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背起我的行囊,跟在他的脚步後步下了飞机。
下了飞机後,他一直往前走,我则盲目地跟在他後头。他的腿长,我们之间的距离渐渐拉大——
突然,他停了下来,回过头看我。
我抬起头迎视他的目光。「怎麽了?」
他歪著头,犹豫了会儿才说:「待会儿自己搭飞机,记得深呼吸。」
我点点头,回他一抹微笑。「谢谢你。」让我不是在恐惧中度过我的首次飞行。
他笑了,先前脸上的阴霾因他的笑一扫而空。
他叉开双腿,挺拔的站著。「你认为……我们还有可能再见面吗?」
我半开玩笑地说:「你是说,我下一次在飞机上吓得半死的时候,你还会像鬼一样突然出现在我身边吗?」
他耸耸肩。「你说呢?」
「人海茫茫,不太可能。」这是我的回答。
「那麽,我就不说再见了。」
「嗯,再见。」
他笑了笑,挥手走了。
显然他并不打算问我的名,恰巧我也这麽打算。
知道了名字,就有了牵扯,而我还不打算认识他,至少在我才要脱离过去的这个节骨眼上,暂时不要。
我走往另一个方向,决定如果再一次遇见他,我才要问他叫什麽名字。而我确信假若真再有下一次,他也会这麽做。
说不出我怎麽能够如此肯定地认为他会,我想,也许是因为直觉吧。纯粹出於女人的直觉,我只能这样说。
第六章
先生贵姓?
「高朗秋。」他晒得黝黑的脸咧出一口白牙,在六月的婆罗洲,我们再次相遇,这回我问了他的名,而他如此回答我。
§ § §
我四月分的时候抵达澳大利亚,看了袋鼠和毛利人的部落。
很遗憾他说对了,他们喜欢哺乳能力较强的女人,幸好这并不影响我与他们之间友谊的建立。
我花了不少时间在昆士兰适应、学习牧场的生活。兰多是牧场主人的长子,也是我的马术教练,五月中旬我离开牧场时,已经学会了驾驭马匹和帮牛只挤奶。
我原本五月初就准备离开,但我委托当地旅社替我办的纽西兰签证迟了几天才下来,所以离开的时间比预估的晚了些。
我利用这几天来写稿,写完了就用e-mail寄给公司。有一度我几乎忘记我来到这里的目的,幸好我终究想了起来。
在纽西兰我只待了十来天,其中有一半的时间花在拜访它周围的小岛。
我在澳洲的时候天天晒太阳,却没有晒伤,来到纽西兰时,天气转阴,我一时大意忘了防晒,结果才一天光景,我的脸就红得快脱皮了。
我是带著晒伤到印尼的。
这里的赤道型气候跟大洋洲又不太一样,它没有季节变化,只有早晚温差。
一个多岛的国家,著名的观光胜地峇里岛近年已被大量游客攻占。
当地的妇女原本是裸著上身的,没有穿衣服的她们在自己的岛上绝对不会招来异色的眼光,这是个绝对自由的人间天堂。
然而随著观光产业兴起,大批的游客却无法用单纯的眼光来看待她们赤裸的胸脯,女人被迫穿上衣服,以杜绝外地游客的异色眼光。
文明社会向来习惯把单纯的东西变得复杂。
许多年前,一个欧洲画家来到这个岛上,惊讶於这片土地的淳朴之美,他替一位照顾他在此地生活起居、名叫波丽的少女绘像,在画画的过程里,画家爱上了她——
我在市集里听到这个故事,讲故事的人没把故事讲完就离开了,我试图揣想画家与少女後来的遭遇,但发现想得到的都是悲剧性的结尾,便放弃不再想了。
不管画家和少女後来如何,起码我对他们的印象是停留在一个男人坠入爱河的纯粹喜悦,而不是死亡与分离。
我在岛上的休闲饭店住了四天,这四天我最常做的事是躺在洁白的沙滩上发呆和看来来去去的人,猜想著他们来自什麽地方,又为什麽原因而来。
第五天,我将大多数行李和手提电脑寄放在饭店保险柜里,只收拾了几件轻便的衣物和必备药品,便跳上一艘开往婆罗洲的船。
婆罗洲保存著大片原始的热带雨林,是不适合在文明社会里生活太久的人们进入的世界。
到印尼之前,我在纽西兰的医院里注射了疟疾的疫苗,希望这能帮助我从雨林里平安出来。
我打算展开一趟原始之旅,但不意味我想染病於此。
我背著行李上了船。这艘船是普通的渔船,不是游艇或邮轮之类的,驾驶员是当地的渔民,我给了佣金,要求跟他们同行。
船并没有马上开,问了一个略懂英文的船员,他告诉我,要等另一群人上船才会开。这艘船本来是那群还没上船的人包下来的。
我走到遮阳蓬下等待,猜想待会儿是谁会来。
有人打开了船上的收音机,音箱里飘出一个南洋女子的慵懒歌声,懒洋洋的天气与懒洋洋的情调,令人不禁想闭上眼睛,在随著海浪摆荡的小船上飘。
我躺在船蓬下方的一张摺叠椅上,闭著眼,尝试用触觉感受温度和风,用嗅觉感受海的咸味以及在阳光下蒸腾的汗水,用听觉感觉身边人们杂沓的脚步声和他们声音里的情绪——这些是我张开眼睛时所无法感觉到的,我讶异世界竟然有如此多的面貌。
船身在摇晃,或许是因为有一波浪打了过来,硬底的鞋底踩在木造的甲板上,宣告外来客的来临。
在一声声搬运物品的吆喝声中,我知道我们等的最後一群上船的人到了。
人数不少,我听见几句英文飘荡在闷热的空气中。
我好奇地睁开眼睛,戴上一顶我刚买不久的大草帽,走向前头的甲板。
一群高大的外地人搬著沉重的箱子陆续登上船,询问之下,才知道那是美国某影片制作公司的外景队,他们制作的影片性质有点像是Discovery国家地理频道常播的那种。
他们也是要去婆罗洲吗?他们去那里拍摄什麽?
