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帮我跟他要签名!啊,有签名照更好!我要贴在墙上,膜拜他!”
兴奋不已的宋陵,如数家珍地说:“你晓得,我现在想慢慢转向幕后的设计,所以特别研究过‘公爵’的作品。他真是天才洋溢,小到装饰品的设计,大到店铺的整体设计,还有他接掌‘维多葛雅’前,每年只推两季的时装设计……处处可见优雅、恬静、色彩缤纷又富活力的感觉。他现在不负责设计,转向营运,真是可惜极了。”
果然是“公爵”迷,仁善还不晓得他曾经是服装设计师呢。
“他不是明星,跟他要照片可能有点困难,签名我会帮你想办法。可是,你应该更希望能和他亲自见面,传达爱意吧?”含笑地说。
“咦?你可以带我去吗?”
“我要先问问,他介不介意我带朋友一块儿过去。”
“阿仁,我爱爱爱爱死你了!”
宋陵被兴奋冲昏头,她没注意到仁善的脸色又悄悄暗沉下去。最近心情阴郁的他,其实不太适合招待朋友,但他还是答应“公爵”(=杜克勤)的邀约。至少,有件能占据自己脑海的事是好的。他不愿也不想一天二十四小时,扣除失去意识的熟睡阶段外,几乎无时无刻不想著谷洋。
他离开之后,完全断绝了联络。将近一个礼拜过去,一通电话、一封简讯都没有。如今两人间还维系的关系,仅止于谷洋“借放”在仁善家里玄关处的大大小小近十个纸箱。
不知他找到新房子没有?还是有谁收留了他?他那幺受欢迎,要找自愿提供一张床的女人,应该易如反掌吧?也许,现在他就待在某个女子的香闺里……
不许再想。
再想,难道逝去的光阴就会逆流?逆流真能成功的话,他宁可回到不认得谷洋之前,一个人也过得单纯、过得自得其乐的日子。
耐心、无微不至的照料下,芙渠父亲的病情总算有了起色。
“很好,现在血压下降不少,心跳也没有大问题,能不断维持这种状况的话,令尊应可慢慢恢复正常作息与活动。除去剧烈的运动以外,我建议他每日增加一点运动量,最好能在下午日落前,到附近的公园走个五圈,这对他有好无坏。”收起诊疗箱,多年以来一直是萧家家庭主治医师的白发老人说道。
“谢谢您,许医生。”萧家母亲听到这个好消息后,频频鞠躬。
“哪儿用得著谢我呢?萧先生的病情之所以能好转,全靠你们的努力,才有这幺好的成果。医生交代的药定时、定量吃;根据忌口的食物名单,每天为他烹调营养、好消化的餐点;还有日以继夜的照顾。这次他能战胜病魔的关键,就是家人的爱心。你们做得很好,如果大家都这幺做,很快的医生就要失业了,呵呵!”
白发老医师提著箱子,最后叮咛“不要忘记吃药”,慢步离开了萧父的寝室。芙渠急急忙忙跟上去,送老医师到楼下大门,招呼他搭上出租车。
目送车子远走后,芙渠转身,要上楼前──
“好久不见,芙渠。”
一声呼唤令她止步。
据阿陵所说,已经失踪、没消息的谷洋,竟再度出现,而且是来找她?芙渠半掩住惊讶大张的嘴。“好、好久不见。”
都市靓男的风格未变,一袭合身黑底蓝纹西装外套、同料长裤衬得他有型有款;全部向后梳的短发比以前剪得更短了些;高额挺鼻的脸庞,比过去给人的感觉更犀利了些。是因为和仁善分手后,瘦削下来的两颊颧骨突出,使得轮廓更深刻的关系吗?
曾让她恐惧万分的狂野男人味,亦比当年要深沉、稳重多了。
“我曾经允诺过,要来拜访伯父,最近忙著处理一些事给耽搁了。希望你不介意我今天没事先说一声就过来。”带著伴手礼,谷洋礼数周到地说。
“欢迎、欢迎,爸爸一定会很高兴的。”顿止,芙渠迟疑地咬住下唇。“那个……事情我有听阿陵说了。你现在一个人住在外面吗?”
扯扯唇。“想找个房子又懒,我暂时住公司提供给外地机师,可短期居住的套房。”
“这样啊……有人照料你的生活吗?”
谷洋笑而不答。
“噢,对不起,我问了多余的事。”芙渠尴尬地指著楼梯说:“我们上去吧!”
等她回家,一定要告诉宋陵这件事才行。她是听仁善提过,在他们俩还没“分手前,曾约定要谷洋在爸爸面前为她们说情。可是情况丕变后,她本来已经死心了。没想到他这幺有心,还记得……
这样看来,谷洋不是那幺恶劣的男人。
(2)
‘然后啊,他就对萧伯父开门见山地说了。你知道他说了什幺吗?’
揉著眼睛,强忍打呵欠的冲动,仁善把电话夹在肩膀与耳朵间,回答:“……不知道,他说了什幺?”
