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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郎杠上冰山女 page 1 作者:朱灿瓈

  第一章

  苍天无眼!

  夏承宇窝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无精打采的瘫靠在椅子上,一双漂亮的眼睛直盯着眼前这令人吐血的一幕景象——

  原本粗手粗脚的雷贯,现在正握着话筒,并以令人不可思议的温柔语调低语:

  “允淇亲亲,你要小心一点,千万不要动了胎气,我在这里会一直想着你的。待会儿下班,我会马上飞奔回到你的身边……”

  恶心!令人作呕!

  夏承宇做了个欲呕的鬼脸,撇撇嘴,不屑的别开脸,转而注视另一位伙伴——白谌,他的家庭电话或许会正常一点吧?

  只见白谌夹着话筒,一面处理公事,一面柔声低诉,一向面无表情的脸上,此刻却满是温暖的微笑。

  “宝宝乖不乖?今天比较没事,应该可以提早下班,晚上我们出去吃饭,然后再到公园走走……嗯,小心照顾自己和孩子,不要让我担心……”

  我——再——也——受——不——了——了!

  夏承宇忍不住站了起来,直直冲进警局的厕所里,对着洗手台墙上那面大镜子,仔细端详自己。

  没错呀,经过他以严苛、挑剔、公正(他自认为)的眼光评断之后,他还是觉得自己是他们三个人里面长得最帅、气质最好、风度最佳、人缘最棒的一朵奇葩。

  想那雷贯,不久之前还是一个看到女人便会躲到墙角打哆嗦的“惧女男”;而那白谌,更是一个连女人昏死在他面前,他都不见得会瞄一眼的“冰块男”;既然他们和女人是这么“无缘”,那为什么在婚姻这条路上,他这个旷世情圣竟会跑输他们?

  这没道理嘛。

  瞧人家雷贯的老婆即将临盆,白谌更是连儿子都生了一个了,但他呢?他有什么?连鬼影子也没瞧见一个!

  他——不——服——气!

  他转身冲出厕所,一路杀到雷贯桌前,此时已经甜言蜜语完的雷贯心情很好,看到他还笑咪咪的招呼道:

  “有什么事吗?”

  夏承宇不发一语、以抓贼似的眼光盯着雷贯几秒,然后万分怀疑的质问:

  “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结婚八个月,老婆正好怀孕八个月,你一定有偷跑对不对?”

  雷贯突然被自己的口水呛着,猛咳了一阵之后才面红耳赤的骂道:

  “你说谁偷跑?我‘工作能力强’不行呀?”

  他心虚得脸上一片赤红。这个神通广大的家伙不会是猜出来的吧?其实他自己也很怀疑,老婆其实不是怀孕八个月,而是八个月又一个礼拜,他们早在婚前一个礼拜就已忍不住……

  “你这是嫉妒吗?我看你八成是看我们有老婆、孩子,心里吃味了。”白谌一针见血的指出事实。

  “真的吗?”雷贯一扬眉,佯装惊讶的叫道:“哎呀,那你早说不就得了!我老婆认识起码不下二十个美女可以介绍给你。她们最喜欢的,就是像你这种唇红齿白的大帅哥了。只要你头儿一点,马上就可以和其中一位佳人踏上红毯的另一端。如何,心动了吧?”

  “这个……”夏承宇开始支吾了起来,双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

  “我想若悯那边,应该也有很多人选可以供你挑选才对。”白谌凉凉的补上一句。

  “对,选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今天下班后,咱们约个地方,我们带十几、二十个美女去让你挑选,保证下个月的今天,你就有老婆啦。”

