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多年前听了爷爷、奶奶的爱情故事,我就一直想写一本简单且平凡的爱情故事,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爱得你死我活的爱,而是那种细水长流、情感慢慢滋长的爱,如今能将这本书完成,我真的很高兴。
书中的男女主角自小就熟识彼此,我的爷爷、奶奶也是。奶奶是爷爷的童养媳,很小的时候就住进爷爷的家,十八岁嫁给爷爷,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六十年的岁月,我从不曾见他们吵架过。小时候每天放学回家时,总能见到他们两人坐在家门口前聊天,等五个孙子孙女放学。
当时我的年纪还小,尚不懂大人之间的情爱,只是觉得爷爷和奶奶的感情不错,也不了解到底他们的爱有多深,直到奶奶去世的那个晚上,他们之间的深情深深震撼了我。
当时爷爷双手紧紧抱著奶奶,低著头不断对奶奶说话,直见奶奶紧闭的双眼不断的流出泪水;断气前一秒,她的手仍努力握著爷爷的。他们的爱虽然平凡、简单,却令周遭的人感动且羡慕不已。这份爱给了我灵感,用灵感写成了这本书,希望正在读这本书的人都能喜欢。
有了男朋友之后,我才发觉在现实生活中的相爱真的不容易,少女时代的幻想爱情在自己的编织下总是美丽且毫无困难的,但不管爱以何种型式出现在你生活里--轰轰烈烈也罢,淡如清水也好,但别忘了要爱得勇敢、爱得快乐才好。
第一章
他将双手枕在脑后躺卧在树下,闭起双眼让意识坠入二十年前的时空。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爱上她,正确一点的说,第一次的见面,他曾认定自己会讨厌她一辈子--那个哭闹起来声音很大且脸会皱成一团的奶娃。
就是她那惊人的哭声,引他在一个骤雨急下、狂风疾扫的夜晚,在龙宅的后院捡到她们母女。
他永远忘不了那个冬天的冷,娃娃的妈妈早巳晕死过去,襁褓中的她几乎快在大雨中溺毙。
他急救了奶娃,不一会儿,她吮著他的大拇指,沉沉的在他怀中睡去。
那晚,她的生命在他手中获得重生。
他将她们带回家,龙家的老奶奶收留了她们,并让她们在龙宅住下。
接下来的两年,他渐渐体认到他为自己捡回来个大麻烦--虽然两年后她的脸不再皱得难看,可称得上是漂亮娃娃,但都无法改变她是大麻烦的事实。
最惨的记忆是他念中学时,家人每天除了为他准备便当,还得为他准备奶娃让他背著上课。中学三年,他身旁的位子坐的永远是她--一个不足六岁的女娃,只因为她离不开他。
只要他一离开她的视线范围,她就哭闹不休,连她的母亲都拿她没办法,唯独他能使她平静下来。
和他同龄的孩子每天都可以无忧无虑的到处玩耍,只有他得去哪里都带著她,无法尽兴的玩。他也曾对她发过脾气、心里不平衡过,但只要她一哭,委屈的蹲在角落哭,他的脾气就无法持续。
渐渐的,小鬼头知道他的弱点,往后他才想责备她,她就开始掉泪,惹得他每次想生气,最后却都以向她道歉收场。他曾想,这一生,他是被她吃定了。
她对他的依赖是如此自然;捡到她的那一年,他的父母因飞机失事刚过世,他原以为他再也快乐不起来,将要痛苦过一辈子了,但她的出现打乱了他萦绕下去的痛楚,那份痛楚渐渐淡去,她填补了他丧失父母的空虚。
他也曾以为她对他的依赖会持续一辈子,他也已准备以完全认命的心态照顾她一辈子,但他十六岁那年--那件意外发生不久后,她离开他的生命,几乎是绝然而去。
他曾假想过如果有一天她郡小小的身子离他而去不再纠缠他时,他定不会有太大的痛苫,至少不会比丧母之痛痛苦;但意外发生的那天,他知道他错得多么离谱。
之前的假设没有爱掺入,不成立。
当他看到她小小的身子无生命力的淌在血泊中时,那一瞬间,他身躯里的灵魂似被抛掷向高空,四周空气快速收缩又瞬间膨胀,同他的灵魂在天空炸毁。
那一刹那,他明白他的心长久以来已遗落在她身上,他爱上了她,深深的--那年仅六岁的小女孩。
回过神,龙劲睁开眼凝视天空,看著飘浮的云朵,渐渐拉回思绪,站起身拍拍牛仔裤上的沙尘,男人结实昂扬的身躯在阳光照射下格外耀眼。
她要归来了,他知道。
今天,她如一把精致的银钥匙开启他深藏已久的记忆--那触及他心中柔软地的记忆,他能够感觉到她要归来了。
是该回来了,回到她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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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依岚将收拾好的衣物放进棕色的皮箱里,她真的希望时间就此打住,好让她永远不用和她即将“下嫁”的丈夫碰面。
下嫁吗?