‘咳咳!’电话彼端,宋陵模仿男人的磁性美声说:‘伯父,您一直都看错我这个人了。离婚的事,全部是我咎由自取造成的遗憾。无法维系婚姻的罪魁祸首,不是芙渠而是我。您女儿离家出走不是离婚的原因,而是我漠视她、不曾待她如妻,只当她是花瓶,种种恶因所种下的果。我要向您道歉,没好好爱护您的女儿。’
宋陵转回自己原本的声音,激动地喊:‘怎幺样,是不是很酷呢?男人要是有担当、有肩膀,所讲的话就硬是与众不同,有说服力、威风凛凛的。听阿芙说,萧伯父都被谷洋震慑住了呢!’
仁善垂下眼眸。假使这段话早在两年前谷洋就能领悟到的话,后续的发展将截然不同吧?芙渠在私奔前,或许会考虑与谷洋再好好地沟通。没有私奔,谷洋就无须杀到家门前兴师问罪,自己也不可能认识他了。
‘你很吃惊,对不对?阿仁。’
以为仁善是讶异得说不出话,宋陵感慨一叹。‘我也一样耶!我头一次对谷洋这家伙产生了一点好感。人都是很现实的动物,这次他给了我和芙渠大力帮忙,我才能以较为公正客观的态度看他这个人。你以前常说他不是大恶人、大坏蛋,我总笑你天真,没料到你是唯一眼力最好的人。他为人确实不坏,就是一张嘴巴特儿~~坏。’
现在说这些话,已经太迟了。
“萧伯父是怎幺回答他的呢?阿陵。”把有关谷洋的话题转移。“是否愿意与你见面,答应不会再逼芙渠与你分手了呢?”
‘我哪敢做这种一步登天的美梦呀!可是有了谷洋的“帮腔”,我想接下来的奋战,阻力会比较小也是真的。’宋陵嘻嘻笑道:‘幕后最大的功臣,仍然是你,阿仁。’
“我?我什幺也没做啊!”仁善还很惭愧,因为分手得仓促,顾不得曾和她们说好的约定--和宋陵一样,他并不抱著谷洋会记得这约定的希望,因此连提都没有再跟谷洋提起。
‘你根本不必做什幺呀!只要有你在,谷洋就会动起来。好象装了太阳能电池的机器人,不须激活任何开关,见到阳光就复活是同样的原理。’
宋陵取笑地说:‘你还真是罪过,分手了也能让对方念念不忘,你改天得告诉我是怎幺把人家迷得神魂颠倒的!想必谷洋是为了挽回在你心中的“地位”,才会特地不请自来,为一个已经失效的诺言,使出浑身解数地说服萧伯父吧!眼前我不就马上改变对他的恶劣印象了吗?这证实了他这招很有效。这不是托你的福,又是托谁的福?’
不可以听她这幺说,就动摇了。仁善告诫自己,纵使宋陵的推测是真的,谷洋是怀著这种“贰心”,想卖自己一个人情,想软化自己的态度……那又如何?
‘我要好好谢谢你,阿仁。由我和芙渠作东,摆桌请你和谷洋吃一顿饭,怎幺样?大家就算分手,还是朋友嘛!’
无论谷洋收买再多人心,他和谷洋永远也不可能是“朋友”。朋友之间的交情最好是“淡如水”,而非他与谷洋那种“浓胜油”的100C激情灼爱。随便一点点星星小火,转眼就会烧成燎原烈火。一碰面就闹火灾,他又怎幺可能和谷洋同桌而坐,把酒言欢呢?
“你们去就行了。下周一我就要招待‘公爵’,会变得很忙碌。你也看到报纸了吧?他今晚就会到台北,周末、假日会有公司的人招待,我还不必陪他,但周一起的整个礼拜,我时间都被绑得死死的。况且‘公爵’想玩的地方很多,我担心走不完,有空时就在整理相关的旅游景点情报、筹划路线什幺的。另一方面,工作也不可能放下……别勉强等我了,你们三个人高高兴兴地去吃饭就行。”说著言不由衷,半是真、半是假推托的台词,仁善为了逃避谷洋,不惜对一向真心以待的好友说虚伪话。
这是逼不得已的。他在心中强辩。
我总不能告诉始终为我担心的阿陵,我对谷洋难以忘情,夜夜难以成眠,再与他相见的话,谁知道我会做出什幺蠢事……吧?
我不希望她为了我与谷洋的事操心。
仁善再次对电话里的人强调地说:“真的,宋陵。我不是不给你面子,你相信我,我真的不方便。”
‘……OK,我。’似乎放弃的宋陵笑了笑。‘等你这阵子忙完后,我们再说吧。记得帮我要签名喔,掰掰。’
电话收线之后,仁善一个人独坐在客厅的沙发中思索著。
昨夜的一场雨,洗涤了大地尘埃,起初泛著凉爽雾气的清新晨曦,转变成烈日当空、万里无云的朗朗十月秋霁天。
可是仁善的心,依旧锁在开阔不起的窄小四方盒子,囚禁在心灵仓库里。那里头装有太多回忆、太多点滴。相遇、误解、伤害、吵架,三分之一。接吻、热恋、舍不得分开的抵死缠绵,三分之一。拌嘴、开玩笑、互糗对方、讨论各式各样人生烦恼、新闻八卦等等,三分之一。哪边的三分之一是能舍弃掉的?
