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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好情人 page 12 作者:舒婵

  “我想,新华他一定是怕被你们责骂,所以想等你们气头过了再回来,不会有事的。”

  “一个月也未免太久了……”吴母忧心忡忡地说:“其实我一直觉得很奇怪,要和你结婚是新华百分百愿意的事才对,从小到大除了你,没见他另外交过女朋友,他会不会是被逼而写下那些字,被人绑架了?”

  麦晶琳征了怔。“绑架?”

  “是啊,会不会是有什么人不想让你们两个结婚,就把新华给绑走了?”

  干妈的说法让她头皮直发麻,就她所知,这世上最不想看见她嫁给新华的只有一个人——方明霆。

  “晶琳,你在想什么?”吴母注意到她神色丕变,“是不是你也想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呃,没有啊!”她微笑敷衍: “我只是在想,如果你真的那么担心,不如我去找征信社调查看看,也许能查出新华的下落。”

  “征信社?对喔,怎么我一直没想到……”吴母突然有了精神,“我只想著要报警找人,但是你干爹还在气头上,说他做出这么丢尽他脸面的事,不回来就算了,根本不准我去报警,要是我私底下叫征信社去找就行了嘛!晶琳,你帮我去找问征信社查查好不好?”

  “嗯,当然好。”麦晶琳一口允诺,原本她今天打算要将她跟明霆的事告诉干妈,这下看来又得延期了。在干妈把明霆列为头号“绑匪”疑犯之前,就让他去把新华的下落查个明白吧。

  *  *  *

  就因为老爸一通语焉不详的怪电话,让方明霆没辙地陷入下班时刻的车阵中。

  “说有十万火急的大事,问他是什么又不说……”

  他边用指头敲著方向盘边嘀咕: “八成有鬼!说不定是遇上什么难缠的委托案件,又想设计我!”这是作儿子的第六感,很灵,因为猜中的“机率”太高啦!明知道很有可能又被老爸摆一道,他还是得乖乖“应召”回公司。下辈子投胎前,他一定要先看清楚来世的老爸是什么德性再出世!好不容易从冗长的车阵中脱身,抄近路回到了公司,足足在路上塞了一个多小时的他可累了。进入公司,环顾周遭竟然没一个座位有人,还真是难得竟没人加班。

  “我来了,到底有……”

  一开社长室大门,方明霆就赶著问清老爸所谓的“十万火急”的事究竟是什么,没想到房内另有他人。

  “晶琳?”

  “怎么这么慢?”方百夜逗儿子: “她已经等的想换男朋友了!”

  “我才想换老爸哩!”方明霆随手将门关上,“是你叫我去云林,结果车开到一半又把我call回,害我在市区塞了一个多钟头,来回好几个小时,什么事也没办到,到底有什么火烧屁股的大事?”

  “我未过门的媳妇儿有事找你,算不算大事?”方百夜从沙发上起身, “云林的事由我去办,你跟她谈谈,离开的时候别忘了锁门,我先走喽!”

  “明霆,我想……”

  麦晶琳才由沙发上起身走向他,话还没说成句,就被他给抱吻住。

  “对不起,我——”门突然打开,忘了拿东西的方百夜半途折返,吓得两人各自弹开。

  “爸!”

  方明霆没好气地叫一声,真怀疑他是故意的!

  “我忘了拿车钥匙嘛!”他一脸无辜, “没关系,你们继续,我马上就走。”

  方百夜找著了钥匙就离开,但麦晶琳已经羞窘得满脸通红了。

  “讨厌,都是你害人家出糗啦!”说著便抡起粉拳往他胸口捶,却被他一手握住。

  “谁教你长得那么甜美可人,让我每次都忍不住想抱抱你、亲亲你。”方明霆搂著她说情话,把她一颗心哄得甜滋滋的,非但生不成气还被逗笑。

  “别闹了,我这回来是有正事要找你帮忙。”她按住他不安分在她身上游移的手,硬要他正经

  点。

  “又是小狗、小猫走丢了?”她老是拿他大材小用。

  “不是,我要你帮我找新华回来。”

  一提到情敌的名字,方明霆立刻收拾起玩笑心态,神情马上严肃起来。

  “不要!”他一口拒绝, “我干嘛得花心力去找他?堆管他窝在哪个温柔乡!”

  “我管。”她可不是说说而已, “我觉得他的失踪有点不寻常,如果你不愿意帮忙,那我找别家征信社好了,再见。”

  “这算什么?!”

  方明霆当然不可能放她就这么离开,伸手一拉便把她拉抱在自己怀中。

  “你开始想他了吗?”他脸上写满了忧心, “别告诉我,分开几个月之后你发现自己最爱的不是我,而是他,那我……”

  她伸手捂住他的唇: “傻瓜,不是你想的那样,跟爱不爱没关系,我纯粹只是担心、关心他,就像是想找回离家出走的哥哥一样。”

  “真的?”

  “真的。而且有一半是因为干妈也拜托我帮她找到新华,我没法拒绝,只能答应了。”

  “真的不是你想见他?”

