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拨了通电话给辛壑,简短地要他安排一个钟点计费的家务能手,然后坐在电脑前重拾荒废已久的稿子,开始闭关。
这一闭关,就闭关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中,除了必要的吃喝拉撒,以及每日一通重要却没人接听的电话之外,他只是拚命写作,日以继夜、晨昏颠倒、不眠不休,比以往「写作机器」的封号犹有过之,威力加三倍,速度更惊人。
原本停滞不动的故事,在他的冲劲之下一气呵成,甚至还因页数超过太多,而分成厚厚的上、中、下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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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
丽莎在收到内容庞大的电子稿时,差点感动得跪下磕头谢恩,痛哭流涕,感激上帝没有遗弃她这个八百年不上教堂的教徒。
然而,她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在审完稿子时,美丽的都会佳人已经搥胸顿足,面目狰狞,恨不得马上长出一双翅膀飞到台湾,掐死这个姓辛的大作家。
「他、他,他,他居然把尼克写死了……他居然把他写死了!」他是存心砸她的饭碗吗?!
哭天抢地的大嗓门响彻一整层办公室,差点震破环绕四周的玻璃窗。
同事们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大伙儿都知道名侦探尼克是辛樵一系列四十本悬疑小说的主人翁,出版社早计划要好好地利用尼克的英雄事迹大大捞上一笔,连档期都已经排到第六十集了。
现在,显然辛大作家突然对尼克很不爽了。
「不只是这样……」丽莎满眼血丝地环视一周,神情阴森。「他不是为了拯救无辜孩童而死的,也不是跟歹徒缠斗时中枪丧命,也不是受人陷害,他是被心、爱、的、女、人、用、菜、刀、砍、死、的!」
她也很想砍人哪!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多稀奇的事啦,作家本来就是很情绪化的生物,私生活上遇到重大打击的时候,难免会把低落的心情发泄在作品中。我看辛樵最近八成遇到某种挫折,正值低潮期……」同事A拍拍丽莎的肩,要她节哀顺变。
「没错没错,我负责的那个戴维斯上次就因为老公劈腿,离婚后又没挣到多少赡养费,结果她书里不只第三者一个死得比一个惨,连男主角最后不是断手就是断脚!」同事B想到就头皮发麻。
「那算什么!」同事C不甘寂寞地插嘴。「记得去年那个写罗曼史的新秀葛琳吗?她不只让书里的女主角最后发疯,她自己在完稿之后也到精神病院报到去了!」
丽莎恶狠狠地瞪了同事一眼。「我管其他人那么多!总之尼克不能死,最受欢迎的男主角死了还有啥搞头!」别说还是那么不英雄的死法!呜~~
同事A沈吟片刻,说道:「听起来我们公司的当红作家像是感情上受到重创……」
「他那人的生活就像白开水一样,无色无味、淡得要死,能有什么感情上--」丽莎瞪大眼睛,赫然想起不久前和辛樵在电话里的谈话。
那家伙……他该不会是因为那蠢蠢的单恋一败涂地,从此决定把所有小说都写成悲剧吧?!
接着,纽约市中心的现代丛林中,传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号。
「老--总!红--色--警--戒--呀!我--要--出--差--」
第十章
丽莎见到辛樵时,差点被自己的三吋高跟鞋绊倒。
「他、他怎么会是这副德行?!」她讶异地瞪着书房内正在发愣的人影问道。
失魂落魄也就罢了,那张白白净净、迷倒无以计数女性的书呆脸,居然多了一轮黑眼圈!
「想揍人揍不成,反而挨了一拳。」大公子辛壑递了一杯饮料给丽莎。丽莎的前前前……任男友是他在医学院的同学,所以两人也算旧识,
他们此时就杵在门口,像观赏动物似的谈论着房里的那只「胖达」。
「那家伙会跟人打架?」丽莎错愕。那个身上没几两肌肉的温吞书呆会这么不自量力?
「还不是为了替他的心上人出气。」辛壑啜了口威士忌,接着解释道:「看他这么久没出门,我今天来拎他出去喝个咖啡,不巧遇上他心上人那位劈腿的前男友跟新女友,然后他就发火想揍那家伙,没想到人家的拳头比他硬,结果妳也看到了。」
真丢脸!明明智商就不低,阴起来也不输人,偏偏在情场上就是纯情的呆头鹅一只。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早叫老三把老妈从西班牙哄去纽约访友,不然要是让超级护短的老妈发现宝贝儿子变成这副模样,不把房子掀了才怪!
