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她吻我的。
“我叫贺清清。”
然后她像猫一样轻快的跑开。
我一直问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态?
回到家前,我把口袋中的婚戒拿出来,重新戴回无名指。
其实戴不戴回去,妻也不会发现。
回到家时,已经十点多,妻在小孩房陪琴珊和擎文睡了。
我疟回主卧室,衣服也没脱就倒在床上,我和妻很久没有睡在一起了,大约从琴珊出生以后开始。琴珊爱哭,我又下容易入睡,被吵醒后就 很难睡著,第二天又要上班,无精打采的。妻为了体谅我,就搬到小孩房 和琴珊睡,哄琴珊睡著了,再回到卧房,后来等擎文出生,她干脆就睡在 小孩房。
我们之间到底有多久没有“行房”?久到连我自己也算下出来。这样到底还算不算夫妻?这并不只是小孩的问题,或许我们之间也有问题。
“没想到连模范夫妻也会有问题。”老吴带著几分醉意说著。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又问了一次。——这里很吵,公司里几个年轻人拿著麦克风嘶吼,唱著王力宏的新歌,我连听都没听过,第一次发现自己老了。
“就是小沈和小娴啊!他们感情这么好,没想到上个月离婚了。我们同学之中,现在大概就算你们夫妻俩最幸福了。”
我们夫妻在别人眼中仍是最幸福的?
老吴继续说著,“我老婆烧的菜根本不能吃。我的老婆如果有你的老婆一半贤慧就好了。”
“她也没有你说的这么好。”我由衷地说,虽然妻的厨艺是公认的好。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要抓住男人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妻这点做得 很好,但是胃以上和胃以下难道都不重要了吗?
“哇,你居然说这种没良心的话,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人在福中不知福吗?
我和清清去了兰屿,兰屿很小,我们租了一辆摩托车,大约一个小时就绕完了全岛一周。
那里有一片青青草原,翠色的青草绵延王天际,蔓延成一片淡绿色的烟霞。我牵著清清的手定在小径上。然后我对她说:“我结婚了。”
她眯起了眼睛,睨著我。
“对不起,我应该一开始就告诉你。”我松开了她的手。
“其实我早就猜到了。”她看了我一眼,笑了笑,“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那问面店,你的手上戴著婚戒。我只是有些不确定,婚戒不是都戴在中指的吗?”
“我以前很瘦,婚后胖了快十公斤,手指也胖了一圈,中指戴下下,只能戴在无名指。”我叹了口气,好像在说一个好久好久以前的故事,而那也不过是五年前的事罢了。但我还是不了解,“但是你……”
“你是不是要问我,既然知道你已经结婚了,为什么还肯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你看起来像个好男人,这答案会不会很荒谬?”她牵起了我的手,往前走了几步,指著天边,“我们走到那里,今天天气这么好,一定可以看到小兰屿,说不定还可以看到恒春半岛呢!”
油绿的织毯上,洒著夕阳的余晖。
她牵著我的手,从闲云野鹤的轻快步伐变成了老态龙钟的步履。
“我如果继续佯装快乐,就下真了,对不对?”她终于停下了脚步,望著我,“其实第一次见面以后,你每次和我见面,都把戒指拔下来,我就几乎确定那是婚戒了。可是自己胡乱猜测的和亲耳听到的,毕竟还是不一样。”
她抱住我,把头靠在我的胸膛。
我觉得歉疚,我站在遗世独立的绿色小岛上,四周是清爽的青草香,可是我所做的事情却是飘移在幽暗的折缝中。
我其实并没有从那里走向这里,也没有从妻的身旁走到清清的怀抱,我其实一直站在自我世界的中心,下曾离开过。
许久,清清抬起头来,眼眶红红的,我以为她会哭,但她没有。
“你的婚姻一定很乏味吧!”清清的头枕在我的肩上。
已经深夜了,躺在床上,我们两个却都没有睡意。
“我们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当初还下顾家人的反对,闹了很久的家庭革命。”
“原来任何一个平凡的婚姻背后,都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我们促膝长谈了一整夜,从我认识妻开始到结婚,从甜蜜到索然无味。
好多话我从没对人说过的,全都对她说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和妻这样说过话,我最常和她说的话就是,“饭煮好了没?”她最常对我说的话就是,“你要记得把这个月的生活费汇进我们 的户头。”
清清翻身坐了起来,凝视著我,“我很羡慕你,只有一个女人,感情的世界愈单纯愈幸福。我每次都以为找到了真爱,不久以后就会失去,你 会是我的真爱吗?”
我无法回答,只是抱了抱她。
然后她开始诉说她的爱情,她的爱情故事好长。
“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容易爱上别人。我才二十六岁,你却是我第五个男人,听起来是不是很吓人?”
“也不会,现在的年轻人,不都这样的吗?”我言不由衷地说著。
“那你几岁?”
