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午后,西南方天际乌云密布。
伴随着逐渐增强的风势,云层快速地掠过天空,将日头隐蔽。
在南港和汐止交界处的某座废弃工厂外,一批训练有素的武装刑警正埋伏着,他们一个个隐身在半人高的草丛中,四周静得只听到飒飒风声。
根据线民的密报,再过几分钟,这里将会进行一桩堪称十年来最大宗的毒品交易。由于此次交易的毒品数量以及金额皆十分庞大,贩毒组织的首脑甚至不排除会亲自出马,监督整个交易过程。
而警方在接获这项消息后,也立刻动员了辖区内所有的警力,准备将毒枭们一举成擒。
天色随着暴风雨的逼近而逐渐暗了下来,远处开始传来隆隆雷声,很快地,开始有一丝丝的雨滴如针芒般落下。
“该死的……”雨点打在其中一名队员汗湿的脸上,他抬手用衣袖抹抹脸,目光从前方三十米外颓圮生锈的厂区铁门移回。闷热的天气加上紧绷的情绪让他忍不住转头,低声地向一旁问道:“队长,这次的消息到底正不正确啊?我们已经等了一个多钟头了,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半个人影出现?该不会是我们的行动曝光了?”
“嘘!有人来了。”身旁同样身着防弹衣的男子剑眉一蹙,右手食指已然扣上MP冲锋枪的扳机。
雨势愈来愈大,打在他的头盔和面罩上。一身劲酷的墨黑色制服,熨帖在那结实修长的身躯上,随着沉稳的呼吸一再地绷紧起伏。他细长的美眸闪着炯炯精光,仿佛一头蓄势待发的黑豹,全神贯注地盯着即将属于它的猎物。
终于来了!
打从接获线报开始,祈振宇的心脏就不停地鼓噪着。他所带领的特勤小组已经很久没有大展身手了,如今贼寇大胆地倾巢而出,正好让他验收前些日子对干员们特训的成果。
眼前通往废弃厂房的柏油小径,正陆续驶进一部部黑色的房车。
他朝周遭的组员们比个手势,大伙儿于是悄悄地依序部署攻击位置,准备突袭。
只见为首的那部车子,先是下来一个理着平头、小喽似的男子,他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了一会儿,然后才小心翼翼地走到厂房前,轻拍生锈的铁门。几秒钟后,铁卷门传来喀啦喀啦的声响,厂房大门应声开启,里头赫然出现了一群人马。
原来卖方早就到了!
祈振宇剑眉一挑,待车上除了司机以外的匪徒全数下车,进入厂内之后,他大手一挥,部署在前头的干员立即展开闪电般的攻击。
“条子来了!快闪!”
霎时,歹徒的叫嚣和此起彼落的枪声划破了沉闷的空气。
大雨滂沱,枪响不断,祈振宇垫后,从容地指挥攻坚。他先举枪解决了几个埋伏在厂房二楼的狙击手,接着又反手撂倒一个打算从背后偷袭他的歹徒,矫捷流畅的动作一气呵成,令人叹为观止。
他扭着那人的手腕,用肘力将他击昏之后,前头的枪战似乎也告一段落。
他抬起头,看见前方有一名干员正朝他跑来。是那个刚被编入小组、急于表现的菜鸟,江凯元。
“报告队长,有两名歹徒脱逃了!”江凯元身后,被制伏的歹徒一个接着一个被押出厂房。
“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祈振宇拧眉。
“厂房后面的山区,小王已经带几个人追过去了。”
闻言,祈振宇回头看了一眼正在将嫌犯押解上车的干员们,“这边人手应该够了,你现在马上过去支持小王,有问题立即回报。”
“是。”后者领了命,当下风也似的以极快的速度一路奔向厂区后面。
祈振宇撇唇一笑,大步走向其余的干员们。
“毒品呢?”
“报告队长,毒品全数查获,目前还在清点当中。”
“很好。”祈振宇满意地点点头,一双露在面罩外的黑眸透出得意的光芒,“把这些人先带回警局,清查毒品的工作就交给侦一队的人去处理吧!”
语毕,他先拿出腰间的无线电联络等在山脚下的其余警员,命他们把警车开上来,然后才一把摘掉头盔,扯开湿漉漉的面罩,露出一张意气风发、白皙且俊美得不可思议的脸庞。
这次的缉毒行动虽然出了一点小状况,不过凭小王那几个人的身手,要把脱逃的歹徒缉捕归案应该不成问题;接下来,大伙儿就只须等着上头的领导论功行赏就成了。
微翘的薄唇扬起,祈振宇英气逼人的脸庞闪过一丝自负的笑。
野心勃勃这四个字,用在他的身上是再适合不过了。或许他的血液中原本就潜藏着好战及不服输的因子,因此,特警的工作十分能满足他追求刺激的欲望,更能让他与生俱来的领导才能发挥到极致。对他而言,这已经不止是一份工作而已了,更几乎是他生命的全部。
警车的鸣笛声由远而近,负责支持的刑警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赶到了现场,并在大雨中将剩余的人犯一一押解上车。
祈振宇在一旁监督着,一边吩咐队上的同仁尽速联络至今未有消息的队员,只是,就在等待无线电接通之际,厂区后方已经传来连续枪响。
砰!砰!砰……
震耳欲聋的枪声,伴随着骤雨回荡在整个山坳间。
祈振宇脸色骤变,当下便迅速地抄起冲锋枪,带头往厂区后方冲去。
糟了!