  他们的话才刚说完,夏承宇就已吓白了俊脸,只见他双唇颤抖、面如死灰,宛如听到了死刑宣判。

  他只结结巴巴的丢下一句:“不——不用了,谢——谢谢你们的好意,我不需要,再——再见。”说完,匆匆的拔腿就跑,连头都不敢回。

  雷贯和白谌见状,毫不留情的在他背后捧腹大笑。夏承宇这个家伙的反应早在他们的意料当中啦。

  他们很清楚,夏承宇这个人就只是喜欢搅局而已,整天没事就大声嚷嚷自己没有老婆,老找他们两个已婚者的麻烦。好吧,他们觉得有一丝愧疚了,于是想办法找人介绍对象给他,想让他好好安定下来,谁知真到相亲时,他又临阵脱逃,躲人家小姐躲得像洪水猛兽似的,着实气煞人也。

  说穿了,他就是喜欢瞎搅和,看到人家有糖吃,他也一定吵着要吃;可是当人家真的把糖给他吃,他又偏偏——不吃了。

  真是犯……嗯……贱哪。

  夏承宇将他的白色三菱跑车驶进夏家宅院的车库里。下了车,拖着虚软乏力的身躯向大厅走去。

  唉,一定是今天下午让那两个没良心的家伙惊吓过度了,现在浑身上下提不起一点劲来,难过死了。

  真不想回家来的。

  想当初分发到特勤组后,为了执行勤务之便,也为了不打扰家人平静规律的生活,他特地在市区买了一层公寓,平日就住在那儿,偶尔放假才回家探望父母。现在他头痛得很,喉咙又不舒服,实在非常不想面对那一屋子的人。

  不知道是不是感冒了?若是等一下让老妈知道,她又有话要说了。她向来就不赞成他去当警察。

  “叫你不要去当警察,你偏不听,你看看,现在感冒了吧?”他知道老妈绝对会这么说。就连他打个小小的喷嚏,她都会怪到警政署长头上去。

  奇怪了,当警察就不能感冒吗?难道她以为警察都是无敌铁金刚?还是万能的超人?

  唉,偏偏今天是他老爸的六十大寿,妈和两位哥哥特地在家里替他老人家办了一场晚宴,邀请企业界诸位龙头老大齐聚一堂为老爸祝寿,他这个做儿子的哪有缺席的道理呢?

  拖着愈来越沉重的步伐,他往灯火通明的大厅走去。

  一进门,还来不及躲起来喘口气,立刻就遭到“鼠辈”的通风报讯——

  “老三回来了!老三回来了!”他的二哥夏承浩双手做出卷筒状,朝母亲所在的方位大声广播。

  果然不到二十秒,他伟大的老妈立刻从扰嚷的人群里冲出来,直奔向他。

  “承宇——我的乖儿子!让妈看看你好不好?”夏母两手捧着儿子俊俏的脸蛋,万般心疼的细细端详着。“你看看你,又瘦了一圈。自己一个人住在外面,吃也没吃好、穿也没穿好,真让妈心疼死了。”

  每次他一回家,老妈总要来上这么一段戏码,那情深深、意切切的举止,着实赚人热泪、感人肺腑,真教人掬一把同情的眼泪。可是他想申诉的是——

  不用那么夸张吧?

  距离他上一次回家,也不过才六天的时间,老妈干嘛表现得好像他几年没回过家一样?莫怪家里的两个哥哥,每次总爱戏称他们是在搬演“四郎探母”,而且还堂而皇之的将之窜改为——“三郎探母”。

  其中的“三郎”指的当然就是他,夏氏企业的三公子——夏承宇是也。

  “妈,我很好,我还胖了一公斤呢。”他拉下母亲白胖的手,怕让人看了笑话。

  “是呀,在胖一公斤之前,你已经瘦了好几公斤了。承宇,你干嘛非要干那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呢?在家跟着你爸爸和哥哥们学做生意,不是很好吗?那个什么警察,就让别人去做好了,反正又不差你一个嘛。”

  夏高月梅真是不明白,儿子放着好好的夏氏企业不去打理,跟人家跑去当那个出生入死的警察干什么。当警察会发财吗?万一倒楣被枪打中,不死少说也去掉半条命,干嘛非要淌这种浑水不可呢?

