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啊……恋武觉得很高兴,这是我的第一本BL小说耶!
写得不是很好,一些插景和对于主角们的描述,我掌握得不够具体,但找只能说我尽力啦!
谢谢出版社给我这个机会!
我是在大学时代,才开始慢慢接触BL这一类的小说。
经过以前一位高中同学藏的介绍,知道了很多日本方面的有名作家,于是在某次书展的时候,上台北去抱了一大堆的紫色小说回来啃食。
真的是一大堆唷!提得我手都酸死了,那时候不晓得利用宅急便,还是很小孩子气的时代。
觉得BL看起来和一般男女小说很不一样,所以一。有新的好看又有趣的作者,就会去书店借回来看,慢慢也看出一些心得来。
会开始想写也是很突然的,想说就试试看罗!
因为很喜欢看一些很逗趣的情节,所以会想尝试轻快一点的写法,读者大人们有什么相心陆成批评指教的话,可以来信交流一下唷!
这是第一本,希望以后还有新作品再跟读者聊罗!
啊!对了,忘了说了……
“恋武”这个笔名是因为:我喜欢金城武。
第一章
天要亮了呢!
我蜡缩着身体,躺卧在闸区一间麦当劳前面的长板座椅上。
这个永远带着笑意的麦当劳叔叔已经陪了我一整夜了。
天上那抹诡异的暗篮之中。慢慢地调进了一些乳白色和橘虹色作点缀,我知道忙碌的,清晨即将到来。
微凉的风不断吹拂着我的身体,不,演说是刺骨的寒风吧!
是那种吹过来就会让你觉得浑身发抖的风噢!幸好我的身上有一件薄外套,稍稍替我抵挡了一些寒意。
不过,缩在长板座椅上的我,还是冷得直发抖。
现在已经是十月份了,气温慢慢降低,早晚的温差愈来愈大,而无家可归的我,却只能窝在路边吹着冷风。
我叫宋天明,今年二十五岁。
凌晨时分,我被同居两年的女友何晓蔓给赶了出来。
昨天晚间,她回家之后突然哭花了一张化着浓妆的脸,低低切切地对着我说:“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
我知道,那个在公司里苦苦追求她的男人,已经被她的欲擒故纵给吊足了胃口,而那个戴在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就是证据。
简单来说呢!就是晓蔓已经找到了一个老实、可靠又肯大声说爱她的男人,她决定要跟他结婚,所以我只好滚蛋,被她赶出家门。
纵使那个男人有着一个不怎么符合四十岁男人的大肚腩,她还是决定要嫁给地,我也只能替她眼睛的下半辈子哀悼不已。
她会这么做还有别的原因,晓蔓她今年已经三十四岁了。
女人一日一超过三十岁还没结婚的话,脑子里一定每五秒钟就会闪过自己绑架男人进礼堂说我愿意的画面。这就跟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男人,脑子里总想到做爱这档子事一般。
她已经三十四岁了,我想她是应该要结婚了。
而我呢?
我只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小伙子,是一个和她年龄相差悬殊的小情人。
我们同居已经两年了。
大学毕业之后,我当了两年大头兵,退伍之后剩现在我一直都没有工作,只是一个被她包养的小白脸。
难怪她会说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
说不难过当然是在骗自己的,尤其是在看到,晓蔓那么伤心地哭了之后,我好想抱住她安慰她一下,但是她却阻止了我。
起码她还为了必须离开我而哭了,我应该要感到庆幸了,是不是?
对于小白脸这个职业,我并没有很排斥的想法。别人怎么说我都不会在乎,因为,我根本很少出门。
没有亲近一点的朋友,也没有家人,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还认识我的人应该只剩下同居的晓蔓,和楼下那个便利商店的女店员了吧!
我看着马路上慢慢多起来的车潮,想要起身离开这里,麦当劳好像是早上六点半开门的吧!
他们一定不会喜欢看到有一个流浪汉睡在他们的店门口。
但是,我应该要到哪里去呢?
晓蔓把我赶了出来,我只匆忙地抓了一件外套就离开了,身上好像一毛钱也没有的样子。
我翻翻大衣口袋,居然幸运地摸到一张一百元的钞票。
真LUCKY!
我看到麦当劳店里头有人影在窜动着。
透过玻璃门投射而出的,好像是不怎么友善的目光呵!
我这个缩在外头躺椅上状似流浪汉的人,身上居然还有一百元呢!
缩着身体冷冷地挨到六点半,我推开麦当劳的大门,决定点一杯热咖啡来暖暖我的肚子。
坐在最外头靠窗的一排单人高脚椅上,我端着咖啡一口一口地啜饮,眼神无奈地望着那片擦得发亮的玻璃窗外。
外头闪过一个接着一个的人影,他们那匆忙的脸上不是还没睡醒的迷糊,就是面无表情地用尽全速往前走着。
他们在拼命往前走的时候,脑袋里头都在想些什么呢?