经验告诉他,方才的枪响并非出自警用的冲锋枪,也就是说,他的队员很可能已经陷入险境。
暴雨中,他以极惊人的速度穿越过林间。
雨幕模糊了他的视线,隆隆的雷声更是盖过所有能够帮助他判别方向的声响,终于,在他几乎要以为自己找错方向之际,眼前出现了他熟悉的黑色人影。
是小王他们!
他暗地里吁了口气,脚下的步伐却半点也没有放慢的迹象。
前方的情况看来已经控制住了,两名脱逃的歹徒也已经被队员们制伏在泥地上。
只是,除了那两名趴在地上的歹徒之外,隐约还可以看到有一个黑色的身影,面部朝上地仰躺在潮湿的泥泞地上,几名干员或蹲或站地围在一旁,表情看来十分凝重。
“怎么回事?”
诡异的情况令祈振宇的心陡然一凉,组员看见他,当下自动地让出一条路来,于是,他看见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部属。
大量的鲜血正从他的右胸口及腹部涌出,顺着雨水,触目惊心地染红了整片泥地。
他泛白的嘴唇不断地抖着,暴突的双眼充斥着庞大的无助和恐惧。
是江凯元!那个奉命前来支持的菜鸟干员。
“我们一直往山头搜寻这两只毒虫,可是没想到他们居然狡猾地躲在附近的一处山坳,打算趁我们走远之后再偷偷溜下山。阿凯赶来的时候,大概刚好撞见他们,所以才会发生枪战……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等到我们听见枪响再折回来,已经来不及了……”一旁的干员懊恼地说道。
“队长……”江凯元吃力地嚅动双唇,血水立刻从他嘴角溢出。
“救护车呢?有没有叫救护车!”
祈振宇嘶吼着,俊脸煞白地蹲下身来,用力按住那血肉模糊的伤口,企图为他止血。
“队长……我是不是快死了……”
“不要说话。”祈振宇哑声道,颌下的肌肉隐隐抽动着。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味,他的大掌似乎能感觉到底下脉搏的跳动,浓稠温热的血液正源源不绝地从他的指缝中喷涌而出。
江凯元就要死了……
祈振宇浑身上下的肌肉紧绷着,寒毛一根根竖起。他不是没见过伤重濒死的人,他的一双手甚至因为职务的关系杀过不少恶人;但是这一次,他冷静不下来,他向来清醒的脑袋如今一片混乱,他的背脊甚至开始发寒。
此刻躺在眼前的,不是歹徒,也不是敌人,这是他的同胞,他的属下。
他能感受到掌心底下的生命正在一点一滴地流失,而他……就是那个刽子手。
他竟然指派一个毫无实战经验的新人单独前往山区支持,是他的粗心害死了他!
“我不想死……”江凯元开始啜泣,“队长……我好怕……”
“你不会死的,救护车马上就到了。”祈振宇强自镇定地说道,但语气却虚弱得连他自己都无法说服。
“我妈妈……她没有人照顾……还有……我妹妹……”弥留之际,江凯元仍断断续续地哭诉。
他还年轻,他的梦想才正要开始实现,他不能就这么死了,他不甘心啊!
江凯元瞪着天空,豆大的雨点打在他脸上,他却没有任何的知觉。眼前的一切,包括他最敬爱的小队长的脸,全都慢慢地模糊了,肺里的空气像被抽尽,他忽地大口吸气,一对失了焦的瞳孔缓缓放大。
“阿凯!”方才紧急联络救护车的队员小王激动地喊着,其余的组员更是看不下去,转身背对他们。
祈振宇不发一语地跪坐在江凯元的面前,染血的双手紧握成拳,十指指甲几乎陷进了粗砺的掌心里。
僻静的山区,大雨依旧滂沱而无情地下着,像冰冷的石子,击痛了祈振宇的脸,也击垮了他向来骄傲自负的心……
江凯元举行公祭的这一天,祈振宇没有出现。
他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躺在宿舍床上,汗流浃背地昏睡了一整天。事实上,自从江凯元出事的那一天开始,他便染上恶性风寒,断断续续地请了好多天的假。
部属因公殉职,照道理直属领导是一定要出席的,然而因病未到的他,内心虽然愧疚万分,却也隐隐地,有股松了口气的感觉……
生病,让他可以不用去面对家属们悲痛欲绝的脸……
翻个身,祈振宇闷哼着将脸埋进枕间。
他告诉自己,该恢复原本正常的生活作息了。
紧张忙碌的日子,似乎过得特别快,才一眨眼,又过了两个月。
时值暑假,警方维护治安的重点工作,几乎都放在取缔飚车以及毒品交易上。
晚间十一点多,在结束了例行性的巡逻勤务之后,祈振宇和另外四名干员,一行人轻松地走出T市刑大的大门。
“一起去吃个宵夜吧?”走在最前头的小王——王德威,回头对大伙儿说道。
“好啊!我最怕值夜勤了,每次肚子都饿得受不了。”
“要去哪吃?”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老地方了!队长,一起去吧?”王德威转头看向身旁不发一语,才刚病愈回到队上执勤没几天的祈振宇。
虽然大家都是三十出头的王老五,私底下的交情也还算不错,但是祈振宇这个人真的很孤僻,老爱当独行侠。也不晓得他是要表现出当队长的威仪还是怎样,反正除非公务上有需要,否则其余的活动他几乎都不太愿意参加。也因为如此,大伙儿对于这个战功显赫、号称“战神”的祈小队长,总有着一股莫名的敬畏之情。
第1章(2)
“我不去了,你们好好去吃吧!”
