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日落西山了,庄世华还不曾回家来。
竞之一直有点忧心戚戚,坐在家门的木门槛上,双手托着腮帮等侯。
杨慕天当然也陪在竞之身边。
“如果我爸爸也像你爸爸那样被拉去坐牢了,我们怎么办?”
竞之的问题,杨慕天不晓得回答。
“是守着这头家呢?还是我俩浪迹天涯去?”竞之的语调,老气横秋。
“都听你的吧!”
“杨慕天,我走到哪儿,你也跟着我是不是?”
“是。”慕天点点头。
歇了一会,他才晓得问小同伴:
“你喜欢我跟着你吗?”
竞之歪着头,伸手把玩着自己的发辫,很认真地想了想,才答:
“若不喜欢了,怎么现在会留你在我们家中,爸爸说过,我们这样做,可能会给人口实,其实很危险。”
杨慕天立即说:
“会不会庄叔叔这就出事了!”
竞之才睁着她那双澄明如溪水的大眼睛,满是惶恐的表情,就见街口处,庄世华正徐徐踱步回家来了。
两个孩子欢呼一声,都飞跑过去,各自拖住了庄世华的手。
回到家,才坐下来,庄世华就一把抱住了杨慕天,以忧恻的眼神望住孩子,久久不能发言。
倒是站在一旁的庄竞之间:
“爸爸,什么事呢?”
庄世华被女儿这么一问,一腔热泪,乘势夺眶而出。
“庄叔叔,你不能再收容我了,是不是?”插慕天紧张地问。
孩子多么可怜,在他小小的脑袋里,最大的惶恐也不外乎又要流浪在外,乏人照顾,两餐不继。
杨慕天是连父母都放到心上次要的地位上去了?
庄世华心里想,这敢情好,省得伤心。
他稍稍做了深呼吸,让自己的情绪安定下来。才紧握着杨慕天的双臂,说:
“不,庄叔叔绝对不会不要你,你好好地跟着我们住下去。”
“是。”杨慕夭点头:“可是,你为什么难过呢?”
“慕天,你听我说,刚才庄叔叔被通知,你爸爸杨君佐已经……已经不在了。”
慕天还在问:“是不是死了?”
庄世华点点头。
杨慕天没有痛哭失声。
他只微垂着头,眼眶有一阵的温热。
好像父亲去世的消息,老早已在他预料之内。
今儿个晚上,不过是正式落实了自己是个孤儿身份罢了。只要他还能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依然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了,不必过份的悲痛。
从十二岁开始,杨慕天好像就学懂了最重要的是照顾自己。天下间的世情变幻莫测,最教人伤心忧虑的事,莫如是自己挨饥抵饿,备受欺凌。其余亲人的遭遇,都未必是切肤之痛。
回忆令杨慕天刹那间显得苍老。
他一直坐在这座雄踞香港深水湾半山的杨家大宅书房内,整整个多小时,连水都没有喝过一口。
有人轻轻敲门。
“谁?”杨慕天的语气略带呵斥。
“是我。”杨慕天的太太卢凯淑的声音:“我来问你要不要在家吃晚饭?”
“不,请吩咐下去,任何人都不可来骚扰我。”
杨慕天习惯说一不二。
书房外的脚步声已然远去。又是一片静谧。
杨慕天咬紧牙关,让自己专心一致,重拾往昔。
纵使过去的一切是一个大大的疮疤,他还是要忍痛揭开它。
原本,杨慕天以为这个疮疤,已经结了痂了,谁知不然。如今分明地复发了,含了脓了,万一疏忽而不迅速加以调理,弄出来的后患,可大可小。他当然不敢小觑庄竞之,
从小到大,她都聪明伶俐,兼且胆色过人,
她的思想,从来都比她的年龄更成熟。
她的行为,又从来都比她的性别更刚烈。
杨慕天不会忘记他在庄家住的那几年生活。他与竞之朝夕相处,太清楚她的性格了。
竞之,身体上似有异乎常人的结构,为了她心爱的人与事,她会不惜牺牲,不择手段去维护和争取。
就曾有那么一年,又出了一件大事。杨慕天是差点掉了生命,还是庄竞之把他救活了的。
当时杨慕天已经十六岁,竞之比他年轻一年多。
那年头,暮春时节,少男少女有结伴到山上去采药的习惯。
马霸地方的山上,生长着一种俗名叫马霸草的山草药,是专治小儿百日咳的灵药,很能卖个好价钱。为了帮补家计,竞之跟慕天商量,决定上山采药去。
那山岗的小路也不算太难行,结伴大有良朋,上山还真是容易至极。
他们的运气开头时很不错,各人背上的布袋,只消半日功夫,就已经塞得爆满。
眼看大功将近告成,比预计时间宽松得多,二人也就选了一处较荫凉的地方坐下来休息。
竞之满心欢喜地问慕天:
“这两大包药要是换得几个钱回来,你打算怎么运用?”
慕天想了想,答:
“分一半给隔壁的三婶一半留为己用。”
“为什么要分给三婶?”