答案:全丢不掉。
想念著谷洋的一切,想念到害怕夜晚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所以尽量让自己在外头忙碌到三更半夜,以便回到家后累得上床倒头就睡。
倘若宋陵真猜中了,这是他精心策划的“花招”,谷洋若跑来按门铃,说:“瞧,我是为你而做的,我没有忘记答应过你什幺,仁善,我对你说的字字句句都记得。试问孰能无错?世上焉有不犯错的人?请再给我一次机会吧!”,他能坚定不移地拒绝吗?
……你绝对做不到的,张仁善。
他能躲掉谷洋的拥抱,拒绝他的吻吗?
……每天靠著回忆中的男人,在床上自我安慰的人,你能相信此人的发誓,说:“我绝不会”的谎话吗?张仁善。
别傻了。仁善啃咬著指甲,盯著电话机,犹豫不决。与其被动地等待,有时主动进攻,得到的效果反而更好、更吻合自己所预期的。既然谷洋一样都要来家里搬走这些箱子,那幺……花好几个月等待,不如直接由我约他吧!
这次清算完他们之间谁欠谁的、谁多给谁的关系之后,占据玄关的箱子也会和自己放进仓库的回忆一样,不再占据自己的视线了吧?
伸出手,仁善捉起手机,发了封简讯给谷洋。
听到仁善威胁要报警,那时候谷洋的心都凉了。
一股窝囊怨气熊熊地窜出,这辈子自己没被人这样侮辱过!好,他是有过侵犯他的记录没错,可是那之后谷洋指天誓地,再也不曾“强迫”、“强要”过他半次。难道仁善认为自己会再次伤害他?他害怕自己到需要警察(公权力)来保护,否则不能安心?将他谷洋当成是流氓、恶棍,会屡次再犯的强奸狂吗?
气得他提起简单的行囊,掉头离开。
有啥好稀罕的?一段关系走到最后,不获得信任就罢了,还被人看成无恶不作的歹徒、死缠烂打的垃圾,徒惹人嫌。再待下去,他该把自尊搁在哪儿?他算不算是个男人?
要分手便分手。罢,他认栽了!在仁善那比天还高的圣人标准前,自己妄想高攀,本来就是他笨、他蠢!
没处可去的谷洋怀著满腔“衰到深处踩狗屎”的怨愤,在夜店又遇上死对头宋陵,她容光焕发的模样,让他更郁卒,禁不住反讽一番。
他妒忌这女人的命这幺好,平平是谈恋爱,她抽到一支上上签,芙渠爱她爱得死心塌地,还为她闹自杀。反观自己呢?只是犯点小错,仁善就连商量的余地都不给,无情地扫他出门。谷洋怀疑仁善是不是没爱过自己?
噢,他是很爱自己的“性能力”,这点谷洋千真万确地相信。但是,如果他爱自己的“人”,谷洋不信他狠得下心肠,做得这幺绝。
……到头来,在那家伙心目中,自己究竟是根方便、安全的情趣按摩棒,还是那家伙的恋人?
谷洋不知道。
怀著这样的愤慨,谷洋离开熟悉的夜店,搭车到另一间恶名昭彰、专门聚集寻求一夜之欢的夜店。
当下脑子里充斥著──
“我受够了,再也不玩什幺谈情说爱了!管他青任不责任、忠实不忠实!想做的时候,到夜店找个亮眼、上道,成熟又不啰唆的女人,大家合拍就一起解决彼此的生理需求,做完了挥挥手,谁也不必记得谁,这样多好?我是猪,竟会相信爱情,相信‘与君携手到白头’这种痴人说梦的话!不必了!环肥燕瘦随便挑的日子,更适合我!我就是坏,我就是烂!怎样?”
啥,这样是对仁善的报复?
非常好,倘使这样算得上报复,最好是气歪他的脸,我马上包红包慰问他!
但,除非是天生的白痴,才会用这种没意义、没营养兼可笑的手段,报复分手的男友(女友也一样)。
既然分手,自然就没了对彼此的约束力,但也是因为不在乎对方和谁去干幺了,才会分手,不是吗?
会为一段死去的恋情守身如玉,是专门骗女人用的童话爱情小说里才存在的奇迹。谁不都是换了男友(或女友),便开始等待下一个男人(女人)会更好?分手一天就和别人上床,或是分手十年才和别人上床,前者感觉好象很没节操,但真相或许是后者苦等了十年才有别人肯要。
这幺说很毒?事实往往更苦辣、更难下咽。
不过是回到从前的自己罢了。
抱著一具具根本没交谈过两句话的胴体,抚摸与亲吻不再是爱的手段而是性的游戏,抽插成了单纯的惯性运动,射精只求一瞬的灭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