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了个香喷喷的精油浴后,晨蓝穿著浴袍,哼着歌,心情愉快地打开衣柜挑选衣裳。平常躲在家里写稿时,她都是穿著普通的棉布家居服,天气热的时候,她甚至只穿内衣写稿,反正只有她一人在家嘛!今天难得要出门狂欢,当然要好好地打扮打扮了。
兴高采烈地穿上MORGAN的缎面紧身上衣,搭配在日本买的BURBERRY新款短裙,足蹬GUCCI的土耳其蓝绑带鞋,脚趾甲也涂上CHANEL的晴蓝色指甲油,再淡淡地抹上C.D的唇蜜、刷上很炫的亮片睫毛膏,最后再喷上之ANNA SUI的白色洋娃娃香水。
挽着最最心爱的LV樱花公主包,晨蓝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乐得眉开眼笑。呵呵呵,真是太快乐了!写稿最快乐的就是收到稿费后可以去血拼,可以尽情买喜欢的东西来宠爱自己。
打扮得差不多了,她正要出门时,却听到门铃响了。
晨蓝走到大门口,透过门上的猫眼看清来人后,微笑地打开门。「嗨,采静!」
采静是住在三楼的职业妇女,有个好老公和一对可爱的儿女,也是晨蓝少数往来密切的邻居。
采静笑咪咪地拿着一篮水果。「我娘家送来很多水果,不嫌弃的话,请妳帮忙消耗。」
「请进。」晨蓝笑着让她进门。「谢谢妳喽,每次都拿水果送我。喝杯咖啡好不好?是妳最喜欢的蓝山咖啡豆喔!」晨蓝走进厨房煮咖啡,反正时间还早,她还可以跟采静聊几句。
采静把水果放在餐桌上,眼睛一亮地看着晨蓝。
「哇,妳穿得好漂亮喔!要出门啊?嘿,LV的樱花公主包耶!好棒喔,真的好美。我到LV去看过好几次,就是买不下手。唉,还是单身女孩好,赚的钱都花在自己身上。」
「别这么说,妳也很令人羡慕啊,一个美满的家庭不知羡煞了多少人呢!老公疼妳,小孩又乖巧。」晨蓝拿出搭配咖啡的香草饼干,拉着采静在小吧台前坐下。
采静问:「对了,我上次在漫画店看到妳的海报耶!画得很漂亮喔!最近稿子写得顺利吧?」
她是唯一知道晨蓝职业的邻居,因为两人常常在附近的美容院碰面,发现彼此洗头时都喜欢看小说而聊了起来。后来采静来她家玩时,发现晨蓝的书房有上千本小说以及出版社刚寄来的新书,晨蓝才告诉她自己的工作内容。
其余的邻居问起晨蓝职业时,她一律是以网络方面的工作含糊带过。
「还好啦!」晨蓝把咖啡倒入杯中。「赶稿时生不如死,其它时间都还满自由的。其实抱怨归抱怨,我还是很喜欢写稿,毕竟这是最适合我的工作。」
采静喝口咖啡。「唉,我好羡慕妳的生活喔!自由自在的,不用穿著套装、顶着大太阳跑来跑去,也不用在下大雨时出门上班。对了,晨蓝,我今天来找妳,是要跟妳说一件事的,妳……呃……妳有没有听过一些很奇怪的流言啊?」她的表情小心翼翼的。
晨蓝一脸迷惑。「什么流言?我已经三天没爬出门半步了,连吃饭都靠泡面解决。更何况,妳也知道我老是躲在家里,压根儿不认识几个邻居,妳还算是我比较熟悉的了。」她也不是自闭,只是不习惯跟邻居闲话家常。
「果然,妳还不知道。」采静一脸挣扎。「她们实在太可恶了,闲得发慌就造一些乱七八糟的谣言。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妳,也许妳不知道比较好,可是她们真的太过分了!」
「到底是什么?妳就直接说嘛!」
「好吧,我说。」采静支支吾吾地道:「我在中庭散步时,听到住一楼的末婆婆跟住二楼的蔡妈妈说……说妳的工作内容好象很不寻常,她们说从没在中午以前看过妳,倒是常常看到妳在傍晚时,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门。蔡妈妈还说……说也没见妳外出上班,却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开进口车,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唉,还有一堆更乱七八糟的流言,我实在是说不出口。」
晨蓝咬着饼干,连气都懒得生,只是无奈地替采静说完。「我知道了,她们以为我是被有钱人包养的小老婆,或从事特种行业,对不对?」
采静很气愤。「这些三姑六婆真是闲得可以了,妳的生活型态又没有妨碍到她们,井水不犯河水,干么乱造谣啊?我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妳这些流言,怕妳听了伤心,但又觉得最好先跟妳说一声。」
晨蓝两手一摊。「我很无奈,但不会伤心啦!反正嘴巴长在别人脸上,她们爱乱嚼舌根是她们家的事。人各有志,有人要立志当天字第一号三姑六婆,我也无法阻止啊!」
采静又道:「最离谱的是,宋婆婆说她看到管理费收支表上的屋主姓名,嚷嚷着这栋房子的主人明明是一个叫做『雷博文』的男人,妳又不姓雷,不是雷家的女儿,不明白为何妳一个人住在豪宅里?绘声绘影地,说得好难听。哼,那老女人压根儿搞不清楚状况,雷博文是妳妈啊!」
晨蓝笑笑。「是,雷博文是我亲娘,没有人规定叫做雷博文的就一定得是个男人吧?这是我妈名下的房子,她跟我爸移民到纽西兰,剩下我一个人住在这里有错吗?难道因为我是独居的单身女郎,就必须敲锣打鼓地向大家宣告房子是怎么来的?笑死人了!」