  想当初承宇这孩子高中毕业时,明明说好了要他去念大学的企管系,谁知道这个不按牌理出牌的孩子竟然在开学前夕突然不告而别;后来他们才知道,他并没去大学报到,而是跑去念那个什么鬼警官学校了。

  他们知道以后当然非常反对,堂堂夏氏企业的三公子去当警察,成何体统?

  他们当下立即下了十二道金牌,要他马上休学回家报到,可是他却像吃了秤砣一样的铁了心,根本劝不听,一心一意只想当警察。真是伤透他们的脑筋了。

  他们了解这个孩子,别看他平日什么事都不在乎,一副嘻皮笑脸的模样,可是一旦让他执拗起来,却比谁都还要固执。

  那时他还放话说:“从小我就喜欢打打杀杀、舞刀弄枪,一点都不想坐在办公室里发霉,那会闷死我的。反正我已经决定,这辈子我就是要与枪支为伍,你们要是不让我去当警察,我就去当流氓。”

  听听这是什么话?简直是威胁嘛,真是把她给气死了!

  谁知道老伴却很欣赏儿子这样的硬脾气,从此之后竟也不再干涉儿子的决定:再加上她另外两个儿子也都临阵倒戈,赞成让弟弟去当警察,在四票对一票的情况之下,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钟爱的小儿子走上“歧路”,无力阻止。

  “妈,别人也是有父母、有儿女的,如果每个人都像您这么想,那谁去当警察?台湾不早就完蛋了。”夏承宇感到啼笑皆非。

  “我不管,反正妈不要你当警察就对了,你去把工作辞掉,回公司来帮你爸的忙,不准再回警局去了。”夏高月梅索性用命令的。

  “妈……”夏承宇知道老妈又在闹别扭了,此时再多说也无益,只有老爸才能救他一命,于是他扶着老妈的肩头往人群里钻,四处寻找老爸的踪影。

  他带着老妈穿越重重人墙,好不容易将麻烦的老妈还给老爸之后,才舒缓一口气走往食物区,拿杯酒替劳累的自己解解渴。

  他悠闲的倚在吧台边,啜饮厨子特调的玫瑰鸡尾酒,粉红的液体上漂浮着片片玫瑰花瓣,不但好看,而且也相当好喝。

  他将杯中的最后一滴酒一口仰尽,同时不经意的扫了四周一眼,忽然他眼睛一亮,眉毛上扬,双唇微张……通常这个讯号就代表——美女出现了。

  真是一位绝代佳人啊,他如此思忖着。

  虽然她没有刻意打扮自己,简单朴实的衣着在人群里也并不特别出色,可是他还是能一眼就注意到她。

  就如同鼻子灵通的狗儿永远能从土堆里找出骨头一样,他对女人的鉴赏能力是无人可及的,只消看上一眼他就能够知晓——这是上等姿色、中等姿色,抑或是下等姿色。

  她将乌黑的秀发束成一个死板板的发髻在脑后,显得一丝不苟;一套紫灰色的套装没有将她身材上的优点衬托出来,反而加重她给人一种刻板、严肃的印象。

  她是故意的。夏承宇如此断定。

  他敢发誓,她绝对是存心遮掩她美好诱人的一切,让人误以为她只是个平凡庸俗的姿色。

  可惜她错了。虽然她刻意隐藏自己,但凡是有眼睛的人一看马上就会知道——她是一颗隐藏在不当包装下的瑰宝。

  她细嫩如羊脂的肌肤吹弹可破,秀气的琼鼻小巧可爱,红艳如花瓣的樱唇万般引人遐思,尤其那一双晶莹明亮的瞳眸更是有如一泓秋水,直漾进人的心坎里去。即使她努力摆出不可侵犯的模样,还是无法阻止男人贪婪的目光。

  唉,她该去买副面具才对的。

  眼见美人正朝他这个方向走来,夏承宇连忙挪动姿势,摆出一个他自以为最性格的Pose,并Show出一个潇洒性感的笑容,等着看她那崇拜、痴迷的表情,甚至是她兴奋的尖叫、昏倒。

