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出心爱的婴儿画,放在他手中说:
「这是小舟刚出生一个星期,我用尽所有的记忆力来画了……我为他取名叫小舟,是因为小独木舟镇的时光和这条独木舟河……还记得你说的那句话吗?有一条很小的小溪,刚好划很小的小舟……他是不是很可爱呢?」
御浩触碰着油彩,恨不能孩子骨肉活生地就抱在手里。他暗哑着说:
「我们王家排字是『永锡浩恩』,他是恩字辈,应该叫王恩舟。」
「恩舟……恩舟很奇妙呢!」她试着将声音放得很平静,不露出一点悲意。「生他的时候,下了好大好大的雨,而且连下好多天,道路淹水了,森林也看不见。本来孩子一生下来,很快就有人接走,但因为那场少见的大雨,外面的人进不来,小舟就放在我身边大概有七天吧……他好小好小呀,眼睛常常睁不开,睁开了黑眼球就往上翻,我好怕他变傻,就一直唱歌给他听,让他眼球能定下来看我……他的肺部和呼吸都不太好,塞了鼻也哭不出来,我只好一直盯着他,鼻子小脸一皱了,就为他通气……我找小舟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想知道他是不是还平安活着,因为他好像生病了,我们的little canoe就自己独自流走了……」
还是哭了,眼泪怎么流不完呢?
「我们一定会找到他的……」御浩眼角湿润,再也说不出话来。
天慢慢黑了,李蕾因极度疲累偎在御浩怀里睡去,手握着他的手不肯放开,真的,她已经三年不曾好好睡一觉了。
他轻抚她的头发,也许那年悲愤乱剪过的,薄黄了许多,没关系,他会让它回到原来的柔亮乌黑。她身上淡淡散出的,已不纯是当年的富贵香气,还掺了一点油彩粉蜡、山林湖水和平常家居,他依然喜欢,或许更喜欢了,因为多了一种岁月恒久和细水流长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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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已在欧本镇住了四天了。
李蕾曾来过这小镇寻找两次,实在是中西部的小城太相像,而她的记亿又太模糊,没想到这是接人的地点。
有了定点目标,她很快找到那座加油站,虽然秋天里黄叶飘飞下的样子,非常不同于冬天的大雪覆盖,但也没有摇头说不是的理由。
站在加油站前,左右是笔直道路,前面是大片森林,当年往哪个方向走、走多久多远,都没有概念。
他们四处询问关于「天使之家」和红色谷仓,答案都和李蕾从前得到的一模一样,没听过和不知道,
回到旅馆时李蕾非常沮丧,御浩因台北飞来尚有时差而疲累入睡后,她仍然辗转反侧,一会握他的手,一会靠在他胸前,到快天亮前才勉强闭眼。
蒙胧之中,她彷佛听到极淡远而不真切的呜呜声,像某处隐藏的一首悲伤的歌,而那首歌愈来愈清楚地传到耳内--
「火车!那是火车声!」李蕾由梦中惊醒说:「那些下雪的夜里,我和芬妮听到的,除了猫头鹰的呼呼声外,就是火车的鸣呜声,『天使之家』旁边有火车铁轨经过!」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到镇上的图书馆,寻找更详细的地方资讯,结果事情比想象中的诡异,馆长说欧本镇的火车站已废弃十年,早就没有火车经过了。
「可是那明明是汽笛声,我听得很清楚……」李蕾固执说。
御浩给她一个抚慰的微笑,要求亲自查看旧火车站的资料。
老地图里铁轨往西北平原延伸上去,他指着那条黑线问馆长说:
「这一带有没有红色的谷仓建筑呢?」
「红色谷仓到处都有……慢着!是有一座比较大的,但已是私人土地了。」
「就是它了,就是它了,它的确比一般谷仓还大!」李蕾激动说。
那确实是个隐密的地点,尽管有铁轨方向为指引,他们仍白绕了许多岔路,穿过秋熟密密麻麻已及人高的玉米田和小麦田,穿过落叶纷纷的荒僻森林,找了四个多小时,才看到那暗红色圆筒式和长方形式连成一片的建筑物。
建筑物外面看不到人迹,此刻是女孩们规定的午睡时间。
李蕾下车后,仍像以前在此地时轻手轻脚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他们很快被人发现并被带到负责人的办公室。
御浩先自我介绍,再诚恳说明来意。
「这完全是违反规定的,你们思虑太草率,行为也太鲁莽了!」负责人费蒙女士还认得李蕾,口气非常严厉说:「蕾丝莉,妳当年已签字要放弃孩子,并且要永远忘记这里,你们不该再回来的。」
「但我是孩子的父亲,我并没有签字放弃:」御浩说。