是今天早上那该死的早餐会报,还是昨夜身边那个和自己温存不已的美丽身躯啊?
我盯着他们一个接着一个走过去的头和脸,陷入自己的沉思之中。
直到咖啡都凉了,我才低下头来,让自己趴在桌面上头。
我在外头吹了一夜的冷风,双眼酸涩肿胀得好像两颗核桃一般。
我真的好想睡觉呵!
慢慢眯上眼睛,很快就无意识地那样趴着睡了过去。
管他的呢!就这样先睡一阵子吧!若店里头的人真要把我赶走的话,也得等我把那杯咖啡喝完吧!
* * *
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手臂已然酸痛麻痹地失去了知觉。
外头的大马路上车水马龙依旧,太阳散播了满地的白热光线,我到底在这儿睡了多久呢?
时间应该还没过中午吧!
我缓慢地移动自己的手,想要揉揉我那迷蒙的眼睛,并抹去嘴边不小心流下的口水时,右手却被坐在旁边的人给扯了过去。
“手麻了吗?”
一个比早晨的寒风还要冷冽的中低音男声,在我的耳边响起。
我知道我曾径听过这个男人的声音,因为那是个很热悉的噪音,熟悉到令我有一点害怕。
几年前我还在营区里当大头兵的时候,就是这个声音每天对着我们大声怒吼,命令着我们存几分钟之内要跑几圈操场,命令着我们练习几回合全套的炮操,甚至命令着我们在一个小时之内,洗完全营区一千多人的午餐盘子。
我不自觉地浑身发着抖,转过脸去望了望身旁那个正抓住我在手的男人。
果然是他,孙家朗,我当兵时期的长官。
“你睡迷糊了吗?”孙家朗那方正的嘴角扯出了一抹微笑,但是我却看不清他真正的情绪。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的手替我的手按摩着,不过,我的手经过一阵僵直的刺麻之后,变成很敏感的状态,我并不想要他替我继续按摩下去,所以我试图缩回手臂。
但是他紧紧按住我的右手,不让我缩回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睡着了?”
孙家朗继续开口问我话。
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我还处在见到他的震惊当中,根本忘了回答他刚刚问我的那些问题。
在军中,如果有长官问话而你没有及时回答的话,之后可是会被操得很惨的,只有刚入伍的菜鸟天兵才会犯这种错误。
虽然我早就遇伍了,孙家胡不再是我的长官,但是一看到他的脸,还是会令我感到害怕。
“报告排长,我昨晚一整境没睡,所以现在在补眠。”
这样的场面听起来是不是很好笑?我们好像在演军教片一样。不过,我软弱无力的回答,却让孙家朗直皱着眉。
难道我是哪里惹他不高兴了吗?
“我们已经不是军人了,回答回题的时候,不要再加上那个头衔。”
原来是这样啊!我喇开了嘴,对他笑了一笑。
我也不想这样啊!只是习惯性地,对着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就会加上这个头衔啊!
笑开了嘴之后,我又猛然想起,我好像不可以这样对着他笑的。
果然,孙家朗看到我的笑容之后表情马上就变了,他像一只看到猎物的黑豹,狠狠地直盯着我瞧。
在当兵的那段期间,营区里一直有个绘声绘影的传说,同袍们都在背后说我之所以会被调到孙家朗的这个单泣来,其实是他硬跟上头的长官请求而来的。
孙家朗为什么要把我调到他的单位来?这个原因暖昧到同袍们每次看到我时、都对我露出露骨的讪笑。
他们说孙家朗喜欢我。
那个时候,当我听到这个谣言的那一刻,曾经狠狠地槌了那个睡在我下铺的小林一拳。
怎么可能嘛!孙排长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我们两个都是男人耶!他们这样讲不是在污辱我和排长吗?
但只有我单方面在否认和生气是挡不住流言的胡窜的,那阵子这类的闲言闲语是愈传愈猛,最后就连营长也听到了,没多久之后,我就随同我们这一班炮兵,被调到另一个基地去了。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听过孙排长的消息。
老实说,在他手下当兵那一阵子他真的对我挺不错的,当然该做的事、该操练的时候,他都是一视同仁地对待我。只是每当我脸上丑出疲累的表情之后,他会用出公差的理由把我叫出队伍,然后丢蛤我一个轻松无比的差事。
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吧!我可以说是一直在他的庇护下过着悠闲的军旅生涯,直到我被调离那个营区为止。
我当然没有傻到去向他证实那个流言是不是真的,不过我知道他真的对我挺好的。分开之后,一直一到现在为止,我再没有想起过孙家朗这个人,怎么他现在会生在我的旁边,替我按摩着我发麻的手臂呢?