“向她租辆木头车。下次再上山来,有辆木头车就可以采取更多的山药,赚更多的钱。”
原来小小年纪时,慕天就已经很有商业头脑。
“那另外的一半,你打算买什么?”
“什么都假,买只烧鸡回来,吃个痛快。”
竞之没有再说什么,她本来要恼怒慕天的,怪他竟忘了自己那最不爱吃鸡的习惯。可是,她才瞄了杨慕天一眼,看到他灼热的眼神,那副已然垂涎欲滴的傻兮兮表情,就教竞之不期然地心软下来。
慕天问;
“你呢?”
“我什么?”
“如果由你分配赚回来的钱呢,你会做何打算?”
“甚是简单。”竞之不假思索,立即答:
“我也把钱分成两半,一半给你,一半给爸爸。”
“给我做什么?”
“由着你随意运用,买你喜欢的东西。”
慕天当时是感动的。的确,这几年,庄竞之待他很好,几至无懈可击。
从来,有什么好吃好用好看的,竞之都要预留一份给慕天。
甚多时,她更宁愿自己省着,把好的东西全给了慕天,才觉得安乐。
很明显地,在竞之的生命中,她没有把自己放在首位,父亲跟杨慕天对她至为重要。
只有他们快乐,她才会快乐。
慕天提起了竞之的手,说,
“竞之,你待我真好。”
竞之还来不及反应,只听到慕天“哎哟”地惨叫一声,握着竞之的手立即放松了。
“什么事?”她问。
“有蛇咬了我。”
电光火石之间,果见那条可恶至极的畜生,从他们的坐处窜到树后的草丛去,在那些树叶上溜过了,起着沙沙的声响,令人听得毛骨惊然。
竞之吓那么一大跳。
回头见慕天已经一头的冷汗,脸色有如白纸。
竞之立即卷起了他的裤管,看到伤口已红肿起来。
她不顾一切地扑下去,用力地吮吸慕天腿上的毒素,连连地吐到地上去。
她赶忙扯破了衣服,以布条紧紧地扎住慕天的伤口。
“慕天,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痛。”
“我们赶快下山去。”
竞之扶着慕天站起来,才走了几步,慕天那受伤的右足就有强烈的痹痛感觉,每一着力,都使他痛得难以忍受。
“不行,不行,让我坐下来。”
慕天一边摆手,一边管自跌倒地上,竞之扶也扶不住。
“慕天!”竞之看着慕天痛得额上青筋暴现,她就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她听父亲说过,被毒蛇咬了,若不在一个时辰之内延医就诊,一下子毒气攻心,就无药可救了。
竞之刚才看不清楚那条究竟是什么蛇,但这都不重要了。从慕天如今的反应,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弄得他寸步难移,痹痛不已的,一定是毒力相当。现今四顾无人,竞之想,就算自己跑下山去,都已经入夜,再求医生摸上山来救慕天的话,人家会不会肯呢?
就算能够请到医生,火速赶上山来,必定已过时限,慕天的生命也就难保了。
不,不能让慕天死去。
一个非常非常强烈的念头,凿进竞之的脑海里。
她一定要想办法。
竞之紧握着慕天的手,很有信心地说:
“慕天,你别怕,我这就背着你走下山去!”
慕天还来不及反应,竞之已把他扶到自己背上去。
初背着慕天时,竞之还能勉强应付得来。
越走下山去,背上的重量就越觉沉重。
是真的举步维艰。
多次,竞之抱着大树树干,不住地喘气,她的疲累,无法形容,就像在下一秒钟,就妥倒下去似的。
慕天在呻吟,痛苦吼呻吟。竞之额上的汗,混和着泪水,流了一脸。
她踉跄地连连走了几步,一脚踏在一块滑石之上,重心一失,就向前摔去。
两个人像是两只葫芦,一直滚动了一个相当距离才晓得停下来。
皮破血流,手足尽是伤痕,自不在话下。
顾不得痛楚,竞之扑到慕天身边去,狂喊:
“慕天,慕天!”
“竞之!”慕天分明的气若游丝:“让我就此死去!”
“不!”
竞之被慕天这句话刺激着了,浑身热血沸腾,她实实在在地觉得,天下间最凄厉的情况莫如杨慕天就在此刻死去。
“死”,这个字太恐怖,太不可以接受!
竞之不能想像,以后的日子里没有了杨慕天,她会怎么过?
是命中的缘分。她自知的,一定是命中的缘分。
她才十岁的那年,在河畔,见到了杨慕天,她伸出手来轻轻地抚摸他,喊了一句话:“你原来还是活着的呢!”