「先生,你还没弄清这是什么地方吗?我们这儿是没有所谓的父权。」费蒙女士瞪着他说:「你做了违反圣经的事,未经神圣的婚姻而使人怀孕,应到教堂终生忏悔才对,你还敢要求父权?」
「很对不起,都是我们的错。」李蕾恳求说:「我们今天来的目的很单纯,只想知道孩子送到哪儿去了?他健不健康?养父母对他好不好?」
「妳很清楚这不是妳该问的,孩子和妳已没有任何关系了。」费蒙女士说。
「费蒙女上,蕾丝莉为了打听孩子,已在独木舟河独自流浪一年多了,她连台湾的家也不肯回去,她的父母都非常担心,能不能请妳给她一点消息,让她可以安心回国,不要再继续流浪了?」御浩试图打动她说。
「蕾丝莉,妳真不该这样。」费蒙女士摇头说:「我们就是想给妳孩子的消息也无能为力,因为孩子一抱走后,领养的事全交给慈善机构负责,我们一概不插手,也一无所知,所以,妳回『天使之家』是没有用的。」
「您能不能告诉我们,是哪个慈善机构呢?」御浩问。
「你们还是会白费力气的,他们绝不会透露孩子的下落……不过看你们的表情,不去试一下绝不死心。」费蒙女士由柜子里抽出一份写着李蕾英文名字的卷宗,取出一张纸说:「当时处理这件事的是史考特太太,你们去找她,她会把所有情况说得更明白。」
卷宗内的东西大都销毁了,只留下几张薄薄的签名文件,费蒙女士要收起来时,一张小纸突然掉出来--
拾起一看,是李蕾在谷仓前拍摄的档案用照片,仔细一点可以看出怀孕的身材,头发和花布裙在风中轻扬着,脸上哀伤且茫然。
「奇怪,这早该处理掉的,怎么还在?」费蒙女士皱眉说。
「这照片可以送给我们当纪念吗?」御浩拿在手上不肯还。
「不可以,这是违反规定的。」费蒙女士想取回来。
「费蒙女士,求求妳,更少照片中,孩子在我肚子里呀!」李蕾说。
「蕾丝莉很快会回台湾,也许找到孩子的机会不大,能有一张照片让她永远记住在异国的孩子,不是也很合理吗?」御浩说。
费蒙女士最后终于让步了。
当他们离开「天使之家」时,森林、玉米田、小麦田在他们身后如一道又一道门合上,就像再也寻不回的过去时光,有令人说不出的怅惘。
当白发苍苍时,来过这里的女子再回头看这段走岔了路的青春岁月,那些懵懂失去的,又会有什么感觉呢?
「你真的认为找到孩子的机会不大吗?」李蕾忍不住问。
「那是为了博取费蒙女七同情才说的,否则她哪会给我们照片?」御浩微笑说:「我们当然有希望找到小舟,瞧!我们不是有了史考特太太这条线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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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浩太过乐观了,史考特太太这儿也是一条封绝的路。
美国领养的法律非常完备,一旦白纸黑字签了名,亲生父母失去所有权利,对领养父母那方的保护十分周到严密,就是总统或大法官来也没有用。
「难道我们永远见不到孩子了吗?」御浩认清事实后,脸色苍白问。
「孩子长大后,如果他的养父母愿意告诉他,而他知道后想寻找亲生父母,也还联络得到你们,当然有机会。」史考特太太说。
「等他长大,要好久好久呀……」李蕾喃喃说。
「你们必需记住,也许他的养父母永远不会告诉他真相,或者他对找你们并没有兴趣,这种例子常常发生。」史考特太太浇冷水说:「我最中肯的劝告,就是忘掉这孩子,不要抱有任何期望,如果有一天他回来,那是奇迹。」
「甚至连孩子是否还平安活着,都没办法知道吗?」他们眼里满是哀求。
对于这一点,史考特太太被他们的锲而不舍缠得无可奈何,只好动用一些私人管道去打听。
答案是,孩子平安活着。
就这样?是的,就这样,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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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深秋的季节,他们来到娃娃看湖,湖畔曾经繁茂的满林绿叶大部份已落地枯腐,尚留在树枝上的,是极苍老的红颜,似燃尽了前世今生的相思,不再美丽,也不再哀愁。
湖水很寂寥,他们依偎地坐在长椅上,也很寂寥。
「小舟随他养父母去了,不甘心也得接受,至少我们还有彼此。」御浩说。
李蕾无言,脸揉靠他胸前感受那心口起伏释出的温暖。
「我们结婚后,要买有六个卧室的大房子,建立新的家庭,生小舟的弟弟和妹妹。」御浩继续说:「看妳要回台湾,或留在美国,都可以。」