“你住在这附近?”孙家朗终于放开我的手臂,双眼直直地盯着我继续问问题。“我怎么从没在这附近见过你?”
哈?原来孙家朗也住在这附近吗?
“嗯……我已经不住在这耐近了。”看着他专注望着我的眼光,不知怎么地我居然城实地将心中的话全部一股脑地抖了出来。
“昨晚被同居的女友给赶了出来……我现在应该算是个流浪汉吧!”
也许潜意识里我很在意那个传言吧!对他说出自己是被分手的女友给赶了出来的事,其实也是在向他宜称,我喜欢的是女人,如果那个传言是真的的话,他听到我的解释之后,应该会知难而退的。
“那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要住在哪儿?”孙家朗愣了一下,很快地又丢了一个问题给我。“打算怎么过生活?”
他这样突然问我,我自己也不知道呵!接下来我到底要往哪儿去呢?没有家、没有工作,甚至没有朋友的我,要怎么继续在这个城市活下去?
一定是看到我表露出的迷惘和困惑,所以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往外面走。
“如果你没有地方去的话,就到我家来住吧!”
他的这句话很像他以前的作风,表面上我好像是有选择的,但是实际上,他给我的路其实就只有一条而已。
我被他扯着往前走去,好像一个别扭的小孩迷路之后,被找到他的警察叔叔拖着走的锉样子。
这个人在好多年前,就已经不存在我的记忆之中了耶!他为什么可以这样一看到落魄的我,就把我带到他家去呢?我们甚至谈不上是好朋友耶!
“那个……我想……我想还是算了吧!不好意思去打扰您……”
他停了下来。
“我说过我们已经不是军人了,讲话可以不用带着那种尊敬的称呼,我的名字你该没有忘记吧!你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孙家朗回头瞪了我一眼,又继续往前走。
他根本就没听懂我的拒绝嘛!
“嗯……孙先生,我想还是不要麻烦你了……”
我踌躇着不知道该怎么唤他,我当然没有忘记他的名字,几乎是在听到他的声音的那一刻,这个早已经消失在我记忆中的名字和脸,就已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了。
不过,叫他孙家朗,这样很怪吧!直接叫他家朗也挺奇怪的,所以我只好选择了一个最普遍、最适合的称呼。
“家朗。”
“啊?”
“叫我的名字——家朗。”
孙家朗拉着我的手,不但没放开,反而握得更紧了,但这一次他连停下来瞪我这动作都省略了,只是一迳地往前走着。
人家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么样呢?况且是这个曾经当我顶头上司的男人发出的命令,就算他不认为这是句命令,接收讯息的我还是自动地把它当做是命令来执行。
“家朗,我想还是不用麻烦你了,我自己可以找到地方住的。”我硬是停下了脚步,挣脱了他的手,不肯继续跟他往前走。
这一次我的拒绝非常明显,孙家朗也只好停了下来。
孙家朗看着我的眼神,彷佛我是个极不听话的孩子般,他扳起了脸,我清楚地知道他现在已经有点不高兴。
“我住的地方就在前面了,地方很大,找一个人住嫌太大了,还有两个空房间,你爱住哪一间就住哪一间。”
孙家朗像是从头到尾没听到我的话似地,停下来说了这句话之后,抓了我的手又继续走。
我还以为他停下来,是准备放过我了呢!没想到他真的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我早该知道他的性格是这样固执的了,却还是在心底期待着,他能真正听出我的拒绝。
很快的,找们就走到了一楝大楼外。
这是一楝蓝色的玻璃帷幕大楼,像极了一般的市区辨公大楼,孙家朗他真的住在这里吗?
离我之前住的地方只有三条街的距离耶!我在这个城市住了两年之久,居然从没,有在街上遇过孙家朗,为什么会在我被同居女友赶出来的这一天,遇到孙家朗呢?
命运真是个令人不能小观的恶作剧高手。
它总在你不把它当一回事的时候,抛出一个明显得不得了的事件,让你清清楚楚地意识到,其实它是存在的。
我被礼貌性地强行带到孙家朗位在五楼A座的住处。
这楝电梯公寓应该是专为那种人口筒单的小家庭居住而设计的,三房两厅,两套卫浴设备,十坪大的客厅旁边有一扇大落地富,而落地窗外,则是一个大得不可思议的阳台。
孙家朗不愧曾经是个纪律森严的陆军军官,公寓里简单陈列的家俱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都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它们适当的位置上。
看来他遇伍之后的生括应该过得挺不错的。
不当军人之后,他在社会上铁定很吃得开,因为他在军队里一直就是个习于呼风唤雨的角色。虽然没听过他跟其他长官搞什么小团体、分派系,但我认为不管在哪个领域里,他应该都会是个很活跃的人吧!
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才会养成他这种霸道的个性和爱命令人的语气吧!嗯!我果然还是有点受不了,得赶紧拒绝他的“好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