“三十八。”
“那就是快四十了,我以为你才三十出头。四十岁,天啊!好、好老。我不能想像我四十岁时会是什么样子?”
—我是三十八,不是四十。”
“好吧!你是三八,这样可以了吗?”
“喂,我怎么感觉你像是在骂我。”
她笑了笑,继续把头枕在我的肩上。
“我一直谈恋爱,因为我是一个怕寂寞的人,可是谁不怕寂寞呢?”她呢喃著。
“不论是不是惧怕寂寞,最终我们都会一个人走完最后的路,孤独地在地下长眠。”
“所以我们才要在长眠之前,寻找心灵的伴侣。”
我们害怕孤独,所以寻找心灵的伴侣。可清清会是我心灵的伴侣吗?
第一道曙光洒了下来,天不知下觉地亮了。
从兰屿回来以后,并没有什么改变。清清不再提起我已婚的这件事,我当然也下会再提及。
我们一样到诚品相见,然后一起吃晚餐,有时去看场电影,有时去公园散步。假日便相约出去郊外。
今年的冬天比较冷,几波寒流下来,天气变得很冷。
“天气这么冷,我们去洗温泉吧?”她说。
在天籁的露天温泉中,清清穿著比基尼的泳衣,姣好的身材展露无遗,几个男人垂涎的眼光,让我感到虚荣的快乐。
回程的路上,我们绕到了大坑,到“大树下”那问老店,我点了清蒸臭豆腐、红烧臭豆腐、炸臭豆腐、麻辣臭豆腐。
“你点这么多种啊?”她睁大眼睛。
“很好吃的,吃吃看。”
“我不吃臭豆腐的,很臭。”她摇摇头。
“不喜欢吃?觉得不好吃?”
—我没吃过,不想吃。”
我笑了,“住在台湾的人怎么会有人没吃过臭豆腐?”
“就是没吃过啊!闻到那味道就觉得臭,一点都不想吃。”
“就是臭才叫臭豆腐嘛!闻起来臭,吃起来香。不过一旦你吃了以后,就再也不觉得它臭了。你看这臭豆腐,外面的皮酥酥脆脆,里面的豆腐绵绵的,很香,口感又棒。真的,尝一口看看,很好吃。”
她摇摇头,“不吃。”
“那我就不客气了。”
我唏哩呼噜地大口吃著,忙著没时间说话。
“有这么好吃吗?”
“要不要吃一口?I我夹了一块豆腐,放到她的嘴边。
她皱著眉头,夸张的捏著鼻子,吃了一口,忽然表情就变了,“下难吃嘛!我大概是饿了,饿的时候就会觉得东西特别好吃。”
我是不是也饿了,处在婚姻中的爱情饥饿状态,所以任何女人都诱惑力十足?
不,下是这样的。清清是个特别的女人,有一种令人放松,又值得别人信任的力量。
她又大口的吃了好几口,“还挺好吃的嘛!”
说完,整盘的臭豆腐全搬了过去。
津津有味的吃著。
“原来这么好吃,怎么不早说?”
我明明早就说了。
“喂,留一点给我啊!”我假装护卫著眼前的这盘红烧臭豆腐。
“给我。”她笑著把我眼前的这盘也拿了过去。
年轻真好,连吃个臭豆腐也能吃得这么有趣味。
有时年轻也不可理喻。
“为什么一定要吃这家的甜甜圈?”
“因为Mister Donut甜甜圈是最好吃的。’
会不会太夸张了点,大老远跑到天母,排了一个多小时,才到队伍的一半。
“大排长龙的,不见得好吃。你为什么这么爱排队?上次我们去金山,为了吃蛋糕,排队排了两个半小时。”
“因为亚尼克的蛋糕最好吃,大家不都这样排队吗?”
“我们不一定要跟大家一样。”
“你为什么这么扫兴,不想排就不要排了。”说完,她转头就走了。
“我们已经排了一个半小时了,宝贝。”我试著拉住她。
“走下走随你。”她挣脱了我的手。
我跟著她走了好几条街,从忠诚路定到天母东路又走到中山北路。
她终于在一问花店面前停了下来。我拉著她走进去。
“你喜欢什么花?”
她随手指了指,花店小姐仔细的把花包装好,我把花递到她面前。
“我对花过敏;”她像恶作剧似的说了这么一句,就推开门走出去。
我手捧著花尴尬的笑,把花的钱付了,花店小姐也尴尬地对我微笑,慢条斯理的找钱给我。
我定出花店时,已经见不到清清的踪影,我只好从中山北路走回忠诚路,走回原本停车的地方。
这是我第一次捧著花,走这么远。像我这个年纪的男人捧著这么一大东花,在路上引起下少侧目。年纪老的男人若要送花,一定是叫花店送 达,才下失品味;浪漫的捧著一大束花站在路口等候女友的,是年轻小伙子的权利。
上车后,我生气地把花丢在后座。
谁叫你要交这么年轻的小女朋友,唉!