「我不想离独木舟河太远。」她说:「我们找小舟千难万难,但如果小舟哪天想找我们,我们仍在原处,他就很容易了。」
「好,我们就留在这里,我会在附近找份教书的工作。」
「不!爷爷要你回台湾,你就回去吧,我不想耽误你的前程,每隔一段时间来看我就够了。」她受的教育如此,不可挡住丈夫学而优则仕的路。
「我答应妳爸妈,小蕾在哪里,我就在哪里。而且,若真的努力想有作为,在这里也会有美好的前程。」御浩半开玩笑说:「只是妳不能如家人所愿的当官夫人了。」
「我不在乎,我喜欢现在自由的自己,不想再当傀儡了。」
「妳不在乎,我也不在乎。」他见她不语,又问:「妳在想什么?」
「想我十岁那年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姊姊们就一心要我以你为对象,没想到就决定了我的人生。」她说。
「那年我十四岁,甚至不记得第一次见妳是什么时候……」
「在你舜洁婶婶办的一场家宴上,那时你锡因叔叔还在,而你一身西装笔挺小大人似的不可一世,看我就是那群叽叽咕咕乱笑的小丫头堆,根本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对妳比较有印象,还是从被妳拿花架打头缝了八针开始。」
「是呀,那年你十八岁正要考大学……」
他们提起那些快乐的事,也不回避那些悲伤的,有太多太多诉不完的回忆。
湖面渐渐为黑色所笼罩,星子们像是齐约好似的,瞬间晶灿闪闪地布满整个天空,其中有一颗最亮的。
「如果说每颗早早都代表一个人,小舟就是那颗最亮的,只要它在天空眨呀眨,就像小舟和我们对话一样。」她说。
「三小姐,那妳每晚都得抬头看天空,那是北极星,终年都在那里的。」他微笑说。
「我知道,所以我才选它呀!」她说。
或许吧,世间所有美丽事物都要付出代价,有的甚至是一辈子的代价,她曾走人生命最深处,明白了,也学会了等待。
【全书完】
后记--两封信
敏敏:
写信给自己小说中的人物,似乎是一件很荒谬的事,但我不会是第一个或最后一个做这种事的作者。
而以妳我之间的关系,这封信又不那么可笑了。
那年夏天我来到了密西根州,依照我小说的年代表,在接下来的那个秋天,一片金黄飒爽的万圣节中,妳将与俞信威在加州柏克莱相遇,展开一段浪漫的恋爱情事。
几年后当我准备写这段故事时,还特别开车探访妳住过的柏克莱山峦区。
迂回的山间风景烟媚秀丽极了,一会是匠人打造的精致小屋,一会是蓝天碧波的迷蒙海湾。妳的西班牙式红墙白瓦房子仍在,主人当然早已换掉,我只能停车一旁匆匆拍几张照片:再往前走几步,俞信威那栋乳白镶咖啡边横木的都铎屋赫然在目,故事就愈来愈清楚了。
我一直很喜欢妳这儿的优雅宁静,曾计画搬过来住。但Y在旧金山医学院做第三阶段的研究,为了接近他的工作地点,我们改住在稍微荒芜的太平洋滨。
(那儿后来成了我另一个女主角兰斐儿的家,有走不完的起伏崖岸、比人高的白芦苇丛、日夜不停的浪潮声,很配合她几世纪荒芜的心情吧!)
再回到我去密西根州的那一年,当打电话向妳报平安时,妳还特别交代说:「妳没去找御浩堂哥吧?没事可别去打扰他呀!」
御浩是妳养母夫家的侄子,妳尊他一声堂哥的,是王家冷漠世故氛围中妳少数喜欢的人之一。
呵,老实说我那时根本没想到要找在同一所学校教书的御浩,虽然我听过太多关于他的传闻和故事,也好几次哇哇叫说有机会一定要见他,但我当时也正处于超级自闭的状态,完全忘了这位堂哥的存在。
到了十二初的某日,校园叶已落尽,四周覆上一层浓浓的霜色,我走在系馆间常停下来,去嗅闻空气中的味道,看会不会有下雪的迹象。
然后一个亚裔男子匆匆走来--校园内见到同肤色的人早见怪不怪了,但我仍不禁多看他两眼,因为他温文儒雅的气质太吸引我了,正是我最喜爱的典型。
在他要进入银灰色车子前也看到我了,很有礼貌地对我微微一笑,那笑容十分内敛含蓄,却像千百伏特传来般劈哩啪啦电到我,昏喽!
「帅吧?他是我们XX系的王教授。」我身后出声的是台湾来的某男生。
连同性都如此说了,我还能有异议吗?
「听说他是王XX的孙子,出身世家却一点架子都没有,任何人有困难找他,他都很乐意帮忙。」那男生又八卦多舌说。
台湾某段时期准备过联考的人大概都听过王XX这个名字,因为老师们强调不能死读书要多注意国内外时事才能得高分,常丢出一堆报纸电视上的人名要学生死背,其中就有王XX。
(一九六○年代的台湾,《相思行歌》中我写了贫民区的叶承熙,《情灵》中写了战争孤儿的范雨洋,现在试着写世家子的王御浩了。这次妳一定会鼓着腮帮子怒瞪我--放心啦!我一向很神秘在写,读友们也很神秘在读,我们是秘教派小说,以无名记轶事,不会让妳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