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丁思安在考虑。他说得对,范家丢不起这个脸,她也一样。若实情揭发,影响的是范家所有产业,他们的行径会成为同行间的笑柄,他们的信誉会让客人怀疑,这些代价还会有多大,她不敢预估。
“如何?”
“你……会让范家毫发无伤吗?”她问的是纵火事件对范家的名誉损伤。
“你放心吧,我会。”
“好……范家书铺,是你的了。”
范丁思安让步了,双肩沮丧地垮下来。
因为她知道——
范家书铺,属范寒江所有。
而范寒江——
属陆红杏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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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放火烧书铺?凯子他爹吗?”
“拜托,是范家耶,烧一两间书铺算什么呀?就像从头上拔根头发下来,不痛不痒嘛!听说范家还拿了一笔钱,给铺子周遭的邻店当补偿,说是让他们压压惊。”
“真该去瞧瞧范家大少在公堂之上大声反问县太爷‘有哪条律法规定,自己不能烧自己的书铺?’的精彩情况,据说县太爷错愕得差点连下巴都掉下来,一旁师爷翻了六七本律法范条,还真查不到这项罪。加上大火是烧光了书铺没错,但没烧伤人,也没烧着其他店铺,最后只能训斥范家大少几句了事。”
“那么红杏坊的俏寡妇放出来了没?”想到那娇滴滴的美人儿还在牢里,哪个男人不疼惜呀。
“在范家大少爷自己坦承火是他放的之后,没一会儿功夫就放出来了,红杏坊还放鞭炮、吃面线哩。”
两名男人边讨论着近来发生的新鲜事,边买走了烧饼油条,一路上啃啃说说,逐渐走远。
“我不喜欢这种处置方法。”小摊正窜着香浓的豆香味,一对男女背对路人坐,一人一碗豆腐浆及几块牛肉卷饼解决一顿早膳,女人的声音总有不满。
“我觉得这方法好,简单俐落。”男人的意见不同。
“把你说得好难听……你明明就不是好吃懒做不学无术又只会挥霍家产的败家子,怎么会传成这样……”
没错,那个一口一口咬牛肉卷饼倾泄不满的女人,正是陆红杏。
“大概是那时县太爷问我‘烧自家书铺对你有何意义?’我应他‘没有,不过是有钱无处花,用这方法会挥霍地更快一些’,结果这番话从公堂里流传出来,变成这样。”
一调羹一调羹将豆腐浆送进轻扬起微笑的唇间的男人,便是这些天让人茶余饭后拿出来调侃谈论的范家大少,范寒江。
“我还情愿你用其他方法,也不要你被谣言中伤。”陆红杏还是很不开心,想到因她之故才害得范寒江被人误会成纨裤子弟,背负种种取笑他散财的目光与言论,总是无法释怀。
“谣言了不起只会传几个月,时间一久众人便会忘得透彻,不碍事的。”范寒江安慰她,因为她看起来真的很介意。
陆红杏总算有些理解当初范寒江不厌其烦地上前对每一个说她坏话的人仔细解释,那时她还嗤之以鼻,现在却好想跟他做出一样的举动——若非范寒江阻止,她真的会这么做!
“这下我们两个都没有好名声了。”一个不安于室的骚寡妇,一个一事无成的浪荡子。
“正好凑一双。”范寒江笑道,真的不以为意,
这话让陆红杏舒开眉头,娇嗔地笑了。
一双呢,好甜蜜的词儿。
一双筷、一双鞋、一双袜、一双翅膀……
都是成对的,缺一不可。
“对了,你那时在牢里要对我说的话,你还欠我哩。”陆红杏心里一直悬悬念念的就是这事儿。牢里的气氛和味道都不对,她虽然很感动,但还是贪心想要更多。女人嘛,对甜言蜜语最没辙了。“我今天打扮得很漂亮了,我要听。”
“在这里?”大庭广众下?
“嗯。”随时随地。
真任性的女孩,却又让人无法拒绝她的要求。尤其她的眸子是那么晶亮、那么期待。
“我喜欢你,不是长辈对晚辈的疼爱……或许仍有那么一丁点的味道在,毕竟我当你伯父当了将近十年,年龄也比你大上许多,很难不将你当成一个小女孩。一想到你甫出生时我已经有多大,心里真的还是有疙瘩在。”
“你看起来又不老……”那张娃娃脸就算再过个十年,八成也皱不到哪里去,她还比较担心外貌看起来比较成热的她会吃大亏哩,有时她真讨厌自己精明干练又成熟的外表。
范寒江被她逗得摇头低笑。“我最近时常在想,也想找出我对你的感情是何时变质,不再单纯,想着想着就开始头痛。”
“头痛?”这个问题有这么艰深吗?
“我原先一直没有发觉的……是思安点醒了我。”
“她说了什么?”