其实晨蓝搬入这里的高级社区也才一年,一年前,在外交部工作的父母亲双双退休,各领了一笔丰厚的退休金,买下这栋房子给女儿当嫁妆后,两老就携手飞往纽西兰养老了。至于邻居口中的进口车,只是一辆适合女性驾驶的Mini Coopers。
当然,也是父亲送她的。
晨蓝懒懒地吃着饼干。「也不能怪她们啦,毕竟这里的邻居完全没见过我父母,再加上我深居简出,很少下楼到交谊厅跟别人哈啦,所以他们当然会胡乱揣测了。」
采静很不满。「妳的家务事为何要向各栋住户一一报告啊?反正这栋房子的确是妳的,又不是偷来或抢来的,与别人何干?因为不明白这些原委,就可以胡乱猜测妳的职业,乱伤害妳的名誉吗?真是过分!再怎么爱嚼舌根也该有个限度吧?这些三姑六婆也不怕嘴巴烂掉!」因为年纪相仿,她很喜欢晨蓝这个邻居,跟她很谈得来,所以听到好友被流言中伤,觉得非常气愤。
晨蓝耸耸肩。「算了,生气也没用,不要理会谣言就好了。人生苦短,我只想把时间拿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懒得理会那些蜚短流长呢!」因为父亲是外交官的关系,她小时候在国外住过几年,直到上高中才回到台湾,因此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颇深,很清楚人要为自己而活。
采静笑道:「说得也对,的确没有必要跟那些无所事事的三姑六婆计较。对了,晨蓝,我还想跟妳说一件事。我家那个小叔很喜欢妳耶!上次他回来,去领挂号信时又遇到妳,对妳的印象很好喔,直夸妳又漂亮、又大方,还要我帮他介绍。」
「妳小叔?」晨蓝一头雾水。
「妳忘啦?我老公唯一的弟弟啊!虽然冠伟大部分时间都在竹科,不住这里,但他也在地下停车场遇过妳几次,还常找机会跟妳搭讪呢!上次社区办中秋联欢烤肉时,他不是很殷勤地一直帮妳烤肉、倒饮料,还拉妳合唱卡拉OK吗?」
「喔~~」晨蓝想起来了。那人是采静的小叔,偶尔会来这里住几天,好象很喜欢跟她聊天,不过她实在没有太大的印象。
采静调侃。「看来妳对他印象不深喔!冠伟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觉得很泄气。他从很久以前就想追求妳了,知道我跟妳是好友还很兴奋呢!他私下跟我说过,他最喜欢的就是妳这种类型的女孩,一直拜托我帮他拉线呢!」
「我?不适合吧?」晨蓝哑然失笑。
「为何不适合?」采静不死心。「据我所知,妳目前并没有固定交往的男朋友啊!那么就给冠伟一个机会嘛!我很了解小叔的人品,妳放心,他绝对是个上进又有责任感的好男人,跟我家老公如出一辙。他人现在在竹科当高级工程师,不过过一阵子就可以调回台北总公司,届时你们可以多多来往。」
「好象太突然了。」晨蓝还是笑。「嗯,我目前没有交男朋友的打算,也不是排斥啦,只是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写稿,跟稿子都厮杀不完了,实在没有时间去风花雪月。」
「没关系,我不勉强妳。不过将来如果有机会,跟冠伟去喝杯咖啡可以吧?」采静很热络。「感情的事当然要看缘分啊,倘若妳跟冠伟就是不来电那也没办法,只能说是缘分未到。可是我还是希望妳能给我小叔一个机会,跟他约会看看嘛!」
「好吧!」晨蓝大方地回答。「如果有机会,大家一起出去看看电影也无妨,反正都是年轻人嘛!」以为采静只是说着玩,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瞄瞄手表。「唉呀,我真的该出门了,下次再跟妳好好喝杯咖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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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点。
聚会结束后,晨蓝先叫出租车回家,竹萱、亚亚、和ApriI等一群女人则继续转往Pub狂欢。她们说自己是神力女超人,就算彻夜不眠,隔天照样可以爬起来上班。
晨蓝是很想跟着去,但前晚熬夜的她困得要命,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只好先回家睡觉。
虽然是仲夏,但多雨的台北市又在入夜后淅淅沥沥地下起毛毛细雨。
「司机先生,麻烦你在前面路口的便利商店停车。」
晨蓝想到冰箱里已经空无一物了,连她最喜欢的优格都没有,因此想先到超商去采买一些食品再回去。
晨蓝在便利商店买了吐司、鲜奶、优格、泡面,还有一大堆零食,顺便买了几本八卦杂志。看看无聊八卦哈哈大笑,最能消弭赶稿的压力了。最后,她还跟店员取货,把一些在网络上订购的CD拿走。捧了个大袋子,她辛苦地走出超商大门。
但一走出超商,她就愣住了。天啊,雨势怎么变得这么大?哗啦啦的,简直是倾盆大雨嘛!她进超商不过十分钟耶,真是怪天气!