我好奇地在甲板上张望,大胆地打量著这群年龄大约介於二十到五十之间的外国人。说来好笑,在印尼这个地方,我也是外国人,然而我自己却没有身为「外国人」的自觉,看到肤色、发色不同的人种,直觉就将他们划分归类。
似是察觉到我打量的目光,一个穿著短袖卡其衬衫和长裤的金发男人朝我投来一个友善的微笑,然後他就走了过来。
「嗨,你好,你看起来不像本地人,我不知道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人搭这艘船。」
我用英文说:「我也不知道,船长大概是认为多载一个乘客就可以多赚一点燃料费。」
「该死,我早知道他们嫌我们付的租金太低。」他笑道:「我是大卫·道格拉斯,你可以叫我大卫。」
我说:「我是齐亚树,是中文名字,你可以叫我『小姐』或是『女士』。」
他大笑出声,伸出手握住我的,接著绅士地吻了一下。
「很荣幸认识你,女士。」他顿了顿,眼中跳出一抹顽皮,他突然改用中文说:「不过我懂中文,所以我会叫你『亚树』,希望你不会介意。你来自香港或是其他地方?」
我笑了,用我许久没听见的中文说:「我不会拒绝一个将中文说得如此字正腔圆的金发师哥。嗨,大卫,很荣幸认识你,我来自台湾。」
就这样,我交到了一个朋友。
旅行有时候会让人很容易交到朋友,也许不见得知心,但都是非常温暖的那一种。
大卫很快地将他们其他成员一一介绍给我。这群从二十岁到五十岁不等的男人竟然没有一个来自相同的国家!
金发的大卫是美国人,旧金山出生,年纪在三十上下。
蓄著一把大胡子,身材像熊一样壮硕的山卓来自爱尔兰,今年已经四十六岁,是成员中年纪最大的一个。
皮肤较白、头发偏褐色的法兰克年纪只有二十六,比我小一岁,他在瑞士出生,却在法国成长。
还有一个成员在岸上还没登船,大卫说这个人跟我一样是黑发、黑眼的东方人,也来自台湾,不过目前并不住在那里。
所以这个team简直就是一个联合国,而且他们都未婚。
大卫告诉我,他们正在为全球各地的热带雨林拍摄记录片,上个月他们才刚刚结束在亚马逊雨林里的探险,略事休息後便飞来印尼。
他们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组合,我好奇地想看看那个最後登船、与我有著相同发色和眼睛的人。
「是史帝夫,他来了。」大卫在我身边说。
我往大卫指示的方向看去时,史帝夫已经登船了。
他戴著一顶宽边帽子,身上穿著一件棉质T恤和洗到泛白的牛仔裤,脚上则踩著一双有多处磨损的短统靴,裸露的两条强健胳臂被太阳晒得黝黑。
他背对著我跟他的同伴在说话,距离太远,阳光太炽热,我拉了拉帽沿,希望能让视线清楚一些。
大卫突然喊了一声:「史帝夫,来一下,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史帝夫正在叫船长开船,船开始移动以後,他迈步朝大卫和我走了过来。
他迈步的姿态放逸不羁,宽大的帽恰在他脸上造成一道阴影,在阳光下,我只看得见他那张似乎惯於讥诮的薄唇和下巴。
这个叫作史帝夫的男人让我不舒服。
我绞著手指,等著迎战可能到来的攻击。是的,攻击。我的直觉警告我,这男人攻击性太强。
他终於来到我面前,用他的身高带给我某种压迫感,我不服输地仰起下巴,正巧看见他伸手摘掉他那顶碍眼的帽子。
我随即瞪大了眼,他却笑了,他一笑,那悬在他嘴角的讥诮就统统不见了。
乌云散去,但他的嘴巴还是很坏。
「看看是谁,我几乎认不出你了,你晒得好黑。」
我还没反应过来,大卫便在一旁哇哇叫:「搞了半天,原来你们认识啊!」
他的反应是挑起一边眉毛。
「不,我们不认识。」我看著他,笑问:「先生贵姓?」
「高朗秋——高山的高,晴朗的朗,秋天的秋。你呢?我该怎麽称呼你?」
我笑著要开口,不料大卫竟抢著替我答话:「齐亚树,是中文名字,你可以叫她『小姐』或是『女士』。」
一时我啼笑皆非。「齐亚树——齐家的齐,亚洲的亚,树木的树。」我补充。