果不其然,祈振宇一开口就回绝了他的邀请。他吁口气,伸手解开上衣的一颗扣子,让闷得出汗的身体得以散去一些暑气。
一旁,小王摇着头,没大没小地搭上他的肩。
“哎呀,队长,别这么扫兴嘛!我看你自从生了那场病之后,整个人几乎从头到脚瘦了一圈,我看了真的很不忍心啊!走啦,我请你吃顿好的,否则要是改天风大些,咱们英明神武的祈小队长被吹走怎么办?”
闻言,祈振宇不怒反笑,“胡扯。”
他从小学就开始学跆拳道,身体壮得像条牛一样,这场病对他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不过,这回王德威的提议确实令他有些心动。
自从江凯元出事之后,他整个人就一直断断续续地处于低潮状态,尤其一到了晚上,当他一个人在家独处的时候,他的脑海中总会无法克制地回想起那场任务,还有暴雨中,那张惊恐而无助的年轻脸庞……
见他不再反对,王德威很是开心地当下嚷嚷道:“走吧走吧!今天我请客,想吃什么尽管叫啊!”
夜市里,有一家小小的、不起眼的饮食店,叫做江家小馆。
店主人是一个年约五十岁的寡妇,由于店面小,坐不了几桌客人,所以平常店里头大大小小的工作全都是由她一手包办。
她还有一个女儿,今年才二十一岁,大学还没毕业,平常只要学校没课,她就会到店里头帮忙端菜或者洗洗碗,陪母亲聊天解闷。个性随遇而安的她,生平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只希望能和母亲相依为命,一起经营这家小小的餐饮店就好。
今天因为适逢周末,饮食店早早就开了门,一直忙到都快午夜十二点了,客人还是陆续上门。
“老板,来一盘海瓜子,再加两瓶啤酒。”
“好,马上来。”
江巧柔笑眯眯地应道,一边端着脏碗盘转进厨房。
她穿着卡通图案的T恤,一条洗到发白的牛仔短裤,和一双雪白干净的运动鞋。已经二十出头的她,看起来却还像个高中女生,清纯可人的娃娃脸散发着甜甜的气息。她一走,角落里的一桌男学生立刻七嘴八舌、热烈地讨论了起来。
当然,他们也只敢说说而已,毕竟人家是个大学生了,怎么会看得上他们这些高中都还没毕业的小男生呢!
“妈,海瓜子一盘。”
厨房里,巧柔铆足了劲,大声地对她汗流浃背、埋头苦干的母亲喊道。
“好。”江母背着她应了声,一手握住锅把,另一只手利落地翻炒着锅里的辣子鸡丁。
厨房很小,通风设备也不是很好,轰隆隆的抽油烟机声更是让人耳鸣。巧柔从冰箱里拿了两瓶冰啤酒给客人后,很快又折回厨房。
“妈,过阵子我们换一台新的冷气机好不好?这台老是出故障,光是修理的费用就够我们买一台新的了。”她边洗碗筷边说道,细白的脸蛋已经覆上一层薄汗。
“再说吧!”江母头也不回地说。
“不然,我们另外找个店面好了,这里太小了,租金又贵,我们换个大一点的店面,这样客人也比较愿意上门。”
其实,店里面的生意还算过得去,她之所以这么说,最主要还是希望能够帮母亲换个比较好的工作环境。
这间餐馆的厨房又热又不通风,任何人在这种环境待久了,健康都会受到影响的。
闻言,江母摇头叹了口气,“换店面哪有这么容易?现在外面的店租有多贵你也不是不知道,再说,你陈叔叔已经算我们够便宜了,七八年都不涨我们的租金,妈觉得这样就很好了。”
“唉,你每次都这么说。”巧柔不高兴地嘟起了嘴。
她妈就是这样,凡事得过且过,就连吃了大亏也都笑笑的不当一回事,只求日子能过得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