那时他回范家,为了要救陆红杏平安出来,而在他达成心愿准备离去之前,范丁思安口气难掩落寞,对他这般说了——
“你当年根本不是在替进贤挑媳妇儿,而是在替你自己挑吧。”
“此话何意?”范丁思安的低语成功停住他的步伐,让他回首一问。
“如果真要替进贤挑儿媳,你找个年岁相当的小女娃便行,若进贤能活着,她可以陪着进贤一块长大。可你却挑了一个姑娘,而且还是你喜欢的姑娘……这还不够明显吗?”
“胡言。”
“我真的是胡说的吗?你说你是因为范家有愧于她,所以才对她好,那我呢?你们范家就没有亏欠我吗?你待我却没有待她的千分之一,你说,我怎么能不恨她?进贤叫娘的对象,是她不是我,而你也只重视她,她一连抢走了我所奢望的两个男人,我如何不恨她?”范丁思安已经不再失礼咆哮,她只是娓娓说着,像是说给她自己听一般的音量。
范寒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说话,或许有,或许已无话可说。
范丁思安并不是他的责任,当年母亲请求丁家将女儿改许配给他弟弟时,他告诉过范丁思安,他弟弟的病绝非冲喜所能治愈,然而他这名大夫的话竟不得家人信任,范丁思安甚至告诉他,她只能顺从命运,也满心祈求他弟弟的病能不药而愈,所以她嫁了,既便她真心爱的人是他。
一个可怜之人,真正可恨的地方,在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听人苦劝却又要他分担她所受的痛苦,而他,没有这个义务,他从来就没有打算成为范丁思安的依靠,让她以为嫁进范家后,就算夫君去世,她还有他。
但陆红杏不同。
她比范丁思安坚强,凭心而论,范丁思安会激发男人的保护欲望,而陆红杏太勇敢,就算身旁没有男人,她还是可以将自己照顾得极好,然后拿这个被照顾得极好的“陆红杏”逗他开心。
也许范丁思安说对了一件事,他挑中陆红杏,是为他自己挑的。
因为他第一眼确确实实是受了陆红杏的吸引,觉得她好,才让她进范家门,从那一眼开始,或许他的心思便不曾单纯过。
他的头痛就是由于发觉这个事实,总难免要责备一下自己的迟钝和不良心机。
“哦……原来有人这么早就心怀不轨啦?”陆红杏听完他的话,食指不断在他鼻尖晃动,心里却真扼腕。要是早早读出他的心思,她早先几年就直接对他下手,这几年的光阴是虚耗浪费掉了!
范寒江好似看出她的想法,再拿了一块牛肉卷饼放入她手里,催促她多吃一些,一面柔笑,
“若你早几年对我出手,如果我一直没发觉自己喜欢你,我不会接受你的感情,可能你之前只给我两条路走的选择方式,我会选择永远不回铜鸩城见你,我就是这么别扭的人。”他很清楚自己的性子。
“会吓跑你就对了啦。”
“嗯。”他坦诚颁首。
幸好,她没有鲁莽出手。陆红杏暗暗拍胸吁气。
而且她算是好运气吧,决定莽撞行事吻他之际,他已经开了窍,否则她就真的只能缩回铜鸩城暗暗哭泣,为她夭折的爱情而哭。
“你就是不喜欢女人主动示爱,对吧?”
“倒不如说我不擅长处理这类情况。我不可能来者不拒,但是要如何拒绝得漂亮又太困难,所以——”
“所以干脆逃开比较省事。”陆红杏替他接了。
“你说对了。”
“那么当你发现你喜欢我时,你有没有很震惊?”
“当然。”震惊到觉得自己航脏,竟然对她有了不该有的想望;也震惊到发觉自己的心,早已不受控制。
“我刚发觉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我也好震惊。我本来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太依赖你,误将依赖视为爱情,所以为了厘清这点,我让自己坚持独立,不准许自己依赖。可是当我毋需依赖你时,我满脑子想的还是你,我那时就更肯定我喜欢你,想漂漂亮亮出现在你面前;想听你说‘红杏,你越来越美丽’;想跟你一块喝些小酒,聊聊近况:想唤唤你的名字;想象现在这样托着腮帮子看你;还有好多好多事都想跟你一块做。”陆红杏眯眼笑了,笑容好艳,其中又揉和好纯净的纯真,脸颊上有漂亮的红晕,犹如晚霞般炫目光彩。
“听你这么说,真荣幸。”
“可是我喜欢你时,每天都好想你,你不回来,我就时时刻刻挂心你,你却不一样,每次一走就是大半年,你要是真有喜欢我,应该会情不自禁想待在我身边,没见着我就浑身发痒,可你没有。”陆红杏想到漫长的等待日子,仍不免要埋怨。
他非但没有像书里动情的男角儿一样粘人,也没像男角儿见她与其他男人说话便醋劲大发——虽然她还满讨厌这类的男角儿,太过独占及霸道,是很受她唾弃的。不过她无法替自己狡辩,她自己正巧就是这类的女角儿。
“我不是那种爱上了就非得要随时缠在一块的人,你知道的。”他个性温吞,喜欢一个人时就搁在心底,不见面不代表不喜爱;不见面不代表不思念。
“我知道呀……”但她是,她会希望和喜欢的人一直一直在一块,最好眼睛一睁开就能看到他的笑容,闭起眼,耳边还是有他的呼吸吐纳声伴她入睡。
“不过,我想我这性子会开始改变。”
“嗯?”她眨眨眼,没听懂。
“如果可以,你愿不愿意到银鸢城来?”