  “你真是个大醋捅耶!”其实被吃醋还让她挺开心的,“你到底肯不肯帮我找人嘛!”

  他皱皱鼻。“勉为其难啦!”

  她捏捏他英挺的鼻子:“呵,瞧你的口气好像有多委屈,我可是看得起你才找你帮忙,你应该觉得很荣幸才对。”

  “是喔!”方明霆疼宠地将她搂在怀中,却发现她倚在他胸前轻叹一声。

  “怎么了?”他总是十分在意她的一颦一笑。

  “明霆,新华的失踪跟你无关,对不对?”她仰著头,含忧的水眸凝望著他,他微愣。“为什么这么问?”

  “干妈怀疑,也许是有人不想新华跟我结婚,才故意绑走他,逼他写下那张字条。告诉我,你没有那么做吧?”

  方明霆凝望了她好一会儿。“如果,我真的绑走了他,还撕了票,你打算怎么办?”

  麦晶琳脸色惨白,怀疑他的“如果”里有几分真假?

  “我……”她双唇微颤, “我会杀了你再自杀,一起向我干爹、干妈以死谢罪。”

  他放开她,微笑的唇角微微上扬。

  “我教你,报警抓我就行了,干嘛杀了我再自杀?

  反正绑架撕票犯大概全是死刑,用不著赔上你一命。”

  他顿了一下,咧咧嘴: “除非,没有我你也活不下去,那就另当别论。”

  “你……”

  麦晶琳听他这么说,真当他是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一时之间既伤心又不知所措,眼睛立刻浮起了一层朦胧水雾。

  “喂,我随便说说而已,你别当真嘛!”

  她泫然欲泣的神情可让方明霆慌了手脚,不敢再戏弄她。

  “我发誓,吴新华的失踪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举手立誓, “真的,我要是要有绑架他、伤害他,就罚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真的?没骗我?”

  他苦笑问她:“真的。要不然你说嘛,要我怎么做你才相信我?”

  她摇摇头:“我相信你。可是只要一天没有新华的消息,再让我干妈他们知道你和我的关系,他们一定会怀疑你,所以……”

  “所以我还是非得把吴新华揪出来不可,否则你就不敢跟别人公开我们两个的情侣关系,对吗?”

  麦晶琳点点头。“我不想让你被怀疑、调查,如果知道我们俩相爱,也许干妈真会报警抓你去审问,那我……”

  “我明白。”他伸手阻止她继续往下说, “放心吧,就算吴新华他待在蜂窝里,我也一定要把他捅出来,好证明我的清白。”

  她温柔浅笑,安心地倚靠在他温暖胸膛。

  “如果能够……我希望可以在所有人的祝福下嫁给你,最好连我干爹干妈他们也能认同你,那我就毫无遗憾了。”

  “要他们认同不容易吧?”他笑叹一声,“没辙,谁教我就是爱你,再困难的要求也得为你完成喽厂

  麦晶琳柔顺地依偎在他怀中,享受著被他宠爱的滋味,她相信新华的失踪与他无关,一颗惶恐不安的心总算舒坦下来。

  况且,除了明霆,她想不出还有其他人会想要阻止新华和她结婚。

  也许,他真的只是跟他心爱的女人在一起吧?

  *  *  *

  安排方明霆到医院和干妈见了面,麦晶琳的心可是十分忐忑不安的。

  她只说了方伯父是爸爸的同学,明霆是征信社的少东,约略提了一下上回公司里有商业间谍,委托他们及时找出之事,便在一旁不太搭话了。

  不只寡言,她连眼神都不大敢飘向明霆,就怕一个不留神被干妈看出她对他的深情。

  “你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

  一离开病房,下楼、上车,方明霆便咧咧嘴,调侃了她一句。

  “人家很紧张嘛!”她微嘟著小嘴, “我把你带到干妈面前,却要假装跟你只是普通朋友,本来就是欺骗她,做了亏心事。”

  “你也可以实活实说,告诉她我是你未来的老公啊!”他促狭地眨眨眼。

  “不行,干妈到现在还没对要我当她媳妇的事死心呢!”她为难的就是这点。

  “要说至少也要等她出院,身体健康状况稍好一点之后再说。”

  他故意摆出一脸的不服气:“差那么多,我疼你爱你,肯定不输给你干妈,结果你把她当宝,什么事都替她设想周到,顾虑她的心情,我的心情就被当成狗屎,不屑一顾,其教人不平衡!”

  “乖,别那么孩子气嘛!”她才不会把他的牢骚当真,“等你把新华找出来,我就把你从狗屎升级成黄金喽!”

  “一口气升级成钻石比较好。”

  “你呀!”

  麦晶琳轻声笑起,原本有些沉闷的心情被他的自我揶揄给感染得轻松许多。车子一路开到吴家大门口,麦晶琳取出干妈事先交给她的钥匙自行开门而入。

  “你干爹确定出境不在家吧?”走在后头的方明霆问她,“你干妈说调查的工作要瞒著他进行,如果在这里当面撞见,可就很难解释我出现的原因喽!”