他转过身来,望住了她的那一刻,竞之就知道,她自己在以后都会照顾这个男孩子了。
绝对不能让慕天死去。
竞之跪倒下来,默默祷告,
“神明在上,请保佑杨慕天平安活下去,如果此愿能偿,愿我以后为慕天受比如今更凄凉百倍的痛苦,作为补偿。”
跟着,竞之深深吸一口气,立时间又再背起了慕天,一直地冲下山去。
竞之实在无法记忆自己是怎么样在日落之前,把慕天带到城内的诊所去的� �
真的如获神助� �
当慕天被诊所的医生护士推至急救室去之后,她颓然地倒在那张硬梆梆的木凳子上,人像支离破碎,完全凑不全似的。
竞之全身的器官都已失灵,只有一颗心还晓得卜卜乱跳,双眼干睁着,无神地望住那扇通入急症室的门口。
一直地等、等、等。
过了千亿个世纪之后,那原先走进去的医生再走出来,向竞之微笑点头。
竞之这才放心让自己陷入昏迷状态,
慕天是在康复之中了。
竞之这一夜用心地熬了一锅小白米粥,配一些咸菜肉丝,捧到慕天的床前去。
彼牧对望着,一时间竟有种仿如隔世的感觉。
“趁热,吃下肚子里会舒服点。”竞之温柔地说。
“竞之。”慕天没有接过碗,他把竞之的手握得紧紧,然后带到唇边去。
是第一次,两小无猜的他们,有这么亲热的举动。
虽是多年的日夕相处,然竞之还是红了脸,益显得她的娇柔美丽,楚楚动人。
慕天说:
“真不知该怎么样谢你,我是个不大晓说好听话的人,这是你知道的。”
“那就不要说好了。”
“竞之,有一件事可不能不说。”
“什么事?”
“那是我们的终生大事。”
年纪轻轻的杨慕天说了这句话出来,好像有点跟他的年龄格格不入。还好,由于说话是充满着他的真心诚意,幼嫩当中仍甚可爱。
“竞之,如果有一天,我有本事,可以有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庭的话,我就立刻娶你。”
竞之微垂着头,视线平望,故意避开慕天的眼光才答:
“要你有本事才娶我,如果你一世没有本事,是不是就不娶我了?”
慕天看着庄竞之苍白当中泛着红晕的脸,那眉、眼,鼻子、小嘴,全部都灵灵跃跃,闪动着活生生的光彩。怎么以前没有注意到,原来自己跟个小美人天天生活一起呢?
竞之的眼神,最令人晕眩,这么轻轻瞟人家一眼,就传送了无限凄迷情意,抚着对方的心,像烫过一股暖流,舒服得难以形容。
慕天闭一闭眼,满脑子仍是一对竞之水灵灵、乌亮亮的眼睛,他不期然地联想到要把这小人儿簇拥在怀,万万不容她走掉了才好。
“竞之,竞之!”慕天搂抱住竞之,口中乱嚷。
竞之呢,刚刚相反,她默默无言伏在慕天的怀里,安乐得不想动一动。
但愿天地间在此刻静止下来,让自己与慕天永不分离就好。
“竞之,竞之,只要你愿意,我立即起誓,我永远不遗弃你!”
竞之没有回答,她的小嘴唇蠕动一下,想起慕天那句说话。
然而一颗心甜腻得胶着,连带整个人都变得软绵绵,懒得动,懒得回应,懒得说话。
“竞之,看情形,你不相信我,你是不是不信我?我可以起誓,若有违誓,但愿我全部财产与本人都葬送在庄竞之手里。”
竞之只是抿着嘴笑,并不造声。
“你还是不信?”
“信、信。怎么不信呢?”
慧黠的竞之想,这杨慕天之所有也不外乎那几件粗衣麻裤罢了。
然,这有什么关系呢?杨慕天纵使有日雄霸天下,抑或比现今还要一穷二白,一无所有,竞之对慕天的感情是没有分别的。庄竞之收住了笑,很认真地对杨慕天说:
“慕天,我只要你的心,其他一切,都是次要。”
“不要我的人了?”慕天问,仍是傻兮兮、戆直直的。
“慕天,我看现今形势,真不敢奢望。”
女孩子一般比同年龄的男孩子敏感,且成熟。
竞之积聚于心头多时的顾虑,才第一次触动到慕天的注意。他默然。
竞之的心事更重,自救了慕天回来,他在诊疗所养伤的那段日子,竞之实在世七痨八伤地躺在家里休养。
庄世华把这个女儿一直侍奉着,直至竞之体力渐渐复元。有一晚,世华坐在竞之面前,心事重重,欲言又止。
“爸爸,你有心事?”
竞之绝顶聪明,她很能看人的眉头眼额。
庄世华重重地叹一口气。
“爸爸,对不起,我害你担忧。”
庄世华拍着女儿的手,以示安慰,且说:“我明白,这是宿世前缘。”
竞之看父亲一眼,飞红了脸。
“竞之,如果你跟慕天能在别个天地重建家园,那才是有前途的。”
连竞之都吓得下意识地周围张望,自己那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仍然是那模样,不可能隔墙育耳。而竞之的手心,跟她父亲的一齐都冒出冷汗来。这句话非同小可。
“竞之,我是言出有心的。”庄世华说。
竞之明白,她说:“爸爸,你打算怎么样?”
“女儿,要打算的是你们,我老了!”
“不,”竞之冲动地高嚷一声,随即压低了声浪,再说:“要走就一起走,我决不放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