他越来越……想时时与她在一起,觉得能在她身边,异常的安心。
“去玩?”上回他也这么问,结果她误会了,这一次要问仔细,省得她又失望。
“长住。”
“可是我的家产都在铜鸩城。”
“在银鸢城再开一家分店。”他很乐意替她将家产全搬到银鸢城去。
“红杏坊第二?”
“你若答应,我叫天香在开张那一天在你铺子外签书,拉拢客源。”为了拐她,他开始撒饵。
“我有点心动了。”想想,要是“如意君”在红杏坊举行盛大签书活动,还怕四城的所有百姓不全挤到银鸢城来吗?
“再加上月下。”
《幽魂淫艳乐无穷》的画师,名气响当当!
“我越来越心动了。”
“再加上我。”
“你?你又不是名作者,你想在《幽魂淫艳乐无穷》上写字,说不定还会被客倌嫌弃哩!”唯一会捧人场的只有她。
“我陪你一起数银票。”
陆红杏完全心动了。她对钱财看得不重,虽不嫌钱多,但也不会太贪求,她真正在乎的还是他陪着她,至于后头数银票那三字可以替换成任何甜蜜字眼。
她知道他不爱回铜鸩城,她也绝不逼他留下来,她喜欢他在银鸢城的模样,神情显得自然平和,偶尔和曲府的人笑闹,虽不会太疯癞,但却真真实实地放松。加上她对铜鸩城并没有太多留恋,铜鸩城没有她非留不可的理由,因为她最大的家产就是他,其他的全算是身外之物,再赚就有了,他可不一样。
陆红杏扯扯衣袖,将肩上的毛披肩朝下拉几寸,连带杏红色的外衫也被拉开一些,露出半片肩膀,尽情施展魅力,身子朝他依近,像只猫儿一般,拿柔软的皮毛蹭他的手臂,仿佛在说“要疼我哦”。
“不一定要数银票啦,那种事叫小栀子去帮忙就好,我们应该有更忙的事情可以做。”她这暗示够明显了吧?如果还不够,她撅唇的举止更简单易懂吧,随时欢迎他拿唇印上来。
“招呼客人?”
“我才不要你去招呼客人哩!你招呼我一个人就够了。”
范寒江感觉长靴上爬动着一个异物,沿着小腿肚往上来到靴子口,再蹭呀蹭呀下蠕,将长靴的软革一寸一寸褪至脚踝,最后肆无忌惮地在他腿上尽情玩耍——
范寒江一开始还没弄懂那异物是什么,直到拨冗将视线瞟向桌下,才看到爬行在腿间的,竟是陆红杏穿着粉色小袜的顽皮纤足。
“红杏,快住脚……”
“没人会瞧见的。”她继续玩。
“但是……”
粉色小袜被踢到一旁,这回的接触是肌肤贴着肌肤的真实触感。
她的脚掌很是温柔,但碰在范寒江腿上却像烙红的炭火,一磨一蹭间都是热辣辣的碰触。
“我看到你在吞口水了,喉结滚动了一下哦。”她咭咭直笑,看到他死瞪着眼前的豆腐浆,眼连眨也不曾眨,那尴尬且不知所措的模样真的好可爱。“我真喜欢你,喜欢你淡淡说话的平缓,喜欢你微笑时的笑痕,喜欢你像个傻瓜想对每一个人说我是好姑娘的坚持,喜欢你总是回来看我,喜欢你让我这么喜欢你。”
她的坦白,使范寒江扬起轻笑,那笑容既是满足,也是骄傲。
“我也喜欢你,喜欢你笑起来的开朗,喜欢你不被打倒的坚强,喜欢你任性讨着要直喊我的名字,喜欢你像个蠢蛋抱怨我不该拿自己的名声来为你洗冤,喜欢你总是让我禁不住想回来看你,喜欢你让我发觉我喜欢你。”
“你多说我一个。”她一点也不在意这样被他羸过哦,就算惨败也没关系的!
“是呀。”
陆红杏润润唇,神神秘秘地凑到他手臂旁,他自然而然也跟着她的举动将脑袋往下挪几寸,将耳朵主动贴在她唇边,她笑得不仅唇儿弯扬,连眸子也是。
“只不过,你又挑错时机告白了啦。那番话留着,晚上再说给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