丽莎还是不敢相信一派温和的辛樵居然有使用暴力的一天。接着她又狐疑地看着辛壑。
「我记得你好像在学校时练过拳击,怎么不帮他?」
辛壑回她一个古怪的眼神。「我的西装是新的。」弄坏了多可惜。
「……」丽莎无语,败给这只衣冠禽兽,不过幸好辛樵的双手看起来没事,写稿不是问题。
「不扯你的宝贝西装了,把你弟的恋爱经过说来听听。」
于是辛家大公子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向丽莎简述。
「我去跟他谈谈。」为了稿子着想,丽莎披挂上阵。
「嗨,丽莎。」辛樵头也没拾地打声招呼,似乎一点也不讶异身在纽约市的编辑会出现在书房里。「收到稿子了吗?」
「收到了收到了,写得很不错,呵呵……」她面露职业笑容,直接切入重点。「不过那个尼克可不可以不要死?」
「我觉得他死了比较好,」他很能体会那种死在心爱之人手上的感觉。
好个屁!丽莎暗骂。
「我了解你最近心情不好……但是你想想,书迷看见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就这么死了会有多失望。」出版社不被信件淹没才是奇迹!
「我只是顺着感觉写。」
「呵呵……当然当然,写作最重要的是感觉嘛……呵呵……」呿!大家都凭感觉的话,还用吃饭吗?
丽莎没再坚持。辛樵以往交稿后从不改稿,她早有心理准备,刚刚纯粹是碰运气问问而已。解决问题得从症结处下手,她把话题转到辛樵手上的那张印了许多小相片的纸。
从她进门后,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那些奇怪的小相片。
「那是什么?」她凑过头看仔细些。
「大头贴。」
「噢。」谁理那叫什么名堂。「上面的人就是『她』吗?」
小相片上的女人嘴贴着辛樵的唇角,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被吓了一大跳。女人看起来眉清目秀的,不过……啧、啧,那种祖母级的发型实在有待改进。
「嗯,是小蓁。」辛樵的语气变柔,眸中也多了惆怅。
那时告诉小蓁他淘汰了这张照片是骗她的,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丢了这个珍贵无比的镜头。
丽莎从没见过他露出这种忧郁的神色,配上那轮熊猫眼圈,还真有那么一点诡异。
「呃……天涯何处无芳草,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也不必太难过,改天我给你介绍--」
「我只要她。」
「这种单方面的恋情通常是没有结果的。」她不得不实际地说。
「我不觉得这只是单方面的,但是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小蓁离去那天所说的话的确伤了他,但是他在写稿期间也想了很多,她不是个会轻易卸下防备的女人,却一再地在他面前流露真实感情,即使连她自己也未发觉这点,他却注意到了,所以他相信她对他不是没有感觉的。
「那你就去找她回来谈谈,台湾就那么丁点大,雇家征信社寻人应该也不难。」丽莎相信他的话。辛樵的小说受欢迎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老兄虽然看起来有点呆头呆脑,但是观察力惊人。
「我知道小蓁在哪里。」
「嗄?」
「孔管家是我录用的。」迟迟未发言的辛大公子倚在门口说道:「她的履历表上有她老家的地址,我也叫人求证过她的去处。」
「那你还坐在这里干什么?去找她不就得了?」
辛樵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又继续看着手中的大头贴。
他想啊!怎么不想!他好想好想好想就直接冲去找她,有几次都已经叫好了计程车,但在最后关头还是制止了自己。
「我在等她主动。」
「不会吧……你该不是在要男性尊严的那套吧?」丽莎很不以为然地问。
辛大公子发出一声嗤笑,也不晓得是在嘲笑丽莎还是他弟弟。
「我不会逼她,我要她自愿回来。」他不信强求来的东西,因为爱她,所以他必须等,等到她愿意开手机,等到她在自己的选择下回到他身边,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拥有她。
天哪……他自顾自地苦笑。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像这样强迫过自己,感觉还真他妈的痛苦。
「你……」丽莎一阵毛骨悚然。八年了,她跟他共事足足有八年,打死她都不相信那张总带着憨傻笑意的书呆脸会出现这种神情。
原来……原来这位温吞老兄竟是个痴情种!
除了惊吓之外,她居然觉得心口有些泛疼,就好像看见自己儿子受委屈……搞什么?!她可是冷血世故圆滑干练的王牌编辑呢!
