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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巧合 page 2 作者:秋风醉

  其实博美狗体型小,运动量不大,不用天天带出门遛,只因他有晨跑的习惯,便理所当然的带狗来散步。醉翁之意在不在酒他看得出来,因此他并未让王雯君有越界亲近的机会,不过眼前这位小姐似无相同意图。

  此时,她似已厌倦与狗缠斗,直接弯身把狗抱起,不顾牠的挣扎。

  「看来妳并不是个温柔的主人。」他打趣道。

  她睨他一眼,口气冷淡:「基于监护人立场,我认为该禁止牠有任何不纯洁的异性交往。」

  未料她会有此回答,他扬眉,忍不住低笑出声。「原来妳才是牠的监护人,我以为是王雯君。」

  他的话让她想起不愉快的事,脸色倏地一沉。若在平时,她可能会祭出唇枪舌剑好好伺候他一番,但现在她委实太过疲累,因此什么话都懒得说,转身就走。

  「小姐!」

  又干嘛?她怒目回头。「敢问有何贵干?这位先生。」

  他怀疑她说的是「先生」还是「闲人」。她说得太快,但辨识起来似较像后者。「妳牵绳上的铃铛掉了。」指向地上的金色小铃。

  「多谢提醒。」她淡淡道:「为了报答你,就送你吧。我想若你拿来当项链应该相当适合。」

  啊,真恶劣的回答。他挑高一边眉,很绅士的没破口大骂,只是目送她离去。瞄眼地上的铃铛,他已能百分之百确定她不喜欢自己。

  不是他自夸,从小他就是人见人爱的类型,父母、师长、上司、同侪,无不喜欢他,这样莫名其妙被人厌恶还是头一遭。

  到底为什么?他当然不知,不过这样的问题并不值得费时深思。

  时间不早,差不多该准备回去了。牵狗走远,回想方才的对话,他竟感到有些好笑。一般人在那种情况下该会动怒,但可能是太少被人恶言相向,所以他才会没反应……或者该说是不知如何反应。

  到底为什么呢?明知不值得费时深思,他却忍不住又想了起来;毕竟他实在不大习惯被人「讨厌」──这理由无聊透顶,却是事实。

  也许下次见到她,可以亲口问问?

  当然,前提是要有「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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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万万没想到,「下次」竟就发生在短短一星期之后。

  这天,他带狗到附近的兽医诊所定期健康检查,顺便替狗洗澡,在座位上等候时,门上的风铃作响,他很自然的看向开启的玻璃门──然后见到她。

  她脸色不大好,嘴唇紧抿成一线,他讶异之余,不禁怀疑她究竟有没有笑的时候。

  她并未见到他,径自走向柜台小姐。

  她们的声音不小,诊所又不大,因此即使无意倾听,对谈仍清楚入耳。

  「请问有没有预约挂号?」

  「没有。」

  「啊,那很抱歉,今天可能没办法为妳的宠物看诊,因为预约的客人很多。不然妳要不要先坐一下?现在还有一位客人不确定会不会来,或许届时可以帮妳腾出时间……」

  这么麻烦?苏曼竹皱皱眉,看来自己太小觑这间兽医诊所的生意了。在柜台登记完资料,她转身,发现周遭的座位全坐满了人,只有那颗大盆栽旁的座位空着。

  她提着宠物篮走到空位坐下,拿下眼镜,烦躁地揉额。得等多久啊?难得交稿,正想放自己一天假,偏偏一看到那只狗就想起得带牠到医院打预防针,也就什么玩乐计划都没了。

  唉……为什么会有人笨得在买狗时都不打听清楚有否打过预防针?又怎会有人选择在路边摊买狗,这么不保险!要她大小姐带路去将狗物归原主,却已人去摊空。能怎么办?当初既答应让她养狗,也只能为自己的愚昧负起责任。

  心中正不爽,邻座的人忽然出声。「嗨,小姐,又见面了。」

  她转头,失去眼镜,拥有上千度近视的双眼使她只隐隐看出眼前之人的模糊轮廓有些眼熟,却无法看清五官。她瞇起眼,没想要立刻将眼镜戴上,直觉地朝他的脸凑前些微──

  他扬眉,压低声音笑道:「妳快亲到我了。」

  喔,她认出他了。白眼一翻,回身坐好。「还差得远。我看你九成有被『爱』妄想症,误以为自己魅力无穷人人抢着香。」她是看不清东西,可没失去距离感。

  她又揉揉额头,戴上眼镜,暗斥自己的不谨慎,没事去贴近一个陌生人的脸干嘛?实在有够蠢。

  他含笑未驳。差得远吗?不见得吧。他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呼吸了。

  她百般无聊地盯着地板。唉,早知该带本书或什么的来打发时间。

  四下一看,柜台旁有个小书架,上头堆着些杂志,她上前随便抓了一本。杂志封面上印着现今当红连续剧的剧照,她皱了皱眉,顿失翻阅欲望。

  算了,只能闭目养神了。脱下眼镜,她习惯性地摸摸鼻梁两侧,吁了口气。

  「我妈很喜欢那部连续剧。」

  「喔,那很好。」看来这人不是太无聊,就是爱自讨没趣。

  他望着她的双眼,她的注意力显然未放在他身上;少了那对犀利眼神,连带少了几分难以亲近的气息。「妳近视这么深,这么近也看不到?」

  「不出所料,阁下果然穷极无聊。告诉了你难道你就能体会?」她轻嗤一声,又戴上眼镜。「夏虫不可语冰。」

  他偏头问道:「什么意思?」

  她叹息。「你的国文老师是谁?告诉他,我真为他感到悲哀。」

  「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他耸肩。「我最后一个国文老师在国中时期,国二时我就移民加拿大了。」