是啊,也确实是下嫁,不过由她自己的解释来看不是由贫嫁到富,而是向下嫁--由台北远嫁到屏东。
婚姻要门当户对、男女要重视身分高低在她的价值观里根本不存在。
男女双方交往,如果有那一方存著自己配不上对方,那无疑是在侮辱自己和自己的双亲。
如果认为自己的学历配不上爱你的那个人而看轻自己是大可不必;反过来想,他爱上学历不如他的你必是你有吸引他的地方,而你所吸引他的人格特质可能刚好是他所没有的。既然如此,何不快乐轻松的接受他的爱呢?
如果是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就更没必要了。每一个人都是父母生养的,对方的父母流了汗水生养他,你的父母也流了汗水培育你,既然都同样是流汗水,那有贵贱之分?大不了只是汗水流的多寡之分罢了。职业本不分贵贱,是庸俗的人给予等级之分的,她一直这么认为。
这桩婚姻她觉得委屈吗?
也许有那么一点,但这桩婚姻毕竟是母亲生前为她所订下的,能让母亲安心的走她也开心。
不过她仍小小的希望时间就此打住,当然时间不可能就此停止,她的生命之轮也依旧在转动。
走出和母亲同住多年租来的家,她一点也不觉得悲伤。
屋子是冰冷的,是物质,不值得她回顾;她和母亲相处的回忆,她藏在心中带走了,才是最重要的。
临终前,母亲才告诉她那名唤龙劲的男人是她们母女的救命恩人;他认识她也有好多年了,六岁以前她和母亲还曾住过龙家,不过,她对他的记忆是模糊了。
她也不知道他为何要答应母亲娶她,她猜想可怜她的成份居多。
“时候不早了,小姐。我们可以超程了吗?”
时候确实不早了,下午二点,开车到达屏东也快入夜了。
想了一会,她温吞的开口:“大叔,您先开车回龙家吧,依岚想自己坐火车过去。”看来,龙家的好意是要被她这个不知好歹的女孩躇蹋了。
“这怎么行?老太太还特别吩咐一定要平安的接到小姐,平安的送小姐到龙家。”
可她一坐车……“呃……算了,我们上车吧。”她一方面羞于解释她坐不得车,一坐就晕、就吐,一方面也不想为难大叔。也许等会她吐得一塌糊涂时,大叔自然就会发现她想搭火车的原因了。
不到一个小时,龙家的老司机总算知道未来少奶奶不愿坐轿车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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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岚真如自己意料的吐得一塌糊涂,吐得昏天暗地。
原本七个钟头的车程,因为中途下停的休息,竞花了十一个小时,才风尘仆仆的驶回屏东龙家。
凌晨两点,原该是万籁俱寂、万物酣睡的时刻,屏东的望族--龙宅,此刻却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龙宅的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第一个目睹龙劲小新娘--一位刚满二十岁的女孩的幸运分子。
“辛苦你了,老李,厨房在热著汤,快去喝几碗,夜气寒冷,你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可别著凉了,快去吧。”说话的是和蔼、慈祥的龙家老奶奶。
“是的,老太太,老李这就去。”老李感动的笑了笑。龙宅的每一个人待他都像亲人,这让他感激不已,“小姐一路上吐了好多次,不久前才睡著。”说完之后,才往屋内走去。
在远方站著的龙劲,背脊轻微的震动了下,接著大步走向车子。
听到小新娘才刚睡著,龙家的人全都安静了下来,不愿吵到小新娘的好梦。
“依岚小时候一坐车就晕,没想到长大后还是如此。”老奶奶宠爱的笑著,看著孙子小心翼翼的将依岚抱出,听见龙劲放心的吐了一口气,她漾开了笑。
她一直就知道依岚是龙劲的宝贝,一个爱了二十年的宝贝;在龙劲捡回依岚时就是了。
曾有一段时间,龙劲是不许他的兄弟碰依岚一根小指头的,如果再不让龙劲娶回依岚,只怕龙劲会忍不住思念做出惊世骇俗的事。
龙劲得知依岚的母亲得了肝癌并且来日无多时,曾经同她北上好几次找李嫂提亲;如今看依岚即将成为龙劲的媳妇,她也感到很欣慰。依岚能有龙劲照顾,相信李嫂也会放心。
当年李嫂离开是为了让依岚学习独立,所以即使龙劲在她们母女离开后五年就找到她们了,他也只是默默看著依岚长大,没去打扰她们。获知李嫂不久于人世,龙劲才出现请求李嫂将依岚嫁给他。
她的孙子她最了解,龙劲的个性里绝非全是憨直,他的血液里绝对有狂野的感情--一如他的祖母。
“她好小喔!躺在龙劲怀里好像一只磁娃娃。”龙劲的大嫂--紫烟赞叹道。
远远的看著龙劲和依岚,一大一小、一黑一白,竟也觉得和谐。