  可是……

  没有。什么都没有。

  那名女子冷凝着脸,笔直的从他身旁走过,连瞄都没有瞄他一眼,仿佛他根本不存在那里,如同空气一般,是透明、隐形的物质。

  他的自负当场被踩碎了,那向来所向披靡的性感笑容僵在脸上,久久、久久都收不回来。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这样忽视他夏承宇的魅力。

  凭他傲视群伦的外表和亲切洒脱的性格,哪个女人不是对他如痴如狂、又爱又恨?她怎么可能丝毫不为所动?一定是她刚才没注意,根本没发现他站在那里,如果她看到了,绝不可能无动于衷。

  嗯,一定是这样没错……

  他沉醉在自己编织的美梦里,选择自我欺骗来维护自己受创的尊严,直到一个尖锐刺耳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才在危机意识的包围下迅速恢复清醒。

  “承宇,达令!好久没看到你了,我好想你哟!”赖燕妮在人群里看到夏承宇,兴奋得像中了特奖似的,直扑过来。

  亲爱的上帝呀,虽然刚才我的自信心受到莫大的打击,但是您也别这么急着找人来弥补我嘛。夏承宇往上猛翻白眼,无声的哀求。

  所谓病急乱投医,临时抓来的岂会是好人选?

  他喜欢女人;在他眼中,天下几乎没有不是的女人,每个女人都是可爱、讨人喜欢的,普天之下几乎找不出几个让他不喜欢的女人。然而这个赖燕妮正是那少数的异类里面,最最令他受不了的一个。他避之唯恐不及。

  夏承宇讨厌嚣张跋扈的女人,害怕矫揉造作的女人,然而非常不巧的,赖燕妮两者都俱备了。你没见过赖燕妮大发脾气的样子——啧啧,那真是令人退避三舍呀。

  赖燕妮的父亲是夏承宇父亲的朋友兼事业上的好伙伴,夏承宇从小就认识赖燕妮,也从小就讨厌赖燕妮,但她毫不知情,还自封为夏承宇的未婚妻,在外到处招摇。

  他们玩这种你跑我追的游戏已经足足玩了二十年了,可是赖燕妮还乐此不疲。这可把夏承宇给累坏了,他不知道究竟要到什么时候赖燕妮才会对他死心。

  “嗨,泥泥。”他转身打招呼,自动把她名字里的女字旁去掉,改成泥巴的泥。

  “你跑到哪里去了嘛!人家已经好几个月没看到你了,为什么都不来找我?”她大发娇嗔,将涂着艳红蔻丹的手往夏承宇的胸前猛戳,完全无视于夏承宇一脸敬谢不敏的表情。

  我的妈呀,她打破香水瓶了是不是?怎么一身这么浓呛的香水味!夏承宇用力猛揉鼻子,拼命忍住想打喷嚏的冲动。

  赖燕妮喜欢追逐时髦,凡是时下最新潮、最要多Fashion的东西,她一定非要全部穿在、用在、戴在、抹在身上不可,把自己弄得像棵十二月的圣诞树,还为此沾沾自喜不已。

  就像现在,她脸上涂着“据说”是时下最流行、最炫的彩妆——爆擦妆。白白厚厚的粉底配上宝蓝色的银粉眼影,好像大熊猫的两个黑眼圈;两颊画上仿佛被甩了两巴掌的腮红,嘴唇抹上暗紫得几近黑色的口红,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中了剧毒了。

  她自己是觉得这样很漂亮啦,可是在夏承宇看来,就活像走错路、回不了地府的妖魔鬼怪——怪骇人的。

  “我最近很忙。”他往后退了一步,不着痕迹的避开赖燕妮骚扰的魔爪。

  真是令人头疼!他虽然看起来风流花心,但大概没人相信他也有他的原则吧?“风流而不下流”一向是他的最高指导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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