  她扭转大门门把: “放心吧,早上干爹就去机场搭机,这会儿早就飞往旧金山,一个礼拜之内都不可能回来。你尽管在这进行你的调查工作,具有遇上谁,那个人一定是来闯空门的小偷。”

  “呵,不会那么‘幸运’吧?”

  方明霆说著便跟著踏进大厅,欧洲风味的装潢、布置,立刻映人眼帘。

  “这就是你差一点嫁进来生活一辈子的地方啊?还挺漂亮的嘛!”他老实说: “比我家那个狗窝豪华气派多了。”

  “你那么喜欢,那我就想办法逼新华娶我,以后再常常招待你来‘我家’玩好了!”

  麦晶琳说完便气吸著嘴往直通二楼的扶梯走,白痴都看得出她在生气。

  “怎么了?”

  即使不知道自己怎么惹恼了佳人,方明霆还是连忙由后将她扯拉人怀。

  “对不起。”先道歉总没错, “是不是我无意间说错了什么活?你别生闷气,觉得我哪里说错就明白说,否则我迟钝的脑袋怎么也想不到我说了什么话惹你不开心,别跟我呕气了。”

  原本微怒的麦晶琳听他如此诚心道歉,这才相信他方才所说的话只是有口无心,

  “什么叫作‘差一点嫁进来生活一辈子’?”她斜瞟他一眼, “不管当初我是不是心甘情愿要出嫁,新郎‘落跑’对我而言都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你还哪壶不开提哪壶,想呕死我啊?”

  “事隔那么久了,你干嘛还那么在意那件事?”他搂著她轻哄:“大不了结婚的时候换我等你,你尽管要大牌拖到最后一分钟再上礼堂,给你机会挣回面子。”

  “神经!”

  “我是说真的,只要你开心,觉得有面子,我丢点脸也没关系。”

  麦晶琳明白他是真的疼她,对于自己小心眼误解了他的话而呕气,才觉得不好意思。

  “别谈那些了,我们快去新华房里查看看有没有关于他下落的蛛丝马迹吧。”

  她领著明霆到二楼,进入新华的卧室,因为事先已征得吴母的同意,便各自在房内四处展开搜索。

  “怪了,新华的存折、金融卡、印鉴,甚至连放著三张信用卡的皮夹全都搁在家……”麦晶琳首先发现了蹊跷, “一个要离家出走的人,不可能连一样可以借、提现金的工具都不带吧?”

  他凑过去看看:“也许看他长得帅,有女人愿意包养他,那他就一毛钱也不用带啦!”

  他半开玩笑的说,被麦晶琳轻捶了一下胸口。

  “干嘛,很羡慕人家有这‘福气’,想效法吗!”

  “不敢!”他咧咧嘴, “我可不想当吃软饭的小白脸。而且我这个人天生劳碌命,太清闲容易生病,能养你才是我的福气。”

  “真狗腿!”其实她也爱听。

  “回归正题吧,他连信用卡和提款卡都没带,的确是不寻常。”

  “你也这么觉得?”

  “嗯,”他翻看著存折里的明细纪录: “一个享受、挥霍惯了的人,不可能忍受得了两袖清风,得伸手向女人要钱的日子。而且他也没必要这么做。”

  “挥霍惯了?”麦晶琳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新华的确是很懂得品味与生活的人,吃喝全是高级品,但是用‘挥霍’来形容好像……”

  “我可不是故意说他不好,只是他有另一面,你一直不知道而已。”

  方明霆说著便将一本自己方才在床边矮柜抽屉里找出的名片簿递给她,“这是……”

  一翻开。一张张酒店小姐的名片立刻映人她跟帘,有些还在名片空白处留下一些肉麻词句,像是彼此有多亲密、熟识一般。

  “看来吴新华好像是风月场所的常客,而且这几家的消费还不便宜呢!”

  她可没漏听最后那一句,“你怎么知道?刚好你也是常客吗?”

  “吃醋啦?”他看她那一脸“酸相”也知道, “因为工作的关系,到各大酒店跟监是常有的事,酒店小姐我也的确认识几个,所以才知道那些事。花钱请小姐坐台倒是没有过。”

  她狐疑地挑眉。“真的?”

  “真的。喜欢上你之后,我就再也没碰过其他女人一根手指了!”他双手合十: “我现在被逼著过禁欲的生活,谁教我答应你在婚前不能再对你‘轻举妄动’,现在我只有靠著回味向你求婚那天惟一的一次温存过生活喽!”

  一提到那天,麦晶琳就心跳加快,满脸通红。

  “别说了!”她娇羞地垂下头,“谁跟你提那个了?”

  “说真的,我没想到那竟然是你的‘第一次’。”

  “你……”

  “我爱你。”

  方明霆突然说了那么一句,还亲吻了她一下,害麦晶琳怔怔地望著他俊帅的而容好一会儿才回神,羞涩地将眼光移往它处。

  “你别诱惑我!”她真的已经被挑逗得心猿意马了,

  “收敛点,别忘了我们是来这办正事的。”

  “是,是。”他笑应两声,随即起身往别处再搜查。被他挑撩得浑身体温直往上升的麦晶琳这才有“散热”的机会,走到窗前开窗透透气、降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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