龙家人的身高个个出类拔萃,少说都有一八O,龙劲更是个中翘楚,一九O的身高配上虎背熊腰,确实够惊人的。
“嫂子有一百六吗?”因为和三哥--龙劲的身高差有一段距离,龙茜只得边跳边死命往龙劲怀里瞧,“我敢保证嫂子铁定没一百六,哥,你不要摧残国家幼苗了啦!嫂子才二十岁,你已经三十岁了呢,更何况你睡觉一个翻身,我可能就没嫂子了。”仔绳端详嫂子时,龙茜仍没忘压低声音。
红晕爬上龙劲的脸,忧虑满布他的眼。
依岚确实是娇小;这些年来,他一年北上六次去看她,但每次都是远距离的守著她。由于李嫂的要求,他给了依岚十四年的时间,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去学著独立,十四年的日子挣扎的过了,他已经无法再忍受没她相陪的日子,如今她在他怀里,他才发觉怀里的她仿彿没重量似的娇小。
众人跟随龙劲移动进入一问粉色系列为主、典雅至极的房间。
龙劲将依岚小心翼翼、呵护易碎物般的放在床上,再为她盖上被子。
依岚的美颜瞬间尽入龙家人的眼,无人不在心中惊讶赞叹。
“哇!她--”龙茜的大声赞叹及时被紫烟捣住。
“你们都出去吧。”龙劲淡淡说道,出声赶人。依岚的美只有他能掬饮,亲人的赞叹也让他感到不悦。
她,终于回到她的归属了。
现在的他只想静静和她相处一会,独自感受她回到他身边的喜悦。
龙家的当家在赶人了,大家只得乖乖离去。
“我还没见过比依岚更美的女人,美得脱俗、美得纯真、美得娇柔、美得‘天翻地覆’美得‘天崩地裂’,总之就是美。”龙茜夸张的说。
“你想依岚会爱上咱们家的龙劲吗?不是有一则故事叫什么美女与野兽的配对吗……”
依岚在酣睡中和所有龙家人打了照面。
谈话声渐行渐远,每一句每一字都揪紧龙劲的呼吸。
他壮硕,她纤细;他肤黑如夜,她白皙如剔透的宝石;他足足大她十岁;他只有大学肆业,她却即将是屏东A大的学生。
他将她深刻在记忆里,她却可能对他全然没了印象。
他们真的是南北两极的人,活在不同世界的人。
他唯一赢她的是他爱她,而她不爱他。
甚至可能淡忘了他。
或全然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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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这是间极典雅的房间,房间的色彩以米白和黑色为主,这两种颜色正巧是她最爱的颜色,居然连床上的配件也是米白色的。
这里让她有家的感觉,躺在床上,她竟不觉得害怕,反让她觉得很平静,仿彿回到了久违的家。
窗外朝雾未散,时间可能还很早,六点?七点?她一个都会人定是猜不准的。
揉揉胃,晕车不舒服的感觉仍有一点,下床走走也许会对胃部酸酸的感觉有帮助,依岚想。
她赤著脚下床,轻巧的推开房门,慢慢走到门外。
一大早的,她不希望打扰到龙家人的睡眠,所以动作特别轻缓。
突然间而来的灯光,迫使她不断眨眼才能看清眼前令人惊愕的画面。
似龙家客厅的地方坐满穿戴整齐的龙家人。怎么大家都这么早就起床了?依岚愣了半晌,但惊愕也只是一闪而逝,随即被众人亲切的微笑拆除心防,也回以微笑。
所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龙家的人除了龙劲有这种早起的本领外,对其他人而言是不可能的。要不是今天有美女可看,他们是不可能如此早就爬起床来的。
所有人惊艳的表情让依岚不解,“早。”她刚开口,一件大衣立即披在她身上,一抹黑影快速走过她身边,淡淡丢下一句:“站在原地。”之后快速进入她身后的房间。
她刚才看到的是鬼魂吗?
众人的大笑声却又不像她见鬼了。
不知所措的,她乖乖站在原地。
“瞧笼劲紧张得跟宝贝什么似的,依岚铁定是唯一让龙劲疼进心坎的女孩。”
颇出色的中年男子开口取笑,对依岚招招手,要她过来沙发坐下。
龙劲?刚才命令她站在原地的人是她的未婚夫?
那男人语气虽淡,但她就是能听出其中的不可反驳,她犹豫著要不要走过去。
不一会儿,房里的龙劲走出,为她拿来一双新鞋,要她穿上,替她解决了尴尬。她乖乖的将鞋穿上,鞋出乎意料之外的合脚。
“这双鞋好台脚。”她微笑,对眼前高得不像话的男人说道。
“这双鞋是哥--”龙茜的话被龙劲投射过来的目光打断,她吐吐舌作罢。
三哥对依岚的一切可说是了若指掌,连依岚现在住的房间也是三哥亲自为她设计的。
“清晨天冷,下次别忘了加件衣服和鞋。”
他为她拿鞋、披衣服的举动莫名的令她觉得熟悉。
她打著赤脚出现,穿著白色短洋装,有一刻,龙劲几乎忘了呼吸!她的美、她的纯,总是能撼动他的心,即使隔了十四年仍旧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