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上的她穿了件白纱洋装,笑容甜美地抱著大提琴,眼睛水盈盈地看著镜头,好像看进了正在看著海报的人的瞳孔深处。
她最擅长的便是流露真情,在演奏之时常常感动的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多感动,不过我倒是知道她的眼泪倒是感动了不少少男、熟男的心,纷纷掏腰包去观赏。
她是朱丽亚学院毕业的,据说比大哥小一届,但她凭什么?凭什么受大家的喜爱?凭什么年纪轻轻就集光环于一身?
而我大哥却要在病房里跟病魔搏斗?
这原是贴大哥海报的地方啊!
物换星移,有谁会记得曾经呢?
海报的右下角贴的不很牢靠,一阵奇怪的风吹来,海报的边角翻飞。
原来下面竟然还有一张海报。
又是一阵风,大热天的却吹得我毛骨悚然。
我左右张望正好四下无人,我撕下马茵茵的海报,大哥侧脸跃然眼前。
“喂,你在干嘛?”一个看起来像管理员的人大喊。
我本能的反应拿著海报就往前一直跑。
“不要跑。”那个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喊抓贼一般。
于是我跑得更快。
“不要跑。”
我回头一看,那人只是喊著,完全没有追来的意思。
第二天的报纸综艺版的头条,斗大的字写著:“疯狂Fans偷走马茵茵海报”。
完全没有人提及大哥一事。
原来人是如此健忘。
我活著,活著便是一切。
这竟是我胜过哥的唯一一件事。 大哥走了后的一个月,清清突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陪我喝杯酒吧!”
我们在酒馆里,两个人默默地各自饮著酒,怀著同样的悲伤。
我望著清清,极力地想把她从悲伤拯救出来。
可是我只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甚至幻想死的人是我,清清的悲伤也是我。
如果不是因为死亡才拉进我们之间的距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在浓浓的酒精、与浓浓的哀伤当中,我竟然记起了一个酒的广告。
酒的广告内容,在我脑海中渲开:
一个男人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旁边坐著一个穿套装的女人,男人手中拿著一瓶白色的瓶装酒,瓶上红色的字标著酒名。
男人喝了一口酒,醉眼迷蒙得看著身旁的女人,女人挑逗地看了他一眼,脱下了她的外套,男人露出了兴奋又窃喜的眼神,又喝了一口酒,女人脱下了贴身的洋装,男人更开心了,又喝了一大口酒,透过他的七分醉的双眼,女人的手正把黑色性感衬衣的肩带往下滑。
“啪”响亮的一个耳光。
“我知道你在幻想什么。”依然穿著套装,一件未脱的的女人气呼呼地说。原来一切都是男人的幻想。
欧洲某个国家,好想是德国,又好像是比利时,不记得是那个国家,我总是不记得任何事情,不管重要还是不重要。总之,那个国家的汽车杂志做了一项调查,塞车的时候男人都在想些什么?结果第一名是性。
男人连塞车时都能想著性,所以我在酒吧里,面对一个伤心对我吐漏心事的女人,和自己痛失亲人的压力之下,作著逃避事实的幻想,也应该没什么不对。
我专心地想著解开清清衬衫上的钮扣,第一个钮扣、第二个钮扣、第三个钮扣。
可是我想到了死去的哥,他的身体变成灰紫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著我。
此刻我并不想悼念大哥,我把他从我脑袋里抹去。
我从新专心想著解开衬衫上的钮扣。
光线是刚刚好的昏暗,昏暗的足以引起人的遐思,又不至于有抱错人的窘境。
清清新月般水灵的眼睛,忽然变成了美晴狮子狗般呆呆可爱的眼睛。
昏暗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如果那天我问美晴她喜不喜欢我,她的回答不知道会是什么?
我从洗手间回来之后,看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正在跟清清搭讪。
最后清清抛下悲痛的我,随著那个男人离开。
后来的我一直在想:
那天在酒吧,当她靠在我肩膀上痛哭的时候,我应该抱住她的。
给她男性的拥抱,然后我们会造爱。
或许这就是她找我来酒吧的目的。
可是我却没有,我什么也没有做。她一定是失望的吧?所以才跟那男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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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在事情结束之后,才失望的搞清楚真相。
而比较好的情况是:事情结束了之后,还搞不清楚。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搞清楚些什么?