不行不行,她非得做点什么不可。
「不要想去找她。」辛樵平缓地丢出一句。
丽莎一惊,赶紧陪笑摇头。「怎么可能!呵呵呵……我怎么敢插手你的私生活呢?我像那种吃饱没事干的人吗?」
要死了!这位书呆老兄怎么立刻就猜出她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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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内一个靠近山区、不大不小的镇上--
「玉蓁,妳买完菜了喔?我才要去市场勒……」
「是啊,徐阿姨。」玉蓁穿着轻便,拎着满满的菜篮子,对着多年的老邻居微笑。
爷爷过世后留下了一栋小小的平房,她回到这个生长的地方已经超过两个月,即使不再当全职管家,她还是定时替一些因工作忙碌的家庭煮煮饭、做做家务,虽然收入不多,却足以应付乡下地方的低廉开销。
日子很平淡,但是充实……只要她能忽视心口的那份怅然若失。
「玉蓁哪,妳在台北待了那么久,有没有交到男朋友啊?」中年妇人停在巷口,显然不是真的很急着上市场。
玉蓁迟疑了下,摇摇头。「没有。」
「这样喔……」徐阿姨聊天的兴致来了,圆圆的脸上除了好事之外也有真诚的关切。「妳也不小了,快三十了吧?我在妳这个年纪都生了三个小孩了,女孩子的青春有限,眼光不要那么高啦。」
玉蓁不介意老邻居的直言直语,只是笑笑。
「现在的女孩子都很挑,又要人家帅,又要有钱,其实厚,我觉得这些条件没那么重要啦,最重要的是对妳有那个心、对妳好,现在的好男人不好找……」
徐阿姨滔滔不绝的继续教诲,玉蓁却一阵怅然。
的确是有个对她有心,也待她极好的男人啊……
两个多月了,那张眼镜总是歪歪斜斜戴着的俊逸脸孔却在脑中日益深刻,教她想忘也忘不了。
本以为距离会带来遗忘、冲淡那份眷恋,却没想到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会在这段时间内悄悄地在心坎堆积成塔,其中,有他的关怀、有他的体贴,也有他那不吝于付出的温柔。
如今脑子仍千头万绪,心房却已被一座名唤「思念」的金宇塔占满。
皮包里的粉红色手机一直都在,她一直都随身带着,却也一直都没开机……
徐阿姨终于喷够了口水,然后才想起一件事。
「对了,有个时髦小姐来找妳,现在在妳家门口等着,看起来很像外国人。」
玉蓁回神,不禁讶异。
「外国人?」她几时认识什么外国人?
「是啊,人很漂亮,妳快去看看人家有什么事,我要去买菜了。」语毕,徐阿姨就走了。
玉蓁带着疑惑加快脚步,果然在家门前看见一抹打扮入时的窈窕背影。
「孔小姐?」女人转过身,混血的娇艳脸孔露出一种略显制式的笑容。
「我是,请问妳找我有事?」玉蓁依稀觉得自己听过这种带着怪怪腔调的声音,却一时想不起来。
「我姓林,是辛樵的编辑。」
玉蓁奉上一杯茶水,看着简陋小客厅中的混血美女,满腹不解地坐下。
「我直话直说好了,我来,是为了辛樵的事。」丽莎开门见山,从来不浪费时间。
玉蓁一惊。「是他……叫妳来的?他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他怎么发现妳的去处不重要,他也不知道我来找妳。」辛樵不准她来,她要是乖乖听话就枉叫丽莎·林了,所以她私下向辛壑要来了地址。
「我相信妳也明白他对妳的感觉,我想知道妳有什么打算。」她又说。
玉蓁秀眉轻颦,并不打算跟一个陌生人讨论自己的感情。
看出她的不悦,丽莎接着说:「别以为我爱管别人闲事,要不是辛樵最近的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工作,我才懒得跑这一趟。」
「他出了什么事吗?」玉蓁脱口问,来不及掩饰自己的关心。
「人是还活着啦……」她刻意停顿下来喝口茶,等着玉蓁眼中的焦急加深才慢慢说道:「只是瘦了一大圈,然后又被人揍了一顿,现在看起来像……像营养不良的『胖达』,『胖达』妳知道吧?就是那种眼睛黑黑的--」
「他受伤了?」玉蓁追问。
丽莎对她的反应很满意。看来辛樵果然不是单相思。
「还不就是为了妳……」她接着不轻不重地叹了口气。「有天他正好遇上了妳的那位前任男友,结果想到那男人曾害妳伤心过,就跑去教训他……笑死人,打不过人家还想逞英雄,幸好他的眼镜先掉了,不然镜片要是伤到眼睛,说不定那只眼睛就瞎了……」
玉蓁下意识地咬着唇,又心疼又微微恼怒。
他怎么会那么笨?志翔在大学时是跆拳道社的社长啊!
「我跟辛樵认识那么多年,除了他妈之外,从来也没见他在乎过任何一个女人,连我这种美女在他眼中都跟路上的电线杆差不多。不过话又说回来,像他那种呆头呆脑、动作慢吞吞、神经又少了好几根的男人,要是送给我,我一定不到两天就发疯!」
玉蓁忍不住轻扬嘴角,她初识他时也有类似的感觉。
「他……其实很好,心也很细。」她忍不住说。
丽莎端详着那张在瞬间柔化的容颜,若有所思。
「既然妳觉得他很好,为什么不愿接受他的感情?」
玉蓁被问得措手不及,一时说不出话来。
「孔小姐,我知道这不关我的事,但是如果妳能看到辛樵现在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我相信妳会理解我为什么问这种鲁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