怎么办?她住的大楼离这儿还隔几条街耶,好天气时散散步还无所谓,一下雨就很麻烦了。
她想了想,转身进超商想买雨具,不料店里刚好卖完了,只好作罢,再走出来。
晨蓝瞪着愈来愈大的雨势,没办法了,冒雨冲一下吧,这么短程的路是很难拦到出租车的。
抓紧包包和提袋,左右张望确定没有来车后,她一鼓作气地往对街冲过去。
但,就在她狂冲到路边时,「咻」的一声,一辆打从巷子里窜出来的摩托车突然像鬼魅似地呼啸而来,眼看就要撞上她。
「啊!」晨蓝大叫,反射性地往旁边一跳,人是逃过一劫了,但提袋内的物品却全部散落一地。更惨的是,摩托车还溅起一大片水渍,哗啦啦地泼了她一身。
「哈哈哈……」摩托车上两个头发染得乱七八糟、没戴安全帽、一身酒臭味的毛头小子,嘻嘻哈哈地蛇行离去。明知自己害人摔倒路边,却看也不看,甚至连一句抱歉都没有。
「Oh!Shit~~」晨蓝半倒在路边,气愤地大叫。这些人真是太可恶了!突然冲出来,差点撞到人,而且根本没开车灯,如果不是她闪得快,早就成为轮下亡魂了!
倒霉透了,怎么会遇到这么没水准的人?晨蓝火大地拍拍脏污,呜~~心爱的裙子已经被水渍弄脏了,这可是在日本才买得到的BURBERRY蓝标商品啊,居然被弄脏了,她真是心痛死了!幸好她跌倒时死命护着心爱的樱花包,所以可爱的包包才没有受损。
看看掉落一地的物品,几盒优格都沾到水渍,杂志好象也弄湿了,不知道字迹有没有糊掉?唉,算了,事到如今只能自认倒霉了。把东西扔回袋内,她想站起身却发现脚踝处被地面上的铁钉刮伤,破皮流血了,ANNA SUI的漂亮黑色刺绣丝袜也被弄破了。
「天啊!」晨蓝忍无可忍地大叫。「怎么这么衰啊?我闭门赶稿好几天耶,怎么今天一出门就遇到这么呕的事!」
痛苦地移动小腿,她懊恼地发现雨越下越大,豆大的雨珠不断坠下,再继续站下去,她一定会被淋成落汤鸡的。
可恶啊,今天真是她的倒霉日!晨蓝苦着小脸瞪着天际。她得快点回家才行,可是脚受伤了,手上又抱着一大堆东西,真够狼狈的。
正烦恼着该怎么办时,一辆银白色跑车在她身边停下,车窗降下后出现一个她很不想看到的人--骆翔宇。
「嗨,于小姐!又见面了,真巧啊!」骆翔宇探出脸,笑着咧开一口白牙。
不巧!而且我一点儿都不想看到你!晨蓝连微笑都懒得挤出来,脚痛再加上心情恶劣,她现在根本懒得跟人寒喧,尤其是他!今晚真够衰的,跌倒弄脏裙子也就算了,又看到最不想遇到的恶邻,回家后一定要用海盐泡澡去妖气,并且去门口洒盐巴!
她紧绷着脸,一拐一拐地往前面走,心底不断抱怨老天爷真是爱整她啊!脚受伤还下大雨,是嫌她不够悲情吗?
「嘿,妳脚受伤了啊?」骆翔宇放慢车速跟在她身边。「流血了耶,我送妳去医院包扎吧,最好打一针破伤风比较好喔!」
「不用!」晨蓝冷冰冰地回答。她可不想搭这个恶棍的车,更不想欠他人情。
「妳怕痛?怕上医院啊?」骆翔宇又道:「不要逞强喔,伤口好象挺深的,不好好处理的话,很可能会留下疤痕喔!」
留下疤痕?这四个字让晨蓝的脚步微顿。天啊,如果她漂亮的小腿留下丑陋的疤,那她真是不要活了!美腿可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她很宝贝这双腿,不仅按时去角质、涂脚部专用滋养霜,甚至还拿美白面膜敷脚耶!
万一留下疤痕,那她以后就不能穿迷你裙了,还有那些漂亮的细跟高跟鞋搞不好也不能穿,更遑论那一抽屉的ANNA SUI丝袜了!
Oh!NO、NO、NO~~
趁她犹豫之际,骆翔宇已下车绕到她身边,捉起她的手。「走啦,快上车吧,妳可别这样一路滴血回到公寓,吓死人了,别人搞不好还以为我们公寓发生谋杀案呢!」