其实,我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清清。
而且我怀疑我早就爱上了她。
不过对于任何人,那一点也不重要。
◎看清事实的真相,有时候不会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只不过是使自己更清醒一点而已。
而我也常常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看清过事实的真相。
【第三个男人】一夜情
1 美雪
我很清楚在左左右右摆荡不定的爱情游戏中,跑得快的人,通常能全身而退。
女人要的实在很多,而男人能给却真真有限。这不是推托之词,更非不负责任。我必须郑重声明,如果我能在有限的激情中,放送欢爱,又何须天长地久。
殊不知东西放久了会腐败,爱情放久了,想当然尔也会变味。况且女人常高估爱情的保存期限。
为了避免被腐味渗透,我必须跑得很快。
幸好我跑得快,不然那个…那个叫做…嗯!她到底叫什么名字?美玲?美珍?美惠?还是……美雯?名字那么普通,难怪我记不得。总而言之,当时如果跑的不够快,那个叫美什么的女人,大约已经用绳子栓著我的脖子,胜利地咆哮。
她,细细丹凤的眼,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配上大饼脸,绝非典型的美女,但这样的五官凑在一起却也一点也不难看。倒是十足的“东方”。
“你知道吗?我这种脸,是外国人的最爱?”她笑著说。声音很淡,却掩藏不住的得意语调。
她笑著。
她爱笑。
很少见女人这么爱笑的。
连娇喘时,都妖冶绚丽地笑著。
“呦,宝贝,我真喜欢听你的声音。”
“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她发嗔眯著眼,钩成了两道弯弯的弧:“我叫Michelle。”
啊!Michelle,米雪儿。想起来了,美雪,她叫美雪。
美雪眯著眼抬著下巴的样子特别性感。不同于一般的女人。
台湾女生惯性地爱装可爱,不论几岁。好似愈幼稚,愈能得到宠爱。
法国女人则喜欢装成熟,沙宾娜说那是因为法国女人相信成熟性感的女人才能吸引住男人。那时我的头埋藏沙宾娜浅棕色的卷发和枕头之间,乍然听见卷舌音浓重的法式英语,听来也很吃力,不过大意是如此应该没错。
但美雪并不装可爱,她成熟性感的风韵,像沙宾娜。呢哝略带沙哑的声音,令人想身陷其中。虽然初见她时并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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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初见面时递名片给美雪,完全是个错误。
如果在递名片与和她上床之间,一定有一个错误的话,肯定递名片是个错。
刚开始时,并没有打算和她有任何的瓜葛。
你知道在那种场合,就是喜宴的那种场合,是催婚圣地,绝非挑情之处。
女人挨著坐在男友地身旁,嗲声地说著新娘子今天多美,多幸福。言外之意是:“你什么时候才要娶我?让我也幸福。”
至于调情,那就免了。放眼望去,不是男方亲友,就是女方亲友。除非想“一举成名”,否则谁会受得了流言缠身。
所以我便这么不设防地和她交换名片。
只是后来不知是她真的酒量太差,还是她自己把自己灌醉。
眼神迷蒙,似醉未醉。
“我头有点晕,好像喝醉了,不能开车,你载我一程?”她说。
“啊,我可能不顺路,这样吧,我送你去做计程车。”
“你还没问我住哪里?就说不顺路。”
是啊,这样表态还不明显吗?“那么你住哪里?”我也只好一问。
“我住木栅。”
“那真的不顺路,我住芦洲。”我说的是实话。
她似乎没站稳地全身贴在我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她的酥软的胸部随著呼吸在我的胸膛起伏。
喝醉酒的女人有撒野任性的权利,但她没有喝醉。
“顺路啊!”她的嘴靠近我的耳边,呼出咕浓的几个字:“绕一圈就顺了。”
我拉了一拉衬衫的衣领,拉松了领带。大约是酒精,一定是酒精。热气呼在我的耳根,欲火烧在心底,不,不,不在心底,比心底还要再低些,更低些,在两股之间窜烧膨胀。
我迅速把她拉往停车场。
我不想让她失态的模样,引起别人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作过多的联想。
我原本真的打算直接送她回家而已。
我习惯单手开车,男人应该学会单手开车。开车一只手就已经足够,另一只手是用来放在女人大腿上的。当然它现在闲置在排档杆上。
但是她的手抓住了我的手,从她的胸侧一吋一吋的往下沉落,一直到越界,卡陷在湿濡的私密领域。
当我再次警觉之时,我和她的身体已经混杂著汗水紧紧地交缠在一起。
趁她洗澡的时候,我从她的皮夹拿回我的名片。
当然,这是小人的行为。等她回家发现时,顶多让她骂我是小人便是。
总之我怕麻烦的女人,而她看起来正是如此。
我承认当时递名片给她,确实是个错误。
几天之后她还是找到了我。
她问了新娘的同事的姊姊的男友,真不巧那位新娘的同事的姊姊的男友是我同事。男人的大忌,千万别碰麻烦的女人。
2 何丽
八、九年前的我当然还不能了解这些。