  「哦,原来是喝洋墨水长大的,了不起。那怎么不留在国外赚老外的钱,反而回来抢自己人的饭碗?」

  他笑答:「因为我爸妈不喜欢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当媳妇。」

  她蹙眉,发现这男人的笑容该死的好看,还是别戴眼镜看他比较好。「这理由真是太合情合理了。原来加拿大的黄种人少到这地步,我想台湾那些移民公司大概都喝西北风为生吧。」

  「还有个原因是,我想回来当孝顺的乖儿子。」

  嘿,这家伙还真是见招拆招,一点也不会生气?「从你的表现,我想你定是个『乖』儿子毋庸置疑。不过我不记得加拿大有哪个省份是采高压政策,教导人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要不就是个怪胎,要不就是想跟我搭讪。」

  他一挑眉。「若我说是后者呢?」

  她愣了下,没想到他会如此回答。

  「没听清楚吗?」他又挑眉,乐意重复:「若我说我正在跟妳搭讪呢?」

  她发现这人很爱动眉毛,于是她也学他挑眉。「那你不但是个怪胎,还是个怪胎中的怪胎。」

  他低笑起来。「开玩笑的。」只是好奇想看看她的反应。「我觉得妳这人很有趣,如此而已。」

  有趣?原来他还满有幽默感的。「彼此彼此。我也觉得阁下怪胎得有趣。」

  他悠哉地倚靠向椅背,单手抚下巴,微笑瞅她。「妳是不是讨厌我?」

  她叹气,无奈摊手。「问这问题是代表我表现得不够明显,还是你有眼无珠?」

  怪了,她怎会跟他说这么多?果真是太无聊了。

  至于「讨厌」与否嘛,其实她现在已非在迁怒他,但对话似乎自然而然就发展成眼下这样,反正她向来就说不出什么好听话,有这结果也不足为奇。

  「两者皆否。纯粹想确认。」他双眼直视她,笑问:「为什么?」

  「我想一定没人教过你,直视一个人是很不礼貌的事。」她撇头,当然不会告诉他其实是他的注视太具压迫感──很不甘心的承认。不过这方面她确实输了。

  「我只知道不看着别人说话很不礼貌。」他没移开目光,笑意依旧。「那,可以告诉我原因了吗?」

  「有句话说:『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她勾唇。「同理可证,讨厌一个人为什么需要?」

  「这回答很妙。」他偏头瞧她。「原来妳也会笑。」

  她笑着点头。「你一定遇过很多肌肉僵化症的患者,才会说这种笨话。」

  他尚未及回话,柜台小姐在此时唤道:「苏小姐,有空位了,妳要进来吗?」

  她这才察觉跟他抬杠消磨掉不少时间,先前满座的等候椅上不知不觉只剩两三人。

  他的狗到底在做什么繁复检查,到现在还没结束?不过她当然懒得多问。自椅上起身,蹲下叫醒篮内等到睡着的狗。「金毛狮王,醒来!我要把你提起来了,要敢乱吠就要医生顺便阉了你。」

  见她连跟狗说话都如此犀利,他忍不住笑。「我以为牠叫『小可爱』。」

  她头也不回地说:「哦,那真是太可怜了。请容我为你贫乏的记忆力哀悼。」

  他但笑不语,睇着她的身影。

  她蹲下时显得头发更长,长裤因姿势下滑些许,露出一小截腰,白皙肤色与黑发相映,他瞧着心头微微一动,暗忖这略嫌妩媚的背影跟她的个性可有点不搭。

  待她提篮站起,他说:「可以再问妳一个问题吗?」

  「若你认为可以从我这得到答案,欢迎。」

  「Okay。」他勇于发问:「『夏虫不可语冰』究竟是什么意思?」

  她微微一笑。「这世上有种工具书叫『字典』,不过依你的见识,不知道也不足为奇。我可以好心告诉你,那在各大小书局都买得到,而你要的答案就在里面。」

  「谢谢。这答案满好的。」他报以一笑。「请容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妳的芳名是?」

  她毫无犹豫,大方告知:「苏小姐。」说完,头也不回地迈向里头。

  他抬首仰望天花板,笑着摇头。

  苏小姐吗?这答案未免太……

  第二章

  日子一忙起来,什么因缘巧遇之类的微末小事很快就被淡忘。

  春节旅游旺季刚过,历经一番焦头烂额,旅行社终能清闲一段时间,而他身为社长,当然是松了最大一口气的人。

  前天母亲脚上的旧伤复发,他特意排空今日下午陪她到医院就诊。

  当初在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之後,他购下隔壁大厦一个单位给父母居住,就是为了这种时机能就近照顾。

  送她抵家,一开门,「小笼包」摇著尾巴兴奋迎上,在二人腿边磨来蹭去。

  这只博美狗是母亲嫌生活无聊而买回来的,生性乖巧黏人,从不乱吠,很讨双亲喜爱。至於「小笼包」这名字则是母亲所取,因为那是她情有独锺的食物。

  回忆它名字由来的同时,他不禁联想到那只本来名唤「小可爱」的公博美。不晓得它现在又换回「小可爱」这名,还是依然叫威武的「金毛狮王」?

