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追也不是笨蛋,爱情游戏他已玩得够多。他看得出来,沈野对丁绯用情之深是他难以比拟逾越的。
看来,他遇上超强对手,或许他原本对丁绯并无十分真心,现在可不同了,这场三角游戏挑起他高昂的斗志,他决定倾全力相卯。
爱情没有先来后到这回事,最重要的是视谁的手段高超。等着瞧吧,沈野,他不会把他的黑市夫人拱手奉送给他的!
※ ※ ※
他居然当着丁绯的面失去控制大发脾气,他真是该死啊!
置身漆黑的房间,沈野不想动,满心的沮丧和挫折感,深深打击着他。
“呜……呜……”是马克吐温。
沈野安抚地摸摸大狗的头,哺南地自我嘲弄:“我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马克吐温将两只粗壮的前脚放到沈野的膝上,一脸的悲天悯人。
沈野的脾气又赫然爆发了,他跳起来,大声嘶吼:“你敢看不起我?我还没到绝望的地步,我不会就这样不战而退的!”
马克吐温看见它主人一双抓得死紧的拳头,居然鼓励意味地点了点头,一派赞成沈野决心的模样。
“马克吐温,你说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急病乱投医”,沈野居然将马克吐温当作共患难的战友了。
它侧着头,毛绒绒的脸满是深思神色。
“呜……”
“你有好点子?”沈野喜不自胜。
马克吐温精神地摇晃着尾巴,率先一溜烟跑了出去。
“你要我跟你去?”:沈野懂它的意思。
就死马当活马医吧!看他的“狗头军师”能想出什么妙法子来。
沈野脚不沾地地跟了出去。
马克吐温庞大的身躯停在丁绯的房门口。
它用前脚扒了扒房门。
“你……要我去找小绯?”
它赞许地点头。
“等等……马克吐温……”他还没做好见她的心理准备。
不过——来不及了,门已经打开。
“马克吐温……小……呃,阿野?”丁绯穿着宽大衬衫和家居短裤出现了。
丁绯有些愕然。她对马克吐温的不肯亲近一直令她百思不解,今天,它竟然自己送上门来,怎不教她惊喜呢!
马克吐温下意识地退到它自认“安全”的距离之后,用它那胖嘟嘟的脚不住推拐沈野,示意他开口。
它的善解人意着实让沈野感激涕零。
马克吐温对丁绯的俱意可是根深蒂固。说白话一点,它根本是把丁大美人当成了世仇。
这次它肯抱着“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大无畏精神自告奋勇地陪他到世仇的势力范围内,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小绯,我有话想跟你说。”沈野见机不可失,连忙出声。
“呃——”
马克吐温任务达成,大摇大摆地功成身退啦!
“小绯,我是来道歉的!”真是六月债,还得快!
“你又没做错事,干吗道歉!”她不肯正眼看沈野,负气说道。
“小绯……”沈野没见过这等阵仗的丁绯,兀自慌了手脚。
“你已经说完抱歉,可以走了!”她扁着的樱桃小嘴颤呀颤的,不受控制的眼泪说来就来,猛地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小绯……”
沈野灰头上脸,她哭得让他心烦意乱,好似不做点什么,他的心便止不住也发疼起来。
“不要哭了。”他伸手轻触她光洁的面颊,温柔如水。
她依然落泪不止,丝丝的委屈不断地从心底流泄而出。
他轻揩沿着她双颊滑落的晶莹泪珠,沈野再也无法忍受,低吼一声,猿臂乍伸,便揽过丁绯柔软温热的娇躯,如蜜蜂寻着鲜甜花蜜般,双唇覆印。
他的吻,始如春风拂荡,继而逐渐地变成一种无告的悲哀深切索求,分开她那甘甜如蜜的双唇,他长驱直人,浑身漫流血液整个翻腾了起来。
丁绯突然间只觉身子被拥进一堵强壮温暖的怀抱,来不及反应,双唇已被紧紧封锁,神智昏蒙,醺然如醉,她的头脑和胸腔全都热烘烘的,一颗心完全失去了自主的能力……
她感觉到一双浑厚的大手悄悄抚上她胸前的柔软,她浑身发颤不已,理智宛如退潮的海浪,以万马奔腾的速度消失。
“不……要!”她大叫一声,使尽全身的力量推开沈野。
“小绯!”他醉意流转的眼眸,混浊的脑袋蓦然清醒。
千万种难以言喻的情绪翻山倒海朝她潮涌而来。“臭乌龟、笨乌龟,我讨厌你!”她口不择言地嚷嚷之后,砰的把门关上,兀自留下目瞪口呆的沈野站在门外。
望着沉默不语的门板,沈野只觉心中猝然一痛。
该死的,瞧你对她做了什么?沈野暗咒。
他的牙齿磨出嘶嘶声响,嘴角肌肉不断抽搐抖动,他只觉得整个人像被碎纸机绞过一般,风一吹便要散去。
沈野绝望地举起拳头,用力往墙壁一击。
他僵直着身子,久久不动。
洁白的墙壁蓦地淌下一缕血迹——
※ ※ ※
半生痴心,换来情空梦碎啊——
第七章
台北·沈宅
沈家是现代忙碌社会中还能贯彻下班准时回家吃饭的少数家庭。
这是不成文的规定。沈家的男人决不在外面应酬,真有推不掉的饭局也会斡旋在中午或喝下午茶时间把公事处理妥当,以期能赶在晚饭前回家和家人共享晚餐。
“我……回来了!”
