手,脸上还挂着开心的笑。
但一眨眼的时间,她的食指就像被蜜蜂螫到般,肿得像大拇指一般大。
“啊!怎么会这样?”她惊慌的尖叫出声。
“不、不是我弄的,我、我没有——”瞧见她的模样,男服务生紧张的拼命摇头。
何慕槐马上遗走了他。
“看来你的病还没好。”他朝她伸出手。
凌晓群像防贼一样的瞪着他。“你想干吗?”
“让我看看。”
“不要。”
“我又不会害你。”
“你把手伸过来就是想害我。”
“这是什么理论?”
“我独创的过敏理论,怎么样?”
翻翻白眼,何慕槐解释。”我只是想再试试如果我碰你,是否会有如此反应。”
“废话,当然会。”不用试她就知道。
“可是刚刚不是没有怎样?”
对啊!她刚刚还以为自己痊愈了说。
凌晓群好奇的看着自己刚才触摸他的手掌。“唔……或许是发作得比较慢。”
“不可能。”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肯定。“我刚刚也是用手碰你……”她思考着,忽地,若有所悟的开口,“会不会我的病只好了一半?”
“什么意思?”
“就是我左边不敏感,右边却变得敏感了?”方才用左手试探完全没反应,被服务生碰到右手就有事,一定是这样。
“小姐,你这样自我安慰能对你的人生有什么助益?你一样有恐男症,一样交不到男朋友。”他将问题全挑明了,完全不给她一点奢望。
“手给我吧。”
为了试验自己的恐男症究竟好了没,好到什么程度,凌晓群缓缓伸出手,但犹豫着该拿哪一根指头做实验。
何慕槐等得不耐烦,直接把她两只手全抓过来,包在掌心里。
“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她拼命的想甩开他的手。
“没事、没事的。”他安慰道。“你看,你的手没肿。”
“是还没肿。”她的过敏现象她最清楚,先红后肿,接下来的两天会又痒又痛,令她生不如死。
她死命的想甩开他的手,何慕槐见她坚持,于是松开对她的禁锢,而她一自由,就开始拼命的吃。
她无法想象待会自己的手肿得像大馒头的时候,要怎么拿筷子吃饭,所以趁现在还没发病,能吃多少算多少。
凌晓群狼吞虎咽了近十分钟,终于感到饱足。
何慕槐付了账,准备要送她下山。
“咦?”她发出疑惑之声。
“怎么了?”
“我的手怎么没肿起来?”人家她一直在等待耶。
他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愿着她。他早说过了,他确定不会让她产生过敏反应,她还不信,这下子有事实当佐证,看她还有什么话说。
凌晓群反复地翻着手看,真稀奇!
但,这也不对,因为她刚刚碰到服务生的时候,反应依然老大,唔……这会不会是意味着她只对他不会产生过敏现象?
她看着何慕槐阳刚正气的脸,突然了然于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