  微笑随臆测在唇边漫开,他想到那女人。他们之间虽只有过短短两次对话,却皆使他印象深刻。他很好奇,除了与人针锋相对外,她有没有别的面貌?

  这段日子,他未改习惯,依然每早到公园慢跑遛狗,却未再遇到她或王雯君。说失望太夸张,但多少感到了那么点可惜。

  若有机会,他很有兴趣多认识她一些。

  相较於他,小笼包的反应则剧烈得多。见不到金毛狮王,它的无精打采显而易见。母亲不明所以,担心地买了好多玩具给它,它这才渐渐自失恋伤痛中康复。

  他蹲下身,摸摸小笼包蓬松的毛,它亲热地舔起他的手。

  「阿谦,你下午还要忙吗?」

  母亲的问话传入耳,他没抬头,望著小笼包的头在自己手背上磨蹭,眸中盛满笑意。「有什么事?」

  「快五点了,你要没事就留下来,等下一起吃晚饭吧。」

  「好。」他起身,走入厨房,准备为自己倒杯水,见已关火的炉上架著一只陶锅,好奇地扬声问道:「在煮什么?」

  「啊,差点忘了!」她匆匆走入,上前将锅盖掀开,一股中药味飘散空气中,使他皱了皱眉。「这是我帮人煮的,舒缓经痛的良方。原本想今天去万太太家时顺便交给那人的,现在怕是来不及了,唉。」

  她一向有参加社区活动的习惯,因而结识了十数位年纪与她相仿的家庭主妇,万太太正是其中之一;她们这一群妈妈们平日最大的娱乐就是闲聚嗑牙、搓牌或偶尔团体出游。

  「我帮忙送去好了。」他自然地接口。

  她回头看眼墙上的钟。「四点四十五……好好好,还来得及!五点半万太太就开始准备晚饭了。」自柜内取出一只保温壶,将陶锅内的汤药倒入。「小心点,别打翻了。」

  他点头接过,提著保温壶出门。

  万家距父母家约二十分钟路程,是住宅区内一栋有些年纪的大厦。他在门口跟管理员通报过後,就乘电梯来到门前。

  正欲伸手按铃,眼角余光瞟见门前一双浅蓝色帆布鞋,使他动作不觉一顿。在数双深色皮鞋中,这双款式年轻的鞋显得格外突出,很难不去注意到。

  万太太没有儿女,这双鞋会是谁的?疑问仅在脑中一闪而过,他并未费时思考,伸指按铃。

  「来了、来了!」万太太宏亮的声音自门内传来,接著铁门被打开,一张略圆的脸蛋出现。「辛苦你啦!来来,给我拿就好!」伸手要接过他手上的保温壶。

  他不著痕迹地退了一步,礼貌微笑。「不要紧,我拿就好。」

  「好好……欵,别站著,快进来坐!」万太太热情地拉他入内,不忘问道:「你妈还好吧?医生怎么说?」

  「没什么大碍。医生开了药,说是外敷几个礼拜就好。」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万太太笑容满面。「叫她赶快调养好,我们这里少她一个,感觉怪不习惯的。」

  他应声,颔首一笑。

  二人经过餐桌时,她停步,指向桌面。「把保温壶放桌上吧,等下她上完厕所出来,要她自己来喝就好。」

  他依言,与她一同入厅。围坐沙发上的几人见到他,纷纷出声招呼。

  一位太太笑咪咪地道:「哎呀,你来得正好呢!我们这儿今天碰巧也有个年轻人,你们两个互相认识认识,可以多些话题。」

  他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坐下,含笑不语,已十分习惯这种场面。虽未正式参加过所谓的「相亲宴」,不过母亲与其友人对小辈的婚姻大事兴趣浓厚,尤其他已近而立之年,更是被密切关心的对象,「认识认识」的经验丰富。

  脚步声自廊间传来,他修长的身躯沉在沙发内,略带慵懒地抬眸睐向厅口。

  下一秒出现眼前的,当然是个女人。

  赤铜边框眼镜和及腰长发……皆为不难辨认的特徵。

  啊。男人的眉浅浅上扬,一如他的唇。

  「曼竹。」万太太起身将她拉近,笑容咧得老大。「来来来,给你介绍个人。这是徐伯母的儿子,你没见过吧!他叫徐谦,从加拿大留学回来的,自己开了间旅行社,很不简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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