“没事买花送我,有问题!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妻说著,但睑上笑得灿烂。
“我最近老是加班,冷落了你。花还喜欢吗?”这不过是清清不要的花,妻这么开心,让我心虚。
“最近天气很冷,我炖了姜母鸭,让你补一补。你老是加班,身体累坏了就不好了。”
妻起身要去厨房。
“不急,不急著弄吃的。”我用力握住她的手,妻停了下来,先是诧异,后是微笑。
这是妻新婚时说的,当你想跟我说谢谢时,就用力地握一下我的手。
刚结婚时,妻帮我做很多事,我老是跟她说“谢谢”。妻说:“夫妻间老是说‘谢谢’,好像很见外似的。”
“可是我想跟你说‘谢谢’。”
“那你下次想跟我说‘谢谢’时,就用力地握一下我的手,这样你的感谢,就会从你的心,透过我们俩紧握的手,传到我的心里。”
我有多久没这样握住她的手了?久到连我自己也记不得?
被关心久了,就成了习惯,忘了感谢,忘了该说“谢谢”。
我是不是真的错怪了车福的定义?
“你搞清楚,要分手,也是应该是我甩了你。”
清清没说再见,就挂了电话。
我不应该提出分手,再怎么样,也应该把“分手”两个宇留给女人来说。
可是我实在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
我握著话筒缓缓地放下。
心里想著清清刚才说的话。
一我是想谈恋爱,但是我并下想当别人的第三者,不想当破坏别人家 庭的人。”
我以为她不介意,我怎么会这么笨,怎么会有女人不介意。
“你会为了我离婚吗?”她问。
“对不起,我不能给你什么。为什么到最后总会问到这个问题?我 不是已经说过我结婚了吗?我能如何呢?”
一星期后,清清打了电话过来,说想见最后一面。
我们约在第一次约会的那问义大利餐厅,她的用意我很明白,事情的最初的吸引总是最单纯甜蜜的,后来的发展总是掺入太多复杂的成分。
我们从中餐吃到了下午茶,谁也不想先开口道再见,但是冬天的白昼总是太短,天很快就暗了下来。
临走前,她坚持不让我送她回家,拿了一封信给我。嘱咐我明天十点以后才可以打开来看。
我怎么能够等到明天十点以后呢?我将信打了开来。
嘉诚:
当你看这封信时,我已经上了飞机,这样很好,因为我不想看到你看完信的表情。
你说:“爱情需要时机,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也不行,而我们遇见在不该遇见的时候。”我不这么想,我们是遇见在刚刚好的时候,如果我们相遇得早些,你们新婚,正浓情蜜意,我大概闯不进你心里;如果我们相遇晚些,或许你们已经找到夫妻平实的相处之道了,我也闯不进你的生活。
所以我们相遇的时间是刚刚好的,不早也不晚,刚好在你的婚姻食之无味,又弃之不能的时候,你不会怪我这样说你的婚姻吧!在我眼中的确定如此。
姊姊前年离了婚,在她眼里,婚姻的绊脚石全定第三者的错。她问我:会不会觉得对不起你的妻?我摇摇头,她也无奈地对我摇摇头,她大概觉得我丧尽天良。
可是我该觉得对不起你的妻吗?如果没有我贺清清,你生命中也会有林清清、王清清、李清清,想列这里,我不觉得对不起谁,反倒觉得心伤。在我之后,你还会有张清清、陈清清、徐清清吗?在你以后的生命中,我是不是将会和钱清清、花清清、郝清清没什么不同?
于是我决心让你记得我,一辈子的记住,驻进你的心里,即使恨我也没关系,只要让你能记住我就好。我是这样的想让你记住,你就应该知道我是爱你的。
所以我要告诉你真相:我也结婚了。
我安排和老公一起出国旅游,企图挽回我的婚姻。
当初和你在一起只是为了报复他,他可以另结新欢,我当然也可以,所以我和你在一起。
后来我发现我无法恨他,我实在太爱他了,所以我继续和你在一起,因为我也背叛了他,就可以原谅一次他的背叛。
我替他找了好多借口,他不是坏人,只是一时迷惘,所以才会对不起我。他离我愈来愈远,我愈来愈少见列他。我寂寞,所以总是列处闲晃,打发寂寞,然后遇见了你。
你恨我吧!我没有你想像中的那样爱你;我们的爱也没有你想像中的 那样超越世俗。
你会像我一样地问“你爱他多一点,还是爱我多一点’这样的蠢问题吗?
你应该知道,我们一辈子不会只爱一个人,就像我爱热可可,也爱咖啡,虽然它们之间并不相同,一个可口甜腻,一个香浓苦涩,但我同样喜爱。你一定能了解,因为你爱你的妻,也同时爱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