满桌的笑语喧哗被打断了。
“阿野,你可回来了,”沈母喜出望外,一走近沈野身旁,表情立刻大变。“哎呀,你这孩子怎么喝得醉醺醺的,阿潜,快来帮忙把你大哥扶到沙发上。”
“妈……你不要大惊小怪,我脑筋清楚得很……”沈野随意将西装往地板一搭,脚步踉跄跌坐在沈家的小牛皮沙发里。
一家人全聚拢了过来。
做母亲的毕竟心细如发,沈母连忙拧来一条热毛巾,又唤家里的菲佣泡来醒酒茶。
当一家四口正为沈野忙得团团转、鸡飞狗跳时,沈野又一声不吭地拖着摇摇晃晃的身躯往他自己的房间走去。
“阿野……”沈母低喊,语气中的焦急形诸于外。
“不要来烦我!”他语气坚决地说道,身形微偏,险险从楼梯上跌下来。
沈母惊呼出口,捂住心脏,微微发福的身子摇摇欲坠,幸亏沈父眼明手快及时扶住。
“妈,没事的,我上去看着大哥。”沈潜出言安抚。
也难怪沈家会对沈野的醉酒行为担心。沈野从小到大品学兼优,不良习惯一样也没养成,滴酒不沾的人一旦喝得烂醉如泥,比长年酗酒的酒鬼更要教人吃惊。
沈潜赶到楼上时,酩酊大醉的沈野已经趴在铺着白长毛地毡的地板上,看来似乎睡着了。
“大哥!”
“走……开!”他模糊不清的声音从地毯下飘了上来,十分破碎。
沈潜二话不说便穿过沈野的身躯,从浴室里拿来一条毛巾,塞到沈野手中。“喏,擦把脸!”
沈野笨拙地将毛巾捂住脸,翻身坐起来。
“好过一点了?”
“嗯”
“是不是又被我那未来、没心肝大嫂气的?”
“不要提她!”他的声音像缕冷风。风是来刮伤别人的,可是他的冷冽伤害却是自己。
看他那么痛苦地挤出这句冷漠的话来,沈潜原本置身中间、乐见其成的立场,不觉有些动摇了。
“大哥,你这情有独钟的浪漫主义者也该清醒了,你自己身为大财阀的小开,更是亿万企业的继承人,现在却为了丁绯去过着平民般的生活,这种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浪费,值得吗?”
他头痛欲裂。“我就是喜欢贫穷和游手好闲,要你管!”
“你还在自欺欺人!”沈潜怎会不明白他大哥的个性。“要不是你和那小妖女的关系破裂了,你肯乖乖地回台北?”
“不准你说她的坏话!”
“大哥!”
“我自己的伤口自己会医,不用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的头早已经痛得要命,为什么还要拣这个时候来跟他谈这些!?
“好吧!这些话你就当我是放屁!”也许他该把自己当成一只闷葫芦,把嘴封起来。
“老二,”沈野用力按住快要进破的太阳穴说道:“明天我搭你的车一起到公司去。另外,把钟伯父下榻旅馆的电话给我。”
“大哥,你确定你的头脑现在是清楚的?”敢情丁绯给他大哥的刺激更胜以往?唉,那就真的玩完了。
虽然表面上他老爱说些反话来反对他大哥追求丁绯,其实那是因为他身处“夹心饼”的“馅”地位,既要传达父母的“关切”,又要秉持一点良心,只好老是风雨飘摇地做“墙头草”,其实他心里明白得很,丁绯跟他大哥根本是魑魅配魍魉,登对得不得了。
再认真地说,如果沈野失去丁绯,有可能,绝对可能这辈子打定光棍,做一世的单身贵族了。
关于这点,沈潜比谁都清楚。
“别罗嗦,让我安静一下!”他下逐客令了。
事情“大条”了,他大哥语气清晰得不像酒醉的人,看来他得把老三那个臭皮匠给速速召回不可!
※ ※ ※
“校长,您,看出个究竟来没?”
此刻“躲躲藏藏”地站在保健室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南开”校园里令学生闻风丧胆的“阎罗王”是也。
他没有窥视教师隐私的嗜好,只不过,当他在巡视校园的例行工作时,不小心从保健室经过,便看见丁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等他第二趟又“不小心”再经过时,再见丁大美人依然持续着神游物外的神情,他可就无法再视若无睹了。
他匆忙抓来校长。
他不得不承认,自从丁绯代课以来,保健室的“生意”简直门庭若市,真、假病人在下课的十分钟里全挤破头地涌进来。名义上,她不过是个护士职位的老师,实际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身兼生活指导老师的分忧、解惑工作了。
阎罗嘴上虽然不说,心底对丁绯的激赏早已是一日千里,并且对她刮目相看。
这样忧郁的丁绯不常有。
她安静的模样虽然也美,但阎罗宁可见到那活活泼泼、淘气顽皮、经常搞得他“疯姿错乱”的丁绯。
这小妮子八成到了谈恋爱的年纪,虽然二十五岁才开始谈恋爱是有点晚熟,但也总好过老不开窍!