明白地讲:后来我所以会对女人使坏,实在也不是我所愿意。
大凡事情的发生,总是可以追根究底。自从佛洛依德的心理论在人们的心扎根,大抵人们的行为,总要一番究因,不是追溯到童年,就是归究於潜意识。
追忆当初少不经世之年,我也曾轰轰烈烈地爱过。
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情场高手也都是从纯情少男开始。
真实的情节在爱情的故事里,似乎不是那么的重要。
后来有不少女人在缠绵之后听过我纯情少男的故事,每每感动的热泪盈框,这鼓舞了我更加加油添醋地增加深情的成分,以至于我自己也混淆究竟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我宛若把自己伤痛的记忆变成了滥情的肥皂剧,为了换起女人们的伟大母性。她们自动合理化我花心的行径,像是残缺的孩子偶尔任性也会很快地被原谅。
对她们来说那只是众多爱情故事中的一个,而我自己的心情也只沉积在我自己的记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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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冷飕飕的夜,我手里拿著厚厚的一叠情书,是的,厚厚的一大叠。全是用英文写得,我挑灯夜战好几个夜晚,拚命地查字典,用著艰深的单字,心中忖度在补习班教英文的老师一定喜欢英文程度好的学生。
当时并不了解我有没有拼错单字、用错文法,对何丽来说一点也不重要。信纸因为我捏得太用力而有了几个指纹陷地压痕。
我翘了最后一堂课,为了避开同学,提早到停车场等她,我知道她都把车子停在这里然后在步行到补习街上课。
补习班的导师大概已经打电话到家里了吧!我仿佛看见母亲铁青的脸,她不用说什么,那张脸就已经够我受得了。没有考上大学已经愧对祖宗十八代,竟然还敢翘课!但是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何丽,老妈的脸似乎变得不太可怕。
我应该没有拼错单字吧?我在停车场来回踱步,把信捏得更紧。
不知道何丽究竟为了什么事情耽搁?
停车场白涮涮的日光灯映著灰白的泥地更显得惨澹,来了几个取车的人,对我投以异样的眼光,我只能假装看著手表,皱了几下眉头。
何丽快步地走来,她穿了件红色的洋装。
记得第一天上课她也是穿了一件红色的洋装,如女神般地踏上讲台。至今她仍是我心中的女神,无人可取代。
我的女神正从我面前走过,我想开口喊她,却被一个声音捷足先登。
“何丽,你到底要生气到什么时候?”男人把她拉住,把她的脸扳向自己。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还想问你打算怎样?”何丽的声音在空气中叫嚣,尖锐的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你怎么可以说都说不说一声把我们户头的钱全部提光?”
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亲密到将钱存在同一个户头。
男人皱著眉头,有一句没一句的解释著,仿佛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就非得买那么贵的乐器吗?”
“音乐是我的生命。”男人的手摊了一摊。
男人留著长发,随意扎了个马尾,显得有些散乱,胡渣也没刮,身上散发出一种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艺术家的颓废。
“音乐是你的生命。”她从鼻腔里“哼”了一声,“也没见哪个制作人用了你的创作。”
男人仿佛被这句话刺伤了自尊,忿忿地说:“我不会一辈子被埋没。你别小看我。”转头离去。
不得志的男人特别需要尊重。
“你给我回来。”何丽望著他的离去的身影嘶吼。
男人倒是帅气地头也不回。
何丽转过身来,蹒跚地往车子的方向走来,脸上清楚的挂著两行泪痕。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看见了我。
我的脚仿佛定在地上,手指把厚厚的一叠信捏得更紧。
“迟交的作文吗?”
我的喉咙干渴地说不出一句话。
她从我手中接走信。丢下一句:“下次别再迟交了。”
我仍然定在那里,车子从我身旁加速扬长而去。
不知道何丽回去后看了信了没有? 接下来的两天我都不敢去补习班,抱著棉被硬说自己得了重感冒。却还是趁著母亲去打麻将的时候,跑到何丽住的公寓楼下,倚著电线杆发呆。
我所以会知道何丽的住处,完全是个巧合。
就在两个星期前,约莫五六点,快到了吃晚餐的时间,母亲却坚持要我去楼下的顶好超市买蒜蓉酱,不肯用酱油代替。虽然我和爸都觉得两者相差无几,不过在母亲执意坚持下,我也只好下楼去买。
当我正准备结帐时,却看见何丽正在冰品区手里拿著两盒冰淇淋,推车中放满了食物。
她一定住在这附近。
我还能如何做呢?
我鬼鬼祟祟地尾随著她,像个三流的私家侦探,可笑的是手里还握著蒜蓉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