他伸出手。「很荣幸认识你,『齐小姐』。」
我翻了翻白眼,握住他的。「我也很荣幸认识你,『高先生』。」
我的天,真是多礼的中国人。
不过,我们「总算」是认识了。
命运之神似乎在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我再也不敢说这次分别之後,我们不会再相见。
§ § §
入夜後,雨林里的蚊子不大容易对付,为了不让自已成为蚊子的大餐,我们决定明天天亮以後才登陆,今晚则在船上过夜。不过这艘船只有一间简陋的舱房,我怀疑晚上我们要睡在哪里。
我研究了半天,决定甲板是最有可能的地方。
傍晚时,船在岸边漂流,在甲板上用过简单的晚餐後,其他人便各自忙去。
阳光的威力已经稍减,迎面吹来的海风带来些许凉意。
我穿著在观光区买来的凉鞋,坐在船尾吹风。
海面很平静,远处有几艘船已经亮了船灯,偶尔船身会随著海浪晃动,但幅度很小,感觉上就像被轻轻推著的摇篮。
脸颊突然一冰,我吓了一跳,转身去看,发现大卫站在那里,手里拿著两罐冰啤酒。
他丢给我一罐,很自然地在我身边的空位坐下。
「谢谢。」我打开拉环,喝了口啤酒。
「一个人躲在这里,在想什麽?」
「什麽都不想,」我说:「我在等日落。」
我把视线投向海平面的尽头,一个失去火焰的太阳正悬在上方,仿佛随时都会沉下海去。
大卫沉默了会儿,才说:「我真好奇,你一个女孩子怎麽会想来这种地方?」
「不知道,」我摇摇头,想了又想,说:「真的不知道为什麽,我只是把地图摊开,拿飞镖去射,射到哪里我就去哪里。」
「真的假的?」
我把视线移向他,咧嘴道:「假的——」在他要哇哇叫之前,我忙补充:「也是真的。」
大卫满脸问号。「到底是真是假?」
「假作真来真亦假。」从《红楼梦》偷来一句。见大卫满脑子问号,我笑说:「我说我不知道我怎麽会来是真的,射飞镖的事情则是假的。」
「怎麽会?你怎麽会不知道?如果你自己都不知道,那麽谁会知道?」
我歪著头将一堆问句消化掉,才耸耸肩说:「谁知道呢。」
看大卫显然是被我弄糊涂了,我解释说:「我没有归属感,我在台北没有找到,在这里也没有,我不确定那是一种什麽样的感觉,也不知道有跟没有之间有什麽差别,这让我必须离开。我必须一直走,直到我找到答案,或者它自动消失不见。」说完,我看向日落的方向。
大卫喃喃地说:「我不很明白你的意思,但我有时候也会有一种不知道自己在什麽地方的感觉。我很喜欢旅行,现在这工作让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天是在一个我不熟悉的城市,我还有其他人都有相似的经验。」
我看著他,没有意外地在他英俊的脸上找到几许沧桑,下意识的,我的手抚上自己的脸孔。「你享受这种感觉吗?」
他一口气喝完啤酒,然後把罐子捏扁。「唔,也许吧,但我实在不怎麽喜欢必须时常跟情人说再见,还有不晓得什麽时候才会再回到她们面前的感觉。最要命的是,当我有一天真的回到她们面前,她们很可能已经忘了我是谁。」
大卫说得咬牙切齿,我却忍俊不住地笑了出来。
他瞪大眼。「这麽悲惨的事,你不安慰我就算了,居然还笑得这麽大声,真是太伤我的心了。」
我笑得在船板上打滚,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他提著我的後领将我拉了起来。「嘿,小姐,有点良心。」
我趴在他的肩膀上,竭力忍住笑声。「对……对不起,真的,我没有嘲笑的意思。」
大卫依然抿著嘴。「你以为这样就能补偿我受伤的心灵吗?」
「补偿?」我挑了挑眉。
他咧开嘴,将脸颊倾向我,意图非常明显。「一个吻,我就原谅你。」
我笑意浓浓地看著他,说:「呵,不,我可不知道你什麽时候才会回来,更不确定当你回来的时候我会不会已经忘了你,所以这个吻,最好还是保留起来,你觉得呢?」
大卫无奈地摊开手。「我就知道我拐不了聪明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