“呵呵,没事没事。”校长是过来人。
“真的?”
“呵呵,当初是谁坚决反对我用她的?现在她有丁点不对劲,你倒比我还紧张,呵呵呵!”
“谁说我紧张?我是看不惯,怕她伤春悲秋的黛玉情绪会感染给学生,才不得不来的。”阎罗犹理直气壮。
“呵呵呵呵……”老校长径笑不语。
“咦?你们都在这里?”难怪丁绯老觉得耳朵好似有群蜜蜂在嗡嗡地作响,原来是这两个人。
“我和校长只是经过……”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哦,你们来得正好,我想早退,正打算跟阎主任招呼一声。”她的神情有些萎靡,风华绝代的脸庞有着睡眠不足的痕迹。
喔哦——事实比他们俩(其实是他自己)想像中还要严重。阎罗暗忖。
“呵呵,这样啊,那你就好好休一天假吧!”老校长满口应允。
“谢谢校长,我先走了。”
旋足离开,丁绯正经八百板着的脸,撑没几分钟就崩溃了,她魂不守舍地走出校门。
校门外立着阴魂不散的韩追,一旁泊着他的黑奔驰。
“小绯,我还真来对了时候,你今天早退啊?”
“嗯”
“那正好,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沾沾自喜。
“对不起,我哪里都不想去。”
昨晚她屏气凝神地听了一夜的脚步声,确定沈野彻夜未归的事实,一直到早上他还是不见踪影,她的一颗心就再也守不住了。
她生来就一身反骨,打小就不是乖宝宝型的人物,常令父母头疼,学校的老师也伤透脑筋,从不视她为问题人物而自始至终守在她身边的只有沈野。
他的温柔像滴水穿石,一点一滴地蚀去她顽抗的外衣,而她却挥不自觉。
她总是粗心大意的,经年累月习以为常地享受沈野对她的呵护温柔,却极少主动表现出对他的关心。
她知道他的职业是警察,做的是刑事警察局特殊处理第一队的内勤工作,但它的性质是什么?甚至他最喜欢吃的食物,爱穿的衣物款式,她一概都不知道。
多奢侈的爱情?从来只有受,却不懂什么叫施,沈野宠溺她的程度早已经超越一般情人该做的。
是呀,她从来没交过任何一位真正的男朋友,潜意识里为的是什么?而沈野,他也不曾……
丁绯浑沌的心似乎有些阴霾被穿透了。
那一吻,难道说……
她愣愣地将食指放在红唇上,原来毫无光泽的双瞳忽地一亮,闪耀出令人屏息的万丈光芒来。
韩追看着她忽悲忽喜的脸,以为她悲喜不定的娇羞全是冲着他来,心中对她的爱恋意识更是大盛。
“小绯,去看看我新买的别墅,你一定会喜欢的。”
丁绯的心绪好不容易回到韩追身上。“你买了新房子?那——要搬出去了?”
韩追哈哈大笑。“当然没这么快,等你看过后再做决定。”
她一时捉摸不定。“干吗要我看过?”
“我在台湾没有朋友,我相信你的审美眼光,你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他有点逃避和言不由衷。
“可是我……”她在看见韩追的恳求眼光后,只得将拒绝的话吞回肚。
韩追见机不可失,立刻吩咐小伍开车。
一个钟头的路程。
车子通过层层的林荫夹道,粉红色大理石砌成的喷泉迎面而来,喷泉背后矗立着一幢金壁辉煌的哥德式建筑物。
它是名副其实的金屋,古董级的豪华家具、鎏金价值不资的装饰、满厅院的花卉,足以容纳二十个房间的宽敞空间和一大群佣人。
这幢金屋适合拿来藏娇。
站在典雅而昂贵的阳台前,丁绯看见一大片湖光山色不禁咋舌地想。
韩追带着她测览大部分的结构设计,心底的自信满满却一点一滴地消逝。
丁绯的无动于衷令他气馁。面对这幢价值连城的豪宅,她美丽的双眸竟见不到一丝敬畏或欣羡。
该死的!他还以为她会欣赏他的别出心裁。他买下这幢巨宅为的就是要安置她这位人间绝色;所谓的“金屋藏娇”就是这个意思。
“它很漂亮。”丁绯综观大概后,淡淡做出评语。
韩追唤来佣人送上咖啡和小点心,两人就坐在法式雕花镂空的古董桌椅上,幽览沙湾碧水。
“你喜欢?”他心中复燃希望。
“我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当然,自此以后你都要住在这里,你能喜欢是最好。”他冲口而出。
“什么意思?”
“小绯,”他捉住她放在桌面的小手,眼眸燃着喜悦和霸气。“嫁给我,你什么都不用担心,食衣住行佣人们会帮你打点得好好的,你连根小指头都不用动,我要你留在这里,往后只要我一回台